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ID 密码 注册新用户
2009年7月5日 2:12:57 在线: 8247 收藏社区模式
南京彭宇扶摔倒老太反被告 被判赔4万(图)
返回《南京出租房租赁..》 关闭窗口
天之居不动产 发表于07-09-06 21:43

男子称扶摔倒老太反被告 被判赔4万(图)

  •   核心提示:南京一男子彭宇称因搀扶摔倒的老太太,反而被告上法庭。昨天,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彭宇被判赔45876元。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判决结束后,彭宇一脸郁闷地站在法院门口 《现代快报》供图

徐老太在家人搀扶下出庭 都市快报

现代快报9月6日报道  昨天,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

判决书中还称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两个月前庭审期间坚持“以后碰到这种事还会出手相助”的彭宇,在昨天走出法院大门时也没有了当时的坚决,“再不会这么冲动了,”他说。

此案唯一目击证人陈先生高呼:“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彭宇已因此失业

昨天开庭前彭宇见到记者,他说自己为了这个案子已经丢了工作:“从7月6日最后一次开庭以来,我还一直没有去上班。这个事情没有了结之前,我没有心思工作。一个星期之前,我正式辞去了工作。”

彭宇和律师高式东对判决结果的预计都比较乐观,“这个案子我觉得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仅从证据角度出发,老太太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是彭宇撞倒了她。”高式东说,“因为民事诉讼的原则就是这样:谁主张、谁举证。老太太说是彭宇撞倒了她,那她就得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而不用彭宇找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撞。”

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法院用逻辑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出了认定和判决。

判决书:从常理分析……

首当其冲的就是核心问题:彭宇和老太太到底有没有相撞?

鼓楼区法院认为,老太太是与彭宇相撞受伤。理由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老太太(原文为“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还有绊倒或者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老太太绊倒或滑倒等事实,故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应着重分析老太太被撞倒之外力情形。”

判决书继续说:“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撞人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的公交站台,且事发时间是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根据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院认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

“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

,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判决书写道。

“如果不是他撞的,应该不会垫钱”

在和老太太家人一起将老太太送到医院后,彭宇曾掏出了200多元钱给老太太的家人交医药费,彭宇的解释是,“当时老太太家里人急着给老人看伤,又说没带钱。这样我才把钱给了他们,他家里人当时还说要给我打欠条。”而现在这成了他有责任的证据之一。

判决书作了这样的表述:“在事发当天,彭宇曾给老太太200多元钱,且此后一直未要求老太太返还。关于彭宇给钱的原因双方说法不一:老太太说是彭宇先行垫付的赔偿款;彭宇认为是借款。”

“彭宇和老太太素不相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彭宇所说是借款,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当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老太太家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但彭宇在本案中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在老太太家人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他借钱给老太太的可能性不大。”

“而如果撞伤了他人,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基于上述判断,法院认为,可以认定这200多元钱并非借款,而是赔偿款。

双方均无过错

“本案中,发生事故时,老太太在乘车过程中无法预见将与彭宇相撞;同时,彭宇在下车过程中因为视野受到限制,无法准确判断车后门左右的情况,故对此次事故,彭宇和老太太均不具有过错。”

但没过错并不代表不负责任。判决书认为:“本案应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损失,本院酌定被告补偿原告损失的40%较为适宜。被告彭宇在此判决生效的10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人民币45876元;1870元的诉讼费由老太太承担1170元,彭宇承担700元。

法官在宣读完判决书后即刻离开法庭,彭宇也随即被摄像机包围。现场一片寂静,众记者在瞬间竟没有人发问,只是把目光和话筒递向了埋着头的彭宇。

“意料之外,”高式东律师说了一句话后,便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彭宇还是一言不发,眼眶却已开始泛红。过了好一会儿,他低声说:“我要找说理的地方。”

高式东律师在被问到如何评价结果时,用了“没有以事实为基础”笼统作答。对于是否上诉,他表示将在与彭宇再行商议后决定。

昨天下午,一直为此案出庭作证、也是此案唯一证人的陈老先生依然出现在旁听席上。“我之所以一直坚持作证到现在,完全是凭着自己的良心和当天我的亲身经历。”陈老先生在庭前说,他也希望今天能看到一个结果,还事实一个公道。但陈老先生失望了,他的情绪甚至比彭宇更激动:“朋友们,”他大声对着摄像机说,“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相关连接

