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1点半左右,去桥北弘阳广场购物,在KFC和工商银行之间的那个商场大门口,看见一群保安在疯狂殴打两名男子。殴打时间大概有5~6分钟之久。拳头如雨点一般砸在两人的头部,脸部!其中一名较年轻男子被殴打抱头倒在地上,那群保安还在用膝盖,拳头殴打该男子的肚子,胸口和头部!其中有名保安甚至拿出一个不锈钢的保温杯去攻击倒地男子的头部!还好这名保安随后被围观群众拉开!群众拉开打人保安后,随后年轻男子满脸是血用手机报警!
弘阳广场保安的这种行径,真的凶残到令人发指!!!
事后年轻男子被打到坐在一边,动弹不得,据另一位被打年龄较大男子说,被打两名男子系父子两,下午骑摩托车和电动车带小孙子在大洋百货买东西,年轻男子的妻子在弘阳一楼上班,该名年轻男子进去给妻子送东西,电动车和摩托车锁了龙头锁停在了非停车位,保安不让停放,于是把电动车强行野蛮的拖至停车处,保安准备强行拖摩托车的时候,年长男子告诉保安别强行动摩托车,因为摩托车比较贵,人一会就出来。保安不理会,发生争执,其中一名保安,出言不逊,骂了句呆X,引起中年男子不满,随后引起较大争执,保安准备动手打人的时候,刚好年轻男子从商场出来,看到情况上前推了保安一下,随后一群保安从年轻男子身后冲过来把该年轻男子打到在地,于是发生了开头的情况、
即使客人没把车停对地方,保安可以上前制止,凭什么张嘴骂人?即使产生争执被客户推了下,凭什么一群保安跟土匪一样把人打的满脸是血倒在地上?
百度百科了下,什么叫保安,保安,即 “保一方平安” 之意,是一门社会职业,其主要的职责为防火、防盗、责任区域内的人身安全。通过保安人员的工作实施来保障,固定区域内安全,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防范于未然。
请问,弘阳广场的保安对区域内的人身安全起到保障了吗?不但没起到作用,反而造成了人身的不安全!
第三十条 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请问弘阳广场的保安学习过么?
作为一个普通的市民,我强烈呼吁,弘阳广场领导,派出所的同志,对待此时严肃处理,还普通市民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