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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交流报道,欢迎各位网友提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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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成长没烦恼 发表于:12-02-13 20:11  [第2版 02-13 20:2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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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
slaww 发表于:12-02-13 22:3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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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 第93楼 两腿泥土 的话:
目前,海南省已与广西、贵州、山西、黑龙江、吉林等14个统筹地区签订合作协议,启动异地就医结算业务 湖北日报讯 (记者崔逾瑜、通讯员陈刚、高翔)昨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启动,标志着民众关注的异地就医“一卡通”正式开通。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岱梨出席启动仪式 云南省2011年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医保“一卡通”。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郑玉华透露,最迟明年,广佛两地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医保同城化...
全国各地都在搞异地就医试点,徐州搞个这玩意儿出来,人家是医保同城化,徐州是同城异地化。还美其名曰符合国家大方向。等以后人家打算和徐州来谈异地就医合作的时候,发现徐州连自己区域内都障碍重重,想跟别人搞联手实现异地结算,那就更别提了,悲哀呀悲哀~
在线
slaww 发表于:12-02-13 22:3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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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 第100楼 麦田守望者vic 的话:
我觉得新政策还是可以的嘛~起付标准不是说比以前有所降低了嘛...
在珠峰上开家免费宾馆,门槛低不低呀?你得先爬上去再说享受的事,你爬的上去吗?
pengchenren 发表于:12-02-14 08:4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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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憨不傻的话 你问问周围群众 支持的有多少反对的有多少  自己心都虚 还硬着头皮往下推
有过而不知改
官本位思想严重 有这种思维的人身居官位 什么工作能搞好? 什么政策能全心全意以民为本?
在空中游 发表于:12-02-14 10:22  [第2版 02-14 10:4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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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选点只是针对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等其他类医保不在这次的范围内。

退休的老人和上学的孩子需要选吗?老人是否可以随意在徐州市各大医院看病?
医保交流 发表于:12-02-14 11:2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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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 第105楼 在空中游 的话:
这次选点只是针对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等其他类医保不在这次的范围内。退休的老人和上学的孩子需要选吗?老人是否可以随意在徐州市各大医院看病?...
在上学的孩子参加的是居民医保,不在这次选点范围之内。

退休老人参加的肯定是职工医保,在这次政策范围内,要选点。

老人可以随意在各大医院看病。
医保交流 发表于:12-02-14 13:34 [只看该作者]
107
以下是引用 第96楼 徐州观察员 的话:
怎么解释医院开展各种促销活动,...
10楼的朋友提出来的问题,大致和你的差不多。

对于这些现象,市卫生部门专门下发了一个通知,要求医院停止任务摊派、短信骚扰、恶意竞争等行为。如果发现了,可以向卫生部门及时举报,进行查处。
月韵清歌 发表于:12-02-14 13:52  [第2版 02-14 13:5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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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交流”同志你好:你的工作做的确实辛苦、到位。向你表示感谢!
    反正,不管你说的天花乱坠。我和周围的人还是觉得可以根据自己的病情去随意选择有医保的医院方便。否则,就不要搞医保了,每个市民定点去哪家医院不就完了吗?只有定点的医院才能享受社会福利。不就这个意思吗?所以我想,很多网友天天大谈城市高楼、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象天堂,而市民却不能享受到因为发展带来的惠好,而去不断制约基础福利,城市功能人为地不去完备,这样似乎和发展的目标也相去甚远了。所以,这样的发达城市我们不需要。我们需要的是社会功能更为完备的发展成果!更有利于群众生活规定的才是好事,三个代表以及胡总的科学发展观都是以这些为基础的。反之就是瞎折腾、搞不和谐。现在也难为了“医保交流”这个同志,你也只是执行规定的人,你也只能为这个上面定的新规定圆一圈又一圈。方便不方便谁心里都清楚的。至于医保系统出现的一些问题,那也是内部管理问题,管理出现了问题,而不应该由全体参保人员去付出牺牲。所以,我说的这些,也不需要“医保交流”同志给予解释。道理是为谁讲的,方便是给谁留的,我们也看得出。具体的技术性细节我们不要谈,越来越麻烦总归是事实。

