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追回被侵占的国有资产,返还被侵吞的职工利益,让违法者遭到法律的制裁。南京市商务局作为山百国企改制的主管局,有责任、有义务配合执法部门做好工作。
一. 山百国企改制时出资问题,应按照当初实际出资确定股东、股民们持股份额,依照国资发改革[2009]49号文件精神办理。
二. 企业改制前,应付工资及福利结余1477.83万元,应立即归还全体职工,依法享有国家政策的规定,并享有企业受益所带来的利益。
三. 对现企业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挂牌拍卖,以保证股东、股民利益最大化。
四. 配合有关部门对改制中违法乱纪人员,加大查处力度,正是这些人,造成了社会极大的不满因素,将从中插手捞取好处的任何人依法治裁。对民营企业侵犯职工利益的犯罪,继续进行深入地调查,追回企业损失,还广大职工公道。
五. 坚决查处2010年王立新买卖公司股份的违法行为,并立即纠正这样的错误,归还属于山百职工、股东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