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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强案:错判比漏抓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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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证据 发表于:09-11-09 11:35 [只看该作者]

重庆公开宣判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新华社发

重庆开县李义团伙涉黑案宣判现场。新华社发

在为“黑社会”辩护中语出惊人,75岁的赵长青和43岁的周立太成为“重庆打黑”中的话题人物。为“红顶商人”黎强辩护时,赵长青认为,公诉机关对黎强“组织领导黑社会”的指控证据不足。而周立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重庆打黑运动化扩大化。”

这些言论立刻遭到对“打黑”一片赞扬的公众和网民的批评,为“黑社会”辩护的律师们被称为“黑社会的狗头军师”。

10月26日上午9点半,重庆,广为关注的“红顶商人”黎强案在重庆市第五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5岁的赵长青站在法庭上为黎强辩护,这让很多圈内人感到吃惊。

在中国的刑法界,赵长青是受人尊敬的泰斗级人物。他曾参与1997年刑法的修订,正是在这次修订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首次写入刑法。他本人也是黑社会问题的权威研究者。

早已退休多年,“不缺名也不缺钱”的赵长青重新出山为黎强辩护,让坊间充满了猜测。

“其实我并不愿意参与这件事。”11月6日,在他担任顾问的重庆金明律师事务所里,赵长青对记者说,他和黎强并无交情,也未打过交道,只是在他就读西南政法大学时,黎强的父亲是学校食堂的职工。

“黎强被捕后,他的弟弟托学校的老教师找到了我。”赵长青说,他起初拒绝了,直到案子快开庭的前十天,才决定接手。在查阅了检察院递送的资料,并和黎强短暂的两次会面之后,他站在了为黎强辩护的法庭上。

案子一共审理了6天。黎强案涉案人员多达31人,而检察院的举证材料非常详细,仅仅举证就用了3天时间,赵长青每天听案到晚上10点多。

听完检方的举证,他认为这个案子办得还是很不错的,证据也很细致,对黎强的9项指控,绝大部分他都认可,他甚至劝黎强,“该认的罪,还是得认。”

在中国的刑法里,第一次出现“黑社会”的字眼是在1997年刑法修订后,赵长青是此次修订的参与者。

“当时考虑到中国已有黑社会的苗头,但不那么典型,还没像意大利的黑手党一样成为对抗政府的组织,因此加了‘性质’两个字。”赵长青说,由于当时立法经验不足,对其罪状描述,用的都是“危害四方”等词语,在实际操作上很难执行,因此,“高检”和全国人大又先后出台了黑社会犯罪的司法解释,俗称“四条特征”,即: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以暴力手段进行违法活动、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包庇称霸一方。

“认定黑社会,这四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赵长青说。在检方对黎强领导和组织黑社会的指证中,提供的是黎强1997年在工商局注册公司的证据,他认为,这个证据并不充分。“这并不能证明,当初成立这个公司就是为了犯罪,不能因为一个公司后来有偷税漏税的问题,就认为他当初的成立有问题。”

在最后一天的当庭辩护中,赵长青发表了1个多小时的辩护词。他出人意料地否定了检方对黎强“黑社会”罪名的指控,舆论哗然。

在赵长青看来,检方和律师都有可能出现失误和偏见,而这个平衡要靠中立的法官来完成。他说,作为一个辩护律师,他所做的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为当事人辩护。

“作为一个律师,我更关注‘打黑’是不是依法进行”

在赵长青之前,周立太是另一位被媒体广泛关注的“黑社会”辩护律师。在李义涉黑团伙案中,周立太担任“团伙成员”李志刚的辩护律师。

因为农民工打官司而著称的周立太,书只读到二年级,靠自学成为律师,如今他是周立太律师事务所的法人代表。这家被同行称为“最专业化”的律所,几乎只打劳工维权的案子,而此类案件被圈内公认最没赚头且费心费力。

很少接刑事案子的周立太,与李志刚是开县同乡,并与李的岳父是多年好友,因此答应为其辩护。

10月13日,李义案开庭当天,个性鲜明的周立太再次因为言论而成为媒体焦点。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他说:“要防止‘打黑’扩大化和运动化。”

“在支持‘打黑’的前提下,作为一个律师,我更关注‘打黑’是不是依法进行。”周立太说。

在长达10页的辩护词中,周立太否定了所有检方对李志刚的指控,并坚称李志刚没领过工资,不认识李义,算不上黑社会。他认为,公诉方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李志刚参与黑社会组织。

和赵长青的观点相同,周立太也认为,法律上对“黑社会”一词有着严格的界定,“不能什么罪,都算黑社会。”

