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ci胡同logo职场
职场首页|论坛排行|新建论坛|频道导航
当前位置:胡同口 > 职场 > 城管行政执法之家 > 看贴 收藏  

城管是中国最大的非法组织--取消它势在必行

返回[城管行政执法之家]  关闭窗口 | 隐藏边栏
 
wzxcht 发表于:12-01-31 07:58 [只看该作者]
301

 著名律师张思之在一次推进出租车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上发言指出:“城管是政府允许的跟政府勾结在一起的非法组织”,这种论断可谓是一针见血。确实,虽然政府并不鼓励城管队员去暴力执法,但在城管暴力执法频发的今天,政府应该对城管部门的这种恶行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把良好的城市秩序归功于自己,而将城管暴力执法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在城管形象越来越差,而且表现得无可救药的今天,笔者对任何整顿行动都不抱期望,要让老百姓不再为城管的暴行怨声载道,要杜绝类似于昆明这样的群体事件,解散城管队伍是不二法门。
  稿源:荆楚网作者:鲍不平 


如此暴力执法,眼里还有政府和人民吗?你们每天都在做着大量的恶事、丑事、坏事,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你们对人民犯下的罪行,总有一天人民会向你们讨还的,会得到报应的!!!

wzxcht 发表于:12-01-31 07:59 [只看该作者]
302

 著名律师张思之在一次推进出租车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上发言指出:“城管是政府允许的跟政府勾结在一起的非法组织”,这种论断可谓是一针见血。确实,虽然政府并不鼓励城管队员去暴力执法,但在城管暴力执法频发的今天,政府应该对城管部门的这种恶行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能把良好的城市秩序归功于自己,而将城管暴力执法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在城管形象越来越差,而且表现得无可救药的今天,笔者对任何整顿行动都不抱期望,要让老百姓不再为城管的暴行怨声载道,要杜绝类似于昆明这样的群体事件,解散城管队伍是不二法门。
  稿源:荆楚网作者:鲍不平 


如此暴力执法,眼里还有政府和人民吗?你们每天都在做着大量的恶事、丑事、坏事,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你们对人民犯下的罪行,总有一天人民会向你们讨还的,会得到报应的!!!

gyyinfeng01 发表于:12-02-02 10:42 [只看该作者]
303
其实任何一种职业都有好人和坏人之分。小贩中也有无赖型的,撒泼打滚甚至动手的,但是我最可气的是年老的老人摆个小摊卖东西,城管砸摊打人就让人气愤了,有本事跟歹徒搏斗去,拿老人撒气算什么人!再说了,没有这些小摊我们平时小吃去哪吃?那些没工作没钱开店的人怎么生活。www.jipaishui.com
wzxcht 发表于:12-02-02 20:03 [只看该作者]
304
被系统删除于:2012-2-18 3:07:16
wzxcht 发表于:12-02-14 09:23 [只看该作者]
305
“垃圾堆联通”离文明太远,离野蛮太近!
---城管最新文明行为
汶金让
2012-2-13 16:32:38  来源:求是理论网 2012年02月13日

  “我正在联通营业厅办理业务,突然有一群人提着一袋袋的建筑垃圾就往营业厅里放,你放就放呗,还故意把东西都倒出来!弄得屋子里乌烟瘴气,把顾客都吓跑了!”这是昨天上午发生在郑州市伏牛路联通营业厅的一件事,“送”来30袋垃圾的为郑州市中原区执法局。事后该部门还补送来一份《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2月11日新华网消息)

  以前,只看到过有环卫部门因个别单位不交卫生费而用垃圾堆门的新闻,没想到此类事情如今有了“创新”,郑州市中原区的城管也学会了这一“经验”!环卫部门一气之下做出出格之事情有可原,挂着执法招牌的单位竟也干出这等“荒唐”之事,就不能不令人唏嘘了!

  这还算是城市执法吗?简直是城市暴力!联通正常营业,客户正在交费,你突兀地“送垃圾”到人家办公室,作为执法单位,这样的事情你怎么干得出来?!你们不把执法对象当回事,难道也不把公众当回事?!哪一条规范中有这样的行政执法规定,可以给别人“送垃圾”以惩罚其违法行为?这是一种明显的粗暴执法!让人感到遗憾的是,光天化日之下,执法者将“暴力”与“执法”结合在一起,实在令人有些气愤了!这不是堂而皇之给法律抹黑么?这根本不是“执法”,纯粹是“泄愤”,是小儿科思维,是执法犯法,给我们党和政府丢脸!归结起来,如此强盗式的“迫人整改”是中原区执法局无能的表现。只有心中“无术”的领导,才会做出这样的“英明”决策,我为我们的城市执法感到深深的悲哀!

  如果说,前段时间引起轰动的“围观”执法是一个“创举”,那么这次的“送垃圾执法”应算一项“发明”了!

  众所周知,城市综合执法难是我国当前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难点在于“违法成本低而执法成本高”,且缺乏可操作的执法规范!但再难我们也不能“胡干蛮干”,也不能“无法无天”,也不能“冒天下之大不韪”,不顾舆论谴责吧!这样毫无人情味的执法只会适得其反,令人厌恶。被管理单位不按期清理垃圾,可以电视曝光,可以按有关规定处罚,也可以依法“强制清理”,为什么要出此“下策”!这不是搬石头砸自己脚吗!

  在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的今天,执法绝不能简单粗暴,“损人不利己”的蠢事,执法人员千万不要干!否则,损害的不仅仅是自己的顔面,还有法律的尊严和执法单位的声誉!

  这件事和前两天陕西渭南城管上街撕春联事件反映出当前我国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大幅度提高。为什么城管队伍不断爆出此类匪夷所思的“丑闻”?为什么城管与被管理者的矛盾如此突出?症结恐怕不仅在于行政执法规范的“缺失”,更在于执法人员素质的“缺位”!分不清美丑,把春联当“乱贴乱划”,把垃圾当“礼物”,如此低级的执法,怎么能让执法对象和人民群众满意呢?!

  稍有常识并动一下脑子的人绝不会干出这等荒谬之事!作为公众,我们宁愿垃圾堆在街道,也不愿让它登上“大雅之堂”或者搬进别人家里!这样的行政管理手段,真正受辱的不是别人,正是执法者自己!真正要“责令整改”的不仅是“联通”,还有城管!

  “送垃圾式执法”,实在离文明太远!我们诚恳地希望此类“最冷漠”执法事件再不要发生!

责任编辑:春华 

wzxcht 发表于:12-02-14 09:29 [只看该作者]
306
    “胡干蛮干”,“无法无天”,“冒天下之大不韪”,不顾舆论谴责吧!这样毫无人情味的执法只会适得其反,令人厌恶。被管理单位不按期清理垃圾,可以电视曝光,可以按有关规定处罚,也可以依法“强制清理”,为什么要出此“下策”!这不是搬石头砸自己脚吗!
    
为什么城管队伍不断爆出此类匪夷所思的“丑闻”?为什么城管与被管理者的矛盾如此突出?症结恐怕不仅在于行政执法规范的“缺失”,更在于执法人员素质的“缺位”!分不清美丑,把春联当“乱贴乱划”,把垃圾当“礼物”,如此低级的执法,怎么能让执法对象和人民群众满意呢?!
    
为什么城管队伍不断爆出此类匪夷所思的“丑闻”?为什么城管与被管理者的矛盾如此突出?症结恐怕不仅在于行政执法规范的“缺失”,更在于执法人员素质的“缺位”!分不清美丑,把春联当“乱贴乱划”,把垃圾当“礼物”,如此低级的执法,怎么能让执法对象和人民群众满意呢?!
    
 “送垃圾式执法”,实在离文明太远!我们诚恳地希望此类“最冷漠”“最野蛮”的执法事件不要再次发生。否则,丢人的不是别人,而是你们----可恶的城管分子。
    如此形象,还有必要存在吗?大河没有盖子,自己去跳吧!!!
年糕新疆仔 发表于:12-02-15 11:51 [只看该作者]
307
取消不取消都行,新疆仔年糕照样卖!谁碰新疆仔就是挑起民族争端,真好!
仗义执言1411 发表于:12-02-15 16:53 [只看该作者]
308
来了个掘墓的。。。。。。。
有一把伞撑了许久,雨停了也不肯收;
有一束花开了许久,枯萎了也舍不得丢;
有一种朋友,希望能做到永久,即使青丝
变白发也能在心底深深地保留。。。。。。
wzxcht 发表于:12-02-17 22:21 [只看该作者]
309

城管“暴力执法”是否也是“抗法”

2012年01月28日 00:13
来源:红网  392人参与



面对城管治理游商及查扣商品,两名小贩抗法并造成城管队员和城管保安员二人轻微伤。26日记者获悉,北京市一中院终审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两名商贩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十个月。(1月27日《京华时报》)

城管执法,执的是什么法?执的是“维护公共秩序法”还是“砸烂小商小贩饭碗”之法?假设是前者,目的是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干净整洁秩序,完全可以用劝说、动员的模式。还可以向小商小贩提供摊位提供场地的模式达成“维护”目的,而今却是兴师动众“会同”街道办事处、派出所进行联合执法。如此模式,实在是一种直接平推驱逐模式,根本未用劝说加提供摊位模式,又怎么可能令小商小贩们信服?

假设是后者,即“砸掉小商小贩饭碗”之模式,就不仅侵犯了小商小贩之人权,同时又侵犯了小商小贩之合法经营权,当然又侵犯了小商小贩之“吃饭权”。这种模式怎么可能反过来受法律保护?又有哪一条法律明文规定在黄村东大街火神庙商业中心的小商小贩做买卖之类似行为属于“违法经营”?

法律大于天,以法律为准绳,法律在城管执法过程当中不应当对任何一方事实上存在偏袒。也就是说,不能先入为主界定城管执法一定遵循了法律,也不能先入为主界定小商小贩的反抗行为一定是在“暴力抗法”。城管“依法”查处查扣,小商小贩凭什么就不是“依法”经营摆卖?小商小贩被指为“暴力抗法”,城管凭什么动粗打人就不是“暴力抗法”?

