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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继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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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冰嘟嘟 发表于:04-08-03 21:48 [只看该作者]
《多余的素材》

     
  《多余的素材》是陈丹青天马行空的随笔集,从军绿少年写到功成名就。浴室小弟的梦想和邱岳峰的性情,都是精彩的段落。词句激烈,情怀平和,但有傲骨,无分贵贱。
  身为上海知青,陈丹青与江苏渊源颇深。上世纪80年代《西藏组画》一举成名后,移居纽约。2000年,陈在南京作过一次演讲,痛骂目前研究生入学考试之荒唐:“就是考英语,叫什么考研!”与之相映成趣的是,是他细细描摹的前人风致:“解放初期,钱还值钱,艾青先生买了不少齐白石的好画,八元十元一幅。他们那时多年轻,得了稿费,也竟有闲钱去买名家的原作。”爱恨之间,一目了然。
  这几年,读过两本回忆录,沈从文的《从文自传》和胡兰成的《今生今世》。前者质朴厚重,生命河流穿行草莽江湖之间,不动声色的慈悲;后者清秀妩媚,平生遭际散落星天雨山之外,理直气壮的清扬。而相对于前者的声誉日隆,陈丹青更乐意解说的,是后者的温州隐居。今人多因《民国女子》接触胡兰成,随着他汪精卫幕僚身份的公开,多数怜其才而恶其行。至于“觉醒”的“共和国女子”,对他的薄幸尤其不肯原谅。惟有陈丹青,在《民国的教师》一文里,毫无保留地赞美,光明磊落地引用。达到这样的境界,除了超卓的艺术直觉,更要有一份洞察世情的洒脱。
  隔着一个海洋,以及激情翻滚的岁月,客居纽约的陈丹青擎起酒杯殷勤致意,着实浇了太多同道的块垒。这一块“和氏之壁”,藏于江苏美术,延宕两年,最终由山东画报〃再版〃发行。惟愿读者的欣喜之情,可以冲淡知情人的遗憾。

【文章来源:《星传媒周刊》,作者:“飞一般音乐空间”主持人吴继宏】

           人生如寄

          吴继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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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笙歌散尽,各奔前程,同伴礼节性地询问:"你家在哪里?"指指电台的方向,忍不住有点尴尬:如此高龄依然栖居宿舍一隅,自己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平生第一间宿舍在汤山半腰,军训专用的四十人大通铺。男生住山脚,隔壁有猪圈,窗上无玻璃,部分人必须打地铺,实在比我们差太多。热水供应很紧张,幸好时值六月,自来水权充饮用。一天下午冷水也断流,百名女生一筹莫展。本班男生各端一盆水,自山下施施然鱼贯而上。班长一如往日之沉默,匆匆交代折身便走,留下别班女生唏嘘一片。到今天我还在想,从来授受不亲的他们何以有此惊人之举?当时绝无手机这等便利工具,知会消息必得上下奔波,也许还要掩人耳目,应该很辛苦。
高中时离校只有一刻钟车程,住进宿舍为的是迷人气氛。抱讲义,穿拖鞋,惺忪双眼踏进教室,恍惚就是意气书生。老楼高寿百岁有余,阔木地板心灵十分敏感,跑来跑去挟烟带尘。男生,--又见男生,一板之隔,形迹落拓,是固定取笑对象。
   窗下是操场,泼水十分便捷。自习后跑道边常有人散步,夜色下鬼影憧憧。卧谈中不断有舍友不支睡去,到最后只听得我一个人胡说八道之声。
   大学宿舍风貌平平。屋前灯光球场射灯长夜不寐,令人断肠。我喜欢扛一床棉被去楼下吹晒,眼见着空地一寸寸被简易房蚕食--时值92。去食堂两条路,春日走缓坡迎春花盛放,夏日入隧道遍体清凉,秋冬两季消夜时人潮川流不息。至于上课是否有捷径?走得太少,无暇顾及。还有一次军训,住传统军营,坚持要我们半夜起来上哨。更深露重,我们不得不一再走到厨房边缘,空想御寒。结果次日又被派去帮厨,真是难得的心想事成。两个星期课程苦不堪言,想到明日依然在此,今夜无人入睡。不免追忆出发前遇到的、受难归来的先驱,双目炯炯有神,现在才知道是逃出生天的兴奋。
   工作后几度迁居,细软日渐成为沉重枷锁。因为怕搬家,箱子封好后轻易不敢打开,这也许是我们这一代人共有的经历。宿舍从前是办公场所,有防护栅栏,经理解释说为保障安全就不拆了,我的铁窗生涯从此不再是梦。无论多晚,厕所总有人使用;无论有多少人使用,抽水马桶总是没有人冲--一周后我只发现这两条金科玉律。副作用是我看哪里的厕所都觉得很干净,丧失了应有的良知和判断力。三楼厕所要改建为冲淋房--我算是赶上了这栋楼的好日子啦,虽然已经吵得我一个星期没睡好。或许总说厕所有些不文明,不过这是因为没有厨房可供描绘。屋里早先有四张床,舍友出去洗衣服时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洗衣盆横着送不出门口。趁她回家参加姐姐的婚礼,我拆了门口的床,空前明亮的房间,令人有重生的喜悦。

   接到记者的邀约,吴继宏的回答并不让人十分爽快。"我过几天要去香港,可能这几日没什么空……况且,我这人很不时尚,也就无从写一些关于时尚心情的文章。"记者约其缓些时日再交稿,也算给自己一个台阶下。吴继宏的稿件没准,再约其他人吧!
   很意外,次日上午,那个安静并让人有所遐思的声音从电话筒中传了出来,原来她于当晚连夜赶就了一篇"时尚"文章,也就是上文。
吴继宏的认真与理性是可以"听"出来的,这与她节目中的诉情不谋而合,"从现在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从现在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作为古文献专业的才女,吴继宏一直恪守着心中的一片纯然天地,为此,她会倾尽全部来购买CD、卡带营造氛围,有时她又会将缕缕思绪映照于纸上。
  吴继宏不算时尚,她的长相不酷不靓,既普通又随意;吴继宏其实又很时尚,因为她有一颗怀旧的心和一份执著的爱,那是生活之心,事业之爱。 --编者

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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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07 09:49:14
  刚入行的时候,资料匮乏。四处收集海外唱片公司的地址,用国际信封工工整整写上英文或繁体字,寄去香港台湾。

  回音也许在数月之后,好多石沉大海。上华和福茂最先给我寄来唱片,连同细心整理、分类复印的各色剪报。华纳寄过一阵子。宝丽金没理踩。滚石上海有办事处,好心的工作人员在他职权范围之内为我大开绿灯,送给我大捧滚石音乐杂志。他现在是SONY上海办事处的负责人。飞碟也寄来杂志和唱片。打印出来的落款上,写着匡萃洵三个字。其实唱片公司给我的资料,在我所有节目素材中所占比例非常小。我又没有很勤奋一直跟他们不断沟通,所以后来渐渐这些联系都中断了。宝丽金和飞碟甚至都已经不存在。

  最近在丰华唱片一张专辑的版权页上,看到匡萃洵的名字。他们说匡先生人很好,说话慢慢的,目前是公司外派的经理级人物,常驻新加坡。全家都搬了过去。匡先生,以前每到过年的时候,我都会给他寄贺卡。虽然我连他是男是女都不太知道。我也不知道,如何向他表示我的感谢,感谢他寄来的唱片,让我可以和更多人分享音乐。我只能给每一个人寄一张卡片。

  那是没有互联网的时代。国际长话十几块钱一分钟。点歌节目每天收到雪片般的信件。我们抱着磁带快乐地走进直播室,尝试着在说话的间隙,把磁带倒到合适的位置。我练出极好的手感,并为此相当骄傲。

  那时候,对很多事,都拥有完整的记忆。现在时代列车加速了。新的记忆,往往被吹成碎片。

  

作者:“飞一般音乐空间”主持人吴继宏



 

 

寂寞南京

□ 吴继宏

  南京像小户人家安稳的妻,相处久了才知道她的好。然而渐渐习惯以后,也不觉得有说出来的必要。

  下雨天我们都喜欢去鸡鸣寺,拣一个见山见水的位子坐着慢慢喝茶。这儿地势很高,山下几棵樱花树颇有来头,每年春天樱花盛开,浅色的花瓣轻盈秀美无风自落,其绚烂飘逸,非笔墨可以形容。隔着鼓楼广场的北京西路,是两排高大的银杏,秋天一树金黄的小扇子,衬着湛蓝的天空,一路飞驰而去,心里满是明亮的温暖。

