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用黑色或蓝黑色笔填写)。
2、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白底,规格:48 MM×33MM)。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4、下列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申请办理护照(含申请补发、换发护照和护照延期)时,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由相关单位出具意见: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干部,离(退)休的省管以上干部及现役军人。
(2)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县级以上金融机构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3)有关部门、单位依据本行业、本系统规定要求出具单位意见的人员。
5、提交公安机关认为必须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办理相关信息
办理时限:县级公安机关受理的出国申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市级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出国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办理收费:护照200元,补发400元,延期、加注20元
?收费依据:计价格[2000]293号,苏价费[2002]224号
办理流程
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