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城老师:你好!
我是新入门的学生,有些关于会计的常识问题都不太清楚,有很多问题想问你.
我现在在一家市政工程公司上班,就是现在会有别家公司借我公司的名义去投标,要交保证金,本来的程序是某公司把钱转入我们的帐户---我们把钱交给招投标中心-----退保证金时招投标中心先把钱转入我公司帐户---再然后由我公司把钱还给某公司.
但是现在就有这样一种情况,这家公司交保证金的时候没经过我们公司的帐户,直接交现金到招投标中心,现在招投标中心把保证金退到我公司的帐户上,我公司要把这笔帐退还给该公司,是否可以走正常程序,那如果这样帐不就做不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