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 第39楼 天涯在线 的话:
回复 第37楼 的 Ticekiss:我觉得网民们应该冷静的对待这件事情,或者可以这么说,LS的你并没有很仔细的看完LZ的这篇帖子。因为事实是什么?双方都不能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据,所以彭宇一案很难说清楚到底谁说的是真话,谁在撒谎。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们不排除彭宇确实撞倒了徐老太的这种可能。LZ的这篇帖子是在法律的角度分析了法院判案的妥与不妥之处,另外对于事实分析了三种可能性,我看不出LZ对于这件事有...
我一直都是看新闻关注事,相信大家也是,我看的新闻中,的确如37楼所说的,有第三方的证人?
至于为何不采纳,这个新闻没说,我也不知道。如果你知道,请告之。
还有,如果说按“常理推论”这个常理改如何定义,或者说,怎样才是常理。
现在法官认为,有人跌在地上,除了撞他的人,大家都不去扶一下,是常理。
但我相信很多人也认为下面这个才是常理:有人跌在地上了,我们应该过去扶一把。
所以问题不应该从常理推论。法律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能说二在怎样怎样的情况下可以等于一之类的鬼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