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 第1楼 陌上莲姬 的话:
甲方不得向法院上诉,不得公开乙方真实身份及信息。...
陌上莲同学,请正式回应彩虹勇士号提出的问题,因为看到报道中的这一段,明显与协议有抵触,我也很好奇,相信一定有很多人都很好奇,这似乎不是可以忽略的一个章节,因为这牵涉到大家对一个人的品质或行为得当与否的判断,毕竟,谁都不愿意被**.
不谈这个记者的报道为什么要提到著名的网络红人YYR,也不谈情色或色情帖子是否才是对网络蓝天的最初始的污染,这些,相信每个有脑子的人都有自己的判断,只谈具体的白纸黑字的,面对用户名的公开道歉和金钱赔偿,你确实应该解释一下.
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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