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雇主移民的方式拿到了枫叶卡,是否一定要为雇主打工?
当然!你通过雇主移民的方式取得了枫叶卡,当然要为雇主工作,否则法理何在?天理何在?可是具体实操经验告诉我们:你最快也要在雇主有聘用你的意向(雇主信下发)之后的13个月才能拿到枫叶卡,此时你才有正式资格被雇主聘用,如果雇主与你面谈后感到双方的关系可以调整为合作关系,只要征得你的同意,那么这种调整就是完全合法的,一来,你是为了工作才去申请取得枫叶卡,雇主要调整当初的意向,必须经你同意。二来,人家雇主1年半以前想聘用你,可是1年半以后雇主的公司状况可能有所变化,并且正式面谈后可能发现你的特长中有更值得雇主期待的东西,调整一下双方的关系当然合理!
以下是引用 第4楼 陌上桑660 的话:
请教:真实的雇佣关系,似乎又不是真实的在为雇主打工是否会有什么后续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