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郎与织女
事实证明母亲当初的决定是错误地。首先,她不应该选择收养两条狗。其次,她不应该选择收养一公一母两条狗。而最后,我也说不清楚,当初母亲没有把那只公狗给骟掉。究竟是仁慈,还是只是妇人之仁。
总之如今家中的两条狗,简直就是民间传说中的牛郎与织女。母亲既不愿见它们行那苟且之事,便只好将他们分而治之。一条拴在客厅,一条拴在卧室。于是一天到晚,不时我便要被这两个狗东西的“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搅得行将崩溃,母亲亦然。
其实若只是不想见那苟且之事,大可以将两条狗儿扔在楼顶。等他们做完了运动再放之回家。可问题在于,就象我先前所说地那般。这两只狗儿是牛郎与织女。这并不仅仅是形容它们的生活状态,也暗示着它们的各自身份。一个是“凡人”,一个是“仙女”。
在传说中,牛郎是凡人,织女是神仙。而在我的家中,牛郎是公狗,织女是母狗。凡人是杂种,神仙是纯种。说详细了就是,公的那条,是大街上捡的,金巴与圣伯纳犬的杂交品种。母的则是宠物店买的,纯种的硬卡(短毛可卡)。这可不比神话里的神仙与凡人,生下来的必定是半神。而即使是人,按理说好歹也仍是个混血儿。可卡通体黑色,短毛细腿。另一只则是白褐相间,长毛粗腿。谁也说不准,这两个狗东西生下来的小崽子,究竟会长成什么样。往外送,究竟有没有人要。假如就这么由着它们胡来。保守估计一窝生三条,一年生一窝,十年就是一个排。这还指不准乱伦这东西在狗世界里,属不属于道德问题。若不是,估计不出三两年,我们家就可以“挂羊头卖狗肉了”。
其实说来说去,问题不过是人有人权,那么狗有没有狗权呢?人的权利我说不清,究竟是人给的,还是所谓的“神”给的。同样的,狗的权利我其实也搞不清楚到底是谁给的,又是谁来守护的。即使这狗,是我自家的狗。早在家中的这两只狗儿还没有发育成熟之前。我和我的母亲就产生过关于狗权的争执。那是2007年。南京市开始实行狗牌制度,所有家养犬类需要做标记,打狗牌。之所以说是打狗牌而不是挂狗牌,就在于这狗牌的确是打在狗身上,而不是挂在狗身上的。据说那是一种电子晶片,需要用仪器打进狗的耳朵里。这样民警在街上巡逻,就可以直接用仪器往狗耳朵上一测。机器有反映,你继续溜你的狗。没反映,狗就要给他们带走。母亲的想法很简单,“我自养我家的狗,按期的也会打疫苗。凭什么多交这一份钱,多让狗受这一份罪?大不了,我就在家养。天生住顶楼,没事我拉楼顶溜去。”可显然即使是对于狗来说,楼顶与大地,不管是从面积上来说,还是环境上来说。都是不同的。况且狗又已经知道了这世界上,有大地这东西的存在。所以刚开始实行留天台政策的那几周,每到以前该出去带它跑、带它疯的时候。它就会在家里转来转去,喉咙里呜呜的叫个不停。乃至凌晨两点,它睡了又醒,突然想起这世界上有大地这一玩意的时候。定会折腾的把你吵醒,指望着我或者我的母亲,能够带它出去逛一逛。当然这一做法的结果,一般都是一顿扳子。狗儿就这样折腾了大半个月,我看着有些不忍,就建议母亲把钱交了算了。母亲直接撂我一句话,“要交你交,我不交。”。我一个穷学生,自然是交不起这钱的。
而如今,我和我的母亲对于狗的这一繁衍权利,有的只有苦恼,而不是矛盾。想来想去,解决的办法无非三种。送走一只狗,节育一只狗,把狗崽子扔垃圾堆去。可想来想去,最后还是决定就这么耗着。等过了发情期,再等下一个发情期。毕竟第二、三条太过残忍。而第一条送走了,也并不代表这狗就获得了繁衍的权利。于是我便觉得,在城市里越是养狗,越是剥夺着狗的权利。狗是什么?狼的后代,终究是放任山林自由自在的种。它又终究不是狼,它喜欢人类并乐于接近它的主人。在牧区,在山林。它可以看护羊群,追捕猎物,那还算有个事做。可在城市呢?即使不拴它,家养的狗顶死了也不过只有方圆百米的活动范围。说白了,其实跟坐牢也没什么两样。主人只是一个看管着,而狗,只是一个没有罪的囚犯。
南京市养狗的风潮跟大多数城市一样,起源于2006年的狗年。而等到如今的2008年,我相信我们这些住在城市里的人,或多或少都会为自己眼前的这些小东西懊恼过、后悔过。以至弃之于不顾的,也绝不占少数。上周末我去理发店理发的时候,就听见店员跟顾客聊到给狗安乐死的事。我并没有插嘴说些什么,只是静静地听着。他们说有个人杀鸡的时候总会这样说:“不要怪我心狠,要怪就怪你是这条命。”而如今,那个人又把这话,用在了她所养狗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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