xzzsxq 发表于:12-02-14 14:1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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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 第107楼 医保交流 的话:
以下是引用 第96楼 徐州观察员 的话:怎么解释医院开展各种促销活动,...10楼的朋友提出来的问题,大致和你的差不多。对于这些现象,市卫生部门专门下发了一个通知,要求医院停止任务摊派、短信骚扰、恶意竞争等行为。如果发现了,可以向卫生部门及时举报,进行查处。...
你这些官话不说也好,现在哪个大医院不搞摊派,许多医院的广告贴在大街上,公开声称选择他们医院送多少多少,怎么没见查处一个,别糊弄老百姓了
druzzle 发表于:12-02-14 14:4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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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 第106楼 医保交流 的话:
以下是引用 第105楼 在空中游 的话:这次选点只是针对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等其他类医保不在这次的范围内。退休的老人和上学的孩子需要选吗?老人是否可以随意在徐州市各大医院看病?...在上学的孩子参加的是居民医保,不在这次选点范围之内。退休老人参加的肯定是职工医保,在这次政策范围内,要选点。老人可以随意在各大医院看病。...
关于老人选点,您回答的是否前后矛盾??
老人要参加医保选点,选定了 ,他能随意用医保在各大医院看病么???这样合适么?
whwlxlgg 发表于:12-02-14 15:0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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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 第32楼 两腿泥土 的话:
以下是引用 第4楼 医保交流 的话: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从原来的2182元降低到1500元了,补助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1200元了;门诊慢性病用药的范围扩大到医保甲类药品了;自己账户用途的范围扩大了,可以支付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的所有准字号药品。...为什么不强调2182元是指所有的甲乙类药品和检查,而1500元仅仅是甲类药品和甲类检查?累积到1500元的甲类药品和甲类检查,99%的参保人员都达不到,...

甲类药品知多少

    生活中,我们会接触到很多药物,可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这些药物的分类的,而甲类药品是其中一个成员。中国药业人才网在这里给您详细介绍甲类药品到底是什么。

    甲类药品的定义:是指全国基本统一、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OTC是英文Over The Counter的缩写,在药学专业这一块是称之为非处方类药品.非处方药也分甲类和乙类,所谓非处方药(又称OTC药物),是指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不需医生处方,消费者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物。根据非处方药的安全程度,又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非处方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上均有其特有标识OTC。红色为甲类,必须在药店出售;绿色为乙类,除药店外,还可在药监部门批准的宾馆、商店等商业企业中零售。相对而言,乙类比甲类更安全。消费者要正确使用非处方药,必须切记在使用前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如有问题,应向药师咨询。

甲类药品与乙类药品的区别:
  甲类的OTC标识为红色标记。乙类的OTC标识为绿色标识。这两类的最重要区别楼上分析不够透彻,主要划分标准是安全性来划分的。总体上能归结为OTC均为安全性经过验证良好的制剂。相对来说乙类的安全性更好,而甲类的安全性需要进一步验证。OTC甲类与乙类之间是可以互相转化的。甲类如果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证明安全性高,是可以重新批准为乙类的。过去批准的乙类品种如果发现安全性不能确保,也可以改成甲类的。当然OTC目录是定期要进行调整的。另外还有一个特殊的OTC双跨品种,这种情况园子里讨论过。不能完全按照非处方药来管理,但经过验证是可以转化为正式OTC品种的。OTC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可以通过广告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这样对于药品销售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他可以克服自然销售销售业绩比较局限的弊病,空中轰炸可以迅速拉动市场。 所以说是否为OTC品种,是很多厂家和经销商非常重视的问题。很多成功的案例都证明了OTC品种的巨大作用。

以上信息摘自百度。

结论
“相对而言,以相对不安全的的药品去欺骗参保人员,结果显而易见。降低标准就是不重视百姓的的权益

欺骗百姓。”


医保交流 发表于:12-02-14 15:2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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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 第110楼 druzzle 的话:
以下是引用 第106楼 医保交流 的话:以下是引用 第105楼 在空中游 的话:这次选点只是针对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等其他类医保不在这次的范围内。退休的老人和上学的孩子需要选吗?老人是否可以随意在徐州市各大医院看病?...在上学的孩子参加的是居民医保,不在这次选点范围之内。退休老人参加的肯定是职工医保,在这次政策范围内,要选点。老人可以随意在各大医院看病。...关于老人选点,您回答的是否前后矛盾??...
你问的是“他能随意用医保在各大医院看病么???”

105楼问的是“老人是否可以随意在徐州市各大医院看病?”

退休老人参加的是职工医保,本身在各大医院看病是随意的。只是要累计起付标准,也就是你说的“能用医保看病”,就必须在选择的定点医疗单位,还有8家专科医院、2家中医院、A类定点药店,才可以实现。

对于105楼提出的这一类问题,主要有很多朋友会认为,不选择定点连看病都没办法看了,这是个误区。

xzts1212 发表于:12-02-14 15:4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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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新政策有点迷茫!
mylwj 发表于:12-02-14 15:4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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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交流你好,你在这里实在是难为你了。
看看你回答的问题基本上都是宣传材料上都有的问题,如果你都是选择这样的问题回答,我这个外行都能替你回答。比较敏感的问题,你或者置之不理,或者答非所问,或者干脆推太极。别再这里受罪了。论坛上如此多的人认为医保新政给老百姓带来不便这就说明一切了!