  喝茶的地方叫豁蒙楼。推开木头雕花的窗格格,右边是九华山,左边可以看见台城和玄武湖,窗前的树叶子被雨水洗得碧绿。虽然素面和干丝难免令人有金玉败絮之想,坐在窗边的人还是美得不行。

  雨停了,就可以去爬台城。城墙上杂草丛生,也算是这城市里人迹罕至的一个所在。青色的城砖天生有一种踏实稳重的质感,一步步走下去,烦恼全消。玄武湖的水面水气氤氲,天空也是同样的青灰色,间或一两只黑背白腹的水鸟一掠而过,你只觉得心中忽然一动,转瞬又消失于无形。我时常在这荒凉的地方消磨掉一个下午的时间。

  一到冬天,我就满大街找馄饨挑子。一头是“噼里啪啦”烧着木柴的火炉,一头堆放些杂物,一张小矮桌,几根窄长的条凳,简直就是凄清长夜中不可抗拒的诱惑。舍得花本钱的摊主留得住常客——他的汤原比别人浓稠,是自家熬的骨头汤,碗底的葱花、开洋、榨菜,也比人家多出许多。辣油不能马虎,挑剔的客人只消一瞥就知道它是不是上等货色:总归是自家做的要比买来的好。

  就气候而言,南京不是特别适合居住。冬季奇寒彻骨,阴冷潮湿;夏天日照当头,既闷且热;春季梧桐飞絮,是不是明星都得戴一副大墨镜;秋天倒是很好,可惜稍纵即逝。收入比上海差了一大截,消费可是一点也不比人家逊色,商家竞争只会个价格战,老百姓买东西就好个新街口。住在高层建筑的人,哪天若是忘了关窗,晚上回家一准发现家里变成了沙滩。可是南京终究是见过世面的城市,去海军指挥学院的宿舍区闲逛,竟然就顺带拜访了王安石的故居,骑着自行车一脸油汗穿过洪武路去上班,突然想起来这里是小周后罗袜生尘之地。此类地段,在别的城市多数要挂一块匾,拉一根铅丝以示重要,南京却一任它在民间自生自灭。“众芳芜秽,美人迟暮”,不喜欢的人嫌它破败伤感,喜欢的人却很宝贝它这种凋零的美。这样喧嚣的年代,这样无心的寂寞,也算是难得了。

 

1997.5.25一档录音

1.潘越云《飞》

2.《悲情城市》完整版和背景版

    “吴继宏,你好,这已经是最后一封信了,已经是五月,五月的阴晴不定、晦暗难辨,一路行云流水过来,看遍世间风雨飘摇,繁华落尽的景致。生命到此已是极好,可总还觉得欠了点儿什么,便如此刻,把闲情束之高阁,埋首经卷,开始步履为艰的学业时,那样的一份叹息。其实,心下早做裁定,一饮一浊莫非前定。昔时的热血即是昨日的行囊,孤身远行方有云游至此,只是愚钝如我,终难明悟曲终人散应有的苍凉,所以才去回忆兼寒雨为秉烛,吸古曲为征衣,摊开了四年前的一个忧郁少年撰写的无韵札记,重温数载岁月的远足,期间点滴,或大开大阖直抒心志,或百折千转,浅辄易止,毕竟那本是披发的歌者,执着于夜的长街,尤为歌者的一段铿锵之梦。然而,当所有尘封的记忆自一朝起解的文字里破茧而出,耳畔蹑足而息的字符早已破碎。这凌乱的节奏编织不成华美的乐章,而我也懒于拾掇断线的珠玉,也许我应该迷惘了,这原是一个悲情的城市。

   五月的心情自他们蜗居的陋室当中鱼贯而出,敲响每一个未眠者的心门,不待主人起身探问,便迫不及待夺门而入。企盼我能把你所熟谙的诗词言语铸成端砚,将浓艳的幕后悲歌研成灰墨,如此方能谱就无韵之离骚,可是终须执笔,且让我阴暗互逐,再亮一段累日经月的足迹。

   写信本是世间最平淡无奇的事情,然而当有一朝怀揣冷寂的信签,自校园班驳的林荫道上行过,立志去写一封长信时,神思去踉跄了。数年经霜历寒,已使我惯了与世无争的人生,倘有激情也当在梦里找寻,而此刻却如此刻早已折戟的将士,重提起收拾山河的壮举,这本应该是冷雨的夜里偶尔的细言碎语。

   提笔之时,狡诈的心思,附耳相询,几封?错愕间手忙脚乱,脱口而出,五封吧?莫名的便是歃血为盟,定下了三生三世的誓言。“无”本是吉利的数字,多少带一点喜庆的明快,那么我便将他作我镜花水月的一段尘缘,需历经千劫百难,方嫩能够乘龙归去。于是从容的行文走字,一任越轨的思绪和着繁芜的笔迹构筑成第一篇艰涩的长信。当第一篇写就之时,没有许下半个心愿,这薄薄的惜意再难承受多余的渴望,惟有孤身之隐,义无返顾的去赴一场未曾占卜的旧约。其实心间倒无后虑,终有到达彼岸的一日,而此刻的快意是最真实不过的事情。

   我把满腹的辛酸化作一纸荒唐,遥遥抛掷远方,还有什么比这更痛快淋漓的呢?这本是一次求变的抉择,将扶摇不定、辗转难摁的心情拍散。从你自抒机杼的言辞里寻找天地初开那一刻的万象更新,也曾怀疑而今的一切是否只是自己一时的心血来潮、意气用事,可是我们是不能免俗的,在这样悲与席的人世,终须采撷一些亮丽风景,来装饰剥落已久的情感之缘,如此,纵使短暂也无妄于刹那间的缤纷思绪。

   不愿顿悟于虚设与等待的岁月,如铭记每一刻惊喜的坚定,便在这三秋顾盼的寒暑里,又送走二三两封信的单飞。本没有寄托太多的祷祝,若我计较辎珠的得失,何来冷暖自知的安详呢?只是在审视信封的地址与落款之间,才会有偶尔的牵挂,毕竟那原是我放飞的彩鹞,在投进的那一刻亲身扯掉了丝线,让它重归于自然的手掌。

   直到这样的一个晚上,当大地沉寂于黑暗,当守夜的心情开始浮游,你以不吝的挥霍证明你颠仆不变的承诺,我是怀着满心欢喜聆听完这生命中奢华的音韵,我应该感激了,这原是我旷世的疏遇,而我本应该是尾随那些无功厌残恩暴世、泣血以累的知己义无返顾的置身于这场悲欢。蓄久长此以往的相守,只是终究未能成行,在这日渐繁皓的卷尺经文里,在这困顿不堪的解题听课里,我屈服了,屈服并不轻贱于言语,倘若有,那我原可以费劲思量,数其罪状,一吐而后快。然而它只是隐匿于心胸的某处,在我无奈抉择之时,偷偷爬将出来,给了我致命的一击。我应该体会到呓语成真的艰险了,虽未曾轻易毁约,可毕竟离希望之中情形相距太远,所以才会有第四封信的晦涩,想来那时的我已经预料到今日的结局。

   未卜先知决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尤其在于明知前面已是断崖峭壁,还要一如既往的行进下去,那么让我再佘三日的光阴重燃一份封碎的壮丽,踏着昔时且歌且行的足迹,完成最后的解约。

   你我原是两个并行的时空,因这城市血脉相连,在你是世间聪慧灵气的女子,或悲、或喜、或温文或愤怒,与平庸的人世诉说一番生命的歧义,然后独自云鬓水袖的恋俨着,而在我,尚是漂泊的行者,需募化八方的宿斋,只是于减少的闲暇里敛足而观,聆听你指点江山的意气,所以才会回首,每一次搭车途径你们的街巷,总爱注目再三,望一眼喧闹城市里缄默的铭文,这几个字其实应该眷刻于心,只是如此远眺竟也有一种亲切的意味,仿佛前世的旧知在今世的重聚,然后诧异于它的居所,竟暗合了大隐于世的反朴归真,这本是你的性情之所在。何尝不想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将心情交诸你手,亲吐作日的攀缘,今日的纵览,明时的轻舟,而后,在你洁语言辞里将它揭反,欣喜于它的涣然一新,但是终需断腕,当一朝临至枯竭,当一腔热血冷寂,还是做我落寞的听者,于无人处为你低声喝彩。

