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关于《警察打老师的真相》,冷眼看阜宁警察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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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紫金山麓 发表于:2008-6-16 18:22:26
相关阅读:〖汗〗阜宁警察夫妇纠集3人冲上课堂殴打女教师,女教师被打大便失禁~~~
关于《警察打老师的真相》
转自百度:

    2008610下午,阜宁实验中学初一(20)班英语老师姜丽华打电话给学生掌启真的母亲张扉军,告诉张其子下午未到班级上课。得知此情况后张扉军和丈夫掌文林两人在阜城街到处找,后在阜城市民广场找到了掌启真,并将掌启真送到学校上课。10日晚,在掌文林夫妇的再三追问下,其子讲自己不愿再读书了并拿了一张写有“爸,妈我走了,我实在受不了学校,我想出去走走,我不想念了,实在受够了,你们别担心,我不会走的太远,最多15天,我会给你们打一个电话,别担心!……  610
    信给掌文林夫妇。看完此信后,掌文林夫妇心里一沉,没敢再和儿子谈及此事。
11
日晚,掌文林夫妇再一次询问儿子为什么不肯念书,掌启真说从今年524日开始到610上午先后被英语老师打了49下,他把老师打的情况都记在英语书的封面上,掌文林夫妇听到儿子的叙述后心里非常气愤,12日早晨,张扉军母亲余秀梅到兴阜小区张扉军家,对掌文林夫妇讲启真这个样子不行,我们还是去找英语老师谈谈,约7点钟左右,掌文林夫妇和岳母出门到阜中去找姜丽华,在路上碰到掌文林的姨姐张晨,当张得知掌启真被老师打不肯上学校之事后,便同掌文林、张扉军和余秀梅一起去阜中。到阜中初一教学楼后,掌文林去找姜丽华,其余人则直接到初一(20)班门口等姜丽华。
    不长时间,掌文林和姜丽华一起从初一(
1)来到了(20)班。到(20)班门口时,余秀梅便拉着姜丽华的衣服说问她为什么十几天打掌启真四十几下。双方为此纠缠在一起,致使两人都跌倒坐在教室走廊的地上,在地上余秀梅打了姜丽华嘴巴。打后,余秀梅拉姜丽华一起去了校长室。   


阜宁小马甲 发表于:2008-6-14 23:10:08

冷眼看阜宁警察打老师,还网络世界以公平公正公道

我就是阜宁的,说几句公道话,警察打老师确实不对,在此首先对警察同志提出批评,但是真相绝对不是众网友看到的单方面报道那么简单。中国人都是棉里针,尤其是对自己小孩的老师,如果不是忍无可忍,绝对不会做出这么过激的举动。警察同志是有错,但是事情总是有前因后果的,我认为最大的错是老师的,是中国这个教育制度造成的,你们都被单方面的言谈给蒙蔽了眼睛~~~原因如下:

1、即使法院判罪,也允许被告上述,那么网上为什么总是看到单方面的言论,引发舆论的一边倒,而不能还原事件的真相,给网络一个公平公正的世界?

阜宁属苏北县城,经济欠发达,但是阜宁中学在2000年老师就可以在办公室用电脑上网了,而阜宁小城的公安系统,相信能熟悉玩网络的不多吧,初中学生的家长,估计也40岁左右了,能熟练的在网上发帖子,调用网络的力量的,我相信那对警察夫妇还不能,不然网上不可能连个辩解的都没有,那么现在网络上的帖子,相信很有可能就是出自阜宁中学某老师之手,在大胆的假设下,很可能就是学校授意的,而且学校很可能让学生一致封口,舆论都站在学校的角度。目的无非就是占据道义的正面,利用网络的力量使学校的利益最大化,向处理此事件的相关部门施加压力,杀人不用刀,用笔,偶~~卖糕的,不是笔,是键盘,居心险恶。

2、正常情况下,不会有人打老师,那么为什么打的如此之狠,还是一家都上呢?是什么让这个老师惹来了这样的仇恨?这个老师自己是不是干净的??

据说此老师13天打人家孩子49次,我相信这个事情,因为阜宁中学有很多老师都这样,举例来说:初中部有个教英语的叫徐萍英语老师,就是矮胖子的那个,经常体罚学生,估计此老师比徐萍更甚。貌似阜宁中学的英语老师都是属狼狗的

换位思考下,如果你是一个10来岁孩子的家长,即使你孩子学习在不好,但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被49次暴力教育,你怒不?

3、从客观角度分析《江苏阜宁县某中学打老师的夫妻警察》这篇报到的真实性。

首先把老师喊到孩子教室,最大的可能应该是一家比较重视,(你家孩子被打49此,你不重视,除非你家孩子不是你的?),想跟孩子、老师面对面沟通,第一目的应该是谈判。最终可能老师言辞激烈,导致谈判破裂,才对老师动手。但是这个老师也最多是吓的把粑粑拉到裤子里,跟一点皮外伤而已,具可靠消息,这个老师现在在阜宁医院,我医院的那帮朋友告诉我,说此老师皮肤红润,一点皮外伤而已,相信大家看报到也能看出来,说什么大便失禁,你把权威报告的证明贴出来啊,至于跳楼,那就更是扯蛋蛋玩了。

3、希望大家客观的分析问题,还网络世界以公平公正公道。

中国这个社会是不正常的,权利崇拜,老师作为学校这个金字塔的最低层,根本不可能把学生当上帝,老师多牛啊,学生成绩搞不好,受领导的气,当然要拿学生撒气拉!

其实学生是顾客,没有学生,要老师干什么!没有学生哪有工资养活你老师的全家!什么时候老师能真的把学生当成上帝了,这个社会才正常了。而我们的老师在事件发生后,不思考自己的问题,反而到处在网上发帖子,做个网络贱客,到处呼风唤雨争取自己的利益,完全就是个网络小人,网络小丑,可怜、可悲、可叹!

    此文仅仅代表本人客观意见,有什么想法请文明沟通,文明交流,请不要问候家属,谢谢!

