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厦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成立党支部公告
南京港厦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1日拟成立党支部,现相关工作已委派专人开展,请公司内各位党员积极协助!!!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一月一日
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的相关程序说明
(供企业参考)
一、摸清企业党员基本情况,统一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1、建立企业党员花名册。建议以公司名义下发通知,说明企业计划成立党组织的目的,请公司所有党员亮出身份(不论现组织关系隶属何处),要求全体党员填写《党员信息采集卡》,建立公司党员名册。
2、动员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建议明确具体日期,要求公司全体党员将组织关系由原单位党组织转入鼓楼区委组织部(《党员关系介绍信》开出对象为“南京市鼓楼区委组织部”,具体去向为企业党组织建立后所属的街道或系统党工委)。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单位)可各指定1名党员,帮助党员员工接转组织关系,填写《党员信息采集卡》。(注:凡在企业工作达6个月以上者均应接转组织关系,但在涉及具体党员个人时,要尊重党员本人意愿)。
二、拟定党组织组建方案,初定党组织班子组成
1、明确党组织设置。根据转入的正式党员人数(预备党员不列入计算),确定公司党组织设置:不足50名正式党员,拟成立党支部;超出50名,不满100名,拟成立党总支部;100名以上,拟成立党委。同时,根据公司部门(单位)组成情况及党员分布情况,应考虑预先划分下一级党组织构建,如成立党支部,可建立若干党小组;如成立党总支部(或党委),可建立若干党支部。如果正式党员达到100名以上,建议先成立党总支(须报请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待一段时间总支党建工作运作相对成熟后,再考虑升格为党委(须报请市委组织部审批)。
2、拟定公司党组织委员会组成和书记、副书记人选。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委员等各1名。建议在考虑党组织班子组成时,书记应尽可能由公司高层党员领导担任,副书记尽可能由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员负责人担任;委员组成要考虑下属单位、部门的党员负责人参加;公司工会主席如系党员,一般应吸纳进入党组织委员会。同时,要考虑挑选一名协调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党员,负责(或兼职)公司党组织日常事务(可由公司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兼任);可考虑成立公司党组织办公室,或与公司有关部门(如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合署办公。
三、递交成立党组织报告,待批准后成立党组织
1、向企业所属的街道或系统党工委递交书面请示。内容包括本单位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人数(指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鼓楼区的党员数)、分布情况;要求设立党总支、支部的理由;党组织委员会人员组成人员,书记、副书记人选;要求设立党总支的,应说明下设党支部数、支部党员数、支部委员会的人数。请示附件有三:公司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个人简历,公司简介,公司党员花名册。
2、经批准后举行党组织成立大会。根据公司所报送的请示内容及实际考察,按照党章有关规定,由所属街道或系统工委下文批复同意成立党组织。一般应考虑举行成立大会,如有特殊考虑也可免去该项程序,但必须要通过其他方式告知公司的党员及员工,公开党组织成立及有关情况。
附:1、《党员信息采集卡》
2、《党员名册》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第十九条规定: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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