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爆新闻:一非法出版物制造大窝点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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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刊记者 发表于:2007-10-14 3:20:30

张茂龙及其所谓的“江苏省文学创作中心”——一个非法出版物制造窝点浮出水面  
    今年7、8月间,国家、江苏省、南京市三级扫黄打非办接到群众举报,江苏省作家协会的下属机构——江苏省文学创作中心多年来存在着制造非法出版物的问题。9月29日,南京市扫黄打非办文化稽查队在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和市扫黄打非办的领导下采取了果决的行动,当日在省作协查缴非法出版物几十种。 

  这个“创作中心”的法人代表时赵本夫,副主任是张茂龙。据了解,非法出版物的制造人主要是张茂龙。他长期以来打着省作协的旗号,以解决省内广大业余作者出书难为幌子,以所谓的“国家级出版社”、“统一发行”为幌子,骗取了江苏省内部分作家和业余作者的信任,这些作者大部分是以每种书1.6万元的高价宰张茂龙那里“出书”,5年来,这个“创作中心”已经非法经营百万元上下。 

   此案目前还处在进一步的查处之中。 

   
 
yangniu123 发表于:2007-10-20 14:40:49 2
进一步查处的情况怎样呢?关注中……
   
省作协机关人员 发表于:2007-10-22 9:20:29 3

省作协创作中心近几年履行职能,与出版社签定合同,共同编辑出版《江苏作家文丛》,意在解决会员出书难,不以营利为目的,所收取的编辑、出版、印刷成本费用都在作协帐上,帐目清楚(鼓楼区检察院发贪局因汤还若举报专门作过调查)。此举受到广大会员欢迎,文丛中许多作品获得省、市“五个一工程奖”。省市出版局因汤海若举报到作协了解情况,本是例行公事,根本不是汤海若 所渲染和捏造的事实。

大家可以到省、市新闻出版局了解查询。

 

汤海若为泄私愤,编造张茂龙所负责的创作中心“盗用书号、组织非法出版、牟利百万”的所谓大案要案,向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署,省、市新闻出版局恶意诬告,企图把出版部门作为泄愤工具,达到“告不倒也要告臭”的目的。

 

省作协查询电话:书记室02583707325  主席室02583714209  办公室02583718954

   
筏远 发表于:2007-10-22 20:20:42 4
以下是引用 第3楼 省作协机关人员 的话:
省作协创作中心近几年履行职能,与出版社签定合同,共同编辑出版《江苏作家文丛》,意在解决会员出书难,不以营利为目的,所收取的编辑、出版、印刷成本费用都在作协帐上,帐目清楚(鼓楼区检察院发贪局因汤还若举报专门作过调查)。此举受到广大会员欢迎,文丛中许多作品获得省、市“五个一工程奖”。省市出版局因汤海若举报到作协了解情况,本是例行公事,根本不是汤海若 所渲染和捏造的事实。 大家可以到省、市新闻出版局了解...
先回复你的所谓“编造假案”。
    张茂龙非法出版物案目前是全国、省、市三级扫黄打非办联办的跨省市大案,你若是觉得这是个“假案”,有许多途径可以解决问题,其一,你可以去帮助张茂龙打官司,告举报人“诽谤罪”,其二,你可以拿出证据来向三级扫黄打非办辩解张茂龙的“清白”,其三,那是张茂龙已经使了多次的手段,再雇几个杆子把举报人爆打一顿……总之,怎样的手段也比你在这里为张茂龙鸣冤叫屈强。
  再回复你的所谓“汤海若造假伤”,这个问题汤海若可是不能放过你,要跟你认真计较的了。张茂龙故意伤害案二审抗诉成功后已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这一次,鼓楼区法院刑庭已就该案的附带民事赔偿对原被告双方在庭外达成了调解,张茂龙一次性陪付汤海若医药费、误工费、法医鉴定费、营养费6200元!请注意,这里面的法医鉴定费张茂龙全认了,这说明张茂龙已经承认汤海若的伤是他的殴打所致。你现在在网络传媒上造谣汤海若“造假伤”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知道吗? 
  再谈“创作中心”制作的非法出版物:
  1、与出版社签的合同是几本书?这个骗人的“中心”造了多少黑书,楼主有种在网上公示么?
    2、敢收取每种黑书1.6万元(上下)的黑价,能说不以营利为目的?
    3、汤海若从未将张茂龙造黑书告到什么反贪局,张茂龙搞非法出版物,投诉的机构首先是各级扫黄打非办,如果构成非法经营罪,最先受理的司法机关应该是公安局,现在就告检察院?早了点儿吧!跟张茂龙已经打了三年半伤害案官司的人,这方面还不至于那么弱智!
    4、这个骗人中心的账目是否清楚天知道!楼主自认为清楚,那也上网公布就是了。
    5、在这个骗人中心“出书”的广大江苏作协的会员都是上当受害者,当初,他们付钱“出书”的时候,谁也不知道这些冠以“江苏作家文丛”的“书”是非法出版物,如果知道,他们会欢迎被人骗吗?
    6、至于非法出版物被评“五个一工程奖”如果此话属实,那只能算是一种悲哀!
   


