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洛尼亚大学开展法律教育已经有900年的历史,法律教育传统很浓厚,已经形成自己的一套法律教育体系。下面就讲一下我的亲身体会。
2007年9月24日,法律系的课程正式开始,第1天去上课发现教室里坐满了学生,整个2007-2008学年的法律系本硕连读班共分为4个班,分班是按照姓的开头字母分的,分别是A-C,D-L,M-Q,R-Z,我在D-L班,第1天的第1节课是
DIRITTO COSTITUZIONALE (D-L) 宪法(D-L)课,上课的教授叫 Morrone Andrea 。
上课的地方是一个新建的教学楼,一共有3层,我们在2楼的大阶梯教室,教室最多可以容纳400人,第1天上课大概有200多人,我和另一个中国留学生,她来自天津,毕业于天津商学院。全班只有我们两个中国人。
第1节课,教授在上面讲了这门课主要讲的什么,讲了如何考试,交待完之后就开始讲课,我们两个中国留学生开始以为会有板书,但是一进教室发现教室里就没有黑板,下课以后看了别的教室也发现没有黑板,只有投影布,我们想教授可能会准备课件,也就是PPT,但是最后发现教授是全程口头讲述,根本不用投影。
再看意大利学生,一个个奋笔急书,恨不得把教授说的每一个字都记下来,课堂上见不到学生打瞌睡,看到的都是在写字,不是用笔写就是用电脑记,一堂课下来,我看意大利同学的笔记都是好几页A4的纸,课堂上的秩序很好。
在上课的时候,教授不是照本宣科的教学,教授讲的都是自己的最新的研究成果,举个例子,宪法学教授讲授法律渊源这一章用了4个星期的时间,因为他2007年初出版的新书的主要研究成果就是法律渊源,内容讲的很深,主要是探讨一些法律问题,是带着问题进行课堂教学,学生可以随时和教授进行对话,只要你举手示意就可以了,我们上课的时候,经常是一个问题教授和学生在课上讨论,学生都积极参与,课堂气氛很活跃。
每门课都是好几本指定用书,但是指定用书不是上课时候所要讲的,指定用书是作为课下学习的参考,所以课下要做的准备很重要,不然,上课的时候肯定不清楚教授在讲什么呢,有人统计教授一节课二个小时可以讲60页书上的内容。
课堂教学不照本宣科,以问题带动课堂教学,教授和学生互动,教授讲课节奏快是博洛尼亚大
学法律教学的一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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