7月,南京的一位老太太将青年彭宇告上法庭,称对方撞倒自己,要求其赔偿十几万元的损失。彭宇则称自己好心帮助那位老太太,将她扶起送她去医院,却反被诬。

彭宇称,2006年11月20日,他在公共汽车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检查。不想,受伤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老人向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

7月以来,此案一直是当地最热烈的网上话题,西祠胡同“南京零距离”一个论坛就有上百个帖子讨论此事,网友几乎一边倒相信并支持彭宇,并感慨现在好人不好做。对于以后遇到有老人摔倒的情况是否上前救助,网上展开了激烈辩论。

■各方说法

帮人还是撞人?

彭宇版:我在做好事

彭宇,南京一家通讯公司的技术人员。据《金陵晚报》早前报道,彭宇回忆说,去年11月20日上午9点左右,坐83路公交车,在水西门广场站下车。他第一个走下了车,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离站台不远的地方。出于好心,他忙上前将其扶起。“我也不知道这一扶,会惹出这么多麻烦来!”

事发时,现场有一名50多岁的陈先生也过来帮忙,一起将老太太搀扶到路边。见老太太的侄女、儿子相继赶来,帮忙的陈先生就走了。

当天上午,彭宇帮老太太及其家人叫了出租车,可老太的儿子提出,怕忙不过来,问彭能不能一同去医院。彭宇想了一下,同意了。当得知是胫骨骨折要花费几万元换人造股骨头时,徐老太太一拍大腿对彭宇说:“小伙子,就是你撞的啊!”彭宇当时就蒙了。

徐老太版:他撞了我

而老太太对事实的陈述是另一个版本。据《现代快报》报道,徐老太称,“我当时亲眼看到他撞到我的!”当时她在车站赶后面一辆83路公交车,从前面一辆车后门窜下来的彭将其撞倒。徐老太表示,“我们老两口都有退休金和医保,儿子在公安局工作,不是说承担不起医药费,只是要讨回一个公道。”经鉴定,徐老太的伤势已经构成八级伤残,仅医药费就花去了4万余元。

今年1月4日,徐老太太向鼓楼区法院起诉,以彭宇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由,要求赔偿总计13.6万余元。

媒体:老太太儿子是警察

4月底,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奇怪的是,彭向承办法官申请,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陈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询问笔录时,派出所却以正在装修为由,无法提供。后来更是声称笔录遗失。老太太儿子刚好是警察,让网友们不禁猜测,笔录不知去向其中或有蹊跷。

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甲方乙方》节目曾拍到这样一组镜头:当事的派出所长说,“我至少找了6次还是没有找到,不过我拍了笔录纸的照片,”并说,“我为了搞清事实才用手机拍了笔录的。”当被追问到谁的手机拍的,所长拿出手机说就是他的这部手机。紧接着,彭宇当着所长的面调出照片Exif信息证明照片并非所长手机所摄。在记者的追问下,这位所长说出了实情,照片是老人的儿子拍摄的。卢所长说老人的儿子对他说是同行,他就把老太儿子的手机扣下了。

目击者:老太自己摔的

据证人陈先生在今年7月6日第三次开庭时所做陈述,他看到的情况是:老太太手里拎着保温瓶,向第三辆公交车跑去。她跑到第二辆车的车尾时,不知为什么就跌倒了。这时,他看到从第二辆车后门下车的彭宇走了几步,上前帮忙,然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叫老人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

徐老太太曾在法庭上称不认识陈先生,当时不是他帮助的自己,陈先生非常气愤,提出自己当时曾用自己的手机帮老太太打电话,手机里有通话记录可以证明。

网友:好人做不得

老太太的儿子是警察,派出所不提供关键的证据,证人证明小伙子无辜,媒体采访时老太太态度傲慢,不停地有网友站出来说自己好心帮忙被反咬一口的故事,所有这些综合在一起,大部分网友认定彭宇是好心没好报,无辜受害,对他充满了同情。案件宣判后,在西祠、凯迪等网上论坛,都有网友号召给彭宇捐款。

