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词夺理,颠倒是非,还振振有辞!长见识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哎!只怪自己心存侥幸!
——祭可悲的很傻很天真!
07年11月28日,认识一女子,遂互发短讯,…………
07年12月1日,双方得以单独见面,双方未有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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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12月底,双方见面不下十次!
怎么算也是3天一小宴,5天一大宴咯! 打车,送回家,嘘寒问暖…………
货币使用嘛!可想而知
但,我就不计算钱银了!那样太小气了!该花的还是要花嘛!
是个人就看的出我在追她!
一朋友提醒,徐州的人可不大那什么啊!
自己想想,不能以点盖面吧!~应该不好的人 是特例!!!
心存侥幸的觉得,不会点那么背,正好遇到吧!~
过年人家“回娘家”
大年初三 ,再发短讯 说是我把她当普通朋友的!从来都没说过喜欢她!互相发了几条消息!
我就想不明白咯,还要我怎么表示喜欢你?追女孩不都是一样的次序嘛!
难不成 她上次问 家里房产证的事情! 我当时表态 写上你名字,就算喜欢你了吧!!!???
过年完回来后,又吃了次饭,胳膊也挽了,肩膀也靠了! 我说有任何问题,找我啊!万事有我!我想关心照顾你! 她跟我说,她很独立,自力更生!!晕! 当时就想,她在家,到底得到什么结论了?是不是“丈母娘”没看上我啊?那我也别白费劲了! 没得到长辈的祝福的感情是很不容易存活的!!~经济+情感扼杀手段嘛!
元宵节 本想约其吃饭,怕她一个人在南京孤单!有事不能前往,电话告之,改天啊?同意!
晕!时隔二日,她约我吃饭!当时就觉得蹊跷!最后,还是那句 说是我没表示过喜欢她!拿她当普通朋友的!
我怎么可能没说过?还不止一次说过,再说是个人都看的出来了!还要说?什么话都要挑明?那还有乐趣吗?那还有好吗? 做为男子嘛!总要挽留一下的!说那我现在告诉你我喜欢你!你知道我的想法了吧!他答
晚了!
可能是我呆! 不懂得 第一次见面牵手,第二次见面拥吻,第三次就实现造小人计划,接着该上缴工资了吧!我又不电水壶?说开就开啊!3个月你了解我多少?我又了解多少她啊?!急什么!
不说不说了! 本以为她客套,昨晚说我门还是做普通朋友吧!
今天,我再次挽留(没办法,有介绍人的,要有点风度吧!不能说闪就闪!),她又提出做普通朋友,我门还是可以互相关心,一起吃吃饭什么的!!!
切,我门还能做朋友吗?除非,她从来都没拿出过真心!!至少我觉得我付出了真心。
说几句卑鄙、小心眼、委琐、阴暗的话————我大概是钱多的花不完了,要带着你一起花,我大概是感情泛滥了,天天嘘寒问暖,我大概时间太多,想着法子换地方请人消费!?
“朋友、敌人、陌路人” 做朋友!还是不必了!敌人?没那么严重! 还是陌路人好了!!!
不说了,不说了! 写完此文我 轻松多了!!! 就当是 一场还没有开场就谢幕的演出吧!~我心中的“lily百合”已经枯萎凋零了!就让这心中的百合沉入心灵的泥土,做为下次带眼识人的
养料吧
2008.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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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 是狼深邃眼睛,孤独等待黎明!好想好想谈恋爱!
没有付出就什么都得不到,为了得到什么,就要付出同等的代价
----等价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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