   我把这已经伴我二十余载也将随我遗失的名字记于信封的一角,仿佛是了断了一段宿愿,可是又不便确凿起来。

   名字其实是最空洞不过的,怎能用一个简单字就将人的一生一世概括,倘能碰到同名同姓者,那便是无力支撑了,然而,读到你的名字:
              吴钩霜雪
             继往开来
              宏图霸业
   着一看去是满纸的缤歌,满眼的艰辛,于是我应该明了了,其实这一切原是凝着我的悲欢,我把数载的凡尘冷落和了经年的风霜洗礼径接化为睹物的思绪,如此方有梦里的回忆,那么我应该将百衲的心结付之一炬,定可成就一颗圆寂的心。
原谅我以五月肆虐的寒雨化作笔端怅惘的情怀,竟做一番离愁别绪,该想到那些深楼吹萧的人是怎样的一夜无语。

   我把百世的悲欢弃了,把久徊的柔肠舍了,竟洗去旎罗繁华一味的零丁了,把第一封信中未完的两句续完:
           花有千语解千愁,人和友情萍相近

    可以了无牵挂,踏足而行,去凡俗间经历一番厮杀,也许待尘埃落定,尤有卷土重来的一日。这本是一世里的尘逃,我疲倦了,或者无奈了,尚有后来者手持火炬。
解剑祭天,行歌作别,但没有执手相看泪眼,没有无语凝咽,请相信我仍会聆听你悲喜无常的言语,仍会此致不渝的支持你,需要是尽我微薄的能力。

    我把战国煊赫的编钟敲响,怎也要将一水深离的凝重经历。”

3.《飞》

4.《悲情城市》作背景

    大家晚上好,现在世20:22分,谢谢你收听江苏音乐台《八九七直播室》周日专栏“休闲俱乐部”,我是吴继宏。

    今天节目中听到的第一封信件事认识了不久的朋友寒夕所写过来的,这封信在看第一遍地时候颇有几分错愕,然后是几分的,很奇怪(笑),在看信的时候,读第一遍,没有明白太多的意思,只是知道从今以后,就会失去这个人的来信了,所以难免有一些张皇失措,然后就放在那里,想过几天再看吧,换一种平静地心绪,然后就经过了一些时间到今天已经将近有一个多星期的时间了。再重新拿过来仔细读,竟然读出了几许微笑。

    其实怎么讲,对于我来讲,是不太可能够去接受突然的离别的,尤其是在没有的任何的精神准备的情况下,因为我记得寒夕的前四封信相对来说令我觉得十分的欣喜,很难得有这样一个谈的很投缘的朋友,通过文字的方式在这都市繁华喧闹之后,还有片刻的宁静,所以每一封信都把它放在手边,经常拿出来看一看,也觉得挺舒心的。然后,猝然而来的第五封信件却着实给了我沉重的一击,我第一个反应是: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然后经过一个多星期后,仔细看了这封信件,终于了然了其中全部的原因,我在想,彼此都应该没有什么太多的遗憾吧。在最初已经许下诺言,只在这样的一段空闲时间里,用五封信的联系来串接,那么因缘即了,我们也应该履行前缘,尽管当时不曾跟你盟约,但是我愿意信守你的承诺。

    今天听到这样的第一封信件,不知道大家会有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有可能比较喜欢简贞的朋友会觉得这是不是简贞写的一篇散?的确,我觉得寒夕的文字非常的接近简贞,用笔、行腔之间有一份特有的铿锵。想来你也是喜欢简贞散文的吧?然后再听这首歌曲是潘越云的“飞”,我想送给你是再合适也不过的,作为这样一份临别的礼物。因为在去年的时候,在今天96年的5月25号,我在那一天自己所有的大事记上面只写下了一个字,就是这个“飞”自。当时的我还是一个比较困惑的人,就象前面所说的绝对不能容忍突然的离别。然后经常会有一些很矛盾的事情去做啦,或者会去想,越想越觉得想不通,很多事情其实施没有道理可言的。而时至今日,觉得心里面有了一份了然,就像当时在歌中所唱的“只要你给我一个未来,我会是你的”在当时的困惑是,我不能够拿出一个未来,因为谁知道未来什么样子呢?而今时今日,我觉得最高兴的是我可以很肯定的给自己,也给别人一个未来。

5.齐豫《让爱回来》

6.《飞》为背景

   “你心里有个样子,都跟着我们的坚持,可你也许是还不发芽的种子,拥有的世界够不够大,一个人的你会不会害怕,告诉我你的真心话,想给你错过的温暖,想听你遗漏的梦想,失去是我们同样的遗憾,你一直是我的宝贝和希望,快乐和平安愿放在你身上,让爱回来,用心情紧紧把你包围起来,从来不会对你说,你是最甜蜜的等待,我在等你回来,等你把心打开,让爱回来,用心情紧紧把你包围起来,给你全新的天空,你可以自有如风,想起我的时候远离出走”

(没录上,换面了)

7.《飞》为背景

    说起来也应该算都是4、5年没见面的同学了,但是很奇怪的是之间是毫无隔阂,如果说一些曾经共同的话题没有隔阂是可以理解的,比如说过去我们曾经住在一起的那栋宿舍楼啦,或其他的一些事情。对于这种曾经有过的共同的记忆我们之间的完全重合适很可以理解的,不觉得以外,但是后来谈到一些其他的话题,却发现对于很多事情的看法,我们都非常的接近,当时就觉得有一点点的不太理解了,就在想,其实经过4、5年,彼此都在变化亚,为什么好像还是那么样的合拍,就像从来不曾经分开来过。不知怎么就偶尔谈到关于感情的问题。同学就说了“其实我一点都不挑剔,我只是在安心的去等待一个自己喜欢的,对于爱情是宁缺勿滥一个人,不能和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玩爱情的游戏,这样是对别人不公平的,也对不住自己。”而我听了同学这句话的时候,我觉得我无话快说,只好去握他的手。

    这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因为我一向是个很唠叨的人,就像很多人都觉得跟吴继宏在一块儿聊天是一种痛苦,她会越说越多,直到成为一个完全的主角。但是在同学的面前呢,就正好相反过来的,我同学的话一向比我多一些,因为在别人的面前,我会花很多时间去阐述自己跟别人不太一样的观点,但在同学的身边的时候,我同学会把我想说的话他们抢先说出来。比如说,就像刚才谈到的这个话题,因为就在上个星期的时候,也在东大,有一些比我们更年轻的朋友在问我:“谈恋爱的时候,是应该去找一个人认定了,一生一世的认真的区爱,还是应该去随便的找一个,抱着玩一玩的心态,彼此不要太在意?”当时我觉得这个问题很奇怪,不过我还是尽量回答了,我说“看个人吧!我不是很反对后者,你可以去玩一玩,那是你们的自由,但对于我个人来说,我一定坚持前者,我不反对别人对自己不负责,但是我知道我要对我自己负责任,当然了,我不勉强别人会跟我一样。”其实这些话,就像我同学跟我说的一样。我们两个人其实等于在说同样的内容。

    其实尽管就我所知,象我们这样的人特别多,如果能够遇见了还是很欣喜的事情,更欣喜的是其实这样的人一直在自己身边,而过去没有看见,我在想,也许我还是应该为我的同学感到骄傲呢!