大量事实证明,城管打人属于“常态”,被城管暴力致伤者绝非少数。新闻跟帖之后大量网友举证如下事实:在某某地看见城管对小商小贩动手打人,在某某地看见城管将卖零食的老人货物摔碎。而见诸于报端的城管暴力行为有著名的佛山蕉婆被城管擒拿摔倒,河南商丘卖瓜妇女孙文之被砸烂西瓜,这两件事的当事者为无力妇女,那些被摔倒被砸烂的男爷们则更不在少数。城管打人之后的处理方式往往用“临时工”予以推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小商小贩维护了自己的正当权益,咋就可以动辄被戴上“暴力抗法”的帽子并判刑呢?

受伤城管队员寇某证言称,当日上午10时许城管大队会同街道办事处、派出所进行联合执法,然而正当执法人员依法查扣非法经营物品时,却被10多个摊位、约30多名商贩围了起来。一两个商贩对执法不满还可能存在对法律的无视与偏见,“10多个摊位、约30多名商贩”集体表示对城管执法行为的不满,仍然可以被视为小商小贩的个人行为及对法律的偏见吗?以此事实为依据,本次城管执法根本就没有前期的劝导,也没有前期的疏导,更没有前期的说服教育。无视小商小贩合法经营权益的恰恰是城管,那为什么法院在具体审判过程中一面倒向城管,并最终判处小商小贩徒刑呢?

法律的根本目的与根本宗旨,是维护公民的平等权利,并不是说凡戴着城管大盖帽或者戴着其他官帽的有“优先保护权”和“优先赦免权”。在界定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妨害公务罪”之前,首先要界定执法者有没有侵犯公民“私务”。即便小商小贩不属于合法经营,而是轻微妨碍了公共秩序,也一定要首先站在小商小贩的角度上,做好充分的说服劝导工作。否则,无视10多个摊位约30多名商贩的集体经营权益受侵害并遭“暴力执法”之事实将小商小贩判进监狱,本身就违反了和谐社会的宗旨,也违反了法律公平之要义。

[作者:李振忠] 

好人的哥 发表于:12-02-24 11:04 [只看该作者]
310
应该改革,出台专门法规,
飞阳网虫 发表于:12-02-25 21:31 [只看该作者]
311
被系统删除于:2012-2-26 0:02:48
古风瘦马 发表于:12-02-27 16:05 [只看该作者]
312

请大家理性的认识城管这个职业,不要把个别极端分子的暴力行为归咎于一个职业的失败,如果大家非要这样,那你们也就管中窥豹略见一斑,如果按照大家的说法那我说大家都是非法分子,为什么呢?因为那天中国没有人犯罪?2哪天中国没有中国人打人事件。3哪天中国没有杀人事件。4。。。。。。。。。这些是不是中国人啊,那地球是不是要删除中国人呢?把中国灭掉啊。所以大家要客观的去看待这个问题,不要一棒子打死所有人。

南京招聘网1部 发表于:12-03-06 20:28 [只看该作者]
313
桥上人家 删除于:2012-3-6 21:09:13
wzxcht 发表于:12-03-16 10:52 [只看该作者]
314
  • 发表于:2011-11-13 20:21
  •   
  • 点击:73330
  •   
  • 回复:194
  •   
  • 回复
  • 收藏

关闭

作者:中国安徽人说

头  衔:锵锵下士 只看楼主

发送消息

一:城管执法人员为何成了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局”、“城管”,是中国内地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其前身“城管办”等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后来,城管部门逐渐纳入各地方的行政编制,成为行政机构“城管局”,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
     
    打开互联网,我们几乎每天都会从新闻、论坛、博客、微博上,看到城管暴力执法事件的新闻、博客、帖子;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城管暴力执法打死、打伤、打残、伤害和非法拘禁小贩、居民、过路围观群众、企业家、机动车司机、甚至流浪乞丐的事件;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城管暴力拆迁打死、打伤、打残、伤害群众的事件。下面是我在网上搜索到的无数城管暴力执法事件的违法犯罪事例的其中几十例事件:
      根据夏俊峰当庭回答本辩护人的提问,他根本无法确定,自己被殴打何时结束以及会有何种结果。城管野蛮执法人所共知,城管打人事件几乎天天都有,而城管殴打公民致死的案件也不在少数。在互联网上Google“城管 野蛮执法”有261,000条结果,“城管 打死小贩”有602,000条结果,“城管 暴力 致死”有782,000 条结果。(摘自滕彪: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图片]
http://tengbiao2.blog.163.com/blog/static/13463100820106239120691/滕彪网易博客。)
以下是关于城管打死人的信息,大部分是摘自腾彪的博客,只有2011年后发生的城管打死人事件是我从网上搜索的:
  2000年9月6日,四川眉山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管理中队郑光永、吴顺乾、驾驶员张卫东等人上街整治乱摆摊设点将杜某乱拳击伤,唐德明被甩下货车身亡。
  2001年5月29日,宁夏灵武市城建局城市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强行没收锅灶时,将杨文志打死,并打伤杨建荣夫妇等人。
  2001年11月12日,因与市容执法人员发生争执,安徽宿州市个体工商户张福才在多名执法人员的推搡与踢打中身亡。
  2002年1月18日,重庆市沙区城管人员在检查市容卫生过程中与沙区双碑村陈家连生产队的个体户余波发生争执,开执法车从余波腹部碾过致其死亡。
  2002年11月18日,26岁的青年郭战卫在西安被莲湖区数名城管殴打致死,与他同行的一名跟车青年也被打成重伤。
  2003年1月2日,广东潮州市庵埠镇一名三轮车夫在与几名城管人员争执中丧命。
  2003年2月,西安市雁塔区城管在小寨兴善寺东街清理占道经营时,一工作人员竟将摆摊的孕妇金昌艳推倒在地,并在金的肚子上踩了两脚。后经医院检查,金昌艳腹中的胎儿不幸死亡。
  2004年7月20日,广州天河区员村街道办城管人员在野蛮执法过程中将外来商贩李月明打死。
  2005年7月20日,经营蔬菜的56岁江苏农妇林红英被城管人员打死。
  2005年11月19日,江苏无锡城管打死小贩吴寿清。
  2006年2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第九分队将上海市民李秉浩殴打致死。
  2006年10月9日,广西来宾市象州县的一名流浪汉被喝醉酒的城管队队长覃宗权殴打致死。
  2007年1月8日下午15时40分左右,山东济阳县经一路宏伟酒业经营部老板李光春被11名城管打死。
  2008年1月7日,湖北天门竟陵镇湾坝村魏文华路过该市竟陵镇湾坝村时,发现城管执法人员与村民发生激烈冲突。他掏出手机录像时,被城管人员当场打死。
  2008年7月30日,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综合执法大队的周某等4名执法人员在大田湾体育场附近将正经营的摊贩刘建平殴打致死。
  2009年3月30日,江西萍乡市开发区横板村16组村民陈某被该区城管人员一、二十人群殴致死,事后家属抬着尸体封堵了境内320国道路段,抗议城管暴行,引发近万名群众围观。
  2009年10月27日,昆明市福发社区城管分队在野蛮执法时与一三轮车夫潘怀发生冲突,并将其打死。
  2010年6月1日,深圳城管与老太发生争执活活碾死老太.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政府16日在通报材料中,首次承认居民周晓明2011年5月3日先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口角,被“殴打”倒地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宏伟区城管局局长马闯、副局长凌鑫已被免职。据新华社电.  
      
安顺城管打死人原因:随意打死商贩背后城管有多黑[组图
http://forum.china.com.cn/thread-1109421-1-1.html  
    2011年7月26日13时43分左右,贵州安顺市西秀区,一摊贩在南华路小商品市场门口意外死亡,引发数千名当地群众上街聚集围观,“事件发生前西秀区城管在该路段开展工作”。网民上传的视频显示,一位安装有假肢(下肢)的男子躺在马路边的一个井盖上,边上聚集了若干群众,在不远处有一辆城管执法汽车被推倒在地,该车前挡风玻璃被打碎。若干警察在现场维持秩序。晚上9点10分,死者和被砸的汽车均已被转移。由上千名武警、特警、警察组成的人墙排在马路两侧。数千名群众聚集在400米长的道路两边,不愿散去。《中国日报网站》
    有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残疾人小贩“毛老九”邓启国在中华南路小商品市场以北100米左右卖水果,城管开车路过,没收了“毛老九”邓启国的秤。“毛老九”邓启国追到小商品市场附近,要求归还他的秤。与两名女性城管、一名男性城管发生冲突。城管掐住“毛老九”邓启国的脖子。具体哪位城管掐住了“毛老九”邓启国,各自说法不一。随后“毛老九”邓启国当场死亡。(综合多家媒体报道)
      
昆明30余名“城管”打死17岁少年 称打错人(1/6)(共6张)
http://news.163.com/photoview/00AP0001/17985.html
2011-10-08日13:1410月7日凌晨,昆明17岁少年符国俊在KTV门口吃夜宵时,遭遇30多名身穿同样制服、手持钢管和木棒男子的围攻,后送医无效死亡。一名自称是大板桥街道办城管中队分队长的男子表示,打人的是其下属,他们都是昆明某保安公司的员工,因拆迁与当地居民产生纠纷。
      
    网传2011年8月15日在青岛市市南区基隆路1号自家楼下的家属院内设了一个维修自行车的摊位六旬修车老人被城管打死。

    下面是我用搜索从网上搜索到的城管暴力执法致人伤残等造成的恶性事件。在网上你几乎搜索中国的那个地级城市的城管暴力执法词条,都会出现该市发生的城管暴力执法事件。

    【2011年10月29日讯】大陆深圳再爆城管与小贩冲突!10月28日晚上8时,深圳福永镇由于城管暴力执法导致大规模的警民冲突。上千民众与防暴警察和特保对峙,多人被送进医院,午夜12时候人群才散去。
    据香港《东方日报》报道,当晚福永镇的城管暴力围殴一名小贩,致其倒地受伤。此擧激怒了广大老百姓,群情激愤。上千人把现场包围起来,不让城管离开,并要求城管道歉,双方对峙之下爆发肢体冲突。

安徽亳州城管暴力强拆致几百群众无家可归2011-09-22 12:16   来源:新华报业网   
作者:姚征亿
http://news.xinmin.cn/domestic/gnkb/2011/09/22/12155003.html
『天涯杂谈』 局长明火执仗,暴力强拆致人脑震荡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2052579.shtml
    2010年11月8日下午3时许,临潼区旅游局局长宋九团指使一百多人,浩浩荡荡来到位于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迎宾路1号骊珠园门前,其中有穿城管制服30余人,光头戴钢盔、穿黑衣约60多人,便衣30余人(目击证人作证),挖掘机一台。骊珠园法人张州华和其弟上前索要相关证件和拆迁手续,立即遭到对方群殴,并被押上城管车上,继续殴打。受害人拨打110报警,然而,警察到场之后,却以阻扰国家行政部门执法为由,对受害人做出行政处罚拘留5天的决定,张州华被打后经区人民医院诊断为脑震荡(诊断证明),住院治疗13天,仍未痊愈。在整个骚乱的过程中骊珠园方无一人动手,自事发之日起已经过去20多天,无人问津,给骊珠园补偿的土地也杳无音信。事发后,开发商称该导游亭已经得到赔付和补偿。作为奉公守法的老百姓不禁要问:朗朗乾坤,临潼区旅游局局长为何敢如此明火执仗?他们的暴力逼迁的勇气从何而来?