“我提出这些问题,完全是出于理性,基于诚恳。”周立太说,“现在是21世纪了,凡事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

“我们深圳分所的律师就被黑社会拿刀威胁过,我怎么会不支持‘打黑’”

赵长青的严谨和周立太的激烈,都未得到公众的赞扬,两人的言论经媒体报道后,迅速遭到网友抨击。

有网友认为他们反对“打黑”,并将为黑社会辩护的律师称作“黑社会的狗头军师”。

“我必须声明,我坚决支持重庆‘打黑’,为了支持,我还为‘打黑’做了很多事情,只是为了人身安全,我不能告诉你!”11月7日,周立太在办公室里情绪激动地对记者说,“我对黑社会的体会最深,我们深圳分所的律师就被黑社会拿刀威胁过,我怎么会不支持‘打黑’?”

还有网友认为,他们收了黑社会高额的律师费,赚黑心钱。

赵长青说,正是担心这样的误解,当初才不肯代理黎强的案子,他的家人和朋友也都非常反对他的决定。

“黎强被抓后,家里只剩下了他弟弟,请律师的钱是他向别人借的,因此,律所收的并不多。”赵长青说。

而周立太则在博客中公布了自己的代理费。“确实收了李志刚亲威5000元律师费,包括重庆至开县往返路费。”他说,“如果说不该收,只能说明你无知。我国律师制度从原国办所改制后,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除法律援助不收费外,当事人委托案件应无条件交纳律师费,因为律师与律师事务所要生存,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

“判错一个人的危害,比抓不到一个罪犯要严重。”

公众对黑恶势力的深恶痛绝,让这些为黑社会打官司的律师们身处微妙的境地。“打黑”中查出10余名律师涉案的事实,更加深了公众的误解和猜测。正是这种外在压力,让很多律师并不想涉身其中。

“以往,我们都会去争取一个案子来打,但这次‘打黑’的案子并不是特别积极,基本是有人主动找过来,推不掉才会接手。现在愿意出庭的,基本都是熟人关系委托的,要不就是司法局派下来的法律救助。”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律师告诉记者,一方面是因为这些案子比较复杂,打着特别累心,而且诉讼费用也不高,更重要的是,他们不想让自己“被人骂”。

这位律师还说:“这次抓起来的,基本都是有罪的,即使判重一点,也不冤枉他们,现在黑社会这么猖獗,重判利大于弊。”

对于这种说法,赵长青沉默了片刻,一字一顿地对记者说:“你要知道,判错一个人的危害,比抓不到一个罪犯要严重。之所以在刑事案件中允许被告聘请律师,既是保证其公民权利,也是一种对公权力可能出现疏忽的制衡。”

赵长青说,法庭上,公诉方、律师和法官是一个最好的三方制衡,这样才能保证公正,而公正是司法的灵魂。

而对于舆论和同行的不解,赵长青说,这是法律工作者的责任,因为普法工作没有做好,大家对律师的角色定位并不清楚。“在法庭上,律师的职责就是依法辩护,证明自己的当事人罪轻或无罪。”

周立太想不明白,律师为被告人提供的其实也只是一种服务,“黑社会”们都开着名车,没人会去骂卖车的公司,为什么对律师就这么不能容忍。“如果今天还有人认为给黑社会打官司的人是坏人,那我只能说他无知!” (据《京华时报》报道)

没有感受到来自官方的压力

据中新网报道,重庆市检察院和法院已经公开表示,将严格依法办案,不会扩大打击面。

对于公众担心的为“黑社会”辩护的律师可能出现的涉黑行为,重庆市司法局专门出台新规,要求办理涉黑案件的律师,要在受理案件15日内,将案件基本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不得泄密,不得指使、诱导委托人滋事;不得利用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发表影响案件处理的言论;对办理涉黑案件中违纪违规的律师,将依法严肃处理。

这个名为《重庆市司法局关于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意见》的文件,同时对参与辩护的律师提出了要求,“坚持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犯罪证据确凿的原则,不纠缠细枝末节,保证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对于政府的文件要求,接受记者采访的大多数律师均表示理解。一位律师说:“毕竟打黑是正确的,大快人心的,目前办的案子基本也是没有问题的。”

周立太说,他“并没有感受到来自官方的压力”。就在记者采访周立太期间,由其代理的李志刚案一审宣判,李志刚被判9年刑期,其中因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获刑5年。李志刚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周立太已经开始为其草拟辩护词。

随着“重庆打黑”案的继续推进,文强等大案要案将陆续进入司法程序,更多的律师将参与其中,为“黑社会”辩护。

在“重庆打黑”的过程中,市委书记薄熙来曾专门发表讲话,强调要依法办案,把案子办成铁案。他说,这些案件将接受历史的考验。


00
蓝牙吸血鬼 发表于:09-11-09 12:28 [只看该作者]
2
以下是引用 第1楼 我要证据 的话:
你要知道,判错一个人的危害,比抓不到一个罪犯要严重。...