8.凡人《你们听我说》

    有一点感觉就满接近这首歌曲的“你们听我说”,说一些很随意的事情,但是因为这其中有一些时共同的,就像也许你会抱怨了,为什么吴继宏老师唠叨她昨天晚上跟同学一块儿聊天的故事?但其实不是这个原因呀,因为这也是许多人共同的感受,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感觉的或者怎么样?我觉得我们这帮92级在一起还是始终挺投缘的。

    之所以要说这么多话,其实也是因为今天节目当中有关的很多的信件,那我在前段时间也说过,最近收到的信还挺有意思,谈的问题比较集中,所以我们会一个一个地去完成一些专题,那今天专题就是根刚刚我说的话有关,其实,我们同学在一块儿聊了几个小时,谈到很多问题,今天我只拿出了其中的一点来跟你一起分析。因为今天咱们节目当中的一个小专题吧,也算是跟爱情有关联的。

    因为过去有很多朋友来信抱怨过,说吴继宏节目当中从来不谈爱情,这是不是一个缺陷那?(笑)不算是缺陷吧,其实谈或者不谈都是没有什么特别要多说的,我愿意在节目里多说呢,那也只是兴之所致,我不愿意多说呢,也只是没有想到,并没有特别的意义。事情很简单。

   因为最近收到好几封信件都是谈这些话题,我想,也许大家都愿意去说一说,那就一起说说好了,因为收到几封信件相对来讲都是比较悲苦的信件,收到信也有很多日子了,看到的是大段大段悲伤到几点的陈述,即使我是一个局外人,我看了也觉得很心痛。我在想,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把这个信念出来也许对于当事人来说,不算特别好,我就希望经过一段的冷却以后呢,大家都可以去平静地去面对一些问题。我看一下,大概也都经过了一两个月的时间,这几位相对来说也应该能够听一听当时自己在极度伤感的时候写给我的信件了。

    可能是因为在信件当中大家都是说一些不太愉快的话题,所以几乎没有一位作者留下他真实的姓名,所以我们全就忽略不计了。

   这第一封信是在4月20号的时候寄过来的,她说:“

    吴继宏:
    你好!我想我应该出来了,写一封信给陌生的人,诉说渐行渐远的往事,莫名的就有了一种报复自己的快感,我只敢恨自己,而实际上,我也只能恨自己。

    又是一个周日的夜晚,一样的节目,一样的你我,一样的落寞,在上周这个时候,我正在苏大的一间宿舍里,耳边是喧闹打牌的朋友们,也就倍加想念你,而今夜再来的时候,听到了清凉如水的声音,听到了生生世世,永永远远,一生守候,也听到了泪落到书本上轻轻的一声。我想我应当走出来了,告诉你一点什么,我不露,默默忍受,燃烧了1/2,炙烤了另外1/2,或许你能给我在这煎熬之中一丝凉意,倘若你不肯也就算了。

    那一天在宿舍去食堂,在调桌边吃饭,阳光炫目,有人扔过来一封信,厚厚的,密密麻麻十几页,是他写的。我很小心的去看,慢慢看,慢慢地沉下去,周围的嘈杂形成一种巨大的轰鸣,在身边回响,并不知道那是什么,只在看信,到末了,他抄了那首歌——张艾嘉的《爱的代价》,我看完最后一个字,绝望的抬起头,而窗外阳光依然灿烂的惊人,我就在人声鼎沸的食堂里痴了过去。

9.张艾嘉《爱的代价》

   一夜未睡,第二天也就是上周五,急急奔去了姑苏,但其实我本应该早早想通这些道理的,无计也好,不悔也罢,只是难逃那一日罢了,了不得便是百年的缘分,谁还能当真守着谁一辈子?若不了,便不好,若要好,便要了,日后情尽不如眼下缘灭,不爱也罢。

   在前一天的熄了灯的晚上,我坐在冷风飕飕的走廊里,就着昏暗的灯,再看他那些长长短短的信,然后装进一个大小牛皮纸信皮里,往信封上写地址的时候,浑身冰冷,心也冰冷,这是最后一次了,我曾经张皇的写过:没有什么风月情浓再也感动得了我,而相交多年的朋友野依然要散了,淡了,再看不见了,想来竟是太可笑了,这个世界有太多政治隐私的偏见,太多理所当然的庸俗,我敌不过了,我满心凄苦,我要逃了。

    火车过了一个叫“下蜀”的小站,过一会儿,冲进了一个甬道,一下子全黑了,黑道绝望,一刹那间,有了从窗口扑出的冲动,只是窗口在哪里也辨不清楚,眼前便渐渐亮了,已经出了隧道,我叹了口气,一额的冷汗。冲到窗口去看时,火车转过了一带山坡,但见森森的树木急急后退,隧道已经不见了。

   临走的时候,向他要回了写去的那些信,在车上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然后开始一封一封从窗口扔出去,一下就不见了。第一封信脱手出去的时候,看到一个进口的站牌掠过,然后慢慢地放逐着自己曾经的狂喜与哀愁,让他们长眠在这片寂寞的山野里。一路上兴致勃勃地做这个事情,信飞走一封,心往下沉一封,也像离了姑苏城远了一分。到了“下蜀”就没有了,就进了隧道,我永远不会忘记根他在“忘施园”闲逛时一抬眼间突然看见的一副楹联,说的是“莺莺燕燕,花花草草,轻轻暮暮朝朝;风风雨雨,冷冷暖暖,处处寻寻觅觅”。心中便是一惊,急忙指给他看得时候,已经能够穿花拂柳去了。只留我一个在午后落寞无人的小院子里,无限的怀想与追忆,此中妙处,却无处可诉,我也永远不会忘掉在清凉如水的夜风之中,我们坐在苏大空旷的操场上,他手中把玩着一只乒乓球和一只球拍,一边说,突然就恼了,突然扔出去那只乒乓球,我吃了一惊,忘了改说一些什么,两个人一块儿看着那只乒乓球一个台阶一个台阶的,谁也没有拿它,抓住它,就任他一阶一阶的下去,在微凉的春风之中,在空空的操场之上,乒乓球一声一声敲进我的心,渐行渐远,终于停在了上,也终于无言,终于心被击得粉碎。

   也许并不该语无伦次告诉你这些,是错了吗?也没关系的,近来不停地犯错,错来错去,好像已经错胡涂了,不过,还是应该有高兴的理由得,起码,我去了苏州,而你计划中的杭州之行却终于完了。”


    这是一封在4月份看到的信件,看完了之后也是如前封一般,只敢放在手边,因为这其中感伤的情绪实在太伤人了,然后过了几天,她又寄了一封信,依然是没有署名,好在这个自己我已经认识,她为我抄了三毛的一篇文章《夜戏 雨原之二》

     “那一个身体宽矮的印第安人,慢慢地走上了舞台,神情很安详,手中那一只已经吹了千次的旧笛又被粗糙、短胖的手指轻轻擦过。灯光只照他一人,他的双手缓缓地了起来,的人闭上了眼睛,将自己化为笛,化为曲,化为最初的世界,在那里,一个神秘的音乐灵魂低沉缓慢地狂流而出。刚才的民族舞蹈和演奏再不存在了,全室的饱满是那一只音色惊人浑厚的笛交付出来的生命。一只简单的笛子表露了全部的情感和才华,这场演奏时一个人一生至今未得的尽情倾诉,而他竟将这份情怀交给了一个广场上的陌生人。奏啊奏啊,那一个悲苦潦倒地印第安人,全身奏出了光华,这时的他在台上是一个真正的君王,我凝视着这一个伟大的灵魂,不能眨眼的将他看进了永恒。不死的凤凰,你怎么藏在这儿?那一只魔笛不知什么时候停止了,整个大厅在他的笼罩下依然不能醒来。没有掌声,不能有掌声,雨中一场因缘,对方交付出的是一次完整的生命,我没法子回报,舞台上的人不见了,我仍然无法动弹。灯熄了,我没有走,后台的边门悄悄拉开,那一袭旧衣和一只公事背包悄悄又露了出来,彼此再也没打招呼,他走了,空空洞洞的足音在长长的走廊里渐行渐远。“

(《爱的代价》为背景)

   这段戏我有印象,说三毛在高原上,遇见一个人,一直邀请她去看一场戏,那样的怯懦,令三毛有一份恻隐之心走进去,而最终获得了一段生命,难得的际遇。把纸翻过来,反面写了这样一句话“我一直在听你,听到不能言语,永远不会忘了你,一生中遇到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让我从内心深处震撼和狂喜的灵魂,可是我却不能安慰你,我的力量太小,我们的人数也太少,就像夜戏之中梦魇一般,大片的空座一样,你孤独而痴狂的倾诉着”。

   看出落款,明白了为什么有这样的一段话,1997年4月28号(笑)

   看完这封信,到了今天相对来说,我觉得作者应该已经能够平静下来了吧?正如你自己所写的,她写了一首歌,歌名是“爱的代价”,告诉你相爱是必须要付出代价的。

    其实我在想,看完这封信之后,我自己在做什么其实是满多余的事情,我可以理解你,但也如你所言,我不能安慰你,我所能够做到的只是和你等时间来抚平心口的疮痛。

   和这位朋友满类似的还有另外的一封信件,他的落款是“一个因你节目而哭泣的人”。因为他听到了我们节目当中所播放的熊天平的歌曲,落款日期是1997年3月8号。他说听了熊天平的歌之后,想起了自己的一段爱情故事,想起了自己的痴情付出被别人当作垃圾一样的遗弃,自己曾经苦恋的女孩子在陪他上完最后一节托福课后,断然离开,投入到别人的怀抱中。他说一个问题深深困扰着,“我能表达自己的愤怒吗?我的专一难道错了吗?我觉得对世界很绝望了,我觉得自己所研究的课题对那些追名逐利的人一钱不值”。(笑)

    一个满认真的研究生,他信中写了很多很悲伤的情绪,他告诉我说,听熊天平的“愚人码头”听出了许多感觉,“想起来,多么愚蠢是我,多么爱你是我,而在此后的慢慢长夜,自己依然牵挂着你在何处漂流,你在与谁厮守?”

