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忙得焦头烂额,老同学打电话来,有朋自远方来,不够咱得瑟的,中午老地方,与昔日美女同学小酌,爱来就来,不来拉倒。
这就不是请人吃饭的态度嘛。我恨恨地挂了电话,脑海里立马浮现出她的影子。
她爱画画,这与我的兴趣是吻合的。而当我开始嗑嗑巴巴画素描的时候,她已经开始玩摄影了,端着相机的她笑吟吟地看着背着画夹、提着马扎的我,那一撇笑始终定格在我的心上。那是还不知道徐志摩留下了关于笑与水莲花的关系,只觉得伴随着她的笑,阳光也灿烂了起来。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她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毕业了,我开始摆弄老式135胶片相机,她却又开始画画,只不过她的画笔并不是留在画布上,我常常远远地看着她在每一对新人的脸上挥毫泼墨,胸中的忿忿不平无法形容:我怎么永远都无法和她同步呢?
同学们陆陆续续地结婚了,那一张张长了雀斑或是痘痘的脸经过她的妙笔完美了起来,我渴望着成为她笔下画布的那一刻,便急匆匆地被现任老婆骗去了贞操,兴冲冲地拿着结婚证去找她时,她又再一次显示了那种令人遗憾的不同步——她远嫁了。
席间,她一边回答同学们的提问,一边呵护着坐在她膝上的小男孩,我始终没有说话,只是在每次举杯时偷觑着她的笑容,听到粗俗的笑话时,她微蹙着笑;听到学生时代的糗事时,她灿烂着笑;听到分飞时的悲壮时,她黯然地笑。
某公说:以前闹地震,各种动物都有不寻常的举动,这次怎么没发现啊?
各人无语。
我想了想说:动物都让咱吃光了。
她再一次笑了,可爱的酒窝令她更加迷人。
小男孩闹将着,她急忙拉着他的小手走了出去。某公已经微醺,终于讲起了她远嫁的原因,这厮用他的精子缴获了她的爱,却又去收获别人的爱。我扭头问这厮:你怎么没生花柳?
众人大笑。
她走进来:什么事这么好笑?
我也大笑着看看手表,起身告辞。
基督山伯爵的故事中,弗尔南多看到自己心爱的美塞苔丝依偎在唐太斯的怀里,心底只有一声惨烈的呐喊:天啊,谁替我杀了他!
这大约就是爱的感觉罢。
因为,我咒骂着那个该生花柳的家伙,心底不止有恨,也还有一种痛,痛得揪心。
爱了、痛了,这才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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