xzzsxq 发表于:12-02-14 15:56  [第2版 02-14 15:5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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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说学习了无锡的经验,请问医保交流无锡市2012年大幅度提高职工医保待遇(比如住院费不封顶)徐州怎么不但不学,反而减少了职工医保待遇


新年无锡职工医保待遇大幅提升

http://www.sznews.com   2012-1-7 1:40  来源: 人民网    【字号:  

  门诊统筹和门慢最高支付限额均提高1000元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不封顶”

  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外地就医也可部分报销

  “门诊统筹”、“门慢”待遇再提升,参保人员住院医疗(含门诊特殊病种治疗)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封顶”。新年伊始,无锡在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方面再送“礼包”,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进一步减轻。昨日,市人保局向媒体发布了市区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详细调整情况。

  “门诊统筹”、“门慢”限额提高

  在无锡市推行的“门诊统筹”政策,参保人员门诊约定社区的医疗费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原来在职的为3500元、退休的为4500元,从元旦起分别提高至4500元和5500元。而对于不愿门诊约定社区医疗的12种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除外),原规定门诊医疗费用“返补”个人账户政策取消后,其“门慢”待遇也由原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退休人员3000元,分别提高至3500元和4000元。

  市人保局医疗保险处负责人表示,“门诊统筹”待遇提升,但参保人员要注意,4500元、5500元不是指个人账户,不归个人所有,而是患病才能享受。参保人员看病时,按照报销比例实时结算。“门慢”待遇提升后,由于就医习惯一时不愿意约定社区门诊医疗的参保人员负担也将减轻。

  住院费“不封顶”解除后顾之忧

  调整后的政策中,参保人员住院医疗(含门诊特殊病种治疗)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2万元、职工补充医疗保险26万元,调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0万元、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不再设置最高支付限额。

  对此,医保处负责人表示,在原来的政策中,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加起来是38万元,超过这个数目基金不再支付,这使得一些有重症患者的家庭因病致贫,而今年起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不再设置最高支付限额后,意味着参保人员住院医疗(含门诊特殊病种治疗)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封顶”了,解除了住院病人的后顾之忧。同时,医疗机构也不需要因为报销限额问题而对职工医保人员急于在年底办理出院手续了。

  未办转诊手续在外地就医也可部分报销

  从元旦起,无锡市将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在外地(境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符合规定的费用,基金支付比例按办理转诊手续的规定比例减半执行。

  以前参保人员除长期在外地居住和工作,以及因特发疾病在外地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报销外,对于不通过转诊去外地看病所产生的费用是不可以报销的,而新政策中明确,这样的情况也可报销部分医疗费,如此一来惠及了一些有更高医疗需求的人。

  门诊特殊病种支付范围、标准扩大和提高

  此次政策调整,将血友病在指定医疗机构(暂定为无锡市人民医院)门诊上使用的专科药物的治疗费用,在限额内(暂定为8000元/年),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的规定支付。血友病的诊断要点按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血友病门特专科用药目录为:人凝血因子Ⅷ、凝血酶原复合物、凝血酶外用冻干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按此用药目录执行)。

  纳入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化疗费用支付范围的细胞因子活化杀伤(CIK)细胞输注治疗,包括树突状细胞治疗(DC),其费用限额(终身治疗),由原不超过6.87万元(五个疗程),现调整为10万元。

  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无缝对接

  从今年起对于在参加居民医保期间又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次年继续参加职工医保后将不再执行“免责期”的规定。以往这部分人员因受“免责期”限制,不能享受职工医保住院待遇。不过从今年开始,这部分人员即可享受全部待遇,两者实现了无缝对接。”(

天堂向左,徐州向右 发表于:12-02-14 19:0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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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被”选择了社区医院和定点药店,结果一看,我的妈呀,定点社区医院和定点药店离我家有十公里往上了,这不是坑爹么!是哪个龟儿子给老子选的,问单位的相关人员,说他们也不知道咋回事,还要到工人医院旁边的医保中心去排队改去,结果那地儿那个人山人海,彩旗飘飘啊!医保处,蒜泥狠!玩人也不带这样的吧!!!

xzsm 发表于:12-02-14 19:54  [第2版 02-14 20:1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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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 第80楼 医保交流 的话:
对于12号文件的出台,没有什么所谓“真正原因”,简单的说,国家的政策调整了,省里的政策调整了,地方的政策也就随之而动,这也是历次调整的“真正原因”。一个政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总会出现不完善的时候,相应的调整是必要的。选择定点只是新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一方面是在国家和省政策的要求下制定的,另一方面在确保基金安全上有一定作用。但是,也应该看到,对于套取骗取医保基金这类违规违纪的行为,并非一个政策就可以完全避免的。这就好像一个小区装了监控,并不能完全杜绝偷盗现象,它的作用在于预防和调查取证,从而扼制犯罪。前几日,市人保监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法院、监察、公安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惩处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的通告》,这是一个积极的举措,同时也说明,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