视频: 上海城管暴力执法致小贩瘫痪
http://www.xiajunfeng.net/%E6%A1%88%E4%BE%8B%E5%8F%82%E8%80%83/%E5%B0%8F%E8%B4%A9%E6%9D%80%E5%9F%8E%E7%AE%A1%E6%A1%88%E4%BE%8B/319-%E8%A7%86%E9%A2%91-%E4%B8%8A%E6%B5%B7%E5%9F%8E%E7%AE%A1%E6%9A%B4%E5%8A%9B%E6%89%A7%E6%B3%95%E8%87%B4%E5%B0%8F%E8%B4%A9%E7%98%AB%E7%97%AA.html
渭南城管暴力执法打伤多人引众怒
http://bbs.hsw.cn/read-htm-tid-3156767.html
点击西部网讯:10月13日9时左右,渭南城管在四马路与解放路十字暴力执法,打伤多名商户与群众,引发众怒,交通严重堵塞达3小时之多。
20余名城管与10余银行职员械斗5人重伤(组图)
http://news.sina.com.cn/s/p/2010-06-01/223220390356.shtml
『重庆』记重庆城管暴力执法集体殴打食客,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
http://bbs.city.tianya.cn/tianyacity/content/45/1/1192394.shtml
云南一日发生三起城管暴力执法致7人受伤
http://news.lnd.com.cn/xwzx/htm/2009-07/13/content_774733.htm
1:2008年1月7日,湖北企业家拍摄城管打人遭群殴身亡 2:2007年04。。。
http://house.focus.cn/msgview/724/133033871.html
2006年10月18日 深圳城管和民兵200余人街头械斗 (点击:66)
http://house.focus.cn/msgview/724/133034216.html
zrq186 发表于 焦点房产网 北京业主论坛 金地格林小镇论坛 2008-04-25
14:27:58【1楼】1:2008年1月7日,湖北企业家拍摄城管打人遭群殴身亡
2:2007年04月25日 北京一老教师斥责城管队员野蛮执法遭暴打
3:2007年05月22日 江苏城管野蛮执法 老太被踢下身小便失禁
4:2007年06月11日 河北残疾人驾三轮遭殴打 打人者疑是城管
5:2007年06月08日,河南郑州市城管打伤女大学生
6:2007年06月12日 成都小伙指责城管野蛮执法遭暴打吐血
7:2007年05月28日 河南乘客帮拉车老人说话遭城管暴打
8:2006年04月17日 残疾老汉被城管扔进绿化带
9:2007年07月11日 城管20次没收不开单 店家当街自毁家当
10: 2007年07月03日 未满18岁残疾少年摆地摊与城管发生冲突受伤
11:2008年01月09 卖花姐妹称遭城管言语调戏 要其道歉挨打
12:2007年09月09日 城管协管员被指打伤孕妇 警方介入调查
13:2007年09月04日 深圳城管协管员拒交停车费打保安
14: 2007年12月15日 城管与收废品女子起争执 市民劝架遭围殴
15:2007年07月10日 广东七旬老太遭城管殴打 被扇8个耳光
16:2007年07月05日 西吉城管人员当街围殴记者 城管队长带头
17:2007年10月10日 城管被指打伤残疾商贩 伤者双耳流血确诊为内耳震荡
18: 2006年10月18日 深圳城管和民兵200余人街头械斗
19:2007年06月17日 兰州城管撕裂摊主耳朵 遭市 民围堵4小时
20:2008年1月7日 天门市水利局下属建筑公司一负责人用手机拍下城管执法人员粗暴执法过程,由于拒绝删除图片,遭城管围殴致死。
21:2008年4月25南京两位市民因为讽刺执法的城管,被十几名城管人员围殴,导致其中一位市民大便失禁、右臂骨折。
赞成取缔城管的请复制盖楼!
阜阳城管暴打三轮老伯
http://bbs.news.163.com/bbs/photo/180316620.html
合肥微博日报 长沙城管暴力执法打伤市民被数百人围堵
http://news.hefei.cc/2011/0427/020013106.shtml
深圳城管和民兵200余人街头械斗(组图)
http://news.qq.com/a/20061018/001086.htm
视频:老汉送饭遭城管暴力执法自栓执法车被拖行- 搜狐视频
http://tv.sohu.com/20111027/n323668266.shtml
由城管向市民喷辣椒水案 揭秘:野蛮城管暴力“执法”实录
http://www.henanci.com/Pages/2010771551330.shtml
暴力执法致女孩烫伤,城管仍然缄默为哪般
http://www.ycwb.com/ePaper/xkb/html/2011-11/01/content_1244697.htm
民警制止强拆被城管卡住脖子架走 (2011年11月3日腾迅新闻首业)
http://v.qq.com/cover/y/y3hnq9q4cwkhsfk.html?vid=8bUem7fVKrh
福州城管打伤小贩 执法车被上百群众围住(2011年11月1)http://tysurl.com/TsrO11
“百余人冒充城管强拆饭店 记者采访遭围攻2011-8-13 11:30:59”
http://wendang.yxtvg.com/wd/31310.html
【邢台城管】盘点城管暴力执法事件
http://news.9ask.cn/xsbh/fzlx/fzzl/201006/703018.html
   
    为何做为一个国家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的城管队员,却成了人民眼中的土匪?
    你只要在网上用不同的搜索来搜索、城管暴力执法、城管打死小贩、城管打死群众、城管暴力强拆打死人、城管街头械斗等词条,都会搜索到关于城管暴力执法造成的违法、犯罪行为。你只要在网上用不同的搜索来搜索中国的很多地级市城管暴力执法的词条,几乎都可以搜索到城管暴力执法造成的违法犯罪事件。但就这些网上公开的众多无数城管暴力执法打死、打伤、造成人死、伤的事件,其实可能占到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实际事件的十分之一。例如:我今天刚用雅虎搜索搜索“常州城管暴力执法”词条,仅仅搜索到了两例常州城管暴力执法事件:
常州城管暴力执法-大学新村12月7号的见闻|龙城茶座-化龙巷_...
http://bbs.hualongxiang.com/read-htm-tid-7122358-fpage-2-pd--page-1.html
残疾小贩为生活摆摊遭城管暴力执法群殴-常州戚区网-打造常州又...
http://7quw.com/thread-102595-1-1.html
    而仅我知道的在常州就发生了两例严重的城管暴力执法造成人重伤的事件,因为当事人功能性文盲不会上网,又没有人帮助他们向新闻媒体呼吁,从而造成了这两例事件的不为人知:
    我知道的事件一:在2009年年中左右的一天,我因到常州市武进区信访局上访反映问题,看到一个30岁左右的男青年也是来武进区信访局上访的,他和我一块从武进区信访局出来的,我问他反映什麽?他说:“我是外地来常州谋生的,因用三轮车流动卖水果蔬菜被武进城管打断了胳膊,他们也不给我治疗,都是我自己在治疗。我到常州市信访局上访常州市信访局让我找武进区信访局,来回的推没人管。”我说:“那你找新闻媒体反映或在网上呼吁呀?”他说:“他不知道怎麽反映,也不会上网。”我因自己受到迫害都无能为力,我只有无语没有帮他呼吁。至今我一想到那个农民兄弟当时还在用绷带挂在脖子上被城管打断的胳膊和他那无助的眼神,我的内心都感到心痛惭愧。
    我知道的事件二:大概是今年上半年的一天,我在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鸣凰的忠浩摩修部修理我的残疾车时,也来了一个三十岁左右男的修摩托三轮车,他和忠浩摩修部的老板都是安徽同乡认识。他就和忠浩摩修部的老板和我等几个人说了他的家人今年在卖早点时,看到城管来了就开着装着做早点工具物品的摩托三轮车走了,结果被武进城管用开着的执法车突然拦在了他们正在行驶的摩托三轮车车头的前面,造成他的家人一男一女两人被撞伤,其中男的被撞成了脑震荡中风,正在武进中医院治疗,他们准备转院。他们向武进城管要医疗费治疗,武进城管告诉他们:“你们自己先拿钱治疗,等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出来了再说。等你们的病好了你们卖早点我们就不管你了,准你们卖早点。”他说他的家人没有会上网的,他当时请求忠浩摩修部的老板能不能把这件事发在网上呼吁,忠浩摩修部的老板没有答应。我因受到迫害也无能为力。至今我一想到这个农民兄弟一家人的遭遇,我就只有流泪惭愧。
二:城管制度其实就是中国体制问题下的一种怪胎: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局”、“城管”,是中国内地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其前身“城管办”等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后来,城管部门逐渐纳入各地方的行政编制,成为行政机构“城管局”,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也有的地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隶属于城建局管理。
    如果说我国的决策层当时同意地方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来对城市的市容市貌进行管理的初衷和出发点是好的,为的是给城市市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这些中国人民都会相信和理解,因为中国的城市管理确时有效。(但这种有效却违背了国际上通行的人性化管理);但如果说:“今日的城管队伍是令我国政府最头疼的一支队伍这并不为过。”那是因为城管暴力执法造成的违法犯罪的侵害伤害群众的事件每天都在各地上演;那是因为城管暴力执法打死、打伤、故意造成群众死、伤的事件每天都在中国各地发生;那是因为城管暴力执法造成的群体性事件每年都会在我国发生多起;这些不仅给政府抹黑出了难题,也给社会造成了大量的不安定因素,也造成了党群干群关系的紧张。造成了世界上绝无仅有的中国城管暴力执法的这种怪象的原因,其实是以下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1城管的设置和无限的执法权本身就存在着问题:

