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着泰戈尔的诗句不由令人感动不已。那个大胡子的印度老头。。。。。“如果我占有了天空和繁星,如果我占有了世界和它无量的财富,我仍有更多的要求。但是,只要我有了她,即使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有一块立锥之地,我也会心满意足。”-------《Love’s
gift》
我们在赵四小姐的缕缕银发中,在林妹妹焚烧诗稿的纤纤素手里,在罗伯特。金凯胸前那枚刻有“弗兰西丝”的吊坠上,都看到了相同的两个字----“爱情”!
“红颜知己”是暧昧与理性的童话,人们历来对她褒贬不一。据辞海里说:“红颜”即年轻人的红润脸色,引申指美女;“知己”谓彼此相知,情谊深切的朋友。
永恒的喜爱之情原是出自内心的美好幻景。我从没相信过一见钟情,好多的东西(感觉)完全是由于主观当时心境造成的幻想,有些东西虽不需要任何理由,但在这么一个务实的环境里,让人不能确信爱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现实总是与内心理想中的世界相差甚远,所以惟有让自己更清醒。无论是相信爱还是相信现实都无所谓对与错,选择的结果将是必然要各人自己去承受的,怎么活反正都是一遭。。。。。。所以何必去想太多的结果,一切顺其自然,平静内心去面对。
那种苦乐参半,喜忧无定,有时孤独无助的感觉很令人惶恐。或许就这么过下去也很好,起码我的人生仍在自己的跑道里奔行。不去计划,不去强求,不去刻意,总是以一种自然无序的方式运行着,漂泊.
2002年10月14日(9月初9重阳)
很喜欢雨天雨地里一个人走着,静静的街,高大的树洗得葱翠,河面上的涟漪,一顶伞下的空间,一个人静静地什么也不想,毫无目的的游荡。似乎想要自己消失,消失在天雨的尽头。
既然人人都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又何必为了一份心绪,为了一份不悦而放弃找寻自己的快乐呢。没有必要把自己丢在深渊里孤寂地沉睡着死去。
或许我是属于那种经历过再多磨难却始终不肯放弃自己的女人,所以我必将仍在经历痛苦,而且我的生活必定缺乏光鲜的色彩。但人生如梦,谁又能保证在得到了自己希望的终身都爱的人的时候,就一定是快乐的,并且以后真的终身去爱着对方呢?人生的况味难以预料,也许你在真正获得追逐许久的幸福的同时,感觉到的并不是幸福带来的满足,而是一种突然得到时猝然无血无肉的空洞,人也许该生活在另一种血肉中去。
人的一生都在打仗,灵魂的仗、情感的仗、物质的仗、生存的仗。。。。。。那一番绝望与悲壮就象一个女人早已破碎不堪的心,那水车般旋转的日子,令人不愿去想旧日的和未来的关于爱的苦痛。回忆起曾在夏日初夜里一个人站在7楼露台上向着车水马龙的街道望去的感觉,好比在看另一个世界里的古怪图画,来往的车辆、行人、十字街口的红绿灯、大幅的广告图片、高大的法国梧桐、昏黄的街灯。。。。。。让我心惊胆颤,但现在一切都过去了,那种自上而下的角度看到的全是“头顶”,让人换了角度便觉得一切都希奇古怪,一切都触目惊心。那时总忍不住绝望的心情,点燃一支香烟,边吮吸边看着它在风中忽明忽暗,一只烟蒂投下地面,从7楼的高度直落街上,总觉得恍如梦中,生死只在一念之间,有些想要结束的念头,就象那烟蒂一样栽落下去,以至于以后恐惧再在夏夜的微风中独自登上露台站在护拦边上了。最后再看看,细细想想,自己当时就要离开那里,走前没有必要再回想什么往事,似乎过去的永远是平淡无奇的,经历过的好似全是别人的故事,与已毫无关联,有时自己竟都会怀疑,一时间自己都难以确认,好象很久远的事无法去确认它是否曾经发生,是否是自己亲身的感觉,一切都那么混沌,理不清楚的念头,理不清楚的感受。。。。。。终了,还是没有再上露台!该告别了,任凭些许伤感在心中杂草丛生,脆弱是那么不堪一击。无论是旧时的故事还是感性的浪漫都不该再成为自己怀念和追逐的东西。该告别了。。。。。