   
 
胖子孙 发表于:2008-6-16 18:32:26 2
怕怕!
现在的JC没什么好人,老师也是!
各打50大板!
和一MM争论鲸鱼是不是鱼,最后我说“曰本人也带个人字”,她这才同意
   
sjy2ycd 发表于:2008-6-16 20:09:45 3
现在的老师,确实不是什么好鸟!!
   
第四晚心情 发表于:2008-6-16 20:42:34 4
以下是引用 第3楼 sjy2ycd 的话:
现在的老师,确实不是什么好鸟!!...
真的对现在的老师缺乏好感,反而越来越觉得范泡泡才是当代老师学习的对象
打到政策制定者
打到无良奸商们 
还我免费塑料带 
   
企诺 发表于:2008-6-16 22:08:57 5
彼此彼此!可以搞搞联谊嘛。
在繁华的都市生活中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
人们都学会了虚伪,欺骗,但人们内心其实都
       向往一片真诚自由的净土!
       
支援地震灾区群众自救的紧急通知
   
无脸者无惧 发表于:2008-6-16 22:11:37 6
从小对老师就狠个洞!
   
affluent1983 发表于:2008-6-17 9:05:36 7

反正我觉得没原因人家JC过去打LS有病啊,估计也是哪里出漏子了,人家好歹也是公安的中层干部,

   
caoyanlibo 发表于:2008-6-17 9:28:17 8
现在的老师,确实不是什么好鸟!!  老师打学生 这种现象确实很多! 气愤!!各打50大扳
   
巴黎在燃烧 发表于:2008-6-17 11:39:20 9
管我鸟事,不管谁发的信息,在不知道真假的情况下少理会。
   
zooer 发表于:2008-6-17 14:21:28 10
说知道呢   各有各的理...
   
黄金岛主 发表于:2008-6-17 16:24:25 11
以下几个问题应该先调查一下:一、学生在学校的一贯表现如何,该老师是专门体罚该生,还是对其他学生都一样,二、学生家长在社会的形象是一贯较冷静,还是较激动,三、学生家长自己觉得打人是有原因的,不能怪他,问一句:自己有理就可以打人,理由再充分一点是不是还可以杀人呢?四、对老师体罚的事情,难道不能通过与学校的沟通解决吗?有事是找警察还是自己以暴力方法解决?
   
