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襄《过龙潭》诗
过龙潭,有妇以烈暴死,
停车一日,亲为营葬,口述志之。
涉江过龙潭,六月山中度。赤日射红尘,
假荫无停处。驱车逐征迈,有妇死中路。
道旁两儿啼,呱呱尚求乳。惊见问所从,
野人详其故:“烈妇他乡人,与夫俱守素”
同里有狙狯,往来常意属。冰雪持坚操,
固穷不一晤。奸人构深祸,诬盗将夫锢。
配遣绝还家,古驿等边戍。幽闺不及知,
欲向九关诉。奸人来致辞:尔夫已远逋。
重效锦鸳鸯,何为守裙布?烈妇闻斯言,
奔号身不顾。崎岖行路难,况复苦徒步。
昨日至驿中,见夫泪如注。提抱累两儿,
行乞无宵寓,更怀八月身,踯躅兼惊怖。
早起忽堕胎,儿亡母亦仆。举目鲜亲知,
形骸惨暴露。闻之骇人听,眦裂发指树。
明主御中天,何处容奸瞀?卓哉节烈妇,
足当千古慕。矢志既全身,患难犹能赴,
力竭继以死,问心无不足。何幸慰见闻,
泪洒不能去。停辔代经营,棺衾得全具。
礼葬大江干,白昼生黄雾。昭雪愧尔夫,
解金周雏孺。还当觅一剑,斩奸酬其墓!
崇祯十三年(1640),时值溽暑天气,烈日当空。明末四公子之一冒襄,因事路经龙潭(今南京市江宁区沿江港口开发区)突然瞥见一中年妇人暴死道旁,身边遗下两幼儿啼哭不止,引来无数乡民围观。于是停车驻足问明情况。据知情人说,妇人系外乡人氏,有夫之妇。只因稍具几分姿色,平时遭到奸人的无端骚扰,挑逗不成。奸人恼羞成怒,构词诬陷其夫有偷盗之嫌,致其夫蒙冤获罪被发配戍边。妇人气愤之余,不顾怀孕八月之身和酷暑天气,“提抱累两儿”日夜兼程赶往驿站会见丈夫一面。
正当妇人为夫哭诉雪冤无门之际,奸人却适时赶来恬不知耻地对她说什么“你丈夫一去不复返了,何不跟我回家‘重效锦鸳鸯’呢?”妇人怒不可遏,加之长途奔波,疲惫不堪,“早起忽堕胎,儿亡母亦仆”,以至出现了妇人“形骸惨暴露”的悲怆一幕。此情此景,不禁催人泪下,怒发冲冠!
冒襄亲临其境,顿生恻隐之心“停车一日,亲为经营。”除“礼葬大江干(江边隙地)外,并解金周雏孺,”出钱物色当地的好心人抚养遗孤(这与他在《朴巢文选,收弃儿册序》的初衷相一致的)。
这首《过龙潭》诗的结尾,“昭雪愧尔夫……还当觅一剑,斩奸酬其墓!”足见冒襄是何等的爱憎分明,疾恶如仇!(文/冒榕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