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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武汉女讲师状告中国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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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瘦毛长长 发表于:03-07-02 00:10 [只看该作者]
有一条不甚起眼且尚未有结果的官司,也许值得我们都来关注。那便是武汉女讲师状告教育部一案。(
我是在北京青年报上读到这则只有400来字的短消息的。消息说,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女讲师王晓华,因未通过副教授的资格评审,认为学校在评审中弄虚作假。今年1月21日,王晓华向教育部送交了“行政复议及检举信”。2月21日,教育部作出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为此,王晓华将教育部告到法庭,认为教育部不作为。6月10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王晓华败诉。王晓华表示将继续上诉。(chinesenewsnet.com)

王晓华继续上诉,终审也许结果与一审一样,也许不同,且让我们拭目以待。我觉得,我们更应关注的,是王晓华状告教育部的这个过程。这个过程的意义及启示,很值得探讨和研究。(chinesenewsnet.com)

说王晓华是教育界的“一介平民”,当不会有什么大错。王晓华案的意义却正在这里。作为一个普通公民,王晓华认为通过自己的德才学识,理应获取她认为应当得到的东西(证书及“评价”)。她严格按“程序”办事,先是申报职称,评不上后,她又想到向教育部递交“行政复议及检举信”,想讨个公道。她自以为教育部“不作为”后,她这回不求“政”了,直接求助于“法”。(chinesenewsnet.com)

王晓华案的结果,将由终审判决。我们感兴趣的,是作为一名普通公民的王晓华,一切依法办事的识见与胆量,是一个公民对于国家秩序、社会秩序、政法体系的服膺。报道中看不出,但我认为如果王晓华不管是在本校,还是本系统,都没有调动“人情网”,都没有使用“金钱杠杆”之类的手段,相反,一切求助于“秩序”、“程序”,求助于政法程序;仅就这点,我们就不能不对王晓华充满敬意。我想,我们的社会如果都是王晓华这样的公民,我们的法制建设的步伐会大大加速。除此之外,我还要说,王晓华是有胆魄的,不管是向教育部“告”本校,还是向法院告教育部,都需一定的识见和胆魄。我只能说,王晓华的心中只有法。甭管她最终是否获胜,就此点而言,值得称道。关注“王晓华事件”的这个过程,也许,比关注其结果,对于我们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建设,更有意义。(chinesenewsnet.com)

任何人都无权干涉法律。但是,仅就北京青年报有关报道有限的文字来看,其中有些东西令人不解。比如,教育部在收到王晓华“行政复议及检举信”后的答复是:“王晓华因不符合条件(指的是,王晓华所在学校认为她没有主持或参加过一项科学研究项目,故不能参评副教授____作者注)而未能通过职务评审,属学校内部正常管理活动”。我们对此没有疑义。但是,对王晓华的“检举”部分有何解答?消息中看不出来。我想,如果真是如王晓华说的那样,她所在的学校职称评审中有“弄虚作假”,教育部就应管一管,查一查,处一处了,就应“受理”了。不知然否?(chinesenewsnet.com)

讨个说法,“状告政府”,是改革开放以后才出现的新事物,也算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成果。这,就是我们对这则关于王晓华的400字的消息关注的原因。这,也就是王晓华状告教育部的过程值得重视、探究和关注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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