 在线
gupeng0611 发表于:2008-6-17 16:53:33 12
 
      马德里的白 se⑦en 伯纳乌的心 
我的家
   
 在线
斗龙垂客 发表于:2008-6-17 19:43:15 13
以下是引用 第11楼 黄金岛主 的话:
有事是找警察还是自己以暴力方法解决?...
哈哈哈,
人家一家都是警察,
所以自己上手打~~~~
                   ******************** 
                   ★★★★★★★★★★ 
                   ★~~★客垂龍鬥★~~★ 
                   ★★★★★★★★★★ 
                   ********************  
“日本人是人”這句話屬於:A.比喻;B.誇張;C.借代;D.擬人。
    ~~~~~~~~※麋版不能玩一世 朋友可以共始終※~~~~~~~~
~~~~~※【歲月與俱深 麋鹿相爲友】※~~~~~
   
lonbinhan 发表于:2008-6-17 19:59:45 14
我现在的同学以前就是那个中学的 被打的不行  还要不断送礼
   
我是一个温柔男人 发表于:2008-6-18 1:39:13 15

我是一名教师子女,现在的学生没法说,不到一定的程度老师是不会体罚学生的,因为万一出事是会掉饭碗的。不管怎么说作为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是不可饶恕的。

   
skysusansky 发表于:2008-6-18 8:05:10 16
以下是引用 第2楼 胖子孙 的话:
现在的JC没什么好人,老师也是! ...
偶是乡下人!!!
我的小店,欢迎光临!!!
   
零捌六一 发表于:2008-6-18 13:30:40 17

我都不知道哪个是对哪个是错了。看来报道是不可单方面相信的

   
希望good 发表于:2008-6-18 21:30:17 18
阜宁中学在当地是一所重点中学,而这所中学初中部的老师打学生是一贯存在的现象.如果这次学生家长不要那么冲动,换一种方式,我想也会让打学生的老师受到应有的惩罚.谁都没有权利打人,父母打子女不可以,老师打学生同样也不可以.可怜的孩子被老师打后,最受伤的是他幼小的心灵.这个老师被”打”后,扬言要跳楼,那孩子被她折磨、催残49次呢?救救孩子吧!
   
雪窦氏女66 发表于:2008-6-19 8:39:19 19
 被系统删除于:2008-6-19 8:44:00 
让爱心在网上传播 发表于:2008-6-19 12:36:46 20

这个叫“阜宁小马甲”的,到处在发莫须有的言论。纸是包不火的。请看看以下事实:

警察打老师——阜宁县中学
2008-06-14 19:33

   当着课堂上55名初一学生的面,其中也包括自己的儿子,身为警察的夫妇纠集其他三名亲属,对一位年轻女教师实施殴打,致使被打者受伤出血,大便失禁,这是12日发生在江苏阜宁县中学内的惊人一幕。事件发生后在当地老百姓中引起极大的反响,目前警方已经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6月13日,记者在阜宁县人民医院病房见到被打伤的老师姜丽华,面对多家媒体的采访,她无言以对,只是用痛哭表示回答,同是本校教师的丈夫小陆在旁苦苦的安慰着。姜老师今年27岁,执教阜宁县中学初一(1)班和(20)班的英语课,工作勤勉,采访中校领导和学生对她的评价较好。
  
  校方提供的情况报告说,6月12日上午7时,姜丽华老师正在第四层楼的初一(1)班上早读课,被(20)班的一学生的父亲掌某(阜宁公安局治安大队干警)喊到教室外,叫她到自己孩子所在的班级去一下,姜老师随掌某到了在第五层楼的初一(20)班,等在班级门外还有另外4个男女,有掌某妻子(阜宁公安局财务工作者)、母亲和另外两名亲属,五男女冲进教室,在讲台上当着包括掌某的儿子在内的55名学生,对姜丽华老师实施群殴打,打耳光、揪头发、拳打脚踢同时还恶语谩骂。姜老师的眼镜被打落下地,想要打电话报警,手机被掌某母亲夺过去摔在地上。
  
  初一(20)班的学生告诉记者,姜丽华老师被打,大家看得真真切切,有同学受到惊吓哭出声来。目击的老师还描述:离开初一(20)班,5个人气势汹汹地将姜老师挟持往下层楼的办公室,途中继续对姜老师进行污辱和殴打,途径的三十几个班级正常上课受惊扰,在五楼楼梯转角处他们又将姜老师按倒在地拳打脚踢,使其腿部当即受伤出血,大便失禁,不堪其辱的姜老师欲跳楼轻生,幸被赶来的老师猛冲上前死死拉住。
  
  知情人对记者说,掌某的儿子平时学习成绩不好,姜老师经常发现他的英语作业不能正确完成,多次向其家长提出批评和建议,引发了家长对她的不满。记者在该学校采访目击打人现场的老师们,有老师这样指出,掌某夫妇在现场一直叫嚣“我是公安局的,我怕谁”,还引用掌某的妻子的话,说姜老师“见到我们,连站都不站起来”。
  
  警察课堂上殴打老师事件发生后,在阜宁县各界引起强烈反映,迅速成为当地群众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特别是事发学校的全体老师,对掌某夫妇所为表示极大愤慨。在网络上掌某夫妇还被指为“最牛的警察”。阜宁县委县政府也对此事予以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当即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迅速调查处理。
  
  13日下午记者获悉,警方已经组成工作小组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县公安局长向阜宁中学校长致歉,在电话里向被打老师表示慰问时表示,要对相关人员做到“绝不护短,严肃处理”。
  
  关于公安干警掌文林等公然在学校课堂当众污辱、殴打阜宁中学初中部姜丽华老师
  的情况陈述报告
  
