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京市政府批准,市环保局、市公安交管局日前发布的通告,经过三年准备和论证的我市机动车环保分类管理制度于2008年7月1日正式启动。制度对标志类别、排放等级、发放规定作出了具体规定:
设定黄色、蓝色、绿色三种排放标志。黄色标志代表该类车型排放标准低于国Ⅰ,蓝色标志代表该类车型排放标准达到国Ⅰ或国Ⅱ,绿色标志代表该类车型排放标准符合国Ⅲ、国Ⅳ.
7月1日起,我市所有机动车辆根据尾气排放标准贴上相应黄、蓝、绿环保标志。同时,尾气排放检测合格作为车辆年审必需条件,未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年审时不予通过。尾气超标车辆必须进行治理,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
南京市5家机动车环保检测单位名单及地址:
1、城东南京中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白下区双其路蒋家街68号、交警二大队停车场隔壁)
2、南京城南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雨花台区宁南大道玉兰路83号金飞龙市场)
3、南京河西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扬子江大道208号、河西绿博园边100米处)
4、南京城北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幕府东路183号、五塘广场以西约1公里处)
5、南京江北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宁六公路化工园管委会对面、六合经济开发区方新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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