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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财政收入上缴比重”一事,另开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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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下一页共2页
苏州王向明 发表于:12-02-14 15:21 [只看该作者]
    很多网友的回复让我瞠目结舌,可能是他们根深蒂固的认为“苏州财政收入上缴比重高”,就难以改变了。我的观点:

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网友会如此顽固的认为:苏州财政上缴比例高。

上缴的财政,是税收,什么税归中央什么税归地方,中央和地方分成的税种多少比例归中央,这些都是全国统一的,哪里都是一样的。完全没有区别对待的问题。

此外,苏州的土地转让收入11年全国第三,已经占总收入的很大部分比重,而这部分归地方所有;

第三,苏州国家级开发区众多,而且国家级开发区中经济总和占全部总量的比重很高,而这个区域很多产业有增值税优惠,由于增值税75%归中央,这方面也能降低财政上缴比重。

所以我的结论,苏州财政上缴比重只会是低,而不会高。
00
gent111 发表于:12-02-14 16:03 [只看该作者]
2
很多人说你无知,你不承认,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做!你懂什么上缴?
gent111 发表于:12-02-14 16:05 [只看该作者]
3
苏州税收上缴比重肯定远超上海、宁波等城市,这也是苏州孜孜以求升格的原因。
苏州王向明 发表于:12-02-14 16:06 [只看该作者]
4
以下是引用 第2楼 gent111 的话:
很多人说你无知,你不承认,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做!你懂什么上缴?...
虽然我不是做税务的,但所学内容和财税是有很大联系的。有些网友,怎么就是不肯承认事实,而对讲事实的人进行所谓攻击?

gent111 发表于:12-02-14 16:07 [只看该作者]
5
我来说说苏州上缴比重高原因:
1、
包括四大国有银行(工农中建)在内的十四类企业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全部为中央级收入,地方不参与收入分配。其中我市四大国有银行2011年产生的利润总额达227亿元。
gent111 发表于:12-02-14 16:08 [只看该作者]
6
2、省财政厅列明的中央企业之外的金融业、烟草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归省级,对苏州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无贡献。其中苏州52户银行企业(包括苏州银行)201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86亿元,剔除四大国有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后的利润达154亿,领跑全国地级市。
苏州王向明 发表于:12-02-14 16:08 [只看该作者]
7
以下是引用 第3楼 gent111 的话:
苏州税收上缴比重肯定远超上海、宁波等城市,这也是苏州孜孜以求升格的原因。...
哎,很不幸,在上海的论坛里,甚至说上海上缴的财政比重全国最高。都是本位主义使然。如果说上海上缴的比重高,是有依据的,因为上海证券、期货交易所大量的税金全国归中央所有。

gent111 发表于:12-02-14 16:10 [只看该作者]
8
江苏省烟草公司苏州分公司2011年缴纳所得税3.83亿元,苏州一分钱也得不到
苏州王向明 发表于:12-02-14 16:10 [只看该作者]
9
以下是引用 第5楼 gent111 的话:
我来说说苏州上缴比重高原因: 1、包括四大国有银行(工农中建)在内的十四类企业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全部为中央级收入,地方不参与收入分配。其中我市四大国有银行2011年产生的利润总额达227亿元。...
很不幸,上海这方面的比重更大。

gent111 发表于:12-02-14 16:12 [只看该作者]
10
苏州东吴证券也是苏州一分钱税收得不到的
苏州王向明 发表于:12-02-14 16:12 [只看该作者]
11
以下是引用 第8楼 gent111 的话:
江苏省烟草公司苏州分公司2011年缴纳所得税3.83亿元,苏州一分钱也得不到...
苏州只是缴纳烟草的消费阶段的税收,而上海卷烟厂,江苏中烟等厂呢,还有徐州的矿务,等等税收全部归省。苏州既没有卷烟厂,也基本没有矿务,怎么高法?