对于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的比例的问题。首先,任何调整的费用,都仍然在医保基金里,还是用于给参保职工看病就医购药。在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比例多少的问题上,不能说统筹基金占据比例高就是吃大锅饭。医保本身就是一种参保人员之间的互助共济行为。如果把钱都拿到个人账户里,大家还是拿个人账户里的钱给自己看病,那就等于没有医保。对于可能出现的骗保、套保等等一切违法行为,只能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和部门监管的形式来预防和惩治,不能因噎废食。


       “医保交流”同志:如果你对提出的问题诚恳地、事实求是地答复,比如调高缴费比例、降低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是因为医保资金紧张,入不敷出——我们可以理解,毕竟要保大病、保命嘛!可是你没有就我提出的问题逐一具体答复,而是仍然用大话、套话笼统地答复、搪塞。这怎能让人心悦诚服呢?!
  
      对于文件出台的真正原因,你说这次调整是随着国家、省里的调整而作的相应调整。请问:国家、省里哪个文件、哪条规定作出必须降低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和职工只能选择一家定点医院就医的规定?请你全文公布。
      定点医疗、只能选择一家医院看病,给参保职工带来很大不便,也是参保职工反应最为强烈、最为不满的一点。毛泽东过去说过:我们这个队伍是为人民服务的,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都要符合人民的利益。这就叫向人民负责。胡锦涛也说:我们做计划、办事情,首先要考虑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可是你们为什么非要和领袖的指示、群众的愿望拧着干呢?你们这样做除了给参保职工带来不便外,有什么好处?——如果真的好处多多,请你讲出来。
      关于提高缴费比例和减少划入个人账户比例的资金流向问题,你用“仍然在医保基金里”作答,这分明是在偷换概念嘛!医保基金里的钱同个人账户里的钱的关系和国库里的钱同个人钱包里的钱的关系一样:钱再多,个人无权动用一分!
      说到这里,我突然隐约回忆起医保新政出台前不久徐州媒体的一则报道,说是有关部门统计:个人医疗账户上结余的资金有xxxx多,沉淀在账户里,……,云云。——你们应该是看中了这笔钱,心动了、眼红了,所以要想法把个人账户上的钱减下来。这才是降低划入个人账户比例的真正动机吧?——不然怎么解释在缴付比例提高的情况下,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反而降低了呢?
      你们知道个人账户里的资金怎么结余的吗?
      凡是个人医疗账户中有结余的,都是没有或很少领过统筹补助、为医保做过贡献的“良民”。他们或者现在还年轻、健康,较少看病;或者他们珍惜、节约使用个人账户上的钱,才有了结余。就拿我来说,个人账户上还有点钱,但那是怎么结余下来的?——N年前我就被查出前列腺增生,本来想治一治,可是开了一次药竟然三百几十块,这样看下去个人账户上的钱哪够?——不敢开了,忍着吧,都用完了其他病怎么看?这才有了结余。我想很多人恐怕也是这种情况。——中国百姓信奉“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历来有节俭的习惯。尽管生活水平不高,仍然节衣缩食、把钱存起来,以应不时之需。——看病上也是这样。那些投机取巧、钻政策空子,套取医保资金的“刁民”是不会让个人账户里的钱结余下来的。他们一定会千方百计想方设法法“达标”。
       你们想到了调减划入个人账户比例、增加统筹补助的弊端了吗?
        ——这样会伤了一大批奉公守法、节约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而有了点结余的参保人员的心,使他们感觉到只要个人账户上钱多,你们就会不断地调减,会使他们失望,使他们觉得奉公守法的不如投机取巧的。你们的做法在直接、间接地“逼良为娼”,把“良民”变成“刁民”!这是多么可怕!    
      你在80楼的解答中只讲了“一个政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总会出现不完善的时候,相应的调整是必要的。选择定点只是新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一方面是在国家和省政策的要求下制定的,另一方面在确保基金安全上有一定作用”的官话、套话。具体到徐州原医保规定有哪些地方不适应现在的实际情况、需要改革;国家、省里哪些文件要求必须实行定点医疗;定点医疗又是怎样能“在确保基金安全上有一定作用”这些需要具体阐述、详细解答的地方,你却虚晃一枪、只字未提。这是事实求是的态度吗?群众怎么会满意呢?
       众所周知,医保前,我们国家对职工实行的是“公费医疗”,即医疗费用由国家包下来的的制度。这种制度确实免除了职工在医疗方面的后顾之忧。但是它超越了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觉悟程度,出现了乱看病、滥开药,甚至开保健品、其他消费品的情况,使财政不堪重负、难以为继,因此非改不可。
       怎么改呢?取消公费医疗、给职工发医疗补贴,自己花钱看病?这样固然可以解决乱看病、滥开药的问题,但是却会发生少数职工得了大病、绝症,花费较大、没钱治疗或因病致贫的问题。为了使广大群众既能“病有所医”,又不出现财政不堪重负的状况,国家开办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即由职工个人和单位共同拿钱购买的“医保”。由于医保要职工个人出一部分钱购买、并且进入医保的资金有一部分划到其个人账户中,这就和个人利益息息相关,避免了过去医疗资金滥用浪费的现象;同时又因为将缴付的大部分资金划入了统筹医疗部分,使得得了大病的职工也能及时得到治疗。应当说,这种医保制度的设计是符合我们国家的国情的,广大参保职工也是基本满意的。特别是实行了慢性病补助和特殊检查、治疗补助的制度后,医保制度就进一步完善了。
      “有旧章之不可改者,有旧章之不可不改者”。凡制度改革,都应起因于其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而不应出自任何“精英”人物的主观臆想。对于一项广大参保职工基本满意的制度,为何要改动呢?而且向相反的方向改——向大多数参保职工都不满意的方向改!这是为什么?!请决策者详解。
       写到这里,“医保交流”会说:我已经说过,定点医疗和降低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是国家、省里的要求,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上有一定作用。那我还是前面那句话:请你将国家省里有关规定全文公布,并对定点医疗的好处详细阐述。
       应当承认:一般来说制度不是十全十美的;即使制度是完美的,也还会有不守规矩的。因此要调整、完善。但是也应该清楚:任何改革、调整,都应该向着更加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都应该更完善,而不是相反。不能以牺牲绝大多数参保职工的利益为代价来堵塞制度的漏洞,不能让广大参保职工为少数人的违规行为买单。——即“不能因噎废食”(“医保交流”语)。