支持赵长青老师,且看重庆法院如何操弄。
  愿我生生世世,从现在到永远,都是  
  无所依靠者的保护人  
  迷路人的向导  
  汪洋渡海人的船舶  
  过河人的桥  
  历险者的庇护殿堂  
  黑暗中人的明灯  
  流浪者的收容所  
  以及所有求助者  
  随侍在侧的仆人 
 
蓝牙吸血鬼笑了笑,象月儿一样迷人~~~~~~~
阴阳鱼 发表于:09-11-09 12:40 [只看该作者]
3

中国就是有这样一种人,明明自己也是个p,偏偏喜欢打倒立,装成个b样
“XXXX大脑有屎”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这在动物界都很少见。
西祠用户全免费
woucn 发表于:09-11-09 13:00 [只看该作者]
4
以下是引用 第1楼 我要证据 的话:
你要知道,判错一个人的危害,比抓不到一个罪犯要严重。...
说得好!
kelesuper 发表于:09-11-09 14:29 [只看该作者]
5
自由的山羊胡子 发表于:09-11-09 14:53 [只看该作者]
6
记得前不久看到美国一个片子里警察追拿一个杀死5位年轻女人的恶魔,一刻也不能耽误,耽误一秒钟就是给那个恶魔1秒钟杀人的机会。
可是到了赵长青律师,怎么就说:“你要知道,判错一个人的危害,比抓不到一个罪犯要严重。”难道一个罪犯抓不到不要紧,难道不抓住他不是给他留下了再次犯罪的时间吗?
zhang天师 发表于:09-11-09 15:22 [只看该作者]
7
普法工作还得几十年。
蓝牙吸血鬼 发表于:09-11-09 16:04 [只看该作者]
8
以下是引用 第6楼 自由的山羊胡子 的话:
可是到了赵长青律师,怎么就说:“你要知道,判错一个人的危害,比抓不到一个罪犯要严重。”难道一个罪犯抓不到不要紧,难道不抓住他不是给他留下了再次犯罪的时间吗?...

请问赵长青老师什么时候说过罪犯抓不到“不要紧”这种狗屁胡话,如果这种蠢话不是头脑有毛病者的误导,那就是心理有毛病者的诽谤。

从国家的责任角度,冤枉或过重加刑于一个人,比抓不到罪犯更加严重,因为后者是国家的失职,而前者会让这个国家成为加害国民的凶手。
  愿我生生世世,从现在到永远,都是  
  无所依靠者的保护人  
  迷路人的向导  
  汪洋渡海人的船舶  
  过河人的桥  
  历险者的庇护殿堂  
  黑暗中人的明灯  
  流浪者的收容所  
  以及所有求助者  
  随侍在侧的仆人 
 
蓝牙吸血鬼笑了笑,象月儿一样迷人~~~~~~~
爱の深深心事 发表于:09-11-09 16:10 [只看该作者]
9
无脑者就是喜欢乱引申,或者直接编造,比如6楼的S13
西安事变,张无忌,杨不悔.
安史之乱,郭破虏,李莫愁.
我觉得革命以前,我是做奴隶,
革命以后不久,
就受了奴隶的骗,变成他们的奴隶了--鲁迅
极度的自卑往往催生极度的自尊,再稍加点人吹捧,自己在努力装装b,
就成了...回收脑残,人渣,破落户13589078191
意淫的国际标准(8楼)
爱の深深心事 发表于:09-11-09 16:14 [只看该作者]
10
无脑者就是喜欢乱引申,或者直接编造,比如6楼的S13
西安事变,张无忌,杨不悔.
安史之乱,郭破虏,李莫愁.
我觉得革命以前,我是做奴隶,
革命以后不久,
就受了奴隶的骗,变成他们的奴隶了--鲁迅
极度的自卑往往催生极度的自尊,再稍加点人吹捧,自己在努力装装b,
就成了...回收脑残,人渣,破落户13589078191
意淫的国际标准(8楼)
挂机用户^ 发表于:09-11-09 16:24 [只看该作者]
11
以下是引用 第6楼 自由的山羊胡子 的话:
记得前不久看到美国一个片子里警察追拿一个杀死5位年轻女人的恶魔,一刻也不能耽误,耽误一秒钟就是给那个恶魔1秒钟杀人的机会。可是到了赵长青律师,怎么就说:“你要知道,判错一个人的危害,比抓不到一个罪犯要严重。”难道一个罪犯抓不到不要紧,难道不抓住他不是给他留下了再次犯罪的时间吗?...
把police追捕嫌疑犯的行为,和法院审判嫌犯定罪的行为混为一谭,智商正常的人都不会犯此等低级错误。