  6月12日上午7时05分左右,我校英语老师姜丽华正在初一(1)班上早读课(在四楼最东面),此时被一中年男子(后得知此人为阜宁公安治安大队干警,肇事主谋——掌文林)喊到教室外,不知和姜老师谈些什么,一会儿,姜老师把书本仓促收拾了一下,独自一人随掌某至初一(20)班,当她走到(20)班里时,早已等在该班门外的五个男女冲进教室,掌某及掌某的母亲、妻子等五名男女当着全班55名同学(包括行凶者掌某的儿子掌启真在内)的面猛击姜丽华老师的头部十七、八下,既打了耳光,又拳打脚踢。并用恶言恶语对姜老师实施人格侮辱,姜老师的眼镜也被打落下地。惊恐万状的姜老师想要打电话报警,手机被年长妇女夺过去摔在教室内,这伙暴徒(5个人)将姜老师挟持往清源楼方向,途中继续对姜老师进行污辱和殴打,所经过的正在上课的十二个班级(以及楼下的二十几个班级)学生受到了惊扰,教学秩序受到冲击。这伙狂徒在五楼楼梯转角处又将姜老师打按在地,拳打脚踢(腿部当即受伤出血,大便失禁),可怜的姜老师就这样被他们连拖带打拉至校长室门前。不堪其辱的姜老师在校长室门前过道上欲跳楼轻生,掌某的妻子(系阜宁县公安局干警)不但不去劝阻,反而将姜老师往窗口推:“你去跳楼吧!我们不怕!”幸亏被经过此地的胡国清主任猛冲上前,死死拉住,否则后果更是不堪设想。周德进、李寿高二位主任上前询问情况,这伙凶徒不分青红皂白,在威胁不成后欲对他们实施殴打,后被阻止。张正太校长让他们心平气和地讲清原由,这伙人哪容他插嘴,其他老师闻知后来进行劝阻,这伙人根本不听不理,相反,谁劝就要打谁,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学校就报了警。110打了3次才通,分别是用87268079、87268078、87989712。110接警后,这群暴徒仍不加收敛,一副穷凶极恶的样子,其中,掌某大声叫嚣:“我是公安局干警,公安局里都是我的人,我怕你们我就不来打人了……”周为波、孙卫昌、包晓荣等几位老师上前询问情况,均受到不同程度的谩骂,其行为着实令人发指。东风派出民警了解了基本情况,将双方带到派出所录了详情后姜老师被家人带到县人民医院治疗,初步诊断为多处皮外伤、呕吐、不思饮食、有脑震荡等征兆。今晚朱志兰老师、秦朝芳主任去探望她(姜老师)只是哭泣,情绪反常。而肇事者目前仍逍遥法外。
  此事的发生,扰乱了校园秩序,激起了我校万余名师生员工强烈的愤慨。这是一起蓄谋已久的恶性事件。昨天下午,掌某就在姜老师的办公室附近打探姜老师的办公地点等情况。作为一名公安干警,竟带领暴徒在神圣的讲台上当着这么多天真无邪的学生的面,公然对姜老师穷凶极恶地实施人身伤害,肆无忌惮地实施人格侮辱并多次狂嚣“我是公安局的,我怕谁!”其表现足以显示其阴险狡诈和狂妄,气焰十分嚣张,行为极端残忍,手段极其卑鄙,影响非常恶劣!在奥运会即将召开,全国上下大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提倡尊师重教的今天,作为一个知法懂法的公安系统的败类——掌某竟逆潮流而动,实施如此恶毒的攻击行为,实在令人义愤填膺。是可忍,孰不可忍!如不及时惩治凶手,老师的人身安全何以得到保障?人身权利何以得到保护?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何以得到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的号召何以得到贯彻?为此我们强烈请求有关部门从速、从重地严惩所有肇事凶手——特别是身为公安干警的掌文林夫妇,必须将其绳之以法,以伸张正义,保证教师的合法权益,还我们阜宁中学万余名师生员工以及全县教职员公一个安全、宁静的教学环境!我校全体师生将拭目以待,以求公正的裁决!!!
  
                                             江苏省阜宁县中学
                                             二OO八年六月十二日
   “我市公安局的,我怕谁!”打人警察的狂言,显得多么无知无畏!
    被世界各地报道后,害怕坐牢,装出一副可怜相。
    成天打人要付出代价的。

   
jsdfzxsss 发表于:2008-6-19 17:02:41 21
请重点关注:家长打了老师,造成如此恶劣的影响,对孩子会造成多大的影响?
   
我不是野孩子 发表于:2008-6-20 10:07:55 22
那我就要请问了
学校里面那么多门课,
孩子学习成绩不好,
肯定其他科目的老师也会批评教育,
为什么家长上门只打你英语老师????

警察打人被大家关注,
只是警察的身份被妖魔化了。
大家要看清楚,
这不是警察打人事件,
是家长打老师事件。

我觉得没什么不妥的。
要说警察不该打人,
那老师呢?
一个老师是无数学生的楷模,
一个老师打学生了,
那么多的学生看在眼里,
将来他们会觉得,
老师打人是天经地义的。

如果这位老师的确暴力教育小孩子了,
她被家长暴打只是迟早的事情。
退一万步讲,
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
是受教育的,
不是被捶打、侮辱的。

就算你留恋
开放在水中娇艳的水仙,
别忘了寂寞的山谷的角落里,
野孩子也有春天。
   
黄金岛主 发表于:2008-6-20 11:03:06 23
老师、警察、家长不管什么人打人都不对的,问题是你身为警察,怎么就好像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方式去解决老师打学生这种事呢?
   
背着书包打游戏 发表于:2008-6-20 12:07:47 24

到现在为止怎么都没个权威的说法啊

唯女人与英语难过也,唯老婆与工作难找也!
   
ssjjhh 发表于:2008-6-21 7:19:07 25
我认为是那个英语老师缺少社会学知识,警察的孩子你也敢管???他就是学生中的大爷,“子以父母贵”,你管他干什么?只要他在班级里不杀人,不放火,你就随便他不就行了?现在你倒霉了吧,我 不说你身体受到的伤害,单单就你你所受的侮辱,你以后还有脸面在学校里教书吗?
   
海边观潮 发表于:2008-6-21 9:25:40 26
以下是引用 第1楼 住在紫金山麓 的话:
相关阅读:〖汗〗阜宁警察夫妇纠集3人冲上课堂殴打女教师,女教师被打大便失禁~~~ 关于《警察打老师的真相》转自百度: 2008年6月10日下午,阜宁实验中学初一(20)班英语老师姜丽华打电话给学生掌启真的母亲张扉军,告诉张其子下午未到班级上课。得知此情况后张扉军和丈夫掌文林两人在阜城街到处找,后在阜城市民广场找到了掌启真,并将掌启真送到学校上课。10日晚,在掌文林夫妇的再三追问下,其子讲自己不愿再...
一个无知的贴子:
1、无论你是以什么身份,就可以到学校去扰乱秩序?这是不是可以说是扰乱公共秩序?若是,那么他警察即使此时作为平民,自然应与民同罪。但特别注意哦?他确实是警察,而且说;“我是警察,我怕谁?”
2、说普通人不敢打只有警察才敢打,是因为普通人打教师影响孩子读书,那言下之意警察就是有打人的权利?而且是在公共场合?真实不可思议。混乱逻辑。
3、教师打学生了,是发生在学校的事情,自然应该找单位解决问题,连一般普通百姓都知道的简单知识,竟然到警察嘴中说要以暴制暴,这样的警察真羞愧于做警察,请问你犯错了,要别人去打你吗?别人可没有你这样的傻B,政府照样找你算帐,人民照样申讨你,就你的孩子到大了,也会因为老子的无知而蒙羞。
4、更为无知的,这位楼主说:为什么不打校长?为什么不打其他教师?一位网友的评论回答得很干脆:难道你被杀了,你去问阎王爷为什么偏要找你,为什么不去找别人?杀你的人自然无辜了?真实愚蠢透顶。
5、友人说这位教师的学历低,或者说是领导的亲戚,这与这件事情有本质的联系吗?学历可以进修,这没有关系,就如你们警察,据我所知,你们有很多警察的学历也是打专或者中专(警校)毕业的啊,但他们照样干得很优秀啊,照样做局长啊,查案照样很出色啊?只有你们这些警察中的少数败类才把自己本该属于人民保护神的神圣职责,变成了欺负人民向人民展示你威严的瘟神。这样的警察人民不喜欢,不开除还有意义?
   
