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古琴演奏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报名简章
一、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举办的全国民族乐器演奏艺术水平考级,是由文化部批准的在全国范围内跨省开展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其宗旨是:弘扬我国优秀民族音乐文化,促进我国民族管弦乐艺术的普及、发展和繁荣,激发青少年学习演奏中国民族乐器的热情,提高我国广大青少年的全面素质。
二、开考专业:古琴
三、报名时间:2011年6月10日~2011年7月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周一、周二除外,琴馆休息)
四、报名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72号9号楼(幽兰琴馆)
五、报名手续:⑴ 填写报名表。
⑵ 交照片三张(2寸)、报名费、考务费、证书工本费
考务费标准:一级40元;二级50元;三级60元;四级70元;五级80元;六级90元;七级100元;八级110元;九级120元;十级130元。报名费10元。证书工本费20元(含封皮费)。
六、考级内容及要求:⑴ 考生每次只可报考其中的一级。
⑵每级均考两首乐曲,其中规定乐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考生必须从本学会选编的自选乐曲中选择其中一首作为自选乐曲参加考试。
(3)四级以上必须背谱演奏。
(4)凡跳级的,必须加试一首前一级的规定乐曲,并再交前一级一半的考务费。
(5)凡第一次报考直接报考四级(含四级)以上者,按跳级办理。
七、考评专家根据考生的现场演奏,评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种成绩。凡获得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成绩者,均视为合格,予以通过。发给考生合格证书。
八、考试时间:2011年8月7日(星期日)。
九、考试地点:幽兰琴馆
十、注意事项:
⑴ 请考生和家长在征得指导教师的意见后,根据考生的实际程度,报考相应的级别。报名之后,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⑵ 考生和家长在填写报名表时,要注意字迹清楚,准确无误。如因自己填写的报名表字迹模糊、内容有错而造成损失的,完全由本人负责。
⑶有问题请打电话与工作人员咨询。凡因考生本人原因,届时未到考场参加考级的,不退报名费和考务费。
联系电话:13405820895
刘老师
201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