免费看房,签订合同时才收费

免费评估 带款资询 代办过户  阳光操作
经纪人编号: 9732
电话85935385  
业务QQ:919169  
 

买房-卖房-租房-房产质询-尽在其中
我的家就是我的城堡 发表于07-09-07 22:472

还有多少人会去做雷锋

免费看房,签订合同时才收费

免费评估 带款资询 代办过户  阳光操作
经纪人编号: 9732
电话85935385  
业务QQ:81539006  私人QQ:831518 需验证,说房子
买房-卖房-租房-房产质询-尽在其中
傻气の尛橴 发表于07-09-08 11:563
拿了那钱我估计那家子也活不久了,昧着良心骗的钱哪会用的安心
の、⺌╱★:.誰讓莪矢朢.〃
            "莪讓誰絕朢..!!﹖ ^、
                  ‘&|挖恏墳,洅來跟莪翫‘個性’︷
                                  
podoshopping 发表于07-09-08 12:314
回复 第3楼 这个法官怎么好意思出这种判决书的,让他早点下岗吧,否则还不知道要收别人多少好处,冤枉多少好人呢!!!猪狗不如,他老娘被撞了没人救才好的!!!
zhengshiwen 发表于07-09-08 21:365

那个死老太婆,恨不得看到她下次再路上摔到,然后给群众围观臭骂啊~~~~

            收了钱也过不了多长的日子啊她~~~

无所谓1016 发表于07-09-10 15:426
向这样的母亲,我看也难教出个好儿子,13亿中国人的败类。我也劝郭宇一句,你别在这上苦闷了,谁叫咱生在这地方呢,昂首挺胸,那4万5就当被够掉走了,让得到那些脏钱得人拿钱买药吃吧。
无所谓1016 发表于07-09-10 15:437
向这样的母亲,我看也难教出个好儿子,13亿中国人的败类。我也劝彭宇一句,你别在这上苦闷了,谁叫咱生在这地方呢,昂首挺胸,那4万5就当被够掉走了,让得到那些脏钱得人拿钱买药吃吧。
无所谓1016 发表于07-09-10 15:448
向这样的母亲,我看也难教出个好儿子,13亿中国人的败类。我也劝郭宇一句,你别在这上苦闷了,谁叫咱生在这地方呢,昂首挺胸,那4万5就当被狗叼走了,让得到那些脏钱得人拿钱买药吃吧。
killercui 发表于07-09-10 22:519
这件事情的发生至少让我有了以下几点新的启发
第一 善良得到的不是回报,而是报复。整个社会道德已经在这次事件中完全失效了
第二 看见再有类似此事的发生,一定不要去管,否则会给自己带来毁名破财之灾
第三 法律有时候未免回给人公正,权利才是王道
王佛儿 发表于07-09-11 22:5710
以下是引用 第9楼 killercui 的话:
这件事情的发生至少让我有了以下几点新的启发 第一 善良得到的不是回报,而是报复。整个社会道德已经在这次事件中完全失效了 第二 看见再有类似此事的发生,一定不要去管,否则会给自己带来毁名破财之灾 第三 法律有时候未免回给人公正,权利才是王道...
唉现在是好人做不得了
 

南京廉价房屋网上租赁 

西祠讨论版 http://b749101.xici.net 

门面房转让租赁信息大全

西祠讨论版 http://b826937.xici.net 

想租房、买房、卖房、找我们帮忙
抗日战争ing!警钟长鸣!勿忘国耻!----爱国讨论版
忙碌赢 发表于07-09-12 21:1111
    南京的警察素质这低?南京人民还有没有没安全感?

