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兆琴,江苏省建湖县人,披露县政府领导人以官利为本的科学侵权观,疯狂侵吞我户不动产物权(职工集资的房地产权、室内物权)。层级“上维”诉求至国家信访局登记后刚出门就被县信访局劫持到“三风”不正背后之腐败源头的所谓“维宁”宾馆“学习班”,维权不成遭关押,反而又被其相继侵犯了“人生权”、“财产权”、“监护权”。
在09年12月14日下午本人不在家,突击闪电偷拆,撬门入室非法转移本人家产,在拆迁公告严重过期失效后(不应当作为的乱作为)、野蛮、暴力偷拆双下岗职工的集资房屋,侵吞占有面积,视若无事(我丈夫因车祸精神病住院期间)。
不服层级“上维”,于2010年3月11日早到国家信访局登记后,刚出大门就被其带回,劫持至县原楼夏交警中队,(近几年办的“学习班”)强行关押22天,且无任何说法。为了欺骗上级领导,于2010年4月17日上午开了一个所谓的“联席”会议,后不了了之。
本人被逼无奈,于今年5月19日携夫再次进京,被其职务便利强行拆散,一勒逼进“学习班”(一受分离,侵犯本人监护权)复关30天,在学习班里食不果腹,无任何自由,受尽虐待。在这期间,我女儿不服,在校请假去江苏省有关部门上访并网络求助,迫于省领导压力、网络媒介的力量,被逼将本人于今年6月21日放出。释放二十多天了,渎职侵权案件还是迟迟得不到解决。几个部门形式敷衍接待,丝毫解决上访诉求的诚意行动都没有,涉及到的相关纪检、检察、监察部门都不司、履职。对物权、人权都无保障(不换位思考),在《侵权责任法》实施首月还是继续用“拖字诀”,来侵犯本人的监护权、人生权。本人祈求依法立案调、侦查,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过,惩办凶手。
厄运多灾多难的妇道之人:王兆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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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