    很抱歉我今天忘了带钥匙,没办法打开柜子,拿出那一张“愚人码头”播放一下,一起听一听,不过我还是比较能够清晰记得这首歌当中所有的感悟的。

    看这样两封信件,的确都是两个我无法去安慰的灵魂,两个在苦难中继续煎熬的灵魂。这是3月和4月的事情。我不知道对你来讲,5月份有什么意义,只能说希望会更好一点,就像这位研究生所写“难道我们错了吗?”其实,我觉得倒满可以简单的回答这个问题,其实你没有错,只要知道自己没有错就可以了,我们可以坚持自己的理念,但是你不能保证别人和你一样的去坚持,因为你不能勉强别人是和你一样的,你必须去宽容这个世界各种各样的状态的存在,那于此,也就心安理得了吧!

(《爱的代价》背景)

 

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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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锋书店六折抛售陈子善新编的《张看》,几个朋友不约而同去捡回一套。书架上她的各式选集早已山重水复,然而我们的血肉之躯,终于敌不过这一个苍凉跌价的手势。
  九五年张爱玲去世,第一反应是“她居然还活着”。从简桢钟晓阳逆流而上,追随她堪堪数年,骤然大热,措手不及。其后不久,得知她在对岸早已是显学,原来,只有孤陋,才是我独有的。

  “去国十年,老尽少年心,”张爱玲辗转到美国后,深居简出,几乎不与任何人交往。偶尔,她会解释为何一直留在大城市:“热闹,像上海。”守着对红尘万丈的眷恋,守着清坚孤绝的生活。

  爱她到偏执的人,在她隔壁赁屋而居,捡起垃圾桶中一小片饼干包装纸,为它是张爱玲所遗之物雀跃。受此惊吓,张爱玲漏夜搬屋,自此行踪杳杳。世面流通的无数本张爱玲传,都是她自己文章里提到的事情再重新组合———这个过程,就叫从流光溢彩到黯然失色。

  胡兰成的《今生今世》,描画这“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水中的清影,读到后来,伤痛兼怜惜。惊鸿初遇的惊喜,废耕废织的缠绵,真相大白的难堪,离别时分的黯淡,他洋洋得意的铺陈,是她后半生绝口不提的怆然。

  她的一生,大多数是孤单。父亲知道他有个会写文章的女儿,但是他更在意自己的享乐;母亲,总是在千山以外;弟弟,当然也不懂得她。

  是有许多人对她好的,却不能将她的落寞减少半分———这真是一件叫人难过的事情。她的萎谢如此缓慢而又安静,硬是将惊心动魄碾成司空见惯,时间是无垠的旷野,触目所见的,只是一片赫赫迷城之荒。 

 

瓦解的时间 

 
   上一次去西部啤酒牛扒城,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


   踏上北边窄窄一道楼梯,震耳欲聋的西洋音乐直刺下来。沉重的原本桌椅,一律呈黑褐色,分不清是油污,亦或风格。食物品种之芜架,为同是店家罕见,通常的西餐,牛扒,烩饭,一应俱全;中式餐饮,青椒土豆丝,牛肉砂锅......凑一桌七荦八素绝无问题。清茶一杯聊叙寒温,可点青豆、瓜子、话梅;冷盘有酸豇豆,鸭头,下酒就粥,各凭所爱。最令人叫绝的还有一味酸菜鱼,赫然在菜单上,坦然迎视未经世面食客之惊诧目光。


   茶座里倾心交换的心事,酒吧中暧昧的眼神,都不适合这里。此地与外面的花花世界同气连声,“借来的空间”这种小资情调它是决不提供的,它就是活生生的当下,热闹、生猛、无序。音乐喧嚣如故,曲目这出人意料,尤胜当年。此刻播出的,竟然是整张童安格的精选。


   各叫一客咸肉泡饭,各自回忆这里度过的时光。没有丝毫变更的陈设格局,轻易就把人带回当时的现场。脱去外衣弯腰的明亮笑容,仿佛还是在眼前,中间却隔着四年的人事浮沉。时空如交通灯快速交换,往事似车辆纵横驰骋,我们立在街心,瞻前顾后感慨万千。


   西部价格一直维持很低水准,以前在这里请客总是底气十足。结帐,四十块钱。我们要求抹去零头,小姐一口回绝。记得这也是他们的风格。走出店门外面是早已面目全非的新街口,不远处的地铁工地,就像硝散尽的战场。街头霄虹,日日都在变换,惟独此地,没有任何变化,没有扩张,也没有消失,时间在这里,几乎失去意义。

 

无题 2003.01.12 文/到处吃的女人

 

   从进校门的第一天起,我就是借读生。
   我们的来源有两种,一是父母刚从广阔天地归来,没有什么门路,小孩子户口仍然挂在农村。还有就是不想再吃种地之苦的农民,带了家小投奔城里亲戚,勉强找一份木工活,租一间小屋。户口当然没有,全家吃高价粮。这两种人家的孩子,到了读书的年纪,一样要送进学校。因为父母忙于生计,常常疏于照料,而他们粗朴的外衣和呛人的方言,又常常令其他同学自然有了优越感。借读生因此多半成绩不好,或桀骜或孤僻,成为老师头痛的族群。

   第一天上学,我紧紧捏住妈妈的衣角。其他同学围着一个小铅桶汲水擦抹桌椅,想来是从幼儿园养成的良好习惯,我死活不肯,一定要妈妈陪我到校门口的水龙头那里。妈妈给我擦干净桌子,嘱咐我要听老师的话,多看看别的小朋友怎么上课。她在邻省的小县城里争取到一份用板车运送橡胶的工作,还要赶回去。
   我坐在乌黑的课桌后面,一动不动,心中惶恐。在外婆家我已识字过百,爸爸托着我练字的作业簿呈请校方过目,班主任很满意。(那是个秀丽而多病的年轻女老师,学生中两名医生子弟是她心爱,她们第一批入队,并被任命为中队干部。)然而第一课学拼音。一种我完全没有接触过的东西。
   别人翻书我也跟着翻书。别人掀开文具盒我也照着擎出铅笔,在本子上涂划。很快我带着第一次小测验的成绩回家。父母简直不能相信,这个亲友中常被交口称赞的小女孩竟然只得了七十八分。他们匆匆赶到学校,瘦小的数学老师挑出我的考卷,前半张没什么错处,后半张一片空白。
  “你为什么不把卷子答完?”
   我不知道。完全是茫然的,我甚至没有测验这个概念,不懂得卷子要写完这是一个常识。而老师说了不要看别的小朋友。没有了参照系,我只好自己做主,过完这一堂课。一定是算到一半别的事分去了我的神,糊里糊涂,下课了,小组长就手收去我的卷子。爸爸妈妈放心了,他们的女儿没有变笨。而以后我的数学都是一百多分。

   满分是一百,然后老师会留一些附加题,最多可以得到一百二十分。附加题难一点,或超过目前的教学进度,或超出这一阶段教学大纲。小孩子的世故在这时候也许就能看出来了。有成绩很好,却不肯越雷池一步的,因为他觉得,超出大纲一定不会在以后区里统考的卷子中出现,那就没有必要去做。得回一百分就好了。而我常常不耐烦前面如例题一般的格式化拆解,喜欢在后面自出机杼。前面的卷子我是得不到满分的。后面我赚足二十分。
   一直到小学毕业,我都是这样一个不成器的学生。四年级的时候,有一个老师受不了我们的吵闹,丢出一道五六年级也未必做得出来的思考题。大家算来算去算不出来,果然安静了。我在草稿纸上划了十几分钟,兴奋地大叫:“我做出来啦!”老师气死了。虎着脸她听完我的答案,回身教训先前帮着她申斥我的同学:“你们不要嫌人家大声,人家做对了高兴,你们还做不出来!”后来才知道,我的解法简洁又有效,比方程式代入还好。
   (上中学之后,我讨厌代数的繁琐,借口骨折,半个学期不听课不写作业,数学从此荒废。但是高中面对一道令所有同学却步的立体几何,我终于率先突围。数学老师是上海人,干练短发纹丝不乱根根直刺进眼睛里,金丝眼镜细细巧巧,拒人于千里之外。她的格言是“严谨”,口头禅是“摸《精编》(一套浙江出版,颇受各校老师青睐的理科辅导丛书)”,很不喜欢我,却收藏了我做的一套教具。红色有机玻璃锯出十二片,粘成两根方棍,验证立方体体积运算规则。老师布置每人做一个教具当做作业,我想了一个白天,做了一个晚上。大多数同学都是随意用纸糊糊,草草交差。这是我没有想到的。)