忙碌赢 发表于07-09-12 21:2512
    派出所所长都能说“瞎话”,南京警察的诚信在那里?
筱溦1995 发表于07-09-13 06:2113
这年头,好人做不得啊,法院不一定是公正的,关键还是辩护律师的证据要充足,口才要好!
当法官还真是个“好工作”啊,“财源滚滚”啊,不知私下收了人家多少好处!!!
下次遇到这种事儿决不帮忙!
“祝愿”徐老太下次上街再摔,一摔到底,摔死为止!!!!
aaaaaaaaaaaaa999 发表于07-09-13 11:5414
什么啊!真给中国人丢脸!老太太也够狠,令人气愤!以后啊自己老老实实该干啥干啥,不该管的别管,人心隔肚皮啊
买个房子容易吗 发表于07-09-13 13:4115
以下是引用 第14楼 aaaaaaaaaaaaa999 的话:
以后啊自己老老实实该干啥干啥,不该管的别管,人心隔肚皮啊...
要是长期个扫门前雪
莫管他人瓦上霜
那中国还有希望吗
免费看房,签订合同时才收费

免费评估 贷款资询 代办过户  阳光操作

买房 卖房 租房 请找天之居帮您忙



 

买房-卖房-租房-房产质询-尽在其中
ntha 发表于07-09-14 18:34  [第2版 09-14 18:34]16
回复 第1楼 的 天之居不动产:

         我比彭宇更惨烈   有人跌倒我还扶                                                                                                                                                                                                                                                       

看了南京彭宇见义勇为扶人起来被冤枉的怪事,除了对彭表示敬意、同情、声援外,更多的是气愤、不平、愤怒。为什么在今天高呼构建和谐社会的氛围下,还会屡屡发生做好事被冤枉的怪事?而且愈演愈烈,大有蔓延之势,除了那些没有良心、丧失人性的蛇蝎心肠、不能算人的人外,我认为,司法队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首先,他是“法”,说的如同长的,管你冤不冤,管他错不错,说你有错就有错,没错也有错;其次,他们以“法”自居,尽管知道所干的有相当一部分是不合理的,或者说是违法的,他们仍然要坚持自己的底线,一直走到黑;更可恨的、也是值得商榷的是,动辄是“本院认为”“本院审理查明”                        ,我弄不明白,他们一伙的非法勾当能被全院的正值人员所认同?银行贷款尚且有责任制,执法部门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决定为什么没有责任制?出了问题是“本院”,那些胡作非为的“本院”人员仍可逍遥法外!                                                                                                                                                                                               

今年831日,我以“江苏司法队伍怎么了”为题,上书省委李源潮书记,将我在构建和谐社会呼声较高的江苏南通海安由于将人扶起所受到的肇事人的诬告、公安交警的陷害、法院的迫害,也就是说被司法部门人为制造的一个冤案以至成了铁案,时间长达3年又四月的冤情作了申诉,希望能在十七大召开前给我一个说法。

下面,我将三年四月前发生的事情介绍一下:

