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让我们携手,还网络一片蓝天!(风雨无阻,不见不散!)
返回《陌上莲》 关闭窗口
贴子较长,建议翻页方式看贴 啧啧,这个贴子高达 128 楼 [翻页看]

ID: 08633685
陌上莲姬 编辑于2006-10-21 20:52:41

Temp.swf (612 KB) 

  
  第一个以宣传网络和谐为主题的FLASH!

还网络一片蓝天!
                            -------遵守网络礼仪 创造网络和谐!

不知道你是否经常觉得现实世界冷漠甚至残酷
心中有太多的话语想诉说却没有人可以聆听
于是 我们选择了网络
在这里  我们用一个虚拟的身份对话与交流
如果真诚  我们可以从网络到现实成为朋友
如果..........
那带给我们的只有无穷尽的伤害!

来这里  我们是为了交朋识友
来这里  我们是为了寻找共鸣
不管以前你我是否做错过什么
不管以前彼此是不是对立
但现在 让我们站在一起
用包容去看待互相的批评 
用理解去感悟彼此的真心
放下过去一切激烈的言语用微笑来代替
只有彼此真诚
只有彼此尊重
网络才能和谐
社会也才能安宁!
在此  我郑重呼吁:
让我们携手,还网络一片蓝天!

〖活动时间〗:2006年10月22日下午2;00-5;00
〖活动地点〗:1912博爱广场
〖活动主题〗:还网络一片蓝天!
〖活动内容〗:进行"还网络一片蓝天---遵守网络礼仪 创造网络和谐!"为主题的签名活动.届时,西祠站方将委派代表参加!
〖发起人〗:陌上莲姬 
〖倡议人〗:莞尔一笑间  
未⊙未
〖参与单位〗:西祠胡同---陌上莲
            西祠胡同---1912腐败圈
            西祠胡同---只爱陌生人!
            西祠胡同---南京美女大本营
            西祠胡同---分手那天我们一起失恋
            西祠胡同---夜共鸣
            西祠胡同---我是天蝎我怕谁
            西祠胡同---社会观察之意卢事件
            西祠胡同---南京零距离网站
          
(欢迎更多的版块参与!请留言飞语于陌上莲姬或者加入QQ群:29946104)
参与方式:转发改帖并置顶于改版! 组织版友参与22日下午的宣传活动!



鸣谢单位及个人:
西祠胡同网站
金陵晚报
南京日报
现代快报
南京晨报
东方卫报
南京新闻综合频道
江苏教育电视台
小猫(FLASH制作人)

(本排名不分先后)
 
在隐忍里学会包容,
         
              在伤痛里学会去爱!

把颓废的神情遗忘在风里,

             用舒心的微笑来代替!
 
QQ:642641574  425357549

BLOG:http://blog.sina.com.cn/u/1251183364
      http://moshanglianji.blog.sohu.com
     
莲的后乐园:陌上莲  版号:575321 
死了都要爱,宇宙毁灭心还在!
   
 

ID: 08633685
陌上莲姬 发表于:2006-10-18 22:36:21 2
作为一名学生,我在创作夹杂情色暧昧文字的同时未慎重考虑到自己的身份,为此我向自己向大家道歉,感谢大家的善意批评与教育!但请大家撇开我本身来看待这次活动!
如果您还希望在网络里有欢笑,请支持这次活动!
我的一生注定残缺不全 注定凄凉如水 不可挽救

而神 不知道我冷 用黑色环绕着我 

而人 不知道我伤 用禁忌禁锢着我

我 是一朵失语的莲 站在极致的风口 携一身尘埃 沦陷天涯 暗自妖娆
 
QQ:642641574  425357549

BLOG:http://blog.sina.com.cn/u/1251183364
      http://moshanglianji.blog.sohu.com
     
莲的后乐园:陌上莲  版号:575321 
无敌最寂寞
   

ID: 04660024
飘岛 发表于:2006-10-18 22:51:30 3
我觉得在当今社会,何谓情色何谓色情,本身就是一个界限很模糊的东西,越过了读稿人所能承受的道德低线,他就认为是低级的了.

所以楼主大可不必过多的做出解释.


