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点一:鼓励民办学校是对的,中国是出了个《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这个法律出台后,国家看到了其中存在的不少问题,所以进一步规范了民办教育。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意见》(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这个文件在民办教育法之后,是按中央规范民办教育的要求提出的新要求。该文件明确规定: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可以试行“国有民办”。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可以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所举办的民办学校必须做到“四独立”,即独立法人,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实行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进行教育教学。
。公办学校转制为民办学校的原有本校在编教职工可保留其公办教职工身份,其档案关系由聘用学校委托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部门代管或代理。在其应聘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由聘用学校承担,原工资作为档案工资。如遇国家正常工资调整,其档案工资由档案代管或代理部门按有关政策办理调资手续。转制后的落聘人员按照公办学校落聘人员的办法办理。对公办学校在此之前举办的民办学校和转制的学校,要按照是否合法、是否需要、是否具备条件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完善审批手续,规范办学行为。清理工作在2006年8月底前完成。照此说来,举办民办学校首先鼓励的是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鼓励高中和幼儿教育。所举办的民办学校必须做到“四独立”,即独立法人,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实行经费核算和人事管理,独立进行教育教学。而且清理工作必然必须在2006年8月底前完成。
请问溧阳实验初中,现在是几几年了,2008年了,竟然还没有执行江苏省的文件,溧阳不是江苏管了,不是中国的了?实验初中的“四独立”在什么地方体现了?
疑惑二:省溧中是谁的?不是溧阳人民的,是实验初中的?你说直升指标不占用通过考试划线招生的份额,让人丈二摸不着头脑。如果照你的道理。当初省中只有4轨,而不是你说的12轨。既然省中扩招的名额可以自主随便给那个学校,那省中现在20多轨了,为什么不把扩招的十几轨的名额全部给实验初中呢?完全可以建立一所6年一贯制的省溧中。当然前提必须是真正的民办初中和高中,而不是假民办,利用民办的幌子来达到某种私利。如你说来,全市人民还占了实验初中的光了?
况且直升学生均十分优秀,是经过严格的程序推选出来的,如果参加中考,相信也会被省溧中录取。???你说直升的孩子很优秀,现在的孩子优秀要靠什么来衡量?现在检验孩子的好坏的唯一办法,也是对孩子升学最公平的办法就是通过中考和高考,仅凭个人相信是没有用的。没有通过考试就说他们能,这种话是会被溧阳人民笑话的。
这个问题正是大家需要得到解答的,而我的理解是,你恰恰没有回答好这个该正面回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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