2004511日,一个已63岁的老恶毒女人违反交规,横穿公路、逆向行驶,由于心慌失控,从我车的右侧直冲过去,跌倒在我车后10米处。我赶忙停车上前将她扶坐起来。她的第一句也是唯一的一句人话:谢谢你。你完全可以把车开走不理我。可当围观的人多起来后,她索性说是我撞了她。见她蛮横不讲理,我即报了警。出警的人当场对我说没有碰到。我想,这下没事了,我又没碰她,只不过扶她起来,而且报了警,起码要被表扬。可事情并不如此简单。一个月后的事故认定书要让人肺都气炸,认定我负主要责任。经我不懈抗争后,公安交警改正了错误,一是退还我的事故押款1000元;二是分两次赔偿我的损失4000元;三是向我说明,在51号新交规实施后,公安部门无权撤销认定书。按理说,事到此时就该结束了。没想到,肇事人凭这份已无实质意义的事故认定书将我告上法庭。法庭本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处理。又没想到,海安法院以不采用“判例法”为由,拒不采纳我花精力搜集的合法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是形式主义、胡弄人?】法院没有有效的呈堂证供,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判我赔偿被我扶起的人近8000元。它认定我是正常行驶,也就是说,我的路线、方向速度都是“OK”。可后面以“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力”轻轻一笔,判我负40‰的责任。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在辩护书中说,我采取得力有效的措施,避让到与机动车道的交界线上,再往左让几公分,就会被后边的机动车撞上。请问这位是真不懂还是胡搞的“大法官”,怎么“搞”才算有力?另外,肇事人在诉状上白纸黑字写的“被告只支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100138元”.,法院都不承认,我不知道算不算漏项?不服一审判决,进行上诉。【注,我的律师已撤退,吓破了胆】我的俩个双胞胎女儿同我一起踏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本人合法权益的征程。南通市中级法院于2005310日驳回由海法医出具的十级伤残证明,即驳回肇事人向扶起她的人讹诈666864元无赖要求。但算下来,还要我支付1089元。正应了那句名言“只要成了被告,都脱不了干系”。另外,二审法院也没有审清100138元医疗费的问题,还有,就是肇事人不构成伤残而搞的十级伤残证明,在我要求重新鉴定后,已被驳回伤残证明。鉴定费500元应该还给我。但被遗漏。不服二审判决,继续上诉,在后来的时间里,海安县人大、县政法委的负责人都亲口对我说,你确实做了一件好事,是被人冤枉的。我到死都不明白,为什么搞专业工作的、头顶天平帽徽、代表公正的这些大法官就看不出我做的是好事呢?事情到了200647号这个黑色日子,为了本不该由我支付的1089元,【如前所述,我已支付100138元和500元,合计150138元】,减去1089元,我还应得到41238元,我不但没有得到钱,反而被海安法院的沈巧林、何志华、还有一个姓李的下毒手拘捕了。他们如狼似虎,抽去裤带,搜查人身,拍照片,戴上手铐,押上囚车,关进拘留所,受尽了人间曲辱。当时,我仿佛是被捕的中共党员,被法西斯强盗押向刑场;又仿佛是在演戏,我是李玉和,他们是鸠山、王连举之类。开开玩笑巴了。反正我已经历过了。转眼到了200685号,海安法院一院长一行5人到李堡找我谈话。他们拿烟又倒茶,飘飘然,我又仿佛从四个月前的阶下囚变成了今天的座上宾。院长建议我申请再审。当时,我在情绪激动下,大声责问这位院长:你们法院的省劳模是怎么选出来的?!他如普通老百姓吗?!再审之日,法庭内,只有一个法官,一个书记员,还有一个我。肇事人怕丑不敢到场。本来我认为再审肯定很慎重,没想到几句“闲聊”之后就简简单单、轻轻松松结束了。可是,下达的裁定书并不轻松、简单。除了把我前面提到的遗漏的两笔款其中的一笔即500元于二审判决两年后、我被拘留近一年后完整地、游戏般地再判回给我。假如我不是被拘留,而是被杀后,再判给我有什么用?!我还是不明白,肇事人都承认是我支付的100138元,为什么三次开庭都审不清???!!!裁定书是以“文字笔误”为由,说明漏项的。除此之外,通篇都是胡搅蛮缠,蛮不讲理、千方百计想把我说成有责任,并不是诚心诚意想解决问题。比如,我说发现高速逆行的肇事人后,我采取得力有效的措施,避让到机动车道的交界线上,才避免了一场车毁人亡的重大车祸。到了这位发.“高热”的天才大法官“嘴”里,变成了我在机动车道内转弯,轻轻松松地推翻了一审法院认定我是“正常行驶”的说法,当然,幸好还有交警的照片为证,否则,我还真说不过他!又比如,我说肇事人高速歪歪斜斜冲过来时,赶忙向左避让,而大法官说我没有看清路况,真正坐在家里胡思乱想,在玩推理。这里,我也玩个推理:这位大法官坐在办公室里,嘴里叼烟,手里捧茶,眼睛不往已有材料看,脑袋瓜里一个劲儿想:如何才能把这个做好事“刁民”压下去?古人尚且害怕为错判一个案件,为错杀一个人而留下千古遗恨。当今你这个拿着老百姓的钱、吃着老百姓的饭而干着欺压老百姓的勾当,就不脸红,就不怕留下万古骂名吗?

