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本人自用车手动精英版的凯旋,才跑了1万多公里,1年不到.希望找个素质高的或单位长期出租.才买了1年不到卖掉可惜. 联系电话13851408881 因工作原因有时不方便接电话,所以最好先发个短信,我回电话给你.
你的手机号码尾数和我车牌一样,我出10万买你这个号码
今天你“雷”了嘛?楼下的Go On。。。
本人不是律师,试着从法律的角度解释一下。 从回帖看,小邱的回帖明显是一个要约,符合要约的特点: 要约又称订约提议,是指要约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提出的订立经济合同的建议和要求。这是订立经济合同的一个重要程序。当事人在要约时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希望与对方订立经济合同的意思表示要清楚,不能似是而非,模棱两可,必须准确;(2)要约中要明确提出该合同的各项条款,特别是主要条款,以供对方考虑;(3)给对方规定一个答复的期限,以便于对方及时答复。 根据《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额 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例如,要约以电传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要约也生效。 因此楼主完全可以将手机号码以10W的价格卖给小邱,如果小邱反悔,就上法院告他。 总之,这个网页我已经保存了,当时双方可以花巨款向我购买,当然这个也是个要约,我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哈哈,十万个信用卡积分
从法律角度讲,没特别说明,按约定俗成的人民币认定.专利拥有,有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