雪窦氏女66 发表于:2008-6-21 9:27:58 27

阜宁检察门事件最新消息---真诚邀请媒体采访报道
您好!
我是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城市管理局的刘萍,无辜被阜宁县人民检察院非法拘禁5个月,他们通过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等手段暂扣了我全部合法财产,不予返还,并进行了私自处置。经过我4年多不间断的讨要和反映,2008年5月20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已经明确要求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向我公开赔礼道歉,返还我的部份合法财产,并参照国家赔偿法,给我补偿。刑讯逼供的事情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还在没完没了的调查。
我对他们这种系统内大事化小的做法不同意,请求贵媒体实事求是的报道,将事实真相公之予众。对阜宁县检察院多年违法办案的事实情况进行披露,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使无数无辜受冤的人心灵得到慰藉。
请求人:刘萍
联系方式:办公室:0515-87390800
手 机:13092155045
QQ :695344988
2008年6月21日 

阜宁检察门事件的最新消息: http://0515bbs.net/forum-26-1.html 和   http://bbs.busishu.cn/viewthread.php?tid=6592&extra=page%3D1

   
背着书包打游戏 发表于:2008-6-21 13:11:38 28
以下是引用 第25楼 ssjjhh 的话:
我认为是那个英语老师缺少社会学知识,警察的孩子你也敢管???他就是学生中的大爷,“子以父母贵”,你管他干什么?只要他在班级里不杀人,不放火,你就随便他不就行了?现在你倒霉了吧,我不说你身体受到的伤害,单单就你你所受的侮辱,你以后还有脸面在学校里教书吗?...
怎么说话呢,警察的孩子都不是好人吗?况且那个老师本身的做法就很不对,打学生还有理了她,自己没本事教好学生就打人。靠!还有没有天理了?什么狗屁省重点,一个垃圾镇重点还差不多。一群臭老九在里面误人子弟!这位叫SSJJHH的说话注意点
唯女人与英语难过也,唯老婆与工作难找也!
   
element2008 发表于:2008-6-21 13:48:57 29

看到上面的留言,我也有几句话要说,不看其他的,就看警察那么嚣张还打人,就应该处分,毕竟知法犯法,老师就是有错,也不应该打人,楼上还有人说,孩子是来教育的,不是来挨打的,话是不错,那你要看什么学生,有的垃圾学生只会捣蛋,影响他人,老师怎么处理,说教?那是你们家长太神话了自己的孩子,有的孩子说是没用的,打也是没用,首先你作为家长,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没有管好孩子,还在撒野,什么素质,老师没有原因打你孩子?除非这老师有病,等你们做了老师,就会理解的,虽然我不是老师,但我支持老师,看到楼上有人说,打了孩子,孩子留下阴影,如果你的孩子,这等受不了,就不要上学了,你家长好好照养就是了,来上什么学,这等受不了,就是成了材也是废物一个,我知道很多人对老师没好的印象,可能老师管你来着,老师最好不管你,让你胡作非为,成就一代流氓无赖之”天骄”.

   
element2008 发表于:2008-6-21 13:53:17 30
哈哈,还得说几句,楼主说到学生被打了49次,统计的好啊,这样的垃圾,肯定影响其他人,现在的学生垃圾的太多,不打老师上不了课的,
   
雪窦氏女66 发表于:2008-6-24 17:23:18 31



阜宁检察门事件的最新消息---真诚邀请采访报道:http://0515bbs.net/thread-21303-1-1.html http://www.jobems.com/blog/BlogPhoto.asp?BlogID=682828&BlogType=1 http://bbs.busishu.cn/viewthread.php?tid=6592&extra=page%3D1

   
周亚军 发表于:2008-6-27 21:26:41 32

盐城市阜宁县沟墩镇政府目无国法

恳请媒体采访报道:
盐城市阜宁县沟墩镇政府充当开发商,以租代征土地,强拆民房,目无国法,挑战《基本农田保护法》和《物权法》等。 我们是阜宁县沟墩镇跃进村村民。阜宁县沟墩镇镇政府以租代征土地,以招商引资名义搞房地产开发,牟取暴利。(被我们举报后改为创业园,可至今也没有项目,荒废 50多亩田在那里)。 (从204国道通车至今我组已被滥用大量土地,现在百姓手无寸地)。他们雇用派出所非法关押村民,违背《物权法》,强行拆毁民房,导致寒冬腊月周玉生母亲(现已74岁)无家可归,酿成重病。
事实与理由:
 2007年10月中旬,跃进村支部书记李容富宣布:“沟墩镇政府租用我组土地108亩,租期40年,每亩每年补偿350斤稻谷和75元人民币,没有商量余地”。我们坚决不同意。
 2007年11月29号下午2时,中共沟墩镇副书记腾春祥带领综治办6民工作人员,一台推土机,以修路为借口,无任何合法手续,未出示任何证件、文书,强行在周老太家宅基地施工。与村民发生冲突,腾春祥反咬一口,贼喊捉贼,说村民妨碍公务,灰溜溜的走了。
 10月30号上午8时,腾春祥纠集20多民综治办人员,带领推土机,再次在周老太宅基地上施工。村民周亚军用 DV拍下现场实况,被腾春祥叫综治办人员五花大绑的押往派出所,周亚军弟弟为保护DV摄象机也同样被绑走。分别被关在派出所铁笼子和传达室,时长近9小时,午饭也不让吃,诱逼兄弟俩写检查书。下午3时腾春祥到派出所与所长商量一番之后命兄弟俩打电话给周玉生,让周玉生担保出去,如不担保将在半小时之内(下午5时)送往县看守所拘留。周玉生深知没有触发任何法律,拒绝签字。派出所只好将兄弟俩放回家。
 2008年元月18日上午9时,趁周玉生等家人不在家外出办事之机,沟墩综治办吴道恩带领一帮下属:各村治保主任(膀带红袖章),和一台挖掘机强行拆毁周老太家三间主屋.2间厨房,一座猪圈厕所。导致周老太现金,首饰等下落不明,经济损失近10万元(包括房屋)。
 吴道恩作为公家工作人员,知法犯法,导致周老太在寒冬腊月无家可归,人受寒受冬生病。沟墩镇政府不但不闻不问,并在2008年元月22日晚8时,指使沟墩镇派出所丁某等3名公安干警开着警车到周玉生亲戚家威胁利诱,要强行抓人到派出所去“协调”,被其家人拒绝(其中周玉生三姐被派出所软禁在传达室近24小时)。