gent111 发表于:12-02-14 16:13 [只看该作者]
12
3、江苏省是国内极少数的对省内总分支机构不分配税款的地区,此分配体制对除省会城市外的其他城市造成了不利影响。如:江苏省供电公司苏州供电分公司2011年底利润总额达16亿元,全额汇总到南京缴纳企业所得税。
gent111 发表于:12-02-14 16:13 [只看该作者]
13
不完全统计,全市总机构在省内的二级分支机构有962
苏州王向明 发表于:12-02-14 16:1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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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 第10楼 gent111 的话:
苏州东吴证券也是苏州一分钱税收得不到的...
这种规定是一视同仁的,南京的华泰证券南京也是一分钱拿不到的。

gent111 发表于:12-02-14 16:15 [只看该作者]
15
4、分支机构计算分配就地预缴比例不合理。亏损参与分配,苏州全是盈利的,可分配标准却是人员和资产。
gent111 发表于:12-02-14 16:1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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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 第10楼 gent111 的话:
苏州东吴证券也是苏州一分钱税收得不到的...
这种规定是一视同仁的,南京的华泰证券南京也是一分钱拿不到的。
放屁,南京能得到地方40%部分的50%
gent111 发表于:12-02-14 16:17 [只看该作者]
17
南京是南京证券,华泰是省属的,特殊
苏州王向明 发表于:12-02-14 16:1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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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网友所列政策,是一视同仁的政策,苏州不吃亏。苏州既没有烟草卷烟厂,也没有大型矿务企业。而苏州比全国所有城市要多国家级开发区,而国家级开发区有三免五减,有的产业增值税有优惠,而增值税是四分之三归中央。
gent111 发表于:12-02-14 16:2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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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王向明 发表于:12-02-14 16:19 [只看该作者]
18
楼上网友所列政策,是一视同仁的政策,苏州不吃亏。苏州既没有烟草卷烟厂,也没有大型矿务企业。而苏州比全国所有城市要多国家级开发区,而国家级开发区有三免五减,有的产业增值税有优惠,而增值税是四分之三归中央。
胡说,你知道烟草公司有多少利润,苏州金融企业有多少利润?苏州市吃亏的,具体数据我不告诉你,但是告诉你苏州是吃大亏的
gent111 发表于:12-02-14 16:24 [只看该作者]
20
我列出的第二、第三条对省会有利,第四条对苏北有利,没有那一条是对苏州有利的
gent111 发表于:12-02-14 16:2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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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家级开发区众多,而且国家级开发区中经济总和占全部总量的比重很高,而这个区域很多产业有增值税优惠
胡说,现在根本没有什么增值税优惠,除了上海有突破
苏州王向明 发表于:12-02-14 16:2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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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 第21楼 gent111 的话:
苏州国家级开发区众多,而且国家级开发区中经济总和占全部总量的比重很高,而这个区域很多产业有增值税优惠 胡说,现在根本没有什么增值税优惠,除了上海有突破...
我一朋友在园区开的软件公司,增值税比例就是15%,到其他非国际级开发区区域就是17%。你可以去问问。

gent111 发表于:12-02-14 16:28 [只看该作者]
23
苏州的土地转让收入11年全国第三,已经占总收入的很大部分比重,而这部分归地方所有;

你根本不懂,土地收入其实就是政府经营城市,和企业经营一样,都有成本的,拆迁、补偿、公共设施等就是成本,哪里能谈收入!另外,你知道,所谓的收入期限是多长吗?不懂不要乱说

gent111 发表于:12-02-14 16:30 [只看该作者]
24
我一朋友在园区开的软件公司,增值税比例就是15%,到其他非国际级开发区区域就是17%。你可以去问问。

不懂不要乱说,你叫他开张15%增值税发票看看,胡说!软件企业是超过3%税负,即征即退!
苏州王向明 发表于:12-02-14 16:30 [只看该作者]
25
回复 第21楼 的 gent111:
园区很多产业都有优惠的,有的是独立针对园区的(这部分在越来越少),有的是正对所有国家级开发区的,我转一篇文件,你自己看:

关于加快苏州工业园区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的试行办法 

【信息时间: 2011-7-11   阅读次数: 105 】【我要打印】【关闭】

苏园管〔200611

为加快推进苏州工业园区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加强科技创新,进一步做大做强,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培育出一批知名品牌和骨干企业,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企业注册

第一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新设立从事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研发和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第二条        放宽登记冠名条件。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使用独创字号,且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名称可不反映行业特征。注册资本达到200万元的软件企业,园区工商部门可帮助申请冠省名。

第三条        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规模化发展,对于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具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可以办理集团登记。

第四条        鼓励外地民营企业来园区投资兴办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外地来园区投资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的民营企业,享受本地企业同等政策;原企业名称不冠行政区划的,可冠用原企业名称;外地民营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迁入园区,注册资本没有变化的,一般不需验资。

二、税收激励

第五条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可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的有关规定,自20006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六条        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的有关规定向税务部门备案后免征营业税。

