答案是有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本人今年毕业在南京工作,欲与同事合组宁海路附近房子一间,稍大,可容纳两张床为佳。其他无特别要求。本人男性,无不良嗜好,作息时间正常,卫生习惯好,安静,为人随和。房租希望不要超过600/月。本人联系方式:手机13505192622,msn:metaphysica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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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大学毕业在南京工作,欲和同事合租宁海路附近套房。2室一厅为可,电器越齐全越好,月租1200至1400之间。可以联系电话:13505192622。或者msn:metaphysical@163.com.……
律师到底是不是应该为犯罪分子辩护? 或者问得更彻底些"我在知道那个人是杀人犯的时候是不是还是要为他辩护?" 我觉得我要来给来到这个版的不了解法律的人,和学过法律还不怎么了解律师这个职业的意义的人解释这个问题! 我的个人观点肯定是缺少说服力的,我想引用美国著名的……
行政法上有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交通标志的设立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规范创制行为?看过《德国行政法总论》就知道德国人也没争论出个结果。有个案子要申请重审(我怎么那么倒霉总是遇到申请重审这种问题!)——一个人的船撞到了航标灯上,沉掉了。这个受害人没有起诉管理航……
患者知情权的法律依据和法律性质。在医疗服务关系中,患者一方有受合理告知的权利,规范依据在于:(1)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
民事诉讼法第92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
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问答:1、本办法所称的道路交通事故指哪些?答: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2、
山东省法院系统2006年面向社会统一招考法官、书记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法院实际,经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事厅同意,山东省法院系统2006年面向社会统一招考部分法官、书记员。 一、 招考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