你知道当年我们为什么要“引进”无罪推定原则吗?
lookwell 发表于:09-11-09 16:38 [只看该作者]
12

美国, 香港, 中国大陆三地警察到森林里抓兔子。
 

   第一个森林前是美国警察, 他们先花整整半天时间开会制定作战计划, 严格分工, 然后派 特种部队快速进入森林进行地毯式搜索, 结果开会耽搁了时间, 兔子跑了, 任务失败!!!! 

   然后轮到香港警察, 他们派了一百多号人和几十辆警车在身临其境外一字排开, 由带头人 用喇叭喊话:“兔子,兔子,你已经被包围了, 快出来投降......“ 半天过去了, 没动静. 飞 虎队进入森林, 搜索一遍, 没结果, 任务失败!!!! 

   最后是中国警察, 只有四个, 先打了一天麻将, 黄昏时一人拿一警棍进入森林,没五分钟, 听到森林里传来一阵动物的惨叫, 中国警察一人抽着一根烟有说有笑的出来, 后面拖着一 只鼻青脸肿的狗熊, 狗熊奄奄一息的说到:“不要再打了, 我就是兔子,我承认自己是兔子还不行......“

我要,我就能!
过去不等于未来!
坚持到底,永不放弃!
朋友决定命运,偶像决定人生!
成功一定有方法,失败一定有原因!
改变只在一瞬间,观念改变,行动改变!
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在于脖子以上的东西不同!
在这个世界上,你帮助的人越多,你就越成功! 
任何投资都有赚有赔,而唯有投资大脑只赚不赔!
人因梦想而伟大!因学习而改变!更因行动而成功!
一个人的成功不在于他所拥有的,而在于他为社会付出了多少!
世界上赚钱的行业很多 ,没有哪个行业比帮助别人成功更有意义!

------------中国一定会在21世纪成为世界第一强国------------
                   7 7 7 1 9 8 0
能进我的空间就是成功者
空想社会主义 发表于:09-11-09 17:47 [只看该作者]
13
宁可错杀一千
不能放过一个

反正都是黑的,只是黑的程度不同
但只要是黑的,杀无赦

现在的律师和妓女没啥区别
谁给钱就替谁说话
法律就是他们战斗的武器
有时候是和邪恶作斗争
但有时候,就是和正义作斗争
毛主席万岁
新中国万岁
人民,万岁

政治三宝:金钱 性 丑闻

我做爱不喜欢带套儿
就像我不会穿着袜子洗脚一样

不能说的秘密:http://blog.sina.com.cn/yakensky
你要听话 发表于:09-11-09 18:39 [只看该作者]
14

我们冷眼看太子如何收场。

SF电车 发表于:09-11-11 14:42 [只看该作者]
15
以下是引用 第13楼 空想社会主义 的话:
宁可错杀一千不能放过一个反正都是黑的,只是黑的程度不同但只要是黑的,杀无赦 ...
就你这个标准,人类全部应该自杀。
我脾气很暴躁的
西祠爱心之旅
吉它B 发表于:09-11-11 22:02 [只看该作者]
16
以下是引用 第13楼 空想社会主义 的话:
现在的律师和妓女没啥区别 谁给钱就替谁说话 法律就是他们战斗的武器 有时候是和邪恶作斗争 但有时候,就是和正义作斗争...
lzm4260@163.com
东征旧路 发表于:09-11-11 22:51 [只看该作者]
17

米兰达奸杀少女基本上是个人都能做出判断
但是由于程序的失误最终被判无罪
不仅如此,还直接导致了第五修正案
少女白死了么?
没有,法制体系需要保障每个人的权益,更要从整个社会的运作着手
一个杀人犯的漏网,带来了整个司法体系的改进
从长远来看是绝对值得和必要的。同时米兰达的漏网也不是法院的错,而在于警局。
同样,没有确凿的证据不经严密的程序,随意地定罪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如果这一次的起诉失败而其后又找到证据,可以再次起诉
但如果将审判形式化,只是为了光明正大地铲除一个人
那PRC历史上错判死刑的人们就都白死了

maiguowumen 发表于:09-11-12 14:35 [只看该作者]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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