至于说见人跌倒我还要扶,这是人的天性。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和睦相处,这是炎黄子孙的美德之一。这种热情不是少数别有用心的有暂时权力的人所能扑灭得了的。我就是喜欢帮助人:见人淘气打架我去劝;见贼偷东西我去抓,再报派出所;见母女俩躺在医院的地上呻吟,因为无钱住院,在无人过问的情况下,我掏出身上的钱给她们。后来,打听问人后还给了我。她们家的父子俩在水沟里赶鸭子同日、同时被淹死;见有人落水沉入河底,在岸边、桥上、船上站满只呼叫而不下水的围观者的情况下,我安顿好在戏水只有几岁的双胞胎女儿,只身潜入水底,将这个高中学生捞了上来。这里,可以像那位胡搅蛮缠、蛮不讲理的天才大法官一样,再玩个推理,假如落水的学生稍有一口气,我也就玩完了,也就不会在今天再做好事而被交警陷害、被法院迫害了。在别人的帮助下,我把他头下脚上,顺河坡放好,做人工呼吸,倒出口、鼻、腹中的泥血水,听到好似吐出一丝气后,赶快送医院,刚好有汽车停在旁边。到医院抢救24小时后才醒来。后考入中国人民警官大学,现在南通市车管所工作。可以这样说,我救出的不单单是他一个,我救的是他的一家。因为她的姐姐在他几年前就淹死了。试再玩一次推理,要是他这个大小伙子真的死了,他的父母双亲还能活下去吗?见有人拿假币忽弄卖蔬菜的老人,我抓住就撕掉。等等。说这些并非说自己怎样,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我只不过是说,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没有人性的败类毕竟太少太少了。所以我相信,彭宇做的是好事。在此,我在对彭宇表示同情的时候,正告彭宇,不要曲服于邪恶势力,勇敢地走过去,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抗争到底。

通过我和彭宇的遭遇,大致可归纳几个问题:第一,诬告冤枉无辜人的人应该得到怎样的处理?第二,做好事的人应该得到怎样的认可?第三,助纣为虐的公安人员应该得到怎样的惩处?第四,为虎作伥的法院少数人员应该得到怎样的惩罚?法院工作应该由谁来监督?

catfh 发表于07-09-17 03:4117

  我今天看了报道,真是让我无比的愤慨,居然有这样的警察和法官,警察撒谎,法官不按事实证据办事,蛇鼠一窝,人间败类,小人啊,真他妈的小人!我操那老太婆全家!配做中国人?日!早点进棺材!国人到底怎么了,之前的刘翔玷污国旗,现在的彭宇含冤,娘的,做共产党了不起啊?!做警察了不起啊?!其实什么他妈的狗屁都不是!有钱才能当皇帝!穷人一辈子穷,富人一辈子享乐.

我的家就是我的城堡 发表于07-09-17 11:1518
免费看房,签订合同时才收费

免费评估 贷款资询 代办过户  阳光操作

买房 卖房 租房 请找天之居帮您忙

经纪人编号: 9732

电话85935385  

业务QQ:81539006  110819  需验证,说房子
买房-卖房-租房-房产质询-尽在其中
haitoe 发表于07-09-17 12:5819
这么不讲理,难道南京市民没有讲理的地方了吗?那我们的那些父母官,该出手了呀,不要让这种事变成世纪大笑话了
star-lin 发表于07-09-19 12:1920
按照法官的推理规则来推理,完全可以认定彭宇没有撞她,按照法官的说法:如果彭宇撞了她,按照法官的推理方法,撞人者应该害怕承担责任会马上逃之夭夭,但彭宇没有作这样的选择,所以,可以证明彭宇没有撞人。
我的家就是我的城堡 发表于07-09-20 11:0021
免费看房,签订合同时才收费

免费评估 贷款资询 代办过户  阳光操作

买房 卖房 租房 请找天之居帮您忙

经纪人编号: 9732

电话85935385  

业务QQ:81539006  110819  需验证,说房子
买房-卖房-租房-房产质询-尽在其中
返回《南京出租房租赁..》 关闭窗口
本地热帖
[全国漫游] 更多>>
彩信发帖

对不起,匆匆过客没法跟贴:(

登录到 西祠胡同
用户/ID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了?
 

相关热贴
没有其他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