城管的设置和职权
    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决定,本市城管执法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下13个方面的处罚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全部处罚权,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城市河湖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城市停车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工商管理方面对流动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权;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对违法建设的有关处罚权;旅游管理方面对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行为的处罚权。
摘自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http://www.bjcg.gov.cn/cgzn/

城管无限的执法权本身就存在着问题
    我们从上述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13个方面的执法处罚权中,我们就可以看到城管权利的无限扩大化和行政机关的权利重叠,在我国的这种体制下本身就是造成腐败和违法犯罪的温床:
    象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这13个方面的执法处罚权中的: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处罚权、”这本身就属于环卫局的职权范围。
   “市政管理的处罚权、公用事业管理的处罚权、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全部处罚权”这本身就属于市政公用局等部门的职权。
   “施工现场管理的处罚权、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对违法建设的有关处罚权”这本身就属于城建局的职权。
   “环境保护管理的处罚权”这本身就属于“环境保护局”的职权。
   “城市河湖管理的处罚权”,这本身就属于水利局的职权。
   “城市停车管理的处罚权”,这本身就属于公安局交通警察的职责。
   “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的有关处罚权”,这本身就是交通局的职责(在我后面的建议里建议应有交通巡逻警察管理)。
   “工商管理方面对流动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权”,这本身就应该由工商管理局管理。(在我后面的建议里建议应该参照国际惯例通行的管理模式进行人性化管理,应该由公安交通巡逻警察管理。这些我在后面的建议里都有详述);
   “园林绿化管理的处罚权,”这本身就是园林局的职权。
   “旅游管理方面对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行为的处罚权”,这本身就是旅游局的处罚权。
2:城管的编制本身就存在问题:
    我国的城管的编制本身就存在着问题,据我所知中国的城管普遍在一些城市只有象区、县一级的城管大队的城管队员,他(她)们的工资才有区、县一级的财政拨付,也有不少是靠关系进来的,有很多都是没有通过公务员录用资格的相关考试选拔政策录用的。至于象区、县一级的城管大队的城管队员,他(她)们都在不在国家行政编制,我不太清楚。有没有雇用人员我也不知道。但我确知在街道、乡镇这一级的各地的城管中队的城管队员,他(她)们都是有街道、乡镇这一级政府招收录用的,他(她)们的工资普遍都由街道、乡镇支付,差不多也都不在行政编制,这些由街道、乡镇这一级政府招收管理的各地的城管中队的城管队员们,都是靠关系进入城管队伍的。他们有不少都是社会上的小混混、甚至有的本身就是流氓地痞、街痞镇霸,这也是造成城管暴力执法的其中一个因素。因为用一些本身就道德素质底下、劣迹斑斑没有执法素质和执法资格的社会人员来执法,本身就是来给他们权利让他们来胡做非为,来捞钱来暴力执法实施违法犯罪的。而地方一些政府为的就是可以随意的对群众进行高压管理和违法行政管治。所以各地经济发达地区的街道、乡镇一级政府招收管理的城管中队都有几十名城管队员。因为只要和地方领导有关系就可以进入城管中队成了城管执法人员了。有的街道、乡镇一级政府财政没有这笔钱来发城管中队城管队员们的工资,只好支持城管违法。让城管们乱罚款自己搞创收发工资。象江苏无锡的城管,多年来连骑三轮车下乡拣(收)垃圾废品的人员,他们也要每人每年收取以前是四百元、现在这几年是要收六百元、八百元。不交“罚款”,城管逮到就要扣拣(收)垃圾废品人员的三轮车和工具、废品。就是因为无锡的街道、乡镇一级政府招收管理的城管中队的城管队员们,街道、乡镇一级政府没有这笔财政资金给他(她)们发工资。因为我大概在2007年因被无锡惠山区钱桥城管中队违法扣押了我的三轮车要罚款,我到无锡惠山区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期间才知道了这些绝对真实的内幕详情。加上我这些年来我在对包括常州城管在内的多起投诉中才知道了各地街道、乡镇一级的城管中队的构成详情。
3:将城管的机构重复设置、将城管的执法权重复管理,将城管的权利无限扩大化。把城建、公安、法院、环卫、工商、市政公用局、民政救济、园林、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的300多项的行政执法管理权(这是广州市公开出台的城管执法政策),都让城管来重复执法管理。这本身就是对法制和法治的亵渎:
    我们查查中国的机构建制,中国的城管队伍现在是仅次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人数的“武装”,而且最近两年中国的城管队伍人数就会成为超过中国人民解放军队伍总人数的我国最大的队伍。我现在仅以江苏常州市武进区为例,常州市武进区概况:武进是常州市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为常州市副主城区。武进区地处江苏省南部,1949年~1993年武进与常州同城;1993年武进县级机关驻地由常州市区迁至湖塘镇区,在湖塘地区建立武进新县城;1995年6月,武进撤县建市,同年8月26日武进市成立;2002年4月武进市撤市设区,成为常州市武进区,为常州建设特大城市的南翼。全区总面积1266平方公里,辖14个镇、6个街道、1个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和2个省级开发区,户籍人口近100万,常住人口160万人(以上是我从网上搜索到的武进区最新概况)。而在武进区的街道、镇的每个城管中队大概都有三十人至四十人左右的城管队员,以次类推,武进区的城管队员就有七八百人。而我在网上搜索的常州市2009年的行政概况是下辖:  天宁区  钟楼区 戚墅堰区 新北区 武进区 溧阳市 金坛市。以此类推常州市的城管人员大概在五千六百人左右;我从网上搜索到的中国的行政建制如下:282个地级市51个地区州盟(2003年底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字)以此类推全国有333个地区、地市,全国大概有城管人员1864800人(一百八十六万四千八百人)。如果有地区误差,中国的城管人员人数加上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这四个直辖市至少也有四十万的城管人员人数不在这333个地区、地市的城管人员的人数之内,我国至少要有一百九十万左右的城管人员之巨。而我国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人数才二百三十万人(2009年的总人数)。而且城管人数仍在每年不断增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人数却在每年不断减少。最近两年中国城管队伍的人员人数就将超过中国人民解放军队伍的总人数。
    做为这麽多现在人数仅次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队伍总人数而在最近两年就会超过中国人民解放军队伍总人数的中国城管队伍,又手握多个部门拥有的行政执法权,而且这种权利又都掌握在一些道德素质低下,本身有些就是一些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和社会上的小混混甚至是街痞地霸的一些有劣迹斑斑的平常就违法不断的那些根本就不具备执法素质和执法资格的人员手里让他们去执法,甚至临时雇用社会上的一些闲散人员和保安公司的临时保安等都让他们充当临时执法人员去进行“执法”,这本身就是对法制和法治的亵渎、这本身就是给他们权利让他们去实施违法犯罪。
    无论是街道、镇、一级政府,还是县区一级政府、还是地市一级政府,手下有几十人、几百人、几千人的手握300多项执法处罚权利的根本就不具备执法素质和执法资格的有的是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和社会小混混甚至是流氓地痞、街痞地霸组成的城管执法队伍,而且还可以随时从社会上和保安公司临时雇用社会闲散人员和保安,甚至是流氓地痞,临时给他们权利让他们去临时充当执法人员去所谓的执法,这本身就是对法制和法治的亵渎,这本身就是在违法。那还有什麽事情办不成的?那还有什麽事情摆不平的?所以在我国才会年年天天都会发生城管暴力执法、城管暴力强拆而打死、打伤、用机动车压死、撞伤群众的事件和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2000年9月6日,四川眉山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管理中队郑光永、吴顺乾、驾驶员张卫东等人上街整治乱摆摊设点将杜某乱拳击伤,唐德明被甩下货车身亡”事件。  
    “2001年5月29日,宁夏灵武市城建局城市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强行没收锅灶时,将杨文志打死,并打伤杨建荣夫妇等人”事件。
    “2001年11月12日,因与市容执法人员发生争执,安徽宿州市个体工商户张福才在多名执法人员的推搡与踢打中身亡”事件。
    “2002年1月18日,重庆市沙区城管人员在检查市容卫生过程中与沙区双碑村陈家连生产队的个体户余波发生争执,开执法车从余波腹部碾  过致其死亡”事件。
    “2002年11月18日,26岁的青年郭战卫在西安被莲湖区数名城管殴打致死,与他同行的一名跟车青年也被打成重伤”事件。
  “2003年1月2日,广东潮州市庵埠镇一名三轮车夫在与几名城管人员争执中丧命”事件。
  “2003年2月,西安市雁塔区城管在小寨兴善寺东街清理占道经营时,一工作人员竟将摆摊的孕妇金昌艳推倒在地,并在金的肚子上踩了两脚。后经医院检查,金昌艳腹中的胎儿不幸死亡”事件。
  “2004年7月20日,广州天河区员村街道办城管人员在野蛮执法过程中将外来商贩李月明打死”事件。
  “2005年7月20日,经营蔬菜的56岁江苏农妇林红英被城管人员打死”事件。
  “2005年11月19日,江苏无锡城管打死小贩吴寿清”事件。
  “2006年2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第九分队将上海市民李秉浩殴打致死”事件。
  “2006年10月9日,广西来宾市象州县的一名流浪汉被喝醉酒的城管队队长覃宗权殴打致死”事件。
  “2007年1月8日下午15时40分左右,山东济阳县经一路宏伟酒业经营部老板李光春被11名城管打死”事件。
  “2008年1月7日,湖北天门竟陵镇湾坝村魏文华路过该市竟陵镇湾坝村时,发现城管执法人员与村民发生激烈冲突。他掏出手机录像时,被城管人员当场打死”事件。
  “2008年7月30日,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综合执法大队的周某等4名执法人员在大田湾体育场附近将正经营的摊贩刘建平殴打致死”事件。
  “2009年3月30日,江西萍乡市开发区横板村16组村民陈某被该区城管人员一、二十人群殴致死,事后家属抬着尸体封堵了境内320国道路段,抗议城管暴行,引发近万名群众围观”事件
  “2009年10月27日,昆明市福发社区城管分队在野蛮执法时与一三轮车夫潘怀发生冲突,并将其打死”事件。
   "2010年6月1日,深圳城管与老太发生争执活活碾死老太.”事件。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政府16日在通报材料中,首次承认居民周晓明2011年5月3日先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口角,被“殴打”倒地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宏伟区城管局局长马闯、副局长凌鑫已被免职。据新华社电 "事件。
      