   第一年我品学兼优,数学竞赛第一名,又是三好学生。全校表彰大会老师推我上台。前面的学生鱼贯走出台口,挺出小胸脯让教导主任别一朵红花。我无所事事越过去,被她拉扯回来,定睛一看是我,面露讶异神情:“是你?”她记得我是借读生。“哦,我应该给你两朵。”她仿佛很高兴。
   那次我带两张奖状回家。也是我最后的辉煌。很快我变成最调皮捣蛋的学生,老师眼不见为净,调我去后排就座。我索性自暴自弃,整天和一班捣蛋鬼厮混。

   我的借读身份,因为藏得太久,一般同学也看不出来。然而心里潜伏的自卑,让我常常亲近那些后来的同类。沈茜就是其中之一。
   她家住在一条小巷里,院子里种着一棵石榴。五月的时候,榴花初绽,光滑的?吐出红色的花朵,小小的一束,像皱纹纸折出来的一样。她家对面的楼上,正住着我后来初中时最好的朋友。

   六年级的时候,外国语学校提前招生,千余初试名额分到各小学。我在二楼楼梯旁的空地上和同学玩儿,年轻英俊的副校长走过来,面带微笑说你去考试呀,要好好考。他不像我的班主任。那是一位四十多岁的,严厉的北方人。
   那年开学,我因为外公的八十大寿回校晚了几天,教室里竟然已经没有我的座位。关系好的同学悄悄告诉我,老师说你转学了,不回来了。我也没有生气,只是搬了一张其重无比的大课桌,支在最后一排靠门的地方。以后打乒乓球,全靠我在下课前几分钟翘课去抢台子。
过了几天班主任和我谈心,表示了她对我深深的忧虑:“我听你以前的老师说起过你。你真是,华而不实。”这个成语我初次听到,还得拜这位老师所赐。当时不名所以,只是暗暗记了下来。
后来她对我还不赖。举着我早自习匆匆涂抹的作文告诉同学,这样才是好文章。家长会的时候,我妈觉得这么一说显得她特别诚恳。然而当面她不常夸我。
   第一轮笔试地点在四中。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看见几个别着十中校徽的女学生。三年后,我考进了那所学校。
   语文考得很烂。然而数学我得了高分。许多人得零蛋的五道应用题,我全答对了。我从小就喜欢的题目终于也给我争了一回气。我要和班上一个口吃的男孩去参加口试。
   班主任非常高兴。因为我要是考过了,接下来就不用来上课了,这对本班的安定团结将具有重大意义。而我又是这么伶牙俐齿。二年级就是班上的“故事大王”。人之将去,其言也善。她对我前所未有地和颜悦色起来。
   (几乎同样的情景,后来在高中时又再现。文理分科前,班主任风闻我要去文科班,欣喜若狂,史无前例地在楼梯口叫住我,陪我一道上楼,叫我以后要好好学习。我没讨过什么老师的欢心,这是我大学毕业多年后才想明白的一件事情。所以,那零星几个喜欢我的老师,让我相信人的真心。)

   外国语学校的环型煤渣跑道给我留下相当深刻的印象,我觉得豪华极了。趁所有考生都在临阵磨枪小声咕哝他们学过的外语,我绕着跑道逛了半圈。
   考试在一栋教学楼的若干个房间,考生孤身闯入,考完一课,老师会指点你下一间要去的地方。不知道这复杂的办法是谁想出来的。两百二十个学生挑出最后的一百一十个。
主要内容是朗读和模仿。我不专心的习惯又出现了。我不太在意老师让我模仿的内容,也不乐意照样念出来。最关键的,很多小学已经开设的外语课,我们学校还没设置。即便如此,我相信,我迅捷的反应还是颇得几位考官欣赏的。问什么我都能搭上腔,一开口,一脸笑。(一说话就笑是我从小改不了的习惯,也让我吃了很多亏。老师批评完之后让我做保证,我一笑,他就觉得我没诚心,加倍生气,处罚也加重。)
   楼上楼下跑一圈我回到出发点,监考老师惊讶说这么快!就你最利索,一定考得不错!我爸妈从人群中把我牵出来,说他们看见有一个家长模样的人把一个号码交给一个老师模样的人。“爸爸妈妈没有什么路子,也不认得什么人,”他们拍拍我,“回去吧。”
   不过我想这不能怪他们。我也压根儿没想到考前应该有点儿准备,比如问问口试考什么呀,考试时候再专心一点。从小大家都叫我努力读书以后考南师附中,外国语学校的重要性没人说过。我几乎是无知地失去了改变我人生最好的一次机会。

   班主任觉得这简直是灾难。我又回来了,那个口吃的男生却被录取了。“你呀,关键时候还是不行,”想了想,她突然很气绥,“真想不到!”
   我是真无所谓。这一年升学开始学区划片,我分到二十九中。南师附中和十中,全部成为泡影。悄悄喜欢了好几年的小男生,因为住得好,可以考南师,我为他高兴。另一个可以跟他继续同学的女孩,是班上的文体明星。三年后我去南师附中打听他们两个的下落,没有什么结果。最后一次听到他的消息,是因为他出席从前同学的葬礼。可能是父母离婚和早恋失败的双重打击,小樊选择了自杀。
   “你不知道吗?他们几个小学毕业之后一直都关系很好,都有联系。”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和他和小樊同是美术班的学生,每年放假发下电影票我们三个都坐在一起,小樊家里的书多极了我跟他借过好多,但是青春期我放弃了和很多男生的交往,小樊去世也是很久以后我才知道……

   考进二十九中,我们最后一次回学校拿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兼向老师告别。学校门口窄窄的柏油马路,灰尘太多由青变白。我记得班上最得老师欢心的小方偶尔会和我在校门口邂逅,他拥有这个年纪的我们不具备的沉稳,却又很腼腆,像个小书生。白净的脸庞,笑起来有两个深深的酒窝,数学卷子做完后老师直接粘在墙上当作标准答案。高中高分考进南师附中,大学念清华。快毕业那年,帮家里收衣服,从六楼栽下来。送到医院,医生说没事儿。回家,当夜就不行了。
(另一个去世的同学,是我初中同桌,一口雪白的牙齿,脾气很好。被不知是摩托还是汽车,撞去阴间。)

   从校门进去,右手一间小坯子充作门卫,左手是我开学第一天就认识的水龙头。两丛灌木圈出两个小花圃,右边那个是我们班的包干区,我常常带领小组里的同学把它扫得尘土飞扬。冬天打扫包干区是件美差,可以借机不去做早操,还能听我解说前一天晚上播放的港剧。大操场边上,教学楼到厕所那条路,有一段时间也归我们扫,大家一边磨洋工一边看别人出早操,两重天的快乐对比,让大家下手更轻快。灌木上寄生的黏黏虫,是我们吓唬女生的法宝。
   大教学楼只有两层,每一间光线好像都很昏暗。一年级的时候我们在最边上,门口就是楼梯,却很少有同学会想着上楼看看。二三年级我们越过大操场搬进一间平房,下课后玩起沙坑双杠来格外方便。我渐渐练得单手抓杠荡过整条云梯。
   我很害怕再往后搬到后面一间大房间,那是上室内体育课的地方,也有一段时间充作大教室。我坐在那儿参加过查字典比赛,桌肚里一堆呕吐物让我恶心极了。那也是我第一次没有获奖的比赛:因为当时我还不会查字典。老师不知道她这个尖子生这么不长进,我也没敢说。
后来我终于成为全班查字典最厉害的人。