 沟墩镇政府以租代征土地属于违法行为,强拆民房属于侵权行为,应立即制止和受到相应处罚;腾春祥,吴道恩,丁某等国家工作人员知法犯法,有损政府形象,应受《公务员法》处罚;周老太的合法私有财产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保护,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侵犯。理应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向被非法拘禁的人赔礼道歉,消除印象!当地政府的这种黑恶势力应当坚决取缔!在法律面前应当做到人人平等!不再说法律是执法者的工具。

绝对属实!   -http://hi.baidu.com/635804658

陈述人:周亚军 3209231981100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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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岛主 发表于:2008-6-28 6:24:54 33
兄弟,打12388啊!
“你可以拨12388试试看,我们自己也拨了,第一天举报电话很多,都要打爆了。”昨天下午,中纪委新闻处处长吴戈对早报记者说。

  昨天是全国纪检监察机关12388统一举报电话正式开通的第一天。吴戈介绍说,现在全国都用统一的12388,对于群众举报是极大的方便,不用再去记住以前各地不同的号码,当地只需拨打12388就可以,即使是长途也只需拨打区号加上12388。

   
zafxm 发表于:2008-7-4 11:36:13 34
回复 第1楼 的 住在紫金山麓:
文不对题!主题是《警察打教师的真相》,为何彻头彻尾都是毫无根据地为警察打教师而辩护的胡言乱语,使人看了此文就知道你是倒向殴打教师警察的辩护者。
   
renaissence 发表于:2008-7-4 22:36:45 35

警察的为人我不了解,我不好去评论,不过阜宁中学中有部分老师嘛,呵呵,垃圾!!!!!!!!!!!(阜中大部分老师还是比较好的)就此次被打的老师及上面为此老师辩护的人,特别是辩护人,你自己看看自己写的文字,一个偏执狂,垃圾货,还有脸在这做丑陋的辩护?滚回家吧!

   
renaissence 发表于:2008-7-4 22:44:42 36
我不喜欢这个警察,更不喜欢这个老师,我不要虚构夸张的事实,事实就是事实,无知的人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光看网上讲的然后来乱发评论!我为有这么多无知的人感到悲哀!请大家脑中有这样一个概念----依据!不是凭感情!  外地阜宁人
   
雪窦氏女66 发表于:2008-7-7 12:24:11 37
江苏阜宁:蒙冤被拘惨遭“刑讯逼供”令人痛心

作者:牟财源.穆向东
   【记者牟财源.穆向东报道】(“刑讯逼供”是法制社会的“毒瘤”, 司法界早已明文禁止。然而在“依法治国”、“法制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刑讯逼供”仍然还在侵犯着我国法制社会的健康肌体。江苏省阜宁县城管局干部刘萍哭诉:“遭检察院刑讯逼供,请求曝光讨回公道,严惩徇私枉法者……”)

 

图一:阜宁县检察院刑讯逼供被关押地点硕集镇


      08年6月20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江苏省阜宁县城管局干部刘萍的投诉,在电话里刘萍哭诉称,“我被县检察院非法拘禁,刑讯逼供,身心已造成严重伤害,请求媒体曝光检察院干部的暴行,讨回公道。”
                                                                                                                   祸从天降, 不明不白失去“自由”
      08年6月28日,本报记者前往江苏省阜宁县了解情况。刘萍告诉记者:“03年6月26日,阜宁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晏爱华通知我去反贪局谈话。他们没有向我出示任何合法手续,便以我为岳父“藏赃”为名,将我非法拘禁长达5个月。更令人发指的是,在这5个月期间,我遭受县检察院办案人员非人的折磨,对我进行威逼、诱惑逼我招供他们编排好的事实。阜宁县检察院对我长时间的“刑讯逼供”已导致我伤痕累累,身心严重受损。提到“检察院”,我就不寒而栗,现在我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当时我麻木地在他们编好的材料上违心的签名,只想早点结束那地狱般的生活获得一份自由。

图二:刑讯逼供工具

图三:指甲和文件

                                           触目惊心,刑讯逼供“三十一 ” 
      刘萍向记者诉说:“03年6月26日,我在反贪局连续接受讯问。我如实反映了情况,并向他们保证。并当着我单位领导的面写了保证书,可他们还是没有放我回家。从03年6月26日至03年11月25日,阜宁县检察院对我进行长达5个多月的非法拘禁。那段日子,我受尽阜宁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刑讯逼供 ‘三十一 ’的非人折磨。刘萍向记者讲述了遭受阜宁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的痛苦经历。
反贪局副局长陈必太长时间强迫我靠墙罚站,昏倒苏醒后陈必太又强迫我跪在地上,这一跪又是六、七个小时。
      阜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晏爱华还指使陈必太、高中、蔡建光等人用手拷将我拷起来,吊到墙角的铁链上,用电警棍捅,用皮带抽;皮带都被打断成很多节。他们还将我穿的T恤衫拉上去套住我头,用电警棍在我赤着的上身使劲捅,我的腹部出现了一片片血痕。就这样,他们轮翻在迎宾饭店折磨我九个昼夜。
      03年7月5日,在晏爱华的指挥下,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等人,用黑塑料袋套住我的头,用手铐反锁住双手,将我推进一辆车子里,在车子上他们对准我头部猛击。将我带到阜宁县硕集镇国俊旅社,他们把我反铐着在搓衣板上,跪了一夜。郑美恩为首的几个人还将我用手铐着吊到两条钢丝上,用两拳猛击腮部,他们硬要我咽下满嘴都是血和肉块,真是惨绝人寰。
      晏爱华、郑美恩、蔡建光、徐立山、徐荣兵、赵学岩等人,用尽手段对我进行折磨,每天早晚只给我吃半碗稀饭。他们用铁链拴住我双脚,使我一动也不能动。我24小时被手铐固定在钢丝上,一分钟也得不到休息。他们还用电警棍、竹片敲打我手指和脚指。我被折磨昏过去时,赵学岩又用冷水将我泼醒,他还对我说:“你一昏过去,就绝缘了,电警棍对你也不起作用了”。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赵学岩、蔡建光等人还前后不停的摇晃吊着我的钢丝。