     "2011年7月26日13时43分左右,贵州安顺市西秀区,一摊贩在南华路小商品市场门口意外死亡,引发数千名当地群众上街聚集围观,“事件发生前西秀区城管在该路段开展工作”。网民上传的视频显示,一位安装有假肢(下肢)的男子躺在马路边的一个井盖上,边上聚集了若干群众,在不远处有一辆城管执法汽车被推倒在地,该车前挡风玻璃被打碎。若干警察在现场维持秩序。晚上9点10分,死者和被砸的汽车均已被转移。由上千名武警、特警、警察组成的人墙排在马路两侧。数千名群众聚集在400米长的道路两边,不愿散去。《中国日报网站》
    有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残疾人小贩“毛老九”邓启国在中华南路小商品市场以北100米左右卖水果,城管开车路过,没收了“毛老九”邓启国的秤。“毛老九”邓启国追到小商品市场附近,要求归还他的秤。与两名女性城管、一名男性城管发生冲突。城管掐住“毛老九”邓启国的脖子。具体哪位城管掐住了“毛老九”邓启国,各自说法不一。随后“毛老九”邓启国当场死亡。(综合多家媒体报道)"事件。
      
“昆明30余名城管打死17岁少年 称打错人(1/6)(共6张)
     2011-10-08 13:1410月7日凌晨,昆明17岁少年符国俊在KTV门口吃夜宵时,遭遇30多名身穿同样制服、手持钢管和木棒男子的围攻,后送医无效死亡。一名自称是大板桥街道办城管中队分队长的男子表示,打人的是其下属,他们都是昆明某保安公司的员工,因拆迁与当地居民产生纠纷”事件。
“网传2011年8月15日在青岛市市南区基隆路1号自家楼下的家属院内设了一个维修自行车的摊位六旬修车老人被城管打死”事件。
“渭南城管暴力执法打伤多人引众怒”事件。
“上海城管暴力执法致小贩瘫痪 ”事件。
"江苏城管野蛮执法 老太被踢下身小便失禁 "等等事件。
    象上述这些年年天天都会发生的城管暴力执法造成的打死、打伤伤害群众的违法犯罪的事件和因为城管的暴力执法造成的群体性事件,哪例事件不是因为城管暴力执法造成的?这些事件不仅给政府抹了黑出了难题,也给社会造成了大量的不安定因素,也造成了党群干群关系的紧张。这些不仅造成了本身不具备执法资格和执法素质的包括靠关系进入城管队伍的社会上的一些小混混、甚至是流氓地痞们,甚至是临时雇佣的社会闲散人员乃至临时保安们都让他们成了执法人员或临时执法人员,这本身就是给他们权利让他们去违法犯罪,使地方政府用合法途径不能解决的事情都让一些乌合之众披上了红色权利的外衣,让他们去实施违法犯罪。也造成了一些领域多部门执法管理互相扯皮的现象。更滋生了腐败和地方政府权利的为所欲为。
4:一些地方政府和领导为什麽喜欢城管队伍?因为有了城管队伍,就可以对群众进行有效的高压管理,因为有了城管队伍就可以对群众进行违法行政,把一些用合法手段不能解决的问题、把一些违法的事情都用城管披上权利的外衣进行违法解决。
例如:利用城管进行暴力执法管理流动小贩。例如:利用城管进行违法暴力拆迁。例如:利用城管对群众进行高压管理等。

三:建议我国取消城管制度
建议政府取消城管的理由1:当这种政策不是服务于人民的,而是成了欺压、迫害、残害人民的工具时,政府就应该取消它:
    政府是什麽?政府是服务于人民的,而不是用高压手段管制人民的!更不是欺压、迫害、残害人民的!所以我建议政府应该取消城管。
    做为人数如此众多现在人数仅次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队伍总人数而在最近两年就会超过中国人民解放军队伍总人数的中国城管队伍,又手握多个部门拥有的行政执法权,而且这种权利又都掌握在一些道德素质低下,本身有些就是一些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和社会上的小混混,甚至是流氓地痞、街痞地霸的一些有劣迹斑斑的平常就违法不断的那些根本就不具备执法素质和执法资格的人员手里让他们去执法,甚至临时雇用社会上的一些闲散人员和保安公司的临时保安等都让他们充当临时执法人员去进行“执法”,这本身就是对法制和法治的亵渎、这本身就是给他们权利让他们去实施违法犯罪。而他们又都是由区、县、街、镇基层政府管理。在中国这个现实体制下,这个队伍不成为一支整天在中国制造暴力执法打死打伤群众事件,整天在中国制造暴力强拆打死打伤群众事件,整天在中国制造暴力执法打死打伤群众,年年都会引发多起群体性事件不断的,令中国人民群众提起就恐惧痛恨的这种城管执法队伍才怪了。
    不信现在如果把中国人民解放军这支二百三十万人数的武装队伍,赋予他们象城管队伍这样有这种三百多项的行政管理处罚权让他们在地方上执法,且他们又都由地方管理,看他们会不会成为一支整天在中国制造暴力执法打死打伤群众事件,整天在中国制造暴力强拆打死打伤群众事件,整天在中国制造暴力执法打死打伤群众,年年都会引发多起群体性事件不断的,令中国人民群众提起就恐惧痛恨的队伍了?
    何况城管人员绝大多数都是由地方街、镇一级政府领导招聘的,且都是靠关系进入城管队伍有的都是一些社会闲散人员、街头小混混,甚至街痞镇霸组成的一支本身就道德素质低下,平常就违法不断劣迹斑斑根本就不具备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的人组成的,又给了他们这麽多权利让他们去执法,这支队伍能不成为了一支欺压害民的队伍吗?并且有些强拆事件的一些城管执法人员,都是地方上的一些政府官员临时从社会上临时雇佣的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小混混、流氓地痞,甚至是临时从保安公司雇用的保安,给他们权利让他们临时充当城管人员去“执法”。这本身不仅是让他们去违法犯罪,更是地方政府官员在向群众违法犯罪。

象{昆明30余名“城管”打死17岁少年 称打错人(1/6)(共6张)
http://news.163.com/photoview/00AP0001/17985.html
    2011-10-08日13:1410月7日凌晨,昆明17岁少年符国俊在KTV门口吃夜宵时,遭遇30多名身穿同样制服、手持钢管和木棒男子的围攻,后送医无效死亡。一名自称是大板桥街道办城管中队分队长的男子表示,打人的是其下属,他们都是昆明某保安公司的员工,因拆迁与当地居民产生纠纷}事件。

象{『传媒江湖』 从萍乡城管打死人案看出:取消城管,刻不容缓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6/1/107494.shtml
    据《江西工人报》报道,3月30日江西萍乡数十名城管拆除违章建筑期间,被指将一名年近六旬的村民疯狂围殴致死。事件激起死者家属和村民强烈不满,抬尸堵路抗议城管暴行,引发万人围观,至少五辆执法车被掀翻,当局出动数百警力戒备}事件。
  
象{天理难容!湖南省常德市城管强拆打死人!http://shehui.daqi.com/bbs/30/2715725.html
    位于常德白马湖的肖老伯太不幸了!昨天下午5点左右,一群城管执法人员气势汹汹来到他家,要求肖老伯限期拆迁自住房,老伯要求城管人员出示相关证件,遭到拒绝,发生纠纷,城管人员蜂拥而上,将老伯打倒在地,后扬长而去,等老伯的家人回来将他送至医院,相关部门竟无人过问,不幸去世,可怜的老伯被城管人员打得青红紫绿,惨不忍睹!}事件。

象{"2011年7月26日13时43分左右,贵州安顺市西秀区,一摊贩在南华路小商品市场门口意外死亡,引发数千名当地群众上街聚集围观,“事件发生前西秀区城管在该路段开展工作”。网民上传的视频显示,一位安装有假肢(下肢)的男子躺在马路边的一个井盖上,边上聚集了若干群众,在不远处有一辆城管执法汽车被推倒在地,该车前挡风玻璃被打碎。若干警察在现场维持秩序。晚上9点10分,死者和被砸的汽车均已被转移。由上千名武警、特警、警察组成的人墙排在马路两侧。数千名群众聚集在400米长的道路两边,不愿散去。《中国日报网站》}事件。

象{2006年10月9日,广西来宾市象州县的一名流浪讨饭的乞丐半夜在路边睡觉时,被喝醉酒的城管队队长覃宗权殴打致死。}事件等等。我曾在2001年左右的一天上午,空手走在南京市区的大街上,就被南京城管“执法”收身,理由是:“怀疑我是沿街推销物品的小贩。”
建议政府取消城管的理由2:
    当年象“收容遣送”这种政策成了关押、迫害农民的对农民的歧视性政策时,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取消了“收容遣送”政策。从此中国再也没有了农民被随意关押迫害甚至被打死打伤的悲剧了。
    当年因为国家向农民收取农村税费,造成了农村普遍的基层县镇村政府干部年年层层加码,强迫收取巨额农民负担费用贪污挥霍,造成了大量农民层层上访,造成了大量群体性事件,造成了一些农民被打死、打伤、被含冤行政拘留、劳教、判刑关押。造成了大量社会不安定因素,搞的农村民不聊生。从党中央、国务院取消农村税费后。这种农村社会矛盾、这些农民的悲剧再也不会发生了。
建议政府取消城管的理由3:
    要想维护社会稳定、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国家,首先要取消城管。因为综上所述,城管制度是一种人治制度下对群众进行高压管理的一种手段,在现实这种体制下又被一些地方政府特权无尽的违法发挥,造成了城管队伍成了一些官员、城管人员欺压、迫害、残害群众的工具,造成了城管队伍成了一些官员、城管人员制造社会群体性事件、制造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导火索。造成了城管成了今天人民痛恨的代名词,比当年农民负担税费造成的社会问题不知还要大多少倍。