据初步了解,省作协下述三个电话:025—83707325  025—83714209  025—83718954 
谁也没有授权楼主在网上公布上述电话,这些电话如果遭骚扰,楼主将要负责任。
  这位冒充的“省作协机关人员”真是太不聪明了,网民不是傻瓜,对是与非的判断会静观结案情况,或是法院的判决结果,打个电话有什么用呢?
   楼主是谁我们心里十分明白。为了你今后的重新做人嫁人找工作,我们此处给你留些面子,也就不点您的名了。你不是什么“省作协机关人员”你是张茂龙雇你打工的。本来,在张茂龙非法出版的问题上,你也不过是个胁从的人,责任不很大,但是,你这两天接二连三地在此处为他的违法行为涂脂抹粉,又不断地对汤海若恶意造谣诽谤,问题可就大了!
    还是烦烦你自己吧,重新找个合适的工作,嫁个靠得住的人,要知道,女人老得快。往四十岁走的女人了,别做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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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
   
公正侠士 发表于:2007-11-28 15:42:25 5

          大家说,一个资料员想出名怎么办?尤其想当人人羡慕的作家怎么办?疯狂地想当啊,但是只有七流、八流文字水平,眼看已是五十多的老女人,不可能了,有什么招数呢?那就是闹,疯狂地闹,与有身份的人闹、与赵本夫这样的名人闹、领导闹,到网上闹,到中央闹,闹个天翻地覆慨而慷,反正,中国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名人不屑理她这种身份低下的资料员,怕降低身份,也不愿给她成名的机会,你看她那个急啊,甚至全家动员齐上阵,这种身份低微的资料员,她认为,在名家如云的作协,只有靠闹来争取地位,否则没人瞧得起她。
         不过,数年闹下来,她身上已显现出典型的精神病特征:歇斯底里,妄想症,偏执狂,大家还是可怜可怜这个小人吧,她早已不是正常人了,她即便杀人(或自杀)也是无罪的,这种人应该赶紧送到随家仓去长住,在单位只能害更多的人。几年来,她把江苏作协搅得昏天黑地,见人就咬,狗急跳墙,早该去她应该去的随家仓了。
         各位尊敬的作家们,你们都是有身份的人,犯不着跟她一般见识,让她跳去,只当她是一只疯狗,不要让她从你们身上得到一根稻草,她的归宿最终是随家仓,不信走着瞧!

   
筏远 发表于:2007-12-10 12:05:11 6
转帖于人民网
[ 何东飞鸿 ]
发表时间: 2007-11-12 23:47:41 [ 发短信 ] [ 回复 ] [ 投诉 ] [ 树状 ]

现在,一些不法份子,以及一些所谓的“出书中介机关”,都在象这样搞广大作者的血汗钱!他们挂靠在一些像“江苏作家协会”这样的正规牌子下,阴地里就在利用这些牌子整老百姓的钱!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地清查一下这样的“中介腐败机关!”把文化市场整顿得更加洁净!还老百姓一个清洁的文化出版环境!抓出这些腐败份子!这些家伙正是搞“文化腐败”的罪魁祸首!(东鸿)
   
筏远 发表于:2007-12-21 0:20:46 7

作家没有什么了不得!