第七条        200071以后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后,可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的有关规定,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八条        苏州工业园区内的内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经省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内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74号)的有关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九条        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可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的有关规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十条        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人员薪酬和培训费用,可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的有关规定,可按实际发生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第十一条  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十二条      鼓励企业在技术改造中使用国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政策。

第十三条      境外企业向园区企业转让软件技术所取得的专有技术特许权使用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第(四)项及其《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所列举的范围,且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关于技术进口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程序的通知》(国税发〔200545号文件)的规定,层报国税总局批准,可以减免所得税。

第十四条      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审批程序的通知》(财税〔2005109号)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外资企业可在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自行确定符合文件规定的购进软件或生产型设备的折旧或摊销年限,但该折旧或摊销年限一经选定,不得任意变动;内资企业需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

第十五条      允许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但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采取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政策。

第十六条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可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的有关规定,无需出具确认书、不占用投资总额;除列入《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商品外,均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十七条      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究开发项目和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的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资金支持

第十八条      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其所缴纳的增值税园区本级地方新增留成部分,由园区科技发展资金在一定年限内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九条      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内资软件企业又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在减税期间,税负超过7.5%部分由园区科技发展资金给予补助。

第二十条      对区内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取得部、省、市科技经费支持的项目,在园区科技发展资金中按规定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

第二十一条     园区设立鼓励软件产业与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的天使投资基金,专门用于扶持种子期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基金规模1亿元人民币,并视情况逐步增加规模。

第二十二条     园区借鉴国内外孵化器的先进经验和运行模式,设立高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器内的新创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优先获得软件产业与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天使基金投资。

第二十三条     园区设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园区的中小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信用证、发放债券和票据贴现等各种筹资方式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鼓励软件企业积极申报省级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认定,通过认定的省级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按照《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府〔2003169号),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和1万元。

第二十五条     凡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包括500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税金在100万元(包括100万元)以上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首次年销售收入突破1亿元、5000万的,分别奖励该企业50万元、25万元。凡年软件出口收入在300万美元(包括300万美元)以上,且年缴纳税金在50万元(包括50万元)以上的软件出口企业,首次软件出口收入突破500万美元、300万美元的,分别奖励该企业50万元、25万元。

第二十六条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对当年新上市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第二十七条     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芯片开发时进行的MPW(多项目晶圆)投片费用(含企业第一次独立投片费用)、测试验证费用,经园区科技局、财政局确定,在一定年限内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四、出口鼓励

第二十八条     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进行海关报关出口,园区软件园提供软件出口海关报关一站式服务。凡是按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学技术部、信息产业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的通知》(外经贸技发〔2001604号)所进行的以海关通关方式出口的纯软件产品,每出口收汇1美元给予人民币0.10元的奖励。

第二十九条     鼓励软件企业通过GBT19000-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和CMM(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凡软件企业新通过CMMI2CMMI3CMMI4CMMI5级认证的,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奖励。由低等次向高等次升级的,只奖差额部分。

第三十条            软件出口企业取得同一客户全年合同累计超过50万美元的出口订单,并因此发生银行贷款的,在合同完成并收汇后,给予为期一年的50%贷款利息的贴息,每家企业最高可申请50万元。

五、人才队伍

第三十一条     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积极吸纳、培养、用好、留住海内外各类高层次创新人才。建立有利于激励自主创新的人才评价和奖励制度。高素质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适用《苏州工业园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试行办法》。  

六、知识产权保护

第三十二条     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积极进行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和专利申请,维护知识产权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必须使用正版软件。严厉查处组织制作、生产、销售盗版软件的活动。对知识产权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软件企业,由政府予以嘉奖。具体参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的试行办法》。

七、政府采购

第三十三条     试行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优先制度,给予自主创新产品优先待遇。建立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制度,建立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由科技部门会同综合经济部门按照公开、公正的程序对自主创新产品进行认定,并向全社会公告。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获得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确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必须优先购买列入目录的产品。

第三十四条     试行激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区内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和先进技术发展方向、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需要重点扶持的,经认定,政府进行首购。

八、入驻优惠

第三十五条     区内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租用园区自有科技载体的研发办公用房,经认定,可按一定标准获得优惠;在园区自建自用生产办公用房的,土地价格上可给予优惠。

第三十六条     区内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使用园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经认定,可按一定标准获得优惠。