建议政府取消城管的理由4:
    当农民自己种的水果、蔬菜去出售时,都成了违法会被城管没收物品,甚至会被城管殴打、甚至会被城管打死时;当遭遇不幸的贫困群众和残疾人为了生存去乞讨也成了违法时,会被城管驱赶、甚至会被城管殴打、甚至会被城管打伤、打死时;当自己的合法财产、房屋,随时会被城管掠走,房屋会被推倒时自己护卫维权又会被打伤、甚至会被打死时;无不暴露出了这种政策的罪恶 。查查在古今中外有没有这种政策的社会?
建议政府取消城管的理由5:
    我从网上搜索得知,目前在全世界22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国家数为193个,地区数为31个)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区是有象中国城管这种有三百多项执法权利的城管队伍的。
    在全世界224个国家和地区中,有民主制度的国家、地区,也有专制制度的国家、地区;有人口众多的国家、地区,也有少人口少数的国家、地区;有经济比中国发达的国家、地区,也有经济比中国落后的国家、地区;有很多城市管理比中国好的国家、地区,也有城市管理不如中国的国家、地区;但是,全世界除了中国之外,没有第二个国家或地区是有城管的;在全世界224个国家和地区中,没有第二个国家或地区,是有象中国这种手握三百多项执法权利而又是由人数众多队伍庞大的城管执法队伍的,而这种执法队伍又是由有一些社会上的闲散人员、社会上的小混混,甚至流氓地痞、街痞地霸组成的,甚至是临时从社会上雇用的或从保安公司临时雇用的社会人员临时充当执法人员组成的,整天在中国制造暴力执法打死打伤群众事件,整天在中国制造暴力强拆打死打伤群众事件,整天在中国制造暴力执法打死打伤群众年年都会引发多起群体性事件不断的这种令中国人民群众提起就恐惧痛恨的这种城管执法队伍的。
建议政府取消城管的理由6:
    中国本身就是官民比例失调,公务员队伍之高是古今中外历史上罕见的,人民不堪重负。而我国的这种人数众多的城管队伍所行使的行政执法权,又是与我国其它的一些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权是重复的。取消中国的城管队伍,中国的社会管理反而走向正规了。
综上6条所述,所以我建议政府取消城管。     
   

四:城管取消后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建议:

1:关于城管取消后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几个核心建议 
    (1)关于城管取消后流动摊贩的管理,我国应当按照国际通行的管理模式,进行人性化管理。我建议应该由工商局执法人员或由交通巡逻警察这两个部门之一对城市小贩进行管理


    城管取消后,我国应该根据国际上一些国家成熟的管理模式对我国城市的小贩进行人性化管理。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管理模式。那就是在我国的各个城市划分:“禁止摆摊区域、”“半禁止摆摊区域、”“准许摆摊区域。”
    在主要街道、交通干道、行人密集的地方,设为“禁止摆摊区域”(在此区域禁止摆摊)。
    在一些公园门口、广场、居民小区内外,设置为半禁止摆摊区域,准许小贩早晨8点半之前、傍晚4-5点以后和双休日全天摆摊。可以收取小贩能够承受的管理费税。
    在一些小区附近或小街道,设制一些场地,准许流动小贩不固定摆摊或在露天街道摆摊。可以收取小贩们能够承受的管理费税。
      

     关于城管取消后,对于街头小贩的管理,我有两种建议:
     A:街头小贩由工商执法人员管理,理由是对口管理。
     B:街头小贩由交通巡逻警察管理,因为街头流动小贩在禁止摆摊区域摆摊,影响交通。也可以由交通巡逻警察管理。这也是一种行政执法资源的有效整合。因为交通巡逻警察在交通执法巡逻时、在管理车辆乱停放时对流动小贩在禁止摆摊区域摆摊行为进行执法管理(包括小贩在人行道上占道违法摆摊都由交通巡逻警察管理),这也是对行政执法资源的合理利用。交警队伍只需稍微扩大编制就行了。对于小贩在禁止摆摊区域摆摊可参照一些国家的成熟管理经验进行人性化管理。

    关于对城市街头小贩的管理,我赞同借鉴今年2011年11月中国社会科学网上刚发的一篇关于国际上一些国家对小贩管理的成熟经验的帖子中的观点(《国外“城管”什么样?(调查?城市管理问题之五:城管怎么管(中))》http://www.cssn.cn/news/422854.htm ) 。

   (2)关于城管取消后,城市违法搭建、违法建筑的管理权仍由城建局城建监察管理,仍由街道、镇、居委会、村两级政府组织配合依法管理。
   (3)关于城管取消后,关于征地拆迁的管理,仍由城建局管理,但是需严格按国家的拆迁政策执行。(这也将是一些地方政府官员阻止撤消城管的主要原因。因为这样地方政府就没有了违法强拆、暴力强拆的遮羞布了。)
   (4)关于城管取消后,城市建筑工地的扰民仍由城建局城建监察管理。
   (5)关于城管取消后,城市的市容卫生,仍由环卫部门管理。
   (6)关于城管取消后,户外广告,由工商部门管理,小广告、清理小广告的管理任务,也由工商部门管理。街道、镇、居委会、村两级政府组织配合管理。清理小广告的任务也可以由区、县、街道、镇、居委会、村几级政府组织组织的社会自愿者义务清理。这样也可激发群众的爱国热情和精神文明道德建设。
   (7)关于城管取消后,城市乱停车管理,仍由交通警察管理。
   (8)关于城管取消后,运输车辆沿路遗撒散体流体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应有交通局管理。我建议由交通巡逻警察管理(理由是这种运输车辆沿路遗撒散体流体和建筑垃圾影响交通安全,由交通巡逻警察管理是行政权利的资源整合。在城乡等道路,交警都可以有效管理)。
   (9)关于城管取消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除了执行国家的救助政策外,社会上遭遇天灾人祸和残疾人那些社会上最贫困的人口,他们的乞讨行为任其自然。除特殊情况特殊地方由警察驱赶外,应当给于他们的人权。因为在法律面前应当人人平等。无论是在什麽制度下、无论是在什麽国家,都有乞丐。都有命运不幸的人。


2:关于城管取消后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其他建议
   关于城管取消后,有关城市管理方面城管拥有的其它方面在这里我没有提到的管理权,均应对口管理.

       安徽省霍邱县临水镇张庙村吕千荣2011年11月9日写于江苏常州


wzxcht 发表于:12-03-16 10:55 [只看该作者]
315

城管取消后,不仅城管暴力执法造成的违法犯罪的每天都在全国各地上演的侵害伤害群众的事件都不会再上演;城管取消后不仅每天在中国各地发生的城管暴力执法打死、打伤、故意造成群众死、伤的事件都不会再上演;城管取消后不仅经常在中国各地发生的城管暴力强拆打死、打伤、故意造成群众死、伤的事件都不会再上演;城管取消后,不仅城管暴力执法造成的每年都会在全国各地发生多例的群体性事件都不会再上演;而且城管取消后,全国农副产品的价格都不会再居高不下了。因为这样城镇郊区的菜农果农的蔬菜水果可以直接进入市场直接向市民销售,因为这样由于有流动小贩销售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的竞争,一些街、镇正规的农贸市场的固定摊位的小贩再也不能垄断性经营了。因为一些街、镇正规的农贸市场的固定摊位的小贩,他(她)们的摊位费每年都要交八千元以上,有的摊位费每年达到一两万元。也就是说一些街、镇正规的农贸市场的固定摊位的小贩,他(她)们的摊位费每天都要几十元。你说这些农贸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的价格能不居高不下吗?因为一些街、镇正规的农贸市场的固定摊位的小贩们是垄断性经营。
桥下走鬼 发表于:12-03-18 17:16 [只看该作者]
316
回复 第314楼 的 wzxcht:

在理!
llllxxxxkkkk 发表于:12-03-18 21:07 [只看该作者]
317
被系统删除于:2012-3-18 23:19:09
可爱的城管 发表于:12-03-19 15:14 [只看该作者]
318
这种说法太可笑了,我现在是正式的公务员编制,名正言顺的执法机关。怎么就非法了?估计是你批准的吧,我都懒得和你解释争论,这是没有意义的话题
整体家装 发表于:12-03-19 19:34 [只看该作者]
319
说真的,如果碰上黑社会,城管还有对付小贩那样的强悍吗?
装修送主材
五年全质保
老带新优惠
主材大返利
项项都验收
条条都写清
小企鹅:1581604569
完美家居生活新概念--请点击
大欧 发表于:12-03-19 21:30 [只看该作者]
320
回复 第319楼 的 整体家装:
你这话没道理。那我把你的话反过来说:如果城管真是“土匪”,强悍的小贩还敢跟城管对抗吗?你觉得怎么样?
wzxcht 发表于:12-03-20 07:09 [只看该作者]
321
谁说‘城管’是土匪了?是官匪。是打着官方旗号的‘匪’,在政府的外衣保护下的‘匪’,专干欺负个体商户,讨好官方的勾当。放眼看去,哪个城市没有他们的“忙碌”身影,社会的悲哀,社会的毒瘤,人民心中的痛,制度的缺陷......
wzxcht 发表于:12-04-18 22:14 [只看该作者]
323

中菲对峙黄岩岛菲律宾派护卫舰挂白旗据CCTV新闻频道4月18日报道 据法新社17日报道,菲律宾海岸警卫队的埃德萨号已经抵达南海黄岩岛水域,替换了自上周起就加入对峙的巴拉望号,菲方停留在黄岩岛海域的各类船只仍有20余艘。NBN电视台17日援引菲律宾外交部发言人的话称,菲律宾护卫舰埃德萨号已进入黄岩岛海域,政府要求其必须升起白旗,以表示和平解决此次对峙的意愿。

