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ci胡同logo人文
人文首页|论坛排行|新建论坛|频道导航
当前位置:胡同口 > 人文 > 零距离论坛 > 看贴 收藏  

老太太摔倒五六分钟无人问津 老人侄女搀走老人

返回[零距离论坛]  关闭窗口 | 隐藏边栏
 
以人为镜可知得失 发表于:07-11-12 11:27 [显示全部帖子]
17
这也是不容忽视的道德问题!现在的社会道德究竟到了哪里去了。正是有太多的需要帮助的人在得到他人帮助之后,摈弃了自己的道德,才导致了后来本可以帮助他人的人不敢做好事,害怕“好人越做越缺德”。如此的恶性循环!导致现在的社会道德越来越缺失!
以人为镜可知得失 发表于:07-11-14 09:58 [显示全部帖子]
71

有什么权利质问南京市民:“都没有人帮她一把,要不是有人到我家喊我,我姑妈还得一直躺在地上呢。”张女士气愤地说,“那么多年轻人,都袖手旁观,电视上说要讲文明,我怎么就看不到他们讲文明呢?”
当事情发生在你身边的人身上之后,你就质问他人,那我想反问你,如果摔倒的不是你的亲人,请问你这位张女士又能有多少爱心?! 恐怕未必比那些旁观者高尚多少吧!


要指责就指责“彭宇事件”中的徐老太和王常理吧!如果不是这样的老太,有几个愿意漠视老人摔倒?只能怪老人中出现一些不讲道德的败类,“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能怪大众吗!

要怪就怪王常理去,按照他的理论还要什么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如果你要是拾金不昧了按照常理就说明是你偷的,你要是见义勇为了按常理就是你是被偷被抢的那个人。

法律应该是公证、公平,讲事实讲证据的,岂是一个人凭什么“按常理”就能判决的!王常理简直就是在亵渎神圣的法律!我们国家什么时候才能真正走进法制社会,而非人治!

以人为镜可知得失 发表于:07-11-14 10:08 [显示全部帖子]
72
王常理呀!那以后撞了人就跑了,是不是“按常理”=没有撞人。而责任是下一个见义勇为的!谁管了本不是自己的事情的人,“按常理”就=自己是肇事者。那请所有肇事者以后都逃逸吧!逃逸了“按常理”=没有发生
返回[零距离论坛]  关闭窗口 | 隐藏边栏
本地热帖
[全国漫游] 更多>>
西祠智投

对不起,匆匆过客不能发帖或者跟帖:(

请先登录或者注册

相关热贴

以文会友 相关文章:更多>>

同城 相关文章:更多>>

评论 相关文章:更多>>

人生感悟 相关文章: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