Jingbai 发表于:12-02-14 20:48 [只看该作者]
118

在选好的一家2级医院看病,假如久病不愈,想换家医院,是不是不在统筹范围之内?

Jingbai 发表于:12-02-14 21:00 [只看该作者]
119
以下是引用 第114楼 mylwj 的话:
医保交流你好,你在这里实在是难为你了。看看你回答的问题基本上都是宣传材料上都有的问题,如果你都是选择这样的问题回答,我这个外行都能替你回答。比较敏感的问题,你或者置之不理,或者答非所问,或者干脆推太极。别再这里受罪了。论坛上如此多的人认为医保新政给老百姓带来不便这就说明一切了!
说明了不好的。
在线
slaww 发表于:12-02-14 23:05 [只看该作者]
120

     确实难为医保交流这个同志了,有些话人家不能说,人家也只不过是个普通公务人员,政策的制定不是人家说了算的,领导派下的任务,人家要执行。同时毕竟是代表政府部门,说话各方便都得小心谨慎,一句话说不好说不定饭碗都不保。现在社会就这样,大家心知杜明就行了,老百姓心里都有一笔账,算得清呢~我前几天的问题问的犀利,从答复上能看出来,让这个同志很为难,再次向你说声不好意思,也不是有意为难你,只是这个政策实在出台的不怎么样,让老百姓太憋火了,现在想来,很多事情,不都是这样吗,老百姓慢慢习惯了也就接受了,毕竟在这个社会,这也不是第一次两次了~
     再次跟医保交流的同志说声对不起,您辛苦了~

pengchenren 发表于:12-02-15 08:35  [第3版 02-15 08:39↓] [只看该作者]
121
同意楼上 根子在拍脑袋的那个人 老百姓受罪下属为难 不如回家卖豆腐

根子在当官的是对上负责 不对下负责 权力不是从老百姓那得到的
xzrj 发表于:12-02-15 10:05  [第2版 02-15 10:1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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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办法的出台伤害了广大老百姓的利益,是主管部门为了方便管理而出台的,不是象他们说的那样,为了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医保基金的流失与主管部门管理不到位是分不开的!对于那些违规刷卡和用医保卡套取不合规定的物品或者现金的个人和医院药店,无论他是哪一级的医院和药店或者是个人,都应该给予严厉的处罚,而不是来制定这样的政策来损害了广大老百姓的利益。同时也造成了很多的医疗资源浪费和群众的不便和反感。
不能让广大参保职工为少数人的违规行为买单。
vanesswang 发表于:12-02-15 10:4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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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惠及方便老百姓,应该医保卡全国通用
yu0809 发表于:12-02-15 11:1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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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定要搞明白了,不管是门诊统筹标准累积还是超过1500元以上的补助,都必须是甲类药才行,这点医保处在宣传上做的很不够。医保处光说是标准降低了,补助提高了,但是关键的一点没有说,就是今年只有甲类药才行,而去年是甲乙类都算的,而平时我们的用药大部分是乙类药。
xzhlf 发表于:12-02-15 11:55 [只看该作者]
125
医保的人哪,怎么不回答问题了。我想你应该上班了,今天才星期三不不应该休息的呀,
黑暗圣堂! 发表于:12-02-15 14:0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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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 第125楼 xzhlf 的话:
医保的人哪,怎么不回答问题了。我想你应该上班了,今天才星期三不不应该休息的呀,...
你还没弄明白么?