    还有脸报道这样的信息,中石油中石化又亏了!你们不去报道报道,万能的城管又升级了,你们不去报道?直接给人家好了,还搞什么对峙啊,累的,你们报道,我们看了也累

腾讯网友 我的最爱+邱小 12小时前

成吉思汗:一队商人经西域,被劫杀,他不容谈判,直接调蒙古骑兵灭了此国!虽然我华夏爱好和平,但领土领海绝不容分割!战场上打的越好,谈判桌上会更有说话的权利和分量。

腾讯网友 ┈ひWǒ趫樾 12小时前

告诉家人都搬出来吧把家给别人住了。然后在门外叫喊这家是我的。我抗议。我还抗议。内强外弱。城管干嘛去了。去呀没收非法工具啊。人家占海探油呢。就是不撵走也收点占海费吧。

zhaohua_sun 发表于:12-04-19 16:51 [只看该作者]
324
其实,在天朝最早建立城管部门的时候,都是招收的社会上的小混混,之前的称谓叫联防队
年糕新疆仔 发表于:12-04-20 10:24 [只看该作者]
325
取消吧取消吧,我家要多盖几处房子最希望没有城管来打搅。
萧小生 发表于:12-04-20 22:57  [第2版 04-20 23:00↓] [只看该作者]
326
    这坟头掘的,挖古墓呢?什么时候的帖子了?
    你们说的都是几年前的城市管理制度了,现在早就改了很多了,只是你们不知道而已。就城管队员素质问题而言,街道、镇是没有城管队员的,他们招聘的都是只可以是协管员。只有市,区一级的才有城管队员,街道、乡镇里边的城管员都是区里下派的,领导协管员,正确的去执法。还有,协管员没有执法权。
   314楼里边说的,大多属实,不多却是陈旧的东西了,是当年没有城管局的时候发生的事情。
   试问,如果可以罚款,为什么要打人?有人说罚款不合理,那就是法规、条例问题了,和城管又没有关系了,因为城管没有制定法规、条例的权力。
   城管的权力确实是杂了一点,减少一定权限是不错的提议。
   最后一点,我认为,美国轰炸中国大使馆也是城管的“无能”。
dazhi188 发表于:12-05-03 11:32 [只看该作者]
327
“我建议应该由工商局执法人员或由交通巡逻警察这两个部门之一对城市小贩进行管理”
 举双手赞成,虽然俺也是城管人员,取消城管吧。免得我们来管,管也管不了,取消了,我们城管人员就不存在了,我们也轻松了,免得管这些烦心事。建议楼主向国务院提出建议。


ji_angnanzhu 发表于:12-05-06 11:53  [第2版 05-06 11:56↓] [只看该作者]
328
不知城管该不该取消,但南京秦淮双塘渡船口小区后院被饭店侵占一年两个月,投诉至今只拆了个简易雨棚,违章实体根本就不管理,物业法拒不执行,居民权力无法保证。发几张照片大家看看这里该不该城管管理?是投诉错地方了?不能吧那是信访将情况转到秦淮区,区里转到双塘城建的。再者就是该部门执法不力了!











wzxcht 发表于:12-05-10 05:28 [只看该作者]
329
回复 第327楼 的 dazhi188:即使现阶段没有取消,你也应急流勇退,才是好同志。为什么要去做那千人嫌,万人恨的‘城管’呢?干什么不好?哪一行不够你干的,就怕你没有真才实学!好好看看、听听广大的人民群众是怎样评价你们的,再提取消的十大事由:由於城管与百姓的普遍对立,取消城管的民声铺天盖地,理由也有十条之多:

一,小商小贩的出现是贫富两极分化的必然结果,也是弱势群体求生的无奈选择。当政府无力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权时,就应当允许这一群体的合理存在,让他们合法分享城市公共资源,设立城管只能侵扰他们,却不会给他们提供任何的保护。

二,各级政府对於城市管理本身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职责,在具体的管理对策中因而不能采用粗暴的「人治」方式,更不能玩「猫捉老鼠」的强权游戏,让一部分人丧失做人的尊严。依法治国要在「提升法律尊严,凡事用法律说话」上下工夫,不能以设置城管的简单方式,推卸政府官员应负的职责。

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然有别於计划经济,就应该尊重市场自然形成与发展的客观规律,确保公民在市场中的自由公平交易。政府的作用应该是为市场提供合理的政策支撑和必要的法律保护,而不能用城管式的「暴力」。

四,警察是国家大法的守卫者,也是维护城市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卫士。除此之外,完全没有必要在警察之外再设一支「非兵非警」的城管队伍。

五,在全国城市化运动中,流动人口已经是每一座城市都不能回避的现实。应该把他们视为城市的主人,赋予他们参与城市建设和分享果实的权利。作为城市的主人,他们与老城市居民所扮演的角色是平等的,不应该再用「城管」来区别二者的命运。

六,从一座城市宜不宜居的角度看,任何一座城市都离不开一个灵活多样的小商品供应体系,而小商贩在事实上的大量存在,又充分证明了这种客观需求。因此,他们所弥补的恰恰是一座城市所缺失的,而城管却对他们的生存安全构成了威胁。

七,从政府职能部门的分工上看,有城管和无城管的好坏对比清晰可见。设立城管之後反倒削弱了职能部门的作用,损毁了政府的声誉。

改革成果应全民共享

八,从改革成果应该由全民共享的角度看,发展快速的大中城市,理应拿出一部分「成果」由建设者分享,包括小商小贩在内,给他们提供一定的生存空间,因为他们中占90%以上的人都是些因种种原因而被命运遗弃的人。可惜自城管问世以来,这些人几乎天天都要面临著被「城管」驱逐或惩罚的际遇。

九,从「以人为本」的国策上看,设立城管的负面影响远远大於它的正面。无数实例证明,这支来路不明、指向不明、职责不明、素质不明的「城管队伍」,带给人们的不仅不是温馨,反而是更多的恐惧。即便是老城市居民,也难免遭受到他们的惊扰。城管的恶劣表现不仅让「以人为本」缩了水,而且加剧了社会不应有的动荡。

十,从国家的长远目标上看,中国不仅在构建自己的和谐社会,而且还在带头构建和谐世界,中国在世界上的整体形象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如果让「城管」的逆行污损了国家的整体形象,减缓了「依法治国」的进程,实在是得不偿失。因此,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取消城管都是势在必行。

作者为资深评论员

wzxcht 发表于:12-05-10 05:40 [只看该作者]
330


城管局长与小三跳湖自尽的背后,有何隐情?(图)

 

作者:古月轩主 

  衔:高级写手 只看楼主

 

【核心提示】6日晚710分许,江苏扬州市西区明月湖大桥上发生一起跳湖事件,一男子和一女子相继从桥上跳下身亡。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调集警察、消防队、120、打捞队赶赴现场进行搜救。至当天深夜11时许,两遗体被打捞上岸。据扬州新闻广播官方微博透露,跳湖男子为扬州市开发区城管局局长周国生。女子身份不详,疑为小三。(0508日《东方网》)

 今天,在新华网看到这则《扬州一城管局长同一年轻女子投湖自尽》的新闻报道,说的是江苏扬州市西区明月湖大桥上发生一起跳湖事件,一男子和一女子相继从桥上跳下身亡。刚开始没怎么在意,也不敢朝歪处多想,以为是一对情侣为情所困跳湖殉情;或以为是这位局长跳湖救人。但看完在这不长的报道后,似乎感觉到这城管局长与年轻女子先后跳湖的举动有些不合常理了,再看看报道中配发的图片,就更让人感觉该女子跳湖之举是有难言之隐!

 





   
并不是笔者没有恻隐之心,只是觉得停放在桥面上跳湖者的红色汽车,以及车引擎盖上留有一双女式的鞋子(见图),似乎在诉说着这名年轻女子的某种难言之痛;另外,在汽车的副驾驶座上留下的女式包、手机、便签本等物,更是在告诉世人,她曾经经历了怎样的痛?正如她自己在便签中所说:自己明白,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我难以承受,只恨我自己太傻,太容易相信人,是我命不好,我只恨我自己……看后,你不觉得这其中有隐情!


   
说实话,这则新闻之所以成为让人关注的新闻,应该说不是这位女子的,而是这位约50岁城管局长的。在警方没有给出具体的死亡原因时,我们也只是在做一个正常的推理。说这位局长与年轻女子投湖自尽,笔者不敢苟同!为啥?因为从报道的内容和图片看,现场没有留下这位局长的任何东西(当然有待警方进一步查证)。我们想想,要是两个人真的是为了投湖自尽,即便男子没有留下什么?也起码是一起投湖自尽。而据目击者所说,事发时,是女子先跳入湖中,男子随后再跳入湖中的。这就够你去遐想了!


   
依笔者的理解,这位城管局长与这位年轻女子有木有其他什么关系?在警方没有调查清楚前,我不敢乱说,但最起码应该是相互熟悉的,他跳湖的目的应该是为了救起这位女子,而不是自尽。据现场的目击者说,起先两人在水中不断挣扎,女子不时高喊:“XX救救我!转眼间,两人都淹没入水中不见踪影。这样看来,可能是由于该男子的水性不佳,或是别的什么原因。让他们没有同年同月同日生,而落了个同年同月同日死。继而留下了疑问一大推!

 


     虽说这位局长是了,但他留下让人围观的东西还是蛮多的。我想,大家一定是朝他不好的方面猜想,可能是他的这个身份比较特别:一来是政府官员的身份,二来与女子的年龄相差比较大,这也怪不得大家了。要怪!只能怪现实的生活中,一些官员发生这样乱七八糟的事情太多了。因此,笔者强烈建议,相关的部门倒是应该好好查查,一来弄清这位命不好的女子命到底哪里不好;二来也免得这位局长大人死了也没捞个好名声。你说是吧!!!
【说明】资料与图片来自网络,在此深表感谢!


