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三季
三年了,在我尚未觉察到的时候,已经三整年过去。
时间是不可逆的,生命是不可逆的,然则书写的时候,一切不可逆者皆可逆。
我把这个句子放在日立堂的最上面,因为它并不是我写的,却降伏了我书写时,全部的野心,和欲力。所有的哲学命题都不可以被证明,我们之所以心悦诚服,只是有了某种信仰,某中勇气,或者再其次,某种方法论。
时间是最大的命题,我们可以通过它看见结果,即使没有结论,仍然是真相。
让我想想,我的架子有多久了,有多久没有放下了。因为我是王小可。所以我从来没有被打动。我简直不需要安慰——因为我是没有心的。世间万物到我这里,都有迹可寻,各自成态——既然无所谓不好,那也无所谓好。我在流光难握的下午试图去捕捉,也是像过去的所有人、和即将的所有人一样,空。
可是我此刻想起你,觉得痛呢——我有多久认真对待感受,又有多久不把所有感情调戏。是的,人说我年纪小,却敛着声气,从来不放无谓的悲声,一味的凡事皆好。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愿总结什么,无论是自己还是他人。既然我经已委身这世代,嬉笑怒骂也总是些架子——固执硬正总在细节上,真正到了分崩离析的时候,反而不需要较真。
我却在此刻觉得戚戚,因为我不沉溺,简直非常不沉溺。无关恋恋的几个季,我总有着自己的态。
早些年,我还有着份因热而生的勇——因为太想看见本质,后来我渐渐连这份勇也淡掉了。不是不勇敢了,而是不觉得有勇敢的必要。从前我只懂迎头痛击,或者咬牙忍受,而后来,我逐渐练就一副化骨绵掌,将那些个来头一一化了去。
这也许是好的,又似乎不是。
去年二月时,我在上海再见到你。虽然不是偶遇,但也决计不是投奔。好罢好罢,竟然幻变出好一个恋爱故事。某时分,我不是不沾沾自喜的——你们他们都失散背弃,只有我们还在一起。
我不言那些个愁情,因为我不再灰心。不管走到哪般田地,总是自己与这纷攘世界的一番缘法。
我笑些,但又不是嘲笑,那些个至激女子,人若产生超出自己能力的欲望,那无疑是痛苦的,而且注定要一直痛苦下去。我知道,有太多人,为了得福才信仰神,有人要言救赎,我简直想笑——精神上的种种形而上的欲望,要比物质生活中的琐碎需求来得更可怕。约伯想与神讨论的内容并非“我既信了你,为何还要让我受苦”,而是“从前我风闻有你,今日亲眼见你。因此我厌恶自己,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也就是说,约伯记所要谈论的主题不是“为什么有苦难”,也不是“何谓苦难”,而是“如何”面对苦难,也就是受苦时要用什么方式谈论神。在苦难中与神沟通,并不是“质问”,更不是“申诉”,而是在对未知内容一定程度上的无理由臣服。约伯第一段回答时仍专注在自己身上,约伯第二段回答不再专注在自己身上,而将重点放在神的身上——神的计划,神的话语、神的显现上。
我从未认定自己是对的,我认定的只是:在我的世界中,我是对的。因为我愿意相信,并且相信,神是无条件的,只有无条件的,才是存在而又不存在的,才是对的。不错,我倾向那一种理解:经的本质并非因果报应,因为神的旨的不容揣测的,因此这唯一的根基也可以说成是没有根基的。只有无条件的爱(包括施予的福和祸),才是真正经书想要表达的。
看我说到哪里去了。
今天我是在反复听马克西姆的出埃及记。我简直要感动——为着自己着无情,而又是最大的有情。
我认识你,是在个车水马龙的年份,我们各自劈腿,然后苟合在一起,调戏对方,也接受对方的调戏。
男女之间的事无外几如此。路就那几条,我们走了别人走,别人走了还有别人的别人走,都要过过瘾才好。我看着那么多人,仍然争先恐后地走在我们来时的路上,搞得观众已经视觉疲劳,可是他们自己依旧乐在其中。
匡匡有个绝好的比喻:恋爱发展中国家。因为太寂寞,所以太需要爱的过程。不断地挑逗爱情,然后爱情挑逗,意淫疼痛,乐此不疲。
02年的平安夜,我和父母在一起,吃澳门的葡挞和肉松蛋卷。03的平安夜,我和朋友去吃KFC,那时我刚刚认识你,你一条我一条,短信发得热火朝天,连鬼都看不懂的句子,我们可真享受。04年的平安夜,我经过维港的时候,烟花的影子都不见了。街上全是人,我抱着一大堆书从金钟跑到中港城,再从中港城往红勘赶。我身上没港纸了,我花了一堆钱买了我能买到的所有黄书。我不记得有没有坐车,可能坐了一小段吧。我走在街上轻轻地哭。从前我以为我哭是因为我寂寞,但到如今回头想,似乎又不是的。我哭不是为了什么,我哭只是我需要哭一下。
我似乎是在篡改着记忆的面容,将其打造成一张破碎的脸,但是没有进步的怀念是可耻的,因此我只能这样。
我既承认了不可知,但我仍然不死心,我最后不死心的内容就是空。我转专业,我要继续读书,尽管一切是捕风,但我仍将上下而求索。
来不及,怎生捱。
我生恐这沾沾自喜会遭神懑,我写的是什么呢,似乎是在论经,又好像在试着说道,其实都不是,我不过在讲,一个露骨的爱情故事,也许可以取名为试情记。顺便再叙述一下,我的明生,一些个素朴的生活,在我这样接二连三的年龄里。
93年的时候,黄碧就写下《悲哀的静默表演》。表演的结果,是扛出一片内伤。不过既开始表演,他们就不会在乎生死。至少要表现得不在乎生死。
可是我在乎。我最大的理想就是,活着。这个理想数十年不变,为了这个理想我可以前赴后继,顽强无比。
过去我喜欢你,其实是我在喜欢我自己,我喜欢喜欢着你的自己,现在我喜欢你,不是说我不喜欢自己了,我喜欢我们两个人,两个人在一起。我喜欢我对你有点好,我喜欢你对我超级好,我喜欢你永远不忘记给我灌热水袋,我喜欢你不哄我睡觉的时候少之又少,我喜欢我们有钱,跟你在一起可以像我老子在一起一样气粗,我也喜欢我们有点穷,然后高高兴兴地买块德芙或者买袋爆米花。
为了跟你在一起,我必须背叛一些,丢弃一些,不管乜世代。
最后我想起了一句话,以此来结论我必须背叛和丢弃的部分:我有我的海上好人家,她有她的泉石野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