你的文字很不错,但是带有很浓的套路色彩,还是希望能有自己最特色的写作方式.情色文学也是文学的一种,要写好也不容易,不能只引起人的欲望,更重要的是引起读者的思考和反思:)

加油:)
天空中飘来的云,清风中飘逸的身影,飘岛,一片没有烦闹的乐土。
每一个女孩本是一个无泪的£天使£当她遇见自己喜欢的人便有了
♂泪♀于是她来到人间,每一个男孩都要好好对待身边的女孩,因为
她为了他,放弃了整个☆天堂☆每一个男孩本是一个魔鬼℃当他遇见
自己喜欢的女孩,便有了§情§于是他来到人间,   每一个女孩都要
好好对待身边的男孩,因为他就是她失去的整个天堂!
♂鱼的泪§-§水的心♀
   

ID: 08633685
陌上莲姬 发表于:2006-10-18 22:56:13 4
回复 第3楼 的 飘岛:
十分感谢!
我的一生注定残缺不全 注定凄凉如水 不可挽救

而神 不知道我冷 用黑色环绕着我 

而人 不知道我伤 用禁忌禁锢着我

我 是一朵失语的莲 站在极致的风口 携一身尘埃 沦陷天涯 暗自妖娆
 
QQ:642641574  425357549

BLOG:http://blog.sina.com.cn/u/1251183364
      http://moshanglianji.blog.sohu.com
     
莲的后乐园:陌上莲  版号:575321 
无敌最寂寞
   

ID: 00776071
 在线
电脑男孩 发表于:2006-10-18 22:58:09 5
带我一个哎,我是天蝎版的,我要参加~!
在时间与岁月的轮回里,
能记住的永远都不会消失——
喜欢的一本书、一段诗词与文字、
一部电影、一个人、一个声音、
一首歌、一张喜欢的专辑、
一张最恋想的唱片、一部小小的收音机;
还有那些走过的路、爱过的人、
交过的朋友、去过的城市、看过的风景;
一段动人的故事、一段刻骨铭心的往事、
一次偶然、一次相遇、一次难忘的邂逅;
那些陌生的、流逝的岁月、就像季节里,
晨雾的花园,朦胧而美丽;点点滴滴,
遗散于溪涧的馨香,成为流水般的记忆—— 
我是天蝎我怕谁
   

ID: 11335133
美丽小石头 发表于:2006-10-18 23:35:12 6
呵呵,好热啊!!

都举行现场发布会了。。。。。。

个人认为要想还网络一片蓝天还必须抵制色情!!

当然,LZ用法律来维权没有错

错的是道德和法律的不协调!!!!!
   

ID: 07184409
秋水老爹 发表于:2006-10-18 23:44:47 7
好啊!支持!
   

ID: 11376324
warrior2005 发表于:2006-10-19 1:40:17 8
写色情类小说是合法的

难道网络上把写的色情类小说传阅也是合法的???


还网络一片蓝天.......
   
小小darling 发表于:2006-10-19 1:41:52 9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1 

ID: 11279214
elderweb 发表于:2006-10-19 6:55:41 10

让我们携手,还网络一片宁静!

同情该同情的人
关心该关心的人
鄙视该鄙视的人

鄙视陌上莲自我抄做

   
dhlz1111 发表于:2006-10-19 8:21:55 11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2 
elderweb 发表于:2006-10-19 8:26:14 12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2 

ID: 05006910
一秒钟的永恒 发表于:2006-10-19 8:51:52 13
以下是引用 第2楼 陌上莲姬 的话:
作为一名学生,我在创作夹杂情色暧昧文字的同时未慎重考虑到自己的身份,为此我向自己向大家道歉,感谢大家的善意批评与教育!但请大家撇开我本身来看待这次活动!如果您还希望在网络里有欢笑,请支持这次活动! ...
支持!
常青四季不需春 灵犀破土带凝尘 羞与梅兰称挚友 一方寸土做闲人

日出有清萌 月照有清影 风吹有清音 雨来有清韵

修心养性,清净圆觉。QQ:183989060

群:9684063演武堂
中国功夫网http://www.chinesekungfu.org/
功夫网论坛http://www.chinesekungfu.org/bbs/index.asp

西祠金陵国术http://www.xici.net/Sport/Gongfu/b586274/board.asp
金陵国术
   
上上炫 发表于:2006-10-19 9:11:04 14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2 
正骨水 发表于:2006-10-19 9:12:56 15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2 
有谁还美好 发表于:2006-10-19 9:13:23 16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2 
有谁还美好 发表于:2006-10-19 9:17:28 17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2 
有谁还美好 发表于:2006-10-19 9:19:38 18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2 
muse-media 发表于:2006-10-19 9:19:56 19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2 

ID: 06160270
小狗无礼 发表于:2006-10-19 9:21:53 20
网络的魅力就在于每个人都可以畅所欲言,
无论他的语言是礼貌的还是粗俗的。。。。。。
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搞什么“还网络一个蓝天”

大家都说网络是虚拟的,其实网络某些方面比现实社会更真实
不爱狗人说:狗就是狗,永远没法跟人比。
爱狗的人说:狗就是狗,很多地方值得我们人类去学习。
宠爱有家185
   
