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媒体记者
您好!
祝瑞洪地上强拆百姓赖以生存的合法房产,地下强拆祖宗留下的千年粮仓,
就在今天我家的房屋被强制拆除了,屋里所有的家当都被埋进了废墟,一生心血在一个上午就毁于一旦,顷刻间化成一片废墟.对公民的合法财产没有任何财产保全我的红木家具全在房屋内,现在全在废墟下面,我们是合法的产权人,难道商业卖地也要暴力强制拆老百姓的合法财产吗
详细情况见我博客
镇江市润州区政府无视国法,将合法的私有房产下达强拆通知书,判给镇江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祝瑞洪,镇江市中华路旧城改造无建设项目批文(立项)即使五证不全,借着政府的公权力也能顺理成章的拿到拆迁许可证,打着旧城改造的旗号进行拆迁征地的商业开发,现在土地证、房产证还在产权人手中,就违法进行土地上市招、挂、拍,并强行要求产权人将市中心地块独立二层整体浇注的楼房使用面积约120平米和38.3院子拥有合法的房地产使用权置换凤凰家园农用土地的小产权房,
对于非公共利益进行的商业开发,房屋征收应该做到平等自愿,等价有偿,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为维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本人提出合理合法要求,我因生重病提出产权置换,要求靠近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注:我现在的房屋距离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0.5公里,安置房距离第一人民医院7.5公里,我提出合理要求和我原房屋接近的路程和同等品质的房屋。而镇江市城市投资公司安置房距离第一人民医院7.5公里,是我现在的14倍多。
行政强制拆迁的目的只能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这是行政强制拆迁取得合法性的实体要件。适用行政强制拆迁的公益项目,主要是指国防、公共交通、公共教育、公共博物馆、医院、环境保护等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公共建设项目,但无论何种情况下,拆迁建设项目必须具有公益性才可以通过行政机关以国家的身份强制被拆迁人拆迁房屋,否则只能按民法上的合同行为来处理。此种情形下,拆迁人和动迁户完全是自愿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从自身利益出发,在相互磋商博弈中达到利益的自然平衡,无需政府的干预。拆迁人应该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公平合理地取得和补偿产权人的土地房屋财产。被拆迁人有完全的意志决定是否动迁以及以何种条件动迁,拆迁人和政府都无权进行强迫性搬迁。在商业性开发建设项目中,要充分实行意思自治,按照市场规律来操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完全按普通的民事关系来对待,双方地位平等,不能厚此薄彼。商业性拆迁中,政府不应对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如何进行补偿安置有过多干预,更不能适用行政强制的手段来实施拆迁。
恳请记者报道我们这里的暴力拆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