      徐立山还别出心裁地用开啤酒瓶扳子反扳我手指,我十个手指全部扳肿起来,指甲缝充满淤血。我几次痛昏过去,被冷水泼醒后,他们将空调温度调到最低,用电风扇对着我吹,冻得我全身发抖。他们用筷子竹片敲我手指,用方凳脚捶打我脚趾。郑美恩指使徐立山用缝被针刺我指甲缝为我放淤血。
      徐荣兵、徐立山喝醉酒后用衣架敲打我耳朵,将我左耳软骨敲断。徐姓两人喝酒后不是他们的班也进来暴打我一顿才离去。经晏爱华指使,郑美恩主办,徐立山、徐荣兵、蔡建光等人将我吊起来,用铁链捆住双脚,方凳子砸双脚和膝盖。我的双手和右腿都吊到钢丝上一只脚着地,办案人员称这是“金鸡独立”。郑美恩编出打油诗,叫我大声不停地读,并用皮带和绳子抽打我。
      夏天,苍蝇、蚊子特别多,徐立山和郑美恩还把拍死的苍蝇和虫子逼我吃掉。有时还很随便地朝我脸上喷口水和痰。他们轮翻着折磨我,徐立山、郑美恩有时还将自己抽的烟头掐在我手背上,并叫我喊他爷爷,祖宗。如果不叫就是一顿毒打。
      在硕集国俊旅社期间,晏爱华局长还亲自作示范,鼓动郑美恩、徐立山、徐荣兵、蔡建光、陈子旭用手扣捏我的腋下两边(他们称之为“扣板油”),腋下两边被扣得由紫变黑。晏称这样疼得要命又不会留外伤。徐立山用竹片毒辣地敲打我的下身并说,“让你出去也失去性功能。”
      他们不让我睡觉,见我困时就用辣椒中间的筋擦我的眼睛。晏还指使郑美恩等人把我吊起来不让小便,后来徐立山给我的小便用盆子接下来后给我喝,他们称这为“自产自销”。我被他们折磨近40天,使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如此“人道”,为我治疗
     03年8月,晏爱华局长对我说:“我们姚检察长说了,从人道主义出发,带你去看伤,要是我就叫你终身残废,哪怕就是死了,用白布一裹送到火化场烧掉,打一报告说你是畏罪自杀。”他们在阜宁县医院请来骨科郭雄虎主任医师到硕集给我看胳膊,郭医生说,“由于胳膊神经严重受伤,必须尽快治疗。”8月6日,阜宁县检察院贾检察长、陈必太副局长、郭雄虎医生、赵学岩、蔡建光、徐荣兵等人带我到南通看伤。南通医院神经专家陈红兵教授为我治疗。当天下午,他们带我回盐城市三院为我编了个“陈飞”的名字给我做了一次肌电图,后来就用南通专家开的处方给我打针、吃药,贴膏药。
      03年9月29日,他们又将我带回到迎宾饭店关押。11月22日,他们带我到南通复查,给我做了脑电图和X射线检查等,我记得当时是诗德教授,给我左胳膊专门做检查。在11月24日又带我到盐城市四院做了一次肌电图复查。
     检察院办案人员说99年我帮岳父在交通局集资办理手续时将钱私吞了,说我有意窝藏19.6万元款子。硬要我按他们事先编好的做笔录并录了像,市检察院反贪局其他人也做了同样的笔录,还监督我跟公安局的同志做了笔录。经历四个多月的折磨后却没有结果,我不服气便多次请求检察机关调查我的问题,阜宁县检察院监督科来人审查时,我趁郑美恩不在场时,求他们调查,调查结果根本不存在窝藏19.6万元赃款的事。
      当求他们调查我与同学肖广关于13500元的事,他们更恼火了,郑美恩说:“你不要再翻了,我知道你是冤枉的,这事你不承认也得承认,没有人再给你去调查了,不可能让你清清白白出去的,我们检察院弄你几个月,结果一点问题没有,怎么交差。”晏爱华、贾检察长也跟我说,“如你不再翻了,马上就带你去复查身体,将你取保候审放回家。如果你不听话,我们立刻将你送进响水看守所,叫杀人犯打死你。”郑美恩说,“你出去后可以照常上班,检察院不会处理你的,写一个检察建议书,叫纪委从轻处理一下就算了,对你没有多大影响。”我被关五个月,非常渴望自由,无奈我只好按他们的要求在一系列笔录上违心的签了字,在他们写好的没有刑讯逼供、帮助岳父退赃的供词上也违心的签了字;他们还叫我写了不翻供、不上访、不讲他们刑讯逼供的保证书和陈述材料。
                                     身心俱伤,艰辛维权路究竟有多远
      刘萍说:“ 03年11月25日我被放回家后,就坚持向有关部门进行控告,要求追究阜宁县检察院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我漫长的努力和等待到 07年11月29日,在听取调查结论后,我一下子跌入了冰冷的世界。在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的领导参加的会议上,盐城和阜宁检察院伪造了大量否认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的的证据,称我受的伤是自残所致。然而他们并没有出示所称的那些证据。”
    刘萍表示:“辛苦维权四年,使我更加坚定信心,我会继续努力下去的。只是不知艰辛维权路究竟还有多远。另据刘萍反映,阜宁县检察院错误扣押他的近50多万元的财产,阜宁县检察院至今未予返还,据称,该笔扣押款阜宁县检察院至今既未上缴阜宁县财政局,也未上交到盐城市检察院,目前去向不明。”
检察院给记者的回答
      6月30日,为了进一步核实刘萍所反映的情况,本报记者带着一系列的疑问来到阜宁县检察院,阜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朱乃标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朱乃标(以下简称“朱检”)告诉记者:“刘萍和季洪正投诉的都是同样的问题,就是要求返还财产和检察干警对其刑讯逼供的问题。目前,季洪正要求返还财产问题,已经处理完毕,该返还的部分已经全部返还,他本人没有任何异议。对于刘萍问题,省检已经作出决定,并于08年5月20日送达他本人,文件上还注明,如不服30日内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对刘萍反映检察干警刑讯逼供问题,省纪检组、市纪检组都作出调查,并明确作了答复。结论是:没有证据能证明严刑逼供。对于季洪正反映刑讯逼供的问题,市检察院纪检组进行了调查,结论是:无证据证明刑讯逼供的事实存在。如果他们反映刑讯逼供的事存在的话,那就是犯罪。”
     朱检说:“犯罪行为的定义是有标准的。犯罪行为的标准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排除其他的一切可能。我们检察机关对这案子都没法查清楚,你们记者要查清楚难度就更大了,细节的问题,我们不便回答。我们有规定要求,接受媒体采访须有省检察院开具的介绍信才可以。否则细节的问题我们就不便回答了,这是我们内部的通知规定。他们所说的证据并非就能证明是我们的检察干警所为。”
      朱检还告诉记者:“当时我们检察院找刘萍谈话时是否履行法定程序,这不涉及案情,我作回答,没有履行法定程序对任何公民限制人生自由长达数月,本身就是犯罪行为。对于刘萍的案件,阜宁检察院是否履行法定程序,应当由上级检察机关进行调查,这很容易查清楚,详细的现在无法查清楚。”