古月轩主

2012-05-09
 上海

 

wzxcht 发表于:12-05-10 05:42 [只看该作者]
331


 让网友们看看:城管究竟是什么.......





wzxcht 发表于:12-05-11 07:13 [只看该作者]
332
许多网友包括楼主,整天叫喊着要取消城管,打倒城管,但城管仍然像那不倒翁一样,不仅不倒,有时腰杆站得比谁都直,知道为什么?通过跟广大的人民群众充分的交流,原来是: 任何一个领导都知道城管在老百姓心中什么样是什么样人品,但是为什么不取消城管?那是因为领导需要的是能干活的人,一个人品质再好,却干不了这样臭头差使.养着他又有什么用.一句话,他们只是领导手中的工具,要的就是他们干这样的工作.光骂他们没有用的. 皇帝总是好皇帝,坏的都是皇帝手下的人.这个是愚民政策的精华. 
wzxcht 发表于:12-05-16 20:23 [只看该作者]
333

网曝常州40余名城管在镇政府里打断小贩肋骨

201251609:47 中国经济网  我要参与(4046)

网曝:镇政府里,城管暴打小贩

近日,一则名为武进南夏墅人民政府里城管暴打小贩的帖子引起了众多网友的注意,网友冉迎爆料称:“58日下午6点,在武进南夏墅人民政府里,四十几个城管暴打小商贩,致使小商贩三根肚旁骨断裂。

在该网帖中,金陵晚报 (微博)记者看见冉迎贴出了几张小贩被打后的照片:一名中年男子躺在病床上,右手臂上正在吊水,胸口绑着医用胸带。

冉迎介绍说,被打中年男子因为年龄偏大厂里下岗,于是他选择推着三轮车想靠卖水果为生,可是第一天就被城管捉住了。冉迎称:当天下午6点多时,城管队长一声令下:你们给我打,四十几个城管一轰而上,有的踢有的撞,有的把自己的安全帽脱下来砸他的头。被打之后,没办法,去派出所报案,9日实在疼痛难忍去讨说法,城管就送他去医院直至现在都未再露面,乡下的医院医疗设施不好,他一直剧烈呕吐。

这篇帖子之后又被发在常州多个论坛上,不少网友谴责城管不该暴力执法的同时呼吁真相,也有网友质疑发帖人夸大事实:四十几个人是怎么围着一个人打的啊?是不是夸大了?

当事人:衣服上有脚印 2根肋骨骨折

根据网帖中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金陵晚报记者找到了当事小贩卞建席,记者见到他时,他刚在医院做完脑CT这几天呕吐、头晕,镇上的卫生所条件不够,医生建议我来这里做个脑部检查。

据卞建席介绍,58日下午530分左右,他在镇上的老菜场门口摆着摊,看见城管过来,他本想收拾摊子离开。但被城管拦住了,说是要没收车,之后,车被带到了城管执法队,他们把车收进了仓库,我问他们能不能让我把水果带走,他们不让,那我就想把车上的雨伞雨衣带走,一个城管队员不让我拿,一把将我推到外面。卞建席说,他被推到外面之后,与对方争论,双方起了争执,几十个城管围着我,有人用头盔砸我,有人用脚踢我。卞建席说自己吃不消,赶紧打电话叫来弟弟,弟弟也被打了。之后,家人报了警。

卞建席表示,事发隔天,他胸口疼痛难耐,便住到了镇上的卫生所里,医生诊断2根肋骨骨折,记者从医院里看到了这份检查报告,上面写着右侧第68前肋骨折。卞建席告诉记者,伤是被打造成的,他从病房里拿出一件衣服,当时城管把我打倒在地之后,有人用脚踹了我,这个脚印就是证据。记者看见这件深蓝色的短袖上,脚印清晰可见,确实位于其右胸处,而衣服背面则沾上了不少灰尘。距离事发已经一个星期了,卞建席的右眼下方仍有明显的淤青。

城管:正常执法小贩欲抢车摔了一跤

当事城管中队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金陵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天确实起了争执,卞建席在抢夺其车的时候摔了一跤,但城管队员并没有打人。

他告诉记者,镇上苏果超市前有块空地,由于地处镇中心,人流量较大,长期以来,摊贩占道经营影响了交通秩序,而摊贩们的无照经营也影响了周边商铺的正常经营,且流动摊贩的卫生安全得不到保障。为了加强镇区的环境卫生管理,从今年420日开始,南夏墅街道办对镇上苏果超市前的乱摆摊现象进行了统一管理。这位负责人表示,在集中整治期间收效不错,但5月初,又接到不少群众举报,摊贩们又占道经营了。

“58号下午,我们组织人员对乱设摊进行整治,原本是要没收其(卞建席)摊位放进仓库,在这过程中,他跟随到仓库,说自己是五保户,经济比较困难,要求把车还给他,还打电话叫了家属,之后就强行拖着他的车,在这个拖的过程中,他摔了一跤,爬起来之后,就掐着一个旁边城管队员的脖子,说城管打人了,他的家属还报了警。该负责人表示,是卞建席先动的手,整个争执过程不过两三分钟。

据了解,59日,卞建席就拿回了自己被扣的车,但他告诉记者,由于这几天一直住院,水果也不能卖,都烂了,损失近千元。

质疑:城管网络回帖昙花一现,一天不到即被删除?

512日网友冉迎发帖爆料后,隔天上午,网名为南夏墅城管中队的网友便发了一封关于网友反映南夏墅城管问题的答复,但这篇网帖在论坛上存在不到一天,就被删除了,网友们质疑:城管心虚了,感觉自己的话不成立?心虚编辑帖子又进了回收站。

但冉迎将这篇回复内容保存了下来,记者看见该答复上对于事情经过,其中写道,卞建席态度强硬,自身前去仓库将三轮车推走,一队员见状上去阻拦,当即两人撕扯在一起,在撕扯过程中卞建席肋部撞到仓库立柱上。

而对于卞建席的伤势,其中说道:经与相关医护人员沟通了解,其第六根肋骨有轻微裂纹、无错位,第八根肋骨并无大碍

昨天下午,记者就该答复帖为何短暂存在便被删,向当事城管中队的相关负责人提出疑问,他表示,这只是一份情况说明,是由武进区城管局发的,但武进区城管局一位办公室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后城管局确实对此事进行了调查了解,但并没有进行网络回复,该网帖是由城管中队发的。至于为何会删除,双方都表示不清楚。

记者从武进区公安局了解到,目前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雅虎内蒙古包头市网友 [品评]2012-05-16 19:29:33 发表

中国城管的暴行举国皆愤、举世皆愤!然而为什么公然行凶而得不到惩处?根源是什么?是谁在支持城管对人民施暴?为什么要与人民为敌?难道这就是中国有特色的社会主义?

回复

雅虎江苏省南京市网友 [长形的扁烧饼]2012-05-16 19:24:56 发表

超级强悍的中国城管,对付穷老百姓个个争当打手。

 

雅虎浙江省温州市网友 [lengyanguanqi@yahoo.cn]2012-05-16 18:38:49 发表

. 小贩说城管打断了肋骨,城管说是小贩自己摔倒的 , 谁说假话 全家男盗女娼、天诛地灭 。

回复

雅虎山东省临沂市网友 [lyarintex]2012-05-16 17:29:03 发表

城管局负责人放的屁, 哪个信?

回复

雅虎江苏省南通市网友 [linxingmao]2012-05-16 17:18:27 发表

没有教养的小贩

回复

雅虎广西南宁市网友 [tanghui2005707]2012-05-16 17:17:41 发表

城管的素质是该提高了,现在的城管基本上是没文化的退伍兵。

雅虎江苏省盐城市网友 [wangbai6191]2012-05-16 13:26:50 发表

说到底,城管是个不光彩的流氓组织,是中国特色下的人渣。

雅虎浙江省网友 [chm0580]2012-05-16 16:49:24 发表

城管和公安差不多,一条裤子的流氓!都是他妈被动物强奸后生出来的孬种!

雅虎上海市网友 [stonelu007141]2012-05-16 16:28:42 发表

给我3000城管,我把菲律宾给灭了!

回复

雅虎天津市网友 [yangjianzhu18cn]2012-05-16 16:19:14 发表

雅虎江苏省盐城市网友 [wangbai6191]2012-05-16 13:26:50 发表

说到底,城管是个不光彩的流氓组织,是中国特色下的人渣。

1

非常正确

回复

雅虎天津市网友 [yangjianzhu18cn]2012-05-16 16:16:59 发表

发生了肢体冲突,出现了伤情,城管就应该负责人。城管的恶劣行径早已遭到了国人的唾骂,为什么不能改善,究其原因是城管人员素质低下,暴力执法,软的欺、硬的怕,一群乌合之众。

回复

雅虎浙江省杭州市网友 [donghua677]2012-05-16 15:44:18 发表

怎么城管是越来越不行了?要四十个才打断一个小贩肋骨?看来保家卫国的事还是不能交给他们了,只配做护院,和狗狗同级别。

雅虎山西省太原市网友 [szdmnd]2012-05-16 15:02:47 发表

一部分,应该说是大部分城管就是一群祸灾秧民的害群之马!!!是人民好老百姓的敌人!!!

回复

雅虎北京市网友 [GERE]2012-05-16 14:39:21 发表

城管打老百姓,打得好!老百姓就应该杀光!掠光!
就叫他们活在这个世上!
老百姓活不起啦!

回复

雅虎江西省九江市网友 [huyuzhe]2012-05-16 14:37:10 发表

雅虎北京市网友 [free_ygd]2012-05-16 11:40:19 发表

犯事的城管应该送外黄岩岛去保家卫国

1

一去就会投降,100%

 

wzxcht 发表于:12-05-16 20:26 [只看该作者]
334

城管面试实录

201152512:23 转载文章  我要参与(336)

考官:什么学历?

考生:小学没毕业。

考官:打过架吗?

考生:家常便饭。

考官:有案底吗?

考生:刚刚出来。

考官:体能呢?

考生:还可以,一脚可以踢翻小贩的小三轮车。

考官:敢拿人家的东西吗?

考生:这是我的强项,就像拿自己的东西一样。

考官:老头敢打么?

考生:小菜,俺爹就是让俺打残的。

考官:好的,你考试通过了,我们城管需要的就是你这样的人才!

考官:再问一句 出事了怎么办?

考生:就说是临时工.

考官:靠~ ,现在就上班

(责任编辑:连立新)

 

返回[城管行政执法之家]  关闭窗口 | 隐藏边栏
本地热帖
[全国漫游] 更多>>
西祠智投

对不起,匆匆过客不能发帖或者跟帖:(

请先登录或者注册

相关热贴

行政执法 相关文章:更多>>

城市管理 相关文章:更多>>

城管 相关文章:更多>>

评论 相关文章: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