九、附则

第三十七条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八条     凡在苏州工业园区内注册设立的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园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产业升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苏州王向明 发表于:12-02-14 16:34 [只看该作者]
26
苏州工业园区技术先进型试点服务企业减按15%税率征企业所得税
作者:厉征 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 更新时间:2007-2-2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和科技部联合下发通知,在苏州工业园区试点实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据了解,此举将进一步完善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支持体系,推动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发展,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同时增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苏州工业园区是我国和新加坡政府间重要的经济合作项目。1994年2月,中新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合作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的协议》,同年5月实施启动。根据目标,国家将把苏州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工业园区和现代化、园林化、国际化的新城区。

  根据此次下发的通知,从2006年7月1日起,扩大对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范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从2006年7月1日起,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内外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暂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产业除税收政策外的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从2006年1月1日起,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当年企业工资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通知同时明确了开展试点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范围。

gent111 发表于:12-02-14 16:34 [只看该作者]
27

说你不懂,你真不懂!上面文件,园区就是将中央的文件汇总一下,没有突破!全国都是这么执行的,不信就拿我说的软件企业的政策到国家税务总局上去查

苏州王向明 发表于:12-02-14 16:38 [只看该作者]
28
以下是引用 第23楼 gent111 的话:
你根本不懂,土地收入其实就是政府经营城市,和企业经营一样,都有成本的,拆迁、补偿、公共设施等就是成本,哪里能谈收入!另外,你知道,所谓的收入期限是多长吗?不懂不要乱说...
你同样也是进入了主观想象里去了。土地拆迁当然有成本,但成本支出是财政支出,财政收入永远不是净收入,现实中,基本上所有地方都存在财政赤字,是否是这些地方财政收入都是负的了?

土地转让金收回的确是有个期限,一般都是第一次付大部分,其后一两年内分期付清。而我这里说的,列入表格的土地转让金收入,不是当年土地拍卖的合同金额,而是本年度拍卖土地当年取得的收入加上往年拍卖的土地当年偿付金额的总和。

苏州王向明 发表于:12-02-14 16:44 [只看该作者]
29
以下是引用 第27楼 gent111 的话:
说你不懂,你真不懂!上面文件,园区就是将中央的文件汇总一下,没有突破!全国都是这么执行的,不信就拿我说的软件企业的政策到国家税务总局上去查...
是的,现在全国推行了,之前是在园区等国家级开发区试点,也就我上面说,国家级开发区这种超国民待遇越来越少的原因。



苏州王向明 发表于:12-02-14 16:46  [第2版 02-14 16:49↓] [只看该作者]
30
还有消费税这一块。烟,高档白酒,这些有30%~50%的消费税,苏州没有这方面的企业,消费税全部归中央,汽油柴油现在消费税基本上快达到100%了,苏州没有大型炼油企业。
gent111 发表于:12-02-14 16:47 [只看该作者]
31
你同样也是进入了主观想象里去了。土地拆迁当然有成本,但成本支出是财政支出,财政收入永远不是净收入
瞎说,你懂什么叫收支两条线?财政收入要收支两条线的,土地出让收入就是土体储备中心买地卖地收入,净收入上缴才是财政收入,你知道有多少?
gent111 发表于:12-02-14 16:49 [只看该作者]
32
还有消费税这一块。烟,高档白酒,这些有30%~50%的消费税,消费税全部归中央,汽油柴油现在消费税基本上快达到100%了,苏州没有大型炼油企业。

放屁,苏州化妆品、酒精、黄酒等企业是很多的!中石油中石化企业苏州是有的!
gent111 发表于:12-02-14 16:50 [只看该作者]
33
苏州烟草公司消费税2011年有7亿多,不懂不要乱说
苏州王向明 发表于:12-02-14 16:51 [只看该作者]
34
以下是引用 第32楼 gent111 的话:
还有消费税这一块。烟,高档白酒,这些有30%~50%的消费税,消费税全部归中央,汽油柴油现在消费税基本上快达到100%了,苏州没有大型炼油企业。 放屁,苏州化妆品、酒精、黄酒等企业是很多的!中石油中石化企业苏州是有的!...
就省内来讲,有消费税的国税大户,苏州也只有欧莱雅一家,而且排名也不是很靠前,苏州的黄酒产业真的不大,看看南京、徐州卷烟厂,扬子江石化,洋河酒厂这些,才会发现这些有多大

gent111 发表于:12-02-14 16:54 [只看该作者]
35
消费税最大的是南京,要20个亿
gent111 发表于:12-02-14 16:58 [只看该作者]
36
现在全国推行了,之前是在园区等国家级开发区试点,也就我上面说,国家级开发区这种超国民待遇越来越少的原因。