   四年级我们回归主流,搬到大教学楼二层。年轻秀丽多病的班主任终于离开了我们。她请病假的日子很多,代课老师常常要接管我们一段时间。等她回来之后,她会清算她不在的时候有谁犯上作乱,不用旁人揭发我就自觉地站起来。教室里四处零落站着人,她喜欢这样结束她回来的第一节课。也有站的人挺多的时候。现在想想那景象真是很壮观。
   她调走以后班主任开始不固定,那也无所谓,因为每个老师都会很快认识我。开始赞赏我思维的敏捷,继而为我上课说话大为恼火,无论苦口婆心还是电闪雷鸣,我都无动于衷,终于失去他们的欢心。也许最初他们都在想:这么优秀的学生怎么竟然只是个小队长?后来他们都说,“让她继续做她的小队长吧。”
   从二楼俯瞰大操场,的确可以说龙腾虎跃,下课后的小学生拼了命地玩儿,上厕所都以参加五十米赛跑的劲头狂奔。另外一件证明我童年时相当无知的事情,就发生在大操场上。
可能人在小时候柔韧性都很好。双腿直直并拢后,我是可以轻松以掌心触地的。单杠我敢荡到几乎和地面平行。不过不敢翻跟斗,因为双杠上跌下来一次,险些脑震荡。体操队或者跳水队到学校里挑苗子,老师也会派我和文体明星一起去。
   学校里组建田径队,老师先是召了我。可惜我根本不懂去了该干什么。穿着裙子玩一会儿单杠打一会儿乒乓球,叫我跑步我也不卖力气。老师说那你回去吧。隔了好多年我才想到,我本来可以更擅长运动的。
   很难加入的航模兴趣小组和美术兴趣小组,老师也都对我宠爱有加。但是我全都没坚持下去。经常是活动时间,我正准备去一个泥塘边上和一群同学打滚。我也犹豫过。还是野去了。

   我现在还是可以清晰地背出十二张水泥乒乓球台的编号和准确方位。在我最大展宏图的岁月,一球定胜负我可以连庄十几个人。下午放学,如何在清场后潜回学校是我们的一大课题。小操场边上的一道矮墙成为我们的突破口。紧邻着它的,是六、七号台。
   奇妙的是,高中时同一方位的一道墙,同样成为我们迟到晚归的必经之路。有一天体育课,我们到前门买烤山芋,我那个焦得太厉害请摊主换一个。老太婆收完钱了死也不肯。一怒之下,山芋照她的脸扔过去。然后我跑掉了。
   老太婆彻底愤怒了,守在前门,等我理论。我早猜到,从后墙翻进去,没事人一样照样在校园里逛。同学关心地问我,你怎么进来的?她没抓住你跟你拼命?我得意地笑。

  我的借读身份也是在这一年终止的。学校告诉我父母,借读生不能考重点中学,这个小孩要可惜了。此前,妈妈从橡胶工人奋战成马路小贩,又在外公平反之后调到小学里教书。因为长期乏人照料,每到春秋二季,我咳嗽不止,成为课堂公害。我妈发狠把我接到她身边。
   从屋前的青石板路走到城关小学,要花不少时间,所以我们朝飞暮卷,一般中午不回家。我妈教音乐和数学,经常是踩完风琴回办公室抱上长尺子又冲回去。学校只一排瓦房,也没有围墙,一片泥土地整整平就开始上体育课,学生都还会干农活。我妈喜欢教学生唱最近电视里的主题歌,比如《射雕英雄传之铁血丹心》或《华山论剑》什么的。学生特别高兴。
   老师清贫,课间出售膨化食品给学生,以补津贴之不足。我去玩儿,他们就免费请我吃。整个学校只有两书架的藏书,我借了隋唐和春秋的历史故事回去看,从此中国历史这两段成为我最熟悉的部分。还借了一本小男孩的历险故事。后来忘了还。
   学校去琅琊山春游我也跟着去,长长一条队伍缓缓攀上山路,我的蓝色运动服上两条白杠,十分耀眼。清清溪水边我们前前后后地跑,我的劣根性又发作,一棱石块砸在全班最活跃的男孩头上。他看在我妈的面子上忍了。那年我们一样年纪。他的宽容,我到今天都做不到。
   差不多咳嗽好了我被送回南京。父母加紧四处打点。当时的政策是,有一个人来南京,就得有一个人去滁县。我弟弟也快要上学了,为了我们姐弟,我妈宁可以老师身份与一个工人对调。然后她就到了她现在的这个工厂。

   厂里对她很好,冬天特地分给她一个电暖器取暖。每年生日都有奶油蛋糕。因为身体不好,厂里派她去相对轻松的库房工作,顶头上司是一个跛脚的精壮汉子,很仗义。外公去世那天,电报打到家里,我去厂里找我妈。刚好是午饭时分,她正和同事开心地聊天,说今天菜打得好还特意加了个荷包蛋。看到我哭丧的样子,她一下就明白了,哭着扔下饭盒,直接去了火车站。后来是谁吃了那个荷包蛋?我一直很想知道。
   二十世纪的工厂,逃脱不了衰落的命运。四十刚出头我妈就“内退”了,一个月回厂拿一次工资报销一次医药费。后来工资改存进银行卡。至于医药费,97年的,现在还在会计桌上排着队。

   不再是借读生了,不再有同情或惊讶的目光。上中学以后,我接触到一个新的族类,“教工子弟”。稍好的学校,考起来都有一点难,老师的孩子,通融通融也就进来了。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的,难免不平衡;而这帮家伙又以成绩差居多,所以我们说起他们,竟然常常语带讥诮了。
后来因为感念老师们废寝忘食教我们读书,终于后悔当日的浅狭。而我的后悔,比别人都沉。我才从二等公民的身份开脱出来,就立刻站到人丛中,尽显刁民本色。划分等级的人们,你们太智慧了,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劣根性,必欲踩踏他人,方可彰显自己身份之高贵。

   最后一次在小学校园里,并没有今天这样的伤感,因为我的一篇作文还封在走廊的橱窗里,未曾去除。临走时老师送到门外,看到门房里的油印机器,我无限向往地想,以前老想去那儿偷卷子,都毕业了也没干成。我们相信,老师们为了保险起见,每次印的卷子,一定超过学生总数,去偷的话,一定不会因为考试时少一张卷子而东窗事发。
   其实以我的成绩,并不需要这样费心。倒是后来初中时,年级里一批学生聚众偷试卷,波及甚广,轰动全校。
   那时我已经是个好人了。不会再想做这样的事。

 

喜欢一个人,不是因为他完美(再说徐志摩)




   我没有度过徐志摩的传记,对他的了解仅限于他的作品和这部《人间四月天》。他的性格和为人处世都有致命弱点,猝死于三十六岁也算是天网恢恢。不过,我还是喜欢他。


   去北大上学前,家人为他提亲,徐志摩断然拒绝。趁天黑,他溜出家门找同学商量对策,深夜回来时却风险祖母一直在院子里等他。更深露重,从小与祖母感情深厚的徐志摩再也不忍伤老人的心。既然从古至今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徐志摩凭什么例外?结婚罢!


   结婚以后,徐志摩发现张幼仪和自己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然后他爱上了林徽音。这时候他才明白,男女之间应该先有爱情再有婚姻,自己当年的软弱到现在已然是大错。和他有同样经历的男人很多,例如鲁迅。“我的妻子是目前送我的一件礼物,”纵然再不喜欢,也只能忍受。所以面对许广平的追求,鲁迅不能给她任何承诺,直到鲁迅去世,许广平也没有任何名分。照现在的观点,他们简直就是一对狗男女,但在当时,这却是有可能获得幸福的一种途径。但是徐志摩不要这样。他要对每一个人公平。父亲说:“你可以纳妾”,他不肯。“薄命怜卿甘作妾”,中国女人受的苦已经太多,徐志摩不仅希望自己获得自由,也希望张幼仪可以走出这个失败的婚姻,选择新的生活。知识,想法虽然简单,操作却极困难,单纯冲动的徐志摩最后把事情弄得一团糟。不过,他的出发点是善良的。


   林徽音的父亲以风流自许,老婆两三个,儿女一大群,妻妾之间为争宠常常鸡飞狗跳,从小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林徽音不愿再生活在这种痛苦中。为了不伤害张幼仪,林徽音回国和梁思成订了婚。可怜徐志摩捧着一纸离婚证明回来时,已经找不到他的幸福。


