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也应打假
▲刘继平
造假之风源于何时,又为什么如此盛行,似风像水,无孔不入,无处不在,渗透到各个行业,各个领域,甚至在文学圈子内也存在着伪劣现象。质量不高的文字作品,可以经过正规报刊资深的编辑和领导层层把关,何况广大的读者就是最具资格的评委,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东西一问世便成了秃头上明摆着的虱子,有目共睹,高下好歹,自见分晓,故此一般难以出笼;而品质不良的所谓作家呢,世人基本上不易一眼洞穿,要识庐山真面目,还得下番苦功夫。
作家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作家”无论作为字还是人,都是圣洁、神圣的,光荣、自豪的,因其本身就是荣誉、才华的象征与展示,所以显得珍贵、凝重,理当受到社会的尊崇,人们的敬仰,大家的爱戴。冲着这诱人的光环,于是乎,不管是文学虔诚的朝拜者,还是附庸风雅的爱好者,他们不惜弄虚作假,以各种方式方法,向着文学的殿堂疯狂地进攻,处心积虑地钻营,欲舍生忘死地挤入作家的行列,演绎出几多的悲喜剧!这是一个令人深思、发人深省、使人关注的不大不小的问题……
作秀伎俩
同一个人的同一篇(首)作品(尤其是短小精悍之作),反复修改反复投稿也被不同的载体反复录用,无非是想多挣几个稿费。创(写)作是殚精竭虑的脑力劳动,实在是很辛苦劳累的一件差事,故,此举无可厚非,不应横加指责。虽不宜大力提倡,但一方有供,一方有需,双方互惠互利,公平交易,这叫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恶的是那些“剪刀加糨糊”东拼西凑的贩夫走卒,他们大肆剽窃掠夺他人成果,说不劳而获似乎有些不妥,毕竟也是动了脑筋,付出一定成本代价的,倒不如称之为“智盗文书”更贴切,其遭人鄙视和不齿的乃不端的行为。更有甚者,“谎报军情”,小有成绩便四处吹嘘炫耀,将蛋壳比作苍穹,夸大事实,企图浑水摸鱼,瞒天过海,其实绣花枕头,虚名一个。还有的确实写了不少东西,可就是不够品位,上不了档次,语言干巴枯燥,情节呆板老套,结构生硬粗糙,文理倒算顺畅,但总觉得酸不溜丢的,味道不纯。往往看个开头,结尾便了然于胸,内容如同嚼蜡。
圈子里,总是活跃着一两位门宽路野、能搞到刊号或书号的神通广大的人物,常常价格不菲,他们从中渔利,文友戏称出版商,实则是“撮版商”。上述一些人的一些“作品”,并非都是纯文学性的,在自己也有一份对文学爱好的商家的牵线搭桥下,得以公开出版发行,作者个人盈利或者保本的极少,大多都被积压或送人。恭恭敬敬地在扉页上亲手写下:“某某先生(或文友、女士)雅正(或惠存)”,然后暑上自己的大名及日期,认真拜读的没几人,过不多久你去废品收购站查找一下,不怕伤心的话,准能发现你的大作。对不起,现实是无情的,历史只记录与珍藏有价值的物件。大浪淘沙,沉淀下来的总是贵重的金子,一切浮光掠影的东西,都将随时间如水而逝!有的甚至没有任何或者自编一个号子,不明真相的看是蛮像那么回事,对其佩服得五体投地;知道内情的,美其名曰“内部出版”,实际上就是结集整理出的一本“白皮书”,一堆文字垃圾也。
香港的书刊号倒是便宜,例如天马、银河等出版社的,审查也不那么烦琐、严格,只要你交了钱,就能得到一个像栅栏齿子粗细不一、带条型密码的号子,你就近找一家印刷单位便可出书了。至于书的内容与形式,完全能够自主,当然不允许是反动、淫秽、暴力的,但质量就没有任何保障了。就有人利用这种便利,付梓出版了所谓的长篇小说,或者文学范畴以外的其它什么小册子,根本就是粗制滥造,错漏百出,并且一个书号多次循环利用,无人追究核查,因此凑够字数混进了省作协。曾经就书刊号的问题,有人咨询过相关的部门,回复说境外的原则上不予引进。算不算成果,众说也不一,有的说算,有的说不算。即使算,从至目前为止公布的结果来看,也未见私家号子出版的书获什么奖项的,足可见证其质量欠佳。