你的意图已经太明显了,动用那么多马甲号,反复提问一个问题。实际上他再回答你已经没意义了。
在空中游 发表于:12-02-15 14:45  [第3版 02-15 14:5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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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 第44楼 医保交流 的话:在药店方面,并不是所有药店都是医保定点药店,在全市63家定点药店当中,有8家A类药店刷卡不受选点限制,A类药店的药品很全面,参保职工可以根据就近原则选择自己方便购药的定点药店,不用担心买不到药。
我去年在以上8家A类药店中的一家购药,所买药物是甲类药,不知为何只刷卡内钱,门诊统筹补助部分不给用(已超过起付标准,在别的医院可以使用),咨询为什么——说是医保不给钱,所以不给刷统筹补助部分——医保的信用如此的好,A类药店都不相信,老百姓的权益如何保障!如再遇此类情况该怎样解决。
医保交流 发表于:12-02-15 15:16 [只看该作者]
128
以下是引用 第127楼 在空中游 的话:
以下是引用 第44楼 医保交流 的话:在药店方面,并不是所有药店都是医保定点药店,在全市63家定点药店当中,有8家A类药店刷卡不受选点限制,A类药店的药品很全面,参保职工可以根据就近原则选择自己方便购药的定点药店,不用担心买不到药。我去年在以上8家A类药店中的一家购药,所买药物是甲类药,不知为何只刷卡内钱,门诊统筹补助部分不给用(已超过起付标准,在别的医院可以使用),咨询为什么——说是医保不给钱,...
按照医保经办部门和各A类药店的协议,各A类药店必须要保证参保人员的正常购药。

另外,对于非正常购药,比如短时间内大批量购药,卫生部门对这类行为有比较明确的界定。出现动用医保补助非正常购药的情况时,A类药店可以根据卫生部门的界定内容,拒绝对方购药。这个界定标准,可以咨询一下卫生部门。

如果正常购药被A类药店拒绝,请你及时向市医保中心举报。一经查实,我们会根据与他们签订的协议来进行处理。顺便问一下,上次拒绝你购药的是哪个A类药店?
医保交流 发表于:12-02-15 15:29 [只看该作者]
129
以下是引用 第118楼 Jingbai 的话:
好的一家2级医院看病,假如久病不愈,想换家医院,是不是不在统...
如果在这家医院久治不愈,对这个医院的水平不满意,想要到其他医院做长期治疗,也可以更换一家定点,可以享受门诊补助待遇。可以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直接更改。

另外,住院不受限制,8家专科医院和2家中医院不受限制。
两腿泥土 发表于:12-02-15 15:32 [只看该作者]
130
以下是引用 第122楼 xzrj 的话:
此办法的出台伤害了广大老百姓的利益,是主管部门为了方便管理而出台的,不是象他们说的那样,为了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医保基金的流失与主管部门管理不到位是分不开的!对于那些违规刷卡和用医保卡套取不合规定的物品或者现金的个人和医院药店,无论他是哪一级的医院和药店或者是个人,都应该给予严厉的处罚,而不是来制定这样的政策来损害了广大老百姓的利益。同时也造成了很多的医疗资源浪费和群众的不便和反感。 不能让广大参...
说到根子上了,管理不到位却让参保人员去买单
两腿泥土 发表于:12-02-15 15:43 [只看该作者]
131
既然都是定点、合法的医疗机构,为什么不能随意就医,却要规定只能选一家二级以上医院,都涌进大医院,他们现在已经够拥挤的了,以后不是更挤了吗。看病不是更难了吗?!
两腿泥土 发表于:12-02-15 15:4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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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听劳苦大众的呼声吧!交流很重要,更重要的是解决问题1
在线
slaww 发表于:12-02-15 19:5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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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散了吧,洗洗早点睡~
就那么回事吧,多说无益,老百姓的心又不是只在这一个地方被伤了呀。还不习惯吗,还天真吗,都老大不小了~

fabivs 发表于:12-02-16 01:47 [只看该作者]
134
假如某人A于2012年2月28日因距离近等原因选择了某二级医院(例如说工人医院)作为定点医院。
2012年3月某日因病需就诊,直至2012年9月某日,半年未愈。
因此想转往某三级医院(例如说二院),怎么办?