不懂装懂,不跟你说了。技术先进型企业全国20个城市试点的,苏州只是其中之一。再说,税收优惠跟收入上缴比例有什么关系?上缴比例,就是苏州总的收入应该是多少,就是国地税总收入;地方留下的部分,一般预算收入,就是地方可支配收入(还包括省里一块),两者的比例就是。
小奶瓜 发表于:12-02-14 18:30 [只看该作者]
37
苏州上缴多的原因主要是制造业发达,增值税比较多,但是同样退税也多,去掉退税,上缴比例不见得很高。
苏州王向明 发表于:12-02-14 19:02 [只看该作者]
38
以下是引用 第35楼 gent111 的话:
消费税最大的是南京,要20个亿...
南京的烟草行业,石油化工行业都有巨头啊

铁木眞 发表于:12-02-14 19:13 [只看该作者]
39
CSSD 删除于:2012-2-14 20:08:05
冒险华丽 发表于:12-02-14 19:18 [只看该作者]
40
财政上的事情你们说的清楚吗? 就算说清楚又能怎样呢? 有空还是多关心一下民生问题吧~
铁木眞 发表于:12-02-14 19:27 [只看该作者]
41
CSSD 删除于:2012-2-14 20:08:05
逍遥之剑客 发表于:12-02-14 19:35 [只看该作者]
42
以下是引用 第39楼 铁木眞 的话:
王向明的言论让人感觉诡异,似乎此人有某种特别任务,在城坛发帖,认为昆山不如南通,以此挑起昆山与南通的矛盾,按常理苏州人一般不会这样做,有人说他是南通人。不过,挑起南通与昆山的矛盾不一定就是南通人,所以极有可能是其他地方人,大家看看他发的贴应该有点数目。...
我也看到了~~~~藏的很深~~~知道苏州上缴国家大概多少就可以~~~~搞的那样细致干吗~~~~~用心不良~~~~
苏州王向明 发表于:12-02-14 19:38 [只看该作者]
43
楼上几位,我在本论坛也不是新网友了,在本论坛非转载发帖的数量也在前列,置顶帖数量也不少,你们不了解,所以你们就揣测,“用心不良”,是不是还要说“受利用”了呢
江南金陵世家 发表于:12-02-14 19:45 [只看该作者]
44
看到你王向明的发言,觉得心里很难受的,不要搞人身讨伐。
指点浆山,激昂蚊子
逍遥之剑客 发表于:12-02-14 19:48 [只看该作者]
45
你搞的这样清楚~~~准备接阎市长的班~~~~来当苏州这个家~~~~~
CSSD 发表于:12-02-14 19:48 [只看该作者]
46
以下是引用 第1楼 苏州王向明 的话:
上缴的财政,是税收,什么税归中央什么税归地方,中央和地方分成的税种多少比例归中央,这些都是全国统一的,哪里都是一样的。完全没有区别对待的问题。...
这个不知道错到哪里去了。

每个城市上交比例都是不同的。

这是一个基本常识。
有些人认定了我是五毛,好吧,就算我是五毛,

我也要做一个好五毛,

一个能够为老百姓做点实事的好五毛……

http://suzhou.xic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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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sz 发表于:12-02-14 19:49 [只看该作者]
47
以下是引用 第40楼 冒险华丽 的话:
财政上的事情你们说的清楚吗? 就算说清楚又能怎样呢? 有空还是多关心一下民生问题吧~...
地方政府没钱,何谈民生?
冒险华丽 发表于:12-02-14 19:52 [只看该作者]
48
以下是引用 第47楼 lovesz 的话:
以下是引用 第40楼 冒险华丽 的话:财政上的事情你们说的清楚吗? 就算说清楚又能怎样呢? 有空还是多关心一下民生问题吧~...地方政府没钱,何谈民生?...
财政上的事 我们老百姓也管不了啊 还不如实际点 讨论一下民生 说不定政府还会针对我们的意见做些改进呢
CSSD 发表于:12-02-14 19:54 [只看该作者]
49
对于地级市来说,地税基本归地方所有,国税有返还的一部分,这个比例每个城市都不同。

对省会和副省级城市,以及计划单列市来说,地级市的国税部分有一部分是他们的地税。

对直辖市来说,国税和地税都在当地,几乎不用上交。
有些人认定了我是五毛,好吧,就算我是五毛,

我也要做一个好五毛,

一个能够为老百姓做点实事的好五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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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瓜下塘 发表于:12-02-14 19:57 [只看该作者]
50
CSSD 删除于:2012-2-14 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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