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策略、领导思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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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每一次粘贴都会使此申诉到达更多的人们眼中,让大家都来了解新闻界里面的不为人知的阴暗。
这是一位在中国最大的新闻传媒集团---上海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工作超过二十年的员工,因见到新民晚报优质资源被超低价格发包和可能导致新民晚报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倾向后,受管理层委托通过合理的组织程序向决策层提出工作建议后,立即遭到打击报复:一、当权者利用职权恣意剥夺其应该享有的合法政治权利;二、当权者利用职权恣意剥夺其工作岗位和停发福利待遇,违法剥夺国家法律赋予本人的劳动权力;三、当权者利用职权恣意无理由解除其工作职务;打击报复的手段样样俱全,挥着权力大棒干着“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恶劣行径,个人或者小团体的淫威恣意凌驾于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之上,美其名为“组织决定”,滥用职权恶意打击报复持不同意见的干部。该名受打击报复的员工数年间多次向上海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党委、纪委、组织人事处提出申诉,希望相关部门给出一个公平公正合理和说法,但始终石沉大海,不予理睬。现将其申诉信在此贴出,吁请全国各地正义网友、新闻界和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员工来进行评判关注。
致: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党委
本人于1986年进入新民晚报工作,系原新民晚报社正式员工,先后在工厂部、发行及广告等部门从事不同性质的工作。1998年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成立之前与之后,一直在新民晚报广告经营中心从事广告经营工作,与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签订有无期限劳动用工合同。由于本人在工作中的不断努力和创新开拓客户,多次被评为新民晚报先进工作者。历经二十多年的新民晚报工作经历,参与并见证了新民晚报广告事业从弱小到强大,占据上海广告市场的绝对优势的份额历史的全过程,同时更是目睹了新民晚报广告事业由于某些人的长官家长意志,违反广告市场及广告经济发展规律,独断专行而使新民晚报广告经营额持续下降直至跌入深谷的惨状。作为一个新民报人,对此深感惋惜。因性格使然和热爱新民晚报广告事业之心不变,作为新民晚报广告经营中心的管理人员对于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经管办)的2003年广告经营方案提出了建议并通过组织程序送达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经管办),由此造成本人遭受到持续多年的打击报复,致使精神和经济二方面受到严重伤害。
2002年12月上旬,适逢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经管办)准备将2003年全年新民晚报广告彩色版面等优质资产全部发包给上海强势传媒,
新民晚报广告经营中心经过讨论认为此举有违新民晚报广告经营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存在超低价格发包和极有可能导致新民晚报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倾向存在(事实证明2003年之后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因种种原因而被相关部门予以取消其经营管理权,超低价格发包上海强势传媒也是其中一个理由),更有可能导致新民晚报整体价格体系的崩溃。受新民晚报广告经营中心委托,由本人执笔起草了“2003年新民晚报广告经营工作的建议”草案,
针对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经管办)的违反市场公平规律的低价发包的讨论方案提出了 “2003年新民晚报广告经营工作的建议”。
“2003年新民晚报广告经营工作的建议”是新民晚报广告经营中心全体经营管理者结合新民晚报众多广告代理公司的建议和新民晚报广告面临的形势,具体分析了2003年新民晚报广告的发展前景及实际操作的前景而提出的。在其正式呈文上交时新民晚报广告经营中心管理层进行了多次认证并正式组织召开全体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会议,
在取得绝大多数人的支持下获得通过,与会人员除个别人员以外均在此“2003年新民晚报广告经营工作的建议”上签署了个人表示同意并支持的姓名,同时新民晚报广告经营中心相关负责领导委托本人将此签名建议按相关组织程序送达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经管办)。
自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经管办)收到此签名建议后,本人因此受到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经管办)和新民晚报广告经营中心相关负责人利用职权以各种借口和各种形式从各个方面对本人进行打击报复,在经管办和广告中心的每次会议上均受到无端指责和排斥。同时被无理由剥夺和削减本人的岗位和福利待遇,致使本人在经济上受到极其不公正的待遇;同时更为恶劣的是利用其所掌控的新民晚广告中心党支部部分负责人员在党的民主政治组织生活中边缘化本人。