这里需要说明的几个假设条件:
1.患病未满1年,不符合更改定点医院条件。
2.非眼科、口腔等专门性疾病,不符合8家专科医院不受限制条件。
3.无须中医,不符合2家中医院不受限制条件。
4.非需手术并住院等重大疾病,不符合住院不受限制条件。


请问怎么办?
定点医院一点没弄明白 发表于:12-02-16 10:18 [只看该作者]
135

两腿泥土 发表于:12-02-11 09:31 [只看该作者]第35楼
楼猪,你住中心区,你哥住铜山新区,你父母去或来小住,感冒了也不重怎么办?

 slaww 发表于:12-02-11 17:18 [只看该作者]第51楼
这种交流方式很好,希望医保处人员能正面回答网友提问,不要打官腔~

pengchenren 发表于:12-02-14 08:41 [只看该作者]第104楼
不憨不傻的话 你问问周围群众 支持的有多少反对的有多少  自己心都虚 还硬着头皮往下推
有过而不知改
官本位思想严重 有这种思维的人身居官位 什么工作能搞好? 什么政策能全心全意以民为本?

天堂向左,徐州向右 发表于:12-02-14 19:06 [只看该作者]第116楼
我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被”选择了社区医院和定点药店,结果一看,我的妈呀,定点社区医院和定点药店离我家有十公里往上了,这不是坑爹么!是哪个龟儿子给老子选的,问单位的相关人员,说他们也不知道咋回事,还要到工人医院旁边的医保中心去排队改去,结果那地儿那个人山人海,彩旗飘飘啊!医保处,蒜泥狠!玩人也不带这样的吧!!!


本人求问如下:
    本人是一名在职职工,至今只去过一次医院,挂号费是自己出的,拍个片子接近100元是用医保卡支付的。现在我不想选什么定点医院,因为到现在我还是一头雾水,不知道你们弄这个是干嘛的。听说选了给统筹,不选不给统筹。。那个统筹是神马意思?我拍片子花的100元可以统筹吗?
    所谓的医保报销,我也没弄明白怎么报销。还听说是要买什么药,还是什么AB类啥的。我不买药的。
    就这样,我在你们规定的时间内不选择定点医院,我将得到什么后果?
   

徐州的黑风 发表于:12-02-16 16:35 [只看该作者]
136

最近徐州比较热的话题就是由一张名为 “幸福”的照片引起的。照片里的主人公张景和老人系丰县人,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原本幸福的表

面后深藏着不为人之的辛酸。老人得了癌症,社会纷纷捐助,这是好事,和谐社会本该如此。如果老人家有个身价几百万的女儿而对老人不闻

不问,大家如何看这件事情哪,事实就是如此。老人家有一个女儿一直在徐州做生意,身价几百万,然电视台却说人家在外地打工,是故意的

隐瞒还是没有调查清楚,这让原本美好的事情变得污秽不堪。这是谁的错。难道我们就不应该去声讨那个不孝顺的人吗?媒体的公信力何在?

我们如何再相信我们的媒体。如果自己的儿女没有能力救助就算了,有能力不问是何道理,自己的亲爹都不问,社会还能指望谁?这值得我们

去深思,媒体应该深思,社会该深思。。。。。。这事让人心痛辛酸然后恶心!