笔者认为,书刊号无论是哪里的,只要出路正当,管理方法得当,方针行为妥当都应算作有效,何况中国已经加入WPO,方方面面均与世界接轨,新闻出版业的改制势在必行,将呈现兴旺发达、活跃灵活的多元化发展趋势;至于境内外之分——该说法本身就存在问题,同是中国的领地,并且港澳早已回归,都是炎黄子孙,何分彼此!地方主义,心胸狭隘,要不得矣。
入会须严
各个地方的作协组织,特别是省市以下的,如果说条件宽泛的话,那么还情有可原。因为人员的数量、作品的质量都受了局限。而入省级或省级以上的作家协会,那就另当别论、必须严格了。毕竟级别不同,要求也不尽相同,它代表着作家的身份形象、实际水平、综合实力。
何谓作家?一位真正的作家,除了应该具备敏锐的观察力、炉火纯青驾驭文字的功夫、对文学超凡的悟性、勤奋务实、博学多才……等等一些基本要素外,还必须是一个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人类问题有前瞻性和忧患意思、异于常人的同情心、能够铁肩担道义、敢于也善于承受义务的正人君子,他(她)是正义的化身,是时代的代言人,是历史进程的推动者……一言蔽之,是人类社会的精英。说实话,或许在某些人的眼中,他们把作家的地位并没看得这么显赫重要,但作家的传世之作对后人的成长教育、人格品质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甚至影响几代人士,这却是不争的事实!古今中外,有史以来,这样的例子,枚不胜举。所以,相互印证着做人与作文的普通道理。
作文先做人。作家首先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平凡人,其区别就在于写出不平凡的作品,向人们奉献自己生产的精神食粮。作家就是一份职业,或专业或业余的,与长期或临时做工、种田或其它五行八作的一样,虽然有脑力以及体力的差别,最终的产品也功用有异,可作为一种劳动,其中的道理是相通一致的。故此,没有什么好羡慕的,个人的兴趣爱好、社会的分工支派不同而已。现时的就业渠道自由广阔,天生一人,物尽其用,按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去求生存谋发展吧,尽量发挥一技之长,说不定就飞黄腾达了。文学是一项艰辛寂寞的事业,许多人对此痴迷不悟,落得个终生穷困潦倒,坑人害己,毕竟出名赚钱的只有那么几个。当然,具有一定天赋,又挚爱这一行的,不妨努力一试,也许能够实现自己的愿望,成就伟业。
加入省作协或中国作协,须知是要凭借相当实力的,公开发表作品的质量与数量都有条件约束,是对某个人文品与人品一个阶段性的肯定、赞同、鼓励、承认。有少数入会者,业内人士对其颇有争议和微词,仅凭一首获过奖的歌词、一篇上过选刊的东西或者一部非正规出版物,而且是通过关系走后门成为会员,之后又无什么得力作品问世,究其原因不是江郎才尽就是水平实在有限,或者目的已经达到,不再用心求上进。人们不禁要问:她(他)当初是怎样申报的,有什么资格当作家?因此败坏了作家崇高的威望与声誉,影响了作家良好的形象,少数审批者讲交情的意气用事,不严格坚持原则,导致作家队伍里有人滥竽充数,实在是不够严肃的事情。
作家终归结底得以作品说话。尽说不练的是吹家,拿出实打实硬东西的才是写家。作家就是要作——勤奋不断地创作或写作。余有这么个倡议:是否也将作家分为“现役”和“退役”的两种,不能作家的桂冠一戴便是终身制,占个位置不出成果,在此基础上再分专业的和业余的,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完善规章制度,这样比较合理。
已是作家的不必沾沾自喜,因为任重道远;还不是作家的须继续努力,成名成家,成为名家。总之,也毋须在一棵树上吊死。确实有人把作家不当个东西,但作家得看重自己。由于自己肩上担负着历史赋予的重任与职责,所以对于伪作家,我们必须进行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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