   徐志摩不甘心,就在他死缠烂打之际,梁思成跛了腿。林徽音衣不解带。心灰意冷之时,梁思成想放弃林徽音,徐志摩气坏了:“你不能放弃,因为徽徽要你;你不能放弃,因为我也从未放弃!”梁林二人出国前,徐、梁、林最后一次见面,在嘈杂的月台,梁林并肩而立,徐志摩泪湿长衫。他其实早就放弃了,在林徽音决定放弃他的时候,他知道自己没有力气和强大的世俗,礼教作战,就算战胜了,也没有林徽音作战利品。


   与陆小曼相恋,同样有巨大压力。徐志摩聪明绝顶才情洋溢,但是面对日常生活却总是大白而归。结婚的时候以为自己可以和别人一样忍受,结果不能;离婚的时候以为张幼仪和自己一样需要解脱,却不知她的生命远比自己脆弱;爱陆小曼是因为她不受寻常礼教约束,却不知如何应对她花天酒地的另一面。后来的徐志摩,生活的很绝望,为生计疲于奔命。在飞驰的列车上,他说:“我不知道,风往哪个方向吹。”


   这是我在电视里看到的徐志摩。我喜欢他的坚定,一旦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从来就不会后悔,“得不到无所谓,知不知道有所谓”,“虽千万人吾往矣”。我喜欢他的天真,他一直说在这世间只求一个真字,作事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喜欢他的骄傲,“这世间已有太多的枷锁,这道德的外衣我不披。”尘土飞扬的现实生活一直在消磨他的锐气,但他借诗歌保留自己想飞的愿望。“如果这个时候,窗外有风,我就有了飞的理由……翅膀的命运是迎风,眷恋的命运是寂寞”,至少在电视剧里面,徐志摩没有辜负自己的情感,他认真、深情,写了很多好文章和诗,尽管看起来很柔弱,却有一根傲骨。他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但是,又怎样呢?

 

约定周蕙  撰文/吴继宏  

 

   在我们电台附近有一家唱片铺子,我们几个电台的DJ有事没事都喜欢去,那儿绕一圈,一来是看看有什么新到的唱片,二来遇上同行也可以方便地聊一聊天。第一次听到周蕙的《约定》后,我们好几个人飞扑到这家唱片店去买碟,把老板乐坏了。

  尽管从电台到唱片店的路上十分不方便——有隔离栏杆有天桥,我们还是风雨无阻地每天一游,就因为喜欢那种大家一起听音乐的气氛。关于周蕙的歌声的记忆因此也十分温暖。  

   唱片高度工业化的时代,新人的进身之阶多数是参加歌唱比赛或被某位音乐人发掘,平淡的乐坛没什么传奇可言。  周蕙也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分子:“我是没有比赛运的人,那些歌唱比赛我总是在第一次寄试唱带时就被刷掉。后来,到歌唱录音室录了一张CD想留做纪念,机缘巧合下被季中平老师听到,再推荐给唱片公司。”   这样的经历对周蕙而言,有一点惊喜又不会太惊喜,因为对于毕业于“中华艺术学校”的她来说,走上舞台是迟早的事,选择去唱歌只是把时间稍稍提前了一点而已。其实很内向和大多数20岁的女孩一样,来自高雄的周蕙活泼、开朗,面对陌生人没有一丝的羞涩。在学校开设的美术、音乐、舞蹈、影剧四个专业中,周蕙选择了影剧专业,专攻舞台剧。如果发展顺利的话,她会先在幕后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后,再争取走向幕前。  

   “每个人都希望学以致用,不过其实学戏剧对唱歌帮助也蛮大的。舞台经验使演员很容易克服站上舞台这种心理障碍。在学校开始也觉得忐忑不安,很害怕大家盯着你看,后来慢慢就好了。现在如果上台的话,就没什么心理压力。肢体动作也比较随便一点。” “其实平时唱歌,我也都当成演戏来处理。剧中人她应该是什么样的个性,我应该给她什么样的角色,我都会一一对应。11首歌,可能会有11种诠释方法,现在抒情歌比较有市场,专辑里大多是这类歌曲,所以就有人觉得我是很柔弱、很内向的那种人。”说到这里,周蕙笑着摇了摇头,“我的个性其实很外向的。” 关系复杂——但是不暧昧  我是季中平音乐工作室签下来的第一个歌手,我们的关系很复杂(笑)。当然不是很暧昧的复杂。他是我的老师,也是我的老板,还像我的老爸。一般做学生的,都会觉得跟教师格格不入,有心里话,你不会去找老师去谈,可是,季老师给我一种很亲切的感觉。我愿意告诉他,我在这个时期遇到了什么困难;我有什么样的喜悦,也希望跟他一起分享,在录音室,我们有我们自己的语言,季老师会说,周蕙,你这一句要回一条彩带;或者,这里来一点“勾芡”;或者,这一句要唱得像坐云霄飞车一样。我们到底在说什么?我们都能明白。

  “翻唱《约定》其实是一个偶然。制作部有一位同事去唱KTV,带回了这首歌。大家说这首歌这么好,只有一个广东版,太可惜了。老板问我,我一口就答应了。原唱王菲是我非常欣赏的歌手,曲作者陈小霞老师是我非常欣赏的作曲家。我相信100个人唱《约定》会唱出100种感觉,我愿意接受这个挑战。” 我喜欢的人  “陈小霞的很多作品非常女性化。作为一个艺术家,她,季中平,或者其他音乐人,我都很钦佩他们,他们有自己的一套想法。我也有很多理想,不过到目前为止,我都还没有做到自己当初的理想。看来,我还要再努力。”

   “从小到大,到今天做歌手,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将来做什么。歌手是我喜欢的工作,即便不是很有钱,日子一样要过。当然,身为歌手会有很多的限制,会辛苦,但也有机会,可以到处走走。今天到南京,一下飞机我就觉得,好冷啊!这种天气在台北就很难感受到。而且,大家的方言也不一样……如果不做歌手,就不会有这么多样的体验。  

   “我喜欢的歌手有很多,女歌手里面有郑秀文、王菲、林忆莲;西洋歌手像Alaris Morisette、Tori Amos……不过自己有空的时候,最喜欢听的还是广东歌,因为顺带还可以学广东话。说起来你也许会觉得有趣,我很喜欢Beyond,记得第一次听他们的歌,当时就觉得好感动。他们的歌都是很正面,不暴力的,而且言之有物。”

   滴水不漏的乖女孩    因为关于歌声的回忆颇美好,听说周蕙要来南京,有采访任务的和没采访任务的都十分平淡:我们喜欢的是她恬静甜美的歌声,这个与“明星周蕙”没什么关系。  与周蕙约好下午两点二十分做采访,两点四十她才急匆匆从外面赶回来。两个工作人员含笑解释说上午工作结束得晚,为了按时赶到,连午餐部只吃了一半。见记者手举话筒颇为吃力,周蕙立刻乖巧地接了过去——真想抱怨的人这会儿个也软了。虽然是初出茅庐,但周蕙分明已得前辈真传,每句话都说得滴水不漏,话音未落唇角便浮上一丝浅笑,叫人挑不出一点错儿。  其实十分钟的交谈对双方来说都是“完成工作”性质,但至少我们都让对方感觉到了诚意。  不过,闲聊之后,发现她其实是一个聪明有分寸的乖孩子,的确是一个意外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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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为而来哉 发表于:04-08-03 22:39 [只看该作者]
2

向楼主致敬!

 传说中 
 路叫黄泉 河称忘川 
 桥载奈何 台来望乡 
 倒一碗汤 忘前世 称为孟婆 
 立一块石 于忘川 谓之三生 
 凝奈何桥水 回眸今世 
 登望乡台上 遥视伊人 
 后渡水 继饮汤 终忘怀 
 唯刻三生于石上 以期来世 
mindtree 发表于:04-08-03 23:10 [只看该作者]
3

真是好文字,

只是真的很希望换一个背景颜色了。

 

 what i want to do is??? 
我生 发表于:04-08-04 07:48 [只看该作者]
4
字的颜色改换换了
冰冰嘟嘟 发表于:04-08-04 11:09 [只看该作者]
5

发了再觉得字体颜色太朦,抱歉,找了半天不知该如何改

轻罗小扇流萤 发表于:04-08-10 12:46 [只看该作者]
6
谢谢楼主:)
buble 发表于:04-08-14 14:44 [只看该作者]
7
好珍贵啊~~~~呵呵
chenyuping0604 发表于:08-04-23 10:21 [只看该作者]
8
真的很珍贵,我会把这篇复制下来的!
slhy024 发表于:09-06-20 21:48 [只看该作者]
9
收藏了!慢慢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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