友情的断绝经常是那么地轻易,象转瞬即逝的一颗流星,陨落了甚至不知在何时、何地。脆弱人生里的脆弱友情。人的一生是那么短暂与不易,人人都是如此,所以该活得超然一些,真诚地去爱自己的亲人、朋友、爱人。。。。。。甚至身边的每一个路人。而且好多的往事,不论喜悲都该很快地翻过去,人不该总喜欢纠缠旧事,重拾旧梦,否则很难活得阳光,只有充满灿烂阳光的生活才配叫做生活。
2002年10月17日
一个人活着应该有权利去选择与什么样的人相处,不与什么样的人相处。经常地在忙碌中淡化了内心的感受,突然又觉察到了内心的孤独。只有每天在亲情的包裹下过着琐碎的日子,才是一种最大的幸福。有意识地去淡化自己内心的感受并不是一件好事,一旦累积到无从淡化,那就会象决堤的河水一样倾泄喷涌。每个人的内心都象是一座座海上没有陆地相连的小岛,中间有浩淼的海水相隔,永远是孤独,难解的内心孤独。。。。。。
2002年11月4日
去与值得交往的人交往。
很巧今天读到一段文字,是关于“眼睛”和“耳朵”的。
“眼睛”和“耳朵”是一件事情的两个侧面,本来也许是相辅相成的,可是眼睛往往自作聪明地走在耳朵的前面。大凡眼睛一派上用场之后,耳朵就自甘落后地迟钝了。在人生的这个阶段里,其实更应该让耳朵走在眼睛的前面,也就是说,更应该把耳朵当作开路的探子,因为耳朵的归感觉是总可以在后来用眼睛去证实、修改或推翻的。而眼睛一旦作了定论,就是极为霸道的,耳朵的参与往往是于事无补的。
让耳朵走在眼睛的前面,与值得交往的人去交往。
2002年11月12日
今天下着雨,冬日里南方那种特有的凄冷的雨!
网上与昔日的朋友聊天,勾起了我无限的回忆,往事点点滴滴、丝丝缕缕都冒了出来,我竟是那么地伤感,几乎流出泪来。
聊到“爱情”、“依恋”、“寄托”。这些有时都会是单方面的。“依恋”有时和那种“不安定”的感觉是那么地对立,那么依恋,那么想要尽力地抓住,于是便在对无影踪的消失的恐惧中布满了“恨”,然而,生存的现状本就是不安定的,谁都无法得到永恒不变的承诺,或给谁这样的承诺。
在我这颗心里,一切都已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但人都是违心的,何必用无情去残酷地伤害另一颗脆弱,温情的心呢。也许只有三个字“不知道”才是对一切最好的回答。这样既不是欺骗,也不是承诺,多么“伟大”的三个字啊,一切不确定的因素,无论这世界上还是一个人的内心里所有的地方都可以总结了,那么真实的写照了我的内心,我心里只希望一切都过去地平淡到无声息,淡淡一笔带过,虽不一定要完全勾销,但也不必再谈起。作为一段没有必要被翻开的回忆才是最好不过的了。
许多人的初恋都发生在少不更事的年龄,实际上初恋可供回忆的具体往事往往是寥寥无几,也许是因为在一起的时间很少,而所谓的“恋”也无非是自己在心里一个人来完成的功课,确切地说应该叫做“思恋”才对,多数的美好感觉无非是作为少女豆蔻的怀想罢了。其实也就算日日夜夜连缀起来的耳鬓厮磨事实上也并非能够忆起多少。其实我想人的记忆力越差,越模糊才越好,善于忘记痛苦或不必要的记忆,对于现在和未来都无益的事情才能够更好地活下去。虽然“忘记就意味着背叛”,但我想好多的东西当它该有个完结的时候,永远地不忘记、不去“背叛”又有什么意义呢?这时遗忘是最好的结局。
2002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