有谁还美好 发表于:2006-10-19 9:22:24 21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3 

ID: 10294012
jianghaoxu 发表于:2006-10-19 9:41:12 22
以下是引用 第21楼 有谁还美好 的话:
回复 第14楼 的 上上炫:兄弟,没看到人家姑娘已经道歉,而且好象还说以后不写了你就没犯过错吗?杀人也不过头点地呀,而且这姑娘以前除了写情色文章,好象还做了不少公益活动呀,她为弱者呼吁奔走的时候,你跟帖了吗?...
孰人无过?宽容一些就可以了。
|传统手工印章定做·中国印商务礼品 
|
|情侣章、藏书章、随形章、签名章、方形章
|圆形章、挂章、玺章……
|
|每一个人在成年以后,
|都要准备一枚“开运印章”,
|作为自己人生出发的“铭记”,
|这可以开拓人生运势,为学业事业增辉。
|
|http://www.jsyf.cn
|篆刻印章最低35元/方,含石料及篆刻  
|
|中国印,铭记一生的礼品!
『金石印坊』传统手工印章定做·中国印商务礼品
   
join_239 发表于:2006-10-19 9:45:51 23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3 
elderweb 发表于:2006-10-19 9:47:49 24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3 
失去影子的人 发表于:2006-10-19 9:58:55 25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3 
旷野de玫瑰 发表于:2006-10-19 9:59:02 26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3 
苏晴 发表于:2006-10-19 10:10:24 27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3 
彭措拉姆 发表于:2006-10-19 10:35:06 28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3 
中山电子城手机市场招商 发表于:2006-10-19 10:35:20 29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3 

ID: 11138890
十一月一号 发表于:2006-10-19 10:39:36 30
终究有一天会感觉  生活好累
   

ID: 08489004
adult-w 发表于:2006-10-19 10:40:17 31

其实,谁都不是救世主!
如果每个人都做好自己,根本不需要别人去拯救这个世界!

我们天顶星人是不跟地球人一般见识的,耶!
    
    
伟大的天顶星人!
   
肥肠可乐 发表于:2006-10-19 10:48:44 32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3 
elderweb 编辑于2006-10-19 11:56:08 33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3 

ID: 07074158
代明 发表于:2006-10-19 11:01:29 34

蓝天是安静的!

╭⌒╮天空刮風下雨╭⌒╮ ╭⌒╮~⌒╮ 
╭⌒╭⌒╮╭⌒╮~╭⌒╮ ~︶︶、︶︶ 
︶︶︶︶、︶~ 、 ︶︶ 、 、、 、 
、 、、 、 、 我願是你的一把傘 


玉兰油:             专柜价  我们的价格
限量推出半价粉底(乳)100.0       40.0
多效修护霜          130.0      100.0
莹肌亮肤液          120.0       90.0
美容焕采面膜        130.0      100.0

佳洁士“晨露荷香”“防蛀修护”2米
护舒宝瞬洁帖身(6片) 3米
本版惊喜价,版号:372939
点下面链接来看吧
XICI玉兰油代购
   
陌上莲姬 发表于:2006-10-19 11:07:52 35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3 
陌上莲姬 发表于:2006-10-19 11:09:07 36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3 
陌上莲姬 发表于:2006-10-19 11:10:29 37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3 

ID: 11009432
咒语鬼精灵 发表于:2006-10-19 11:12:35 38
摸摸不理他们,解释都浪费口水
12岁                   老子说:     搞可搞,可以搞
我在国旗下                         日可日,鼓励日 
庄严宣誓                           无日天地不存
长大后                             有日万物盎然
娶个老师做老婆
我天天揍她
QQ;53397575
吐烟圈时的我像条帅气的鱼
   
陌上莲姬 发表于:2006-10-19 11:13:59 39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3 
陌上莲姬 发表于:2006-10-19 11:15:16 40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3 
nszhssz 发表于:2006-10-19 11:17:52 41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3 
正骨水 发表于:2006-10-19 11:19:45 42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3 
不自量力 发表于:2006-10-19 11:29:24 43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3 
elderweb 发表于:2006-10-19 11:44:07 44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3 
小小darling 发表于:2006-10-19 11:48:56 45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3 

ID: 11377716
卡西耶 发表于:2006-10-19 11:49:09 46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ID: 06463150
隐藏boss 发表于:2006-10-19 11:49:29 47
支持楼主
让我们携手,还网络一片蓝天
愿以后再不会有一些龌龊之人,写什么色情文章
联系:115972534
   

ID: 11376288
不自量力 发表于:2006-10-19 11:54:59 4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2000年12月29日 

 