新看车 发表于:12-02-16 18:53 [只看该作者]
137
这个帖子开的很好,把人都吸引过来,可以把别的反对贴堂而皇之地删除了!
在线
xuzhousunday 发表于:12-02-16 21:22 [只看该作者]
138
以下是引用 第118楼 Jingbai 的话:
在选好的一家2级医院看病,假如久病不愈,想换家医院,是不是不在统筹范围之内?...
是的,肯定不在统筹范围。因为你没有选择第二家医院。一年只能选择一家2、3级医院。
在线
xuzhousunday 发表于:12-02-16 21:27 [只看该作者]
139
以下是引用 第134楼 fabivs 的话:
假如某人A于2012年2月28日因距离近等原因选择了某二级医院(例如说工人医院)作为定点医院。2012年3月某日因病需就诊,直至2012年9月某日,半年未愈。因此想转往某三级医院(例如说二院),怎么办?这里需要说明的几个假设条件:1.患病未满1年,不符合更改定点医院条件。2.非眼科、口腔等专门性疾病,不符合8家专科医院不受限制条件。3.无须中医,不符合2家中医院不受限制条件。4.非需手术并住院等重...
我来替医保交流说吧。这样的话,可以更改定点医院。把工人医院改成二院。但是如果还看不好,想换四院。就不能再改定点医院啦。一年之内只能有一次更改机会。你当然也可以在四院看,但是不能享受统筹补助啦。
在线
xuzhousunday 发表于:12-02-16 21:29 [只看该作者]
140
以下是引用 第129楼 医保交流 的话:
以下是引用 第118楼 Jingbai 的话:好的一家2级医院看病,假如久病不愈,想换家医院,是不是不在统...如果在这家医院久治不愈,对这个医院的水平不满意,想要到其他医院做长期治疗,也可以更换一家定点,可以享受门诊补助待遇。可以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直接更改。另外,住院不受限制,8家专科医院和2家中医院不受限制。...
一年之内只能更改一次。这个不要忘了说。
九重天001 发表于:12-02-17 00:35 [只看该作者]
141
回复 第1楼 的 医保交流:
我是很少看病的,从参加职工医保到现在总共用了卡上不到600元,据说这是花的自己的钱,不是统筹的钱,这次实行新政,我知道加大了单位缴纳的比例,因此,工资单上实际发放的钱就减少了一些,因此,虽然没有看病还是花了自己的钱。
这些也就不计较了,毕竟我帮助得了大病的人,也可能哪一天,当我得了大病时我也会从统筹中得到好处。问题在于新政实施后,我必须选择定点医院,这真让我犯难,单位离二院很近可是那里收费很高、人满为患,实在不方便。请问像我这样的怎样选择更好些呢?
pengchenren 发表于:12-02-17 08:57 [只看该作者]
142
大多数人上班都是休息每星期一天,谁有空跑你那排队改来改去的 哪像公务员又休息两天又享受公休的
pengchenren 发表于:12-02-17 08:59 [只看该作者]
143
根子在当官的是对上负责 不对下负责 权力不是从老百姓那得到的 自然可以任你非议而当耳旁风
定点医院一点没弄明白 发表于:12-02-17 09:1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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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 第137楼 新看车 的话:
这个帖子开的很好,把人都吸引过来,可以把别的反对贴堂而皇之地删除了!...
是的。这个帖子开来也是形同虚设,即使楼主良心发现也不能实话实说。政策就那样,上头规定就那样,楼主你还想怎样?
温家宝:要鼓励群众批评政府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讨论即将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在部署当前重点工作时,温家宝要求,要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继续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政策措施,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欢迎群众批评政府。
温家宝指出,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是一项法定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坦诚地向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报告工作,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批评政府,充分听取和吸收人民群众的意见,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水平。要按照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部署政府工作,使决策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实事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
大家还想天真的批评政府,,小心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国家领导人都发话了,鼓励我们批评政府,可谁敢呢?
如今,真的到了要批评政府的时候了,批评徐州医保的时候了,,,可谁开贴批呢?坛主,你开吗?你是和谐的吧!!!!!
xzzsxq 发表于:12-02-17 09:35 [只看该作者]
145
医保交流这个同志还是比较听劝的,真的不回答问题,让网友代为回答了
在线
slaww 发表于:12-02-17 11:05 [只看该作者]
146
现在已经有某些医院和药店以他们可以帮套现为诱惑来吸引市民选他们为定点了~
在线
slaww 发表于:12-02-17 11:0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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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 第57楼 slaww 的话:
请问开此贴的目的是什么,面对质疑医保处现在的态度是什么? 是新政已经出台了,无法更改了。现在开这个帖子只是表现政府部门的一个姿态而已,解答解答问题,不管老百姓是否接受你的回答,反正算是回应过了。如果是这样的话,老百姓就不在你这里浪费时间,会去寻求更好的解决途径,或者寻找更高级的媒体部门关注此事。 还是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集中民智,真心实意的要听听老百姓的意见,对政策不合理的部分加以修改?如果这样...
果不出我所料,态度就是这个态度~
看不怪的你 发表于:12-02-17 12:59 [只看该作者]
148
我只想知道我们的个人医暴帐户一年有多少钱(就是门诊一年能刷多少?)
见义勇为007 发表于:12-02-17 13:44 [只看该作者]
149

国家的政策是要支持和发展民营医院,而我市的新规不仅扼杀了举步维艰的民营医院的发展,连一些小的1、2级医院都将扼杀。民众自主就医权利由以前的不限制,现在被定点了。医院都在广告、拉关系,难道这些成本不转嫁到患者身上吗,难道新规只是个跷跷板,一头给患者点貌似优惠(降低统筹补贴起步点),而另一头也给患者带来了麻烦,要实现这些优惠,就要放弃自由选选择权。

yanman0520 发表于:12-02-17 14:28 [只看该作者]
150

我们单位的职工在网上选择医院以后,所提交的移动号码怎么收不到医保处的信息啊?单位的好多人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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