       当记者问到,刘萍反映说他检察院在审查他时,分别在迎宾饭店和国俊旅社分别遭受到阜宁检察院办案人员的刑讯逼供。这两个地方是你们办案的机构或者是办案的地方?朱检拒绝回答并告诉记者:“细节的请到调查的检察机关核实。我们不便回答。”
      令人费解的是阜宁检察院朱副检察长不愿回答记者所提有关刘萍遭受检察干警刑讯逼供的问题。均以种种理由拒绝回答关键问题,意味着什么?难道真如朱检所说的都要经过江苏省高检院吗?

                                  医生对记者的说法不同,证词不一
      6月30日,记者在阜宁县人民医院采访了骨科主任郭雄虎(以下简称“郭医生”)郭医生情绪非常激动地对记者说:“你们烦不烦呀!很影响我的工作,一天又是检察院、公安局和新闻媒体都来调查采访,我们很烦。”他还说,“三年多的事了我怎么能记得呢?记不清楚了。你们不要再问我了,我很烦。”
      记者在查阅材料时发现材料中有刘萍与郭医生的对话录音材料,录音材料中刘萍问:“检察院是怎么找到你去给我看伤的?”郭医生说:“县检察长找到我们医院的周院长,由周院长派我去给你看伤。我看了以后,发现你骨头没有损伤,是神经受伤,我看不了。他们还问我,哪里看神经较好?我说我是南通医学院毕业的,那里有几个教授是神经方面的专家。后来我就陪他们带你到南通去看伤。”刘又问:“在南通是哪个给我治的伤,病情怎样?”郭医生:“在南通医院陈教授和诗教授两位专家说你的左胳膊是背丛神经损伤,是长期捆绑牵拉而导致的,专家的意见是保守治疗效果比较好,如发现高温,必须迅速带到南通来手术治疗,身体可能留下残疾,我们就按照专家的处方进行治疗。后来观察几次,效果比较明显。”刘说:“我的膀子酸痛像针剌一样,手腕也使不了劲,看多长时间能恢复?”郭医生:“大的神经基本恢复,小的神经没有恢复的也就无法恢复了。你疼我就继续帮你下药,你再吃吃吧!”
                                        载声怨道,刑讯逼供声扰四邻 
         6月30日,记者采访了知情群众和周围邻居,很多知情群众敢怒不敢言,他们表示他们不敢讲。也有一些热心的知情群众告诉记者,阜宁县检察院确实在国俊旅社刑讯逼供被审查人员,将人打得嗷嗷叫。
知情的陈先生夫妇气愤地告诉记者:“我原来在阜宁县硕集镇工商所旁住,距离国俊旅社很近。国俊旅社是检察院专设的审讯点,这几年国俊旅社都没有正常营业接待住宿客人,经常有好多‘检察’字样的警车来国俊旅社,来的那些人一般都没穿制服。晚上10点钟左右,国俊旅社经常传来一阵阵像杀猪般的嗷嗷乱叫和惨烈哭吼声。挺吓人的,晚上那嗷嗷叫声吓得我们经常做恶梦。”陈先生还告诉记者,“03年这样的惨叫声更厉害了,有一次我听得太烦了,就将我家的音箱搬出去大放音乐,用音乐声将那惨叫声盖住。”
      一位知情的阿姨也告诉记者:“我们都不敢说,住在这里我们都很倒霉,检察院那些人夜间在国俊旅社将人弄得杀猪般的嗷嗷叫,真是让人听着吓人,心也很烦。国俊旅社对门三楼的人也经常看到检察院的人在国俊旅社打人,他们都不敢说。
     采访完知情群众,记者来到阜宁县硕集镇检察院关押刑讯逼供地点国俊旅社, 国俊旅社老板李国俊上前阻止记者拍照。李国俊说:“你们不能拍照,要拍就让检察院的人带你们来。”记者:“为什么要检察带来才可以?”李国俊说:“我们这里是检察院的办案点,请你们不要为难我,检察院已经打过招呼的,必须是检察院带过来才行。”

                                               记者感言
      在三令五申明文禁止刑讯逼供创建法制社会的今天,江苏阜宁却出现多人反映阜宁县检察院干警多次对被审查人进行刑讯逼供,知情群众载声怨道反映强烈。江苏省纪检组、盐城市纪检组等相关单位至今却仍没有查清楚。更令人费解的是,阜宁县检察院朱副检察长一再以细节问题不便回答来拒绝记者的关键提问;录音材料显示阜宁县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对刘的伤情比较了解,记者采访了解情况时,郭医生却极为反感不愿向媒体透露。难道这其中还有问题,他们另有所虑?多人反映有大量证据的刑讯逼供案,纪检组却没有查出些问题来;副检察长一再拒绝回答记者的关键提问,并称记者很难查清该案;郭医生对此案的变化。我们不得而知,但愿该 早日大白于天下。(记者继续关注报道)

律师意见

   南京某律师事务所某律师意见: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阜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刘萍一案中存在如下疑点:
   1、阜宁县检察院在第一次对刘萍传唤时违反了一次传唤时间规定。在向刘萍宣布监视居住决定时,阜宁县检察院没有履行对刘萍的立案程序。直至目前为止,阜宁县检察院仍然没有向刘萍宣布撤案决定。
   2、在向刘萍宣布监视居住决定后,阜宁县检察院没有将此决定交由公安机关执行,而是将刘萍拘禁在指定场所,违反了刑诉法的相关规定。涉嫌非法拘禁。
   3、2004年11月5日作出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其解除的理由不符合规定,取保候审也没有交由公安机关执行。表现出执法的随意性。
  4、到目前为止,检察院未对刘萍是否涉嫌犯罪作出任何决定,因此,检察院对刘萍住所进行搜查的合法性值得怀疑。法律明文规定,搜查强制措施只可以针对与犯罪嫌疑人有关的场所进行。目前刘萍是否是犯罪嫌疑人不能确定,在刘萍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检察院的搜查令未向刘萍家属出示,扣押物品清单上亦没有家属的确认签字。根据刘萍被关押5个月期间检察院对刘萍的治疗过程及刘萍身上的伤痕,不能排除刑讯逼供的可能。
  5、从刘萍处搜查并扣押的财产,检察院到目前为止未对扣押财物的性质进行定性。案件材料显示,如被扣押财产的较大数额不 属刘萍所有,那么,检察机关应在同案中或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刘萍窝赃的刑事责任。但是,检察机关对此不置可否。此扣押及不予发还的行为的合法性值得怀疑。

   
雪窦氏女66 发表于:2008-7-7 12:25:22 38

作者:牟财源.穆向东
   【记者牟财源.穆向东报道】(“刑讯逼供”是法制社会的“毒瘤”, 司法界早已明文禁止。然而在“依法治国”、“法制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刑讯逼供”仍然还在侵犯着我国法制社会的健康肌体。江苏省阜宁县城管局干部刘萍哭诉:“遭检察院刑讯逼供,请求曝光讨回公道,严惩徇私枉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