  (20001228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我国的互联网,在国家大力倡导和积极推动下,在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中得到日益广泛的应用,使人们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方式已经开始并将继续发生深刻的变化,对于加快我国国民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服务信息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如何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为了兴利除弊,促进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特作如下决定:

  一、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造成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二、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二)通过互联网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

  (三)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四)利用互联网组织邪教组织、联络邪教组织成员,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三、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销售伪劣产品或者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

  (二)利用互联网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三)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四)利用互联网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扰乱金融秩序的虚假信息;

  (五)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

  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二)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五、利用互联网实施本决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列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六、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行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七、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在促进互联网的应。用和网络技术的普及过程中,重视和支持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增强网络的安全防护能力。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宣传教育,依法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制止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各种违法活动,为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事互联网业务的单位要依法开展活动,发现互联网上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时,要采取措施,停止传输有害信息,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任何单

位和个人在利用互联网时,都要遵纪守法,抵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各种犯罪活动。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与信息安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记得无间道里的台词: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所以,希望陌陌同志珍重!

 

网名陌陌虽然在西祠胡同网上有知名度,但不代表其在社会上有影响。网络虚拟主体间的攻击应是道德和网站站规调整的问题。虚拟ID只对虚拟的网络社会有影响,不影响现实社会对真实主体名誉的评价。网络虚拟主体不具有人格权,不受法律保护。

 

 

   
笔记本电脑维修 发表于:2006-10-19 11:57:09 49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4 
笔记本电脑维修 发表于:2006-10-19 11:58:48 50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4 
旷野de玫瑰 发表于:2006-10-19 12:03:00 51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4 

ID: 11372139
血色青春天罡 发表于:2006-10-19 12:13:34 52
切~ 自己都是搞网络情色的有什么资格呼吁这个呼吁那个~~~没资格~
   

ID: 05192554
dereck 发表于:2006-10-19 12:17:24 53

没意思

豆子不小
你睡醒了没?
   
雪鵐 发表于:2006-10-19 12:22:05 54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4 
血色青春天罡 发表于:2006-10-19 12:31:38 55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4 
纹身师 发表于:2006-10-19 12:35:16 56
 被系统删除于:2006-10-19 19:51:44 

ID: 02510014
猩语猩愿 发表于:2006-10-19 12:47:36 57

陌上莲,看了关于你的报道,同情你。。。
我是2001届你同校文法系你的校友,不多说什么,顶你!
还是蛮怀念咱们原来的风云版的,也好想回学校里和朋友们和宋教练踢球啊!

    人生就像大便,一旦冲走了就不会再回来;  
   人生就像大便,怎么拉都是那个模样,可是每次又不太一样;  
   人生就像大便,有时候拉的很爽,有时候却拉的很难过;  
   人生就像大便,你永远不知道会拉出个什么东东;  
   人生就像大便,想要怎么结果,就要先怎么栽;  
   人生就像大便,随时都可能突然地想“嗯,嗯”;  
   人生就像大便,往往努力了半天却只迸出几个屁;  
   人生就像大便,就算点缀得再漂亮,其本质还是一样;  
   人生就像大便,只有自己默默的勇敢面对。 
 所以,就像大家常说的──  
   「你去吃大便啦!」  
 其实,他的本义『你要认真融入自己的生活。』 qq:75073975
初中的一天,我在下关打了3个傻比,后来买了包红梅赔给他们老大!
   

ID: 10240220
听雨小妖精 发表于:2006-10-19 13:00:22 58
既是莲姬,自当出淤泥而不染。
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
妥善安放,
细心保存。
免我惊,
免我苦,
免我四下流离,
免我无枝可依。
但那人,
我知,
我一直知,
他永不会来。
事实就是深度!
   

ID: 11377914
ludongbai 发表于:2006-10-19 13:13:48 59
    昨天在电视上看到,她要求他公开向她道歉.上电视了,有点风光了.学生的职责是什么...鄙人现在就后悔上学时浪费了很多.点到为止,有必要再追究到那个样子吗,和谐社会,和谐网络空间嘛,大家互相宽容一点嘛.
   

ID: 11257055
morgan_stanley 发表于:2006-10-19 13:40:28 60
以下是引用 第38楼 咒语鬼精灵 的话:
摸摸不理他们,解释都浪费口水 ...
我尊重主人,但是我不尊重主人家咬人的恶狗
   

ID: 06840424
中华虎凤蝶 发表于:2006-10-19 14:03:46 61
    网络的言论也要遵循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只要在这两个规范范围内,不违背两个规范,我个人认为都可以说.
    对错误可以批评,但是,进行人身攻击,侮辱人格,肯定违背了这两个规范,显然是错误的.
    还是希望各位网友克制、冷静,言论自由不是绝对自由,世上没有绝对自由,这个浅显易懂的道理谁都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