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合理是相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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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06219735
happyshf 发表于:2008-5-16 7:17:49

 

hcshen评论说,用最后一种算法(下面简称公式5)的第一个式子(以下简称公式H)计算就可以了,即

出勤实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月工资÷21.75×当月实际缺勤天数

没有必要考虑第二个式子(当缺勤天数超过半个月时),

出勤实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21.75×当月实际工作(计薪)天数

他(她)认为,从全年来说,第一个式子是没有误差的。

看过hcshen的评论,有些感想,又觉得是一个比较好的话题,于是写下此文。

应该说,hcshen的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依我的实践经验,缺勤少于半个月的概率比较大,故一般常用的就可以选择公式5的第一个式子,也就是公式H。此外,从操作和编程的角度来说,这个式子比较简单。

不过,说到合理性,却不能一概而论。这里面有一个关键的因素,就是前提条件或者判断标准(这里暂不讨论法规的因素)

中人网上有一些文章和帖子都谈到,公式H存在一个问题,当全月计薪天数大于21.75天的时候,如果全月缺勤就要被倒扣工资,甚至上1天班也有可能倒扣。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个公式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我大概可以断言,如果职工碰到这种情况,肯定认为是错误的。

其实,我想,公式H的前提条件是,在一个整年里,对所有员工都一样,这个月“吃亏”了,下个月可能就“便宜”。如果以此作为判断合理性的标准,公式H是比较合理的。

公式2和公式5则不同,它们是从按月计发工资(而不是按日计发)出发的,前提条件是,当月出满勤——无论当月实际计薪天数有多少——应该得到全部工资;全月缺勤则工资为零,但不能倒扣,这也是判断合理性的标准之一。以此为标准,这两个公式就比较合理,而公式H显然不太合理。

对于公式2,无论从全年还是从月度来看都是比较合理的,它的误差在于不同月份之间平均日工资不一样,当然误差并不很大。公式5则较好的解决了不同月份之间的差异问题,付出的代价是,由于分段计算,不同缺勤天数在同一个月内日平均工资上存在小的差异。可以说,公式5是一种折中的算法

综上所述,我的看法是,“合理是相对的”,不同的判断标准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我写《工资计算公式孰更合理?》一文,也并不想给大家一个“权威”的结论,哪一个公式“最”合理,而只是想通过分析,观察不同的公式,排除明显不合理的,以期对各位同行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有所帮助。

借用一句广告词,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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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文中提到的几个公式

公式2

出勤实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当月计薪天数×当月实际工作(计薪)天数

公式5

当缺勤天数少于半个月,

出勤实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月工资÷21.75×当月实际缺勤天数

当缺勤天数超过半个月,

出勤实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21.75×当月实际工作(计薪)天数

公式H

出勤实得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月工资÷21.75×当月实际缺勤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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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军人wyl 发表于:2008-5-17 16:28:3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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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匆匆过客没法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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