一、利用职权剥夺本人的政治权利:本人在2000-2002年间数次提出入党申请,被新民晚报广告经营中心党支部认可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时,组织上为本人指定了日常政治思想汇报人,并曾多次受邀参加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新民晚报及新民晚报广告经营中心各级党组织的活动。自代表新民晚报广告经营中心向上级部门执笔并呈送“2003年新民晚报广告经营工作的建议”后,被其所掌握的广告经营中心党支部视为不受欢迎的异己分子,自此以后从没有接到任何形式的党组织的活动邀请和关怀,被剥夺党的民主政治组织生活参与的机会。导致本人在政治生活上已经事实上被严重边缘化,被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经管办)和新民晚报广告经营中心剥夺了要求进步和加入先进组织的公民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政治上遭到歧视。
二、无理由剥夺和削减本人的工作岗位和福利待遇,违法剥夺国家法律赋予本人的劳动权力:本人与集团签订无期限劳动用工合同并正常工作,理应享受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和新民晚报的各项福利和待遇。但本人在2003年期间,每月仅收到数额不等的款项(有招商银行进款证明)维持基本生活,根本就没有享受文汇并报民联合报业集团、新民晚报和广告中心的任何应该享受的福利和待遇。本人数年以来已经数十次向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经管办)和人事部门征询,但相关部门均未给出明确而且合理合法的回答和合理的处罚依据,直至回避、拒绝回答和接受我的申诉,更不用说能提供任何足以证明发放此款项的任何处罚依据。有称是得罪了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坏了领导好事,组织决定责令对我进行下岗处理;有称是我太直接,捅开了招投标过程中的“潜规则”;有称是因为揭开了发包过程中的“皇帝的新装”的谜底(俗称
“空麻袋背米”),相关主管部门认为无法安排本人工作岗位,组织决定作待岗处理。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剥夺了本人的高温费、五一,十一,春节假日费、部分车贴、部分饭贴、职务津贴费、半年度奖、年终奖、安全奖、华联卡费、房改补贴费、工会互助金等等福利,均未发放给本人(集团或报社均应有相关记录)。
三、无理由解除本人的工作职务:本人在2002年被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经管办)和新民晚报广告经营中心聘为科级管理人员,聘用期为二年,签订了聘用责任书并可享受报社相应科级津贴。自代表新民晚报广告经营中心向上级部门执笔并呈送“2003年新民晚报广告经营工作的建议”后,在无任何口头或书面解释下和无任何正当解除职务的前提下即被解除了本人的职务和停发应该享有的2003年职务津贴。
本人有如下数年反思不得其解的疑惑,还请集团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经过深入调查的前提下给本人一个合理合法的解答:
1.2003年集团和相关职能部门有什么理由和什么依据剥夺和削减本人的工作岗位和应该享有的各项福利待遇?如果是下岗工资,请详细完整说明本人因何下岗的理由及评判依据,下岗该办理怎么样的手续和通过何种相关程序进行公示?集团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员工做出下岗处罚有何相关组织规定和程序?
2.集团和相关职能部门有什么理由削减和剥夺本人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如果是待岗工资,请详细完整说明本人因何被做待岗处理的理由及待岗人员的评判依据,如待岗处理应该办理怎么样的手续和何种相关程序?集团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员工做出待岗处理有何相关组织规定?
3.解除本人受聘职务,是否该告知解除职务理由以及办理相应的解除职务手续?
4.一次很正常的业务讨论和业务建议,竟然导致本人失去工作岗位和各项应该享受的福利,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作为党的宣传喉舌和宣传工具是否依然允许“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文革遗风存在?一个极其简单的员工岗位福利纠纷历经数年竟不能给出一个合理合法有根有据的书面说法,这样的莫须有的处罚对于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和相关职能部门来说不觉得很可笑吗、很可悲吗?个人或者小团体的淫威可以凌驾于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之上,美其名为“组织决定”,滥用职权恶意打击报复持不同意见的下级吗?
在此,本人再次以此书面形式强烈要求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为依据,以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的相关规章制度为准则,经过深入细致、全面客观公正的深入调查,并请以书面形式公开告知本人受此处理的原由,本人需要一个说法来解除本人多年以来百思不得其解的疑惑,还事实以本来面目,还我公正和公平还我清白,还我应该享有的各项政治、福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