——致张茂龙先生及其那些在作协内部排等级秩序的人的一封公开信

               汤海若

先来看这样一个跟帖:

正义侠士  西祠胡同

大家说,一个资料员想出名怎么办?尤其想当人人羡慕的作家怎么办?疯狂地想当啊,但是只有七流、八流文字水平,眼看已是五十多的老女人,不可能了,有什么招数呢?那就是闹,疯狂地闹,与有身份的人闹、与赵本夫这样的名人闹、领导闹,到网上闹,到中央闹,闹个天翻地覆慨而慷,反正,中国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名人不屑理她这种身份低下的资料员,怕降低身份,也不愿给她成名的机会,你看她那个急啊,甚至全家动员齐上阵,这种身份低微的资料员,她认为,在名家如云的作协,只有靠闹来争取地位,否则没人瞧得起她。
         不过,数年闹下来,她身上已显现出典型的精神病特征:歇斯底里,妄想症,偏执狂,大家还是可怜可怜这个小人吧,她早已不是正常人了,她即便杀人(或自杀)也是无罪的,这种人应该赶紧送到随家仓去长住,在单位只能害更多的人。几年来,她把江苏作协搅得昏天黑地,见人就咬,狗急跳墙,早该去她应该去的随家仓了。
         各位尊敬的作家们,你们都是有身份的人,犯不着跟她一般见识,让她跳去,只当她是一只疯狗,不要让她从你们身上得到一根稻草,她的归宿最终是随家仓,不信走着瞧!

 

 

这个贴在“西祠网”的骂人跟帖明显是张茂龙先生或是他的追随者的大作,跟帖的时间是2007112815时。跟帖的背景来自几个方面,一是张茂龙在20031230日在江苏作协机关对我这样一个女性进行了野蛮的拳打脚踢,致使我身上多处受伤,此后不久,南京公安对此进行了刑事侦查,检察院依据公安移送的证据提起公诉,案子打倒今日,已历时近四年,现仍在审理之中,简而言之,在张茂龙故意伤害案上,他至今都面临检察院的有罪指控;其二,今年7月底至8月初,国家、江苏省、南京市扫黄打非办先后对群众举报的张茂龙暨江苏省文学创作中心非法出版物案立案查处,9月底,南京市扫黄打非文化稽查队队张茂龙非法出版物进行了搜缴,共查找到张茂龙自2002年起至2007年制造的非法出版物几十种,目前,此案也在进一步的查处之中;此外,张茂龙还涉嫌非法经营、违规承包期刊等其它不法行为。

这个跟帖的署名是“正义侠士”,不论这位“侠士”是否张茂龙本人,以下都以“侠士”相称。

这位先生的“大作”一上来先是把人看错了,接着是把作家这个职业的定位稿错了:一个资料员想出名怎么办?尤其相当人人羡慕的作家怎么办?我对“侠士”这两句话作如下回复:(1)作家这个职业的定位与高校、医院、科研机构的内部分工大不相同,在医院里,一个药剂师或麻醉师不可能是个外科主刀医生,而一个作家则可能是同时从事任何职业的人。张茂龙原先在作协联络部工作,这个道理你应该懂得。翻开作家协会会员档案,什么职业的人没有?干部、农民、工人、个体经营者、高校学生……再往名家里看,曹雪芹在写《红楼梦》的时候是个糊风筝的;法国著名作家、政治理论家卢梭在写出了《爱弥儿》、《社会契约论》等文学、社会学著作后,依然以抄写乐谱为生;荷兰著名哲学家斯宾诺莎终生以磨眼镜片为职业……由此,一个资料员同时又是一个作家是不矛盾的;(2)作家这个职业并不像“侠士”讲的“人人羡慕”,更不会有人“疯狂地想当作家”。尤其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文学的轰动效应早已被更加多元的艺术载体、更加快捷的传媒方式与各种类型的文化快餐所取代,在一个文化多元的现代社会里,人的追求、向往、羡慕也是多元的,文学,亦或从事文学创作的作家不可能是“人人羡慕”的,相反,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文学只能是越来越走向寂寞,作家越来越走向清贫,体制内作协的未来走向也只可能是越来越走向萎缩(现在,各省作协的专业创作组已经不吸纳专业作家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想不会有太多的人会羡慕作家。在这个问题上,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西方社会的作家的生存状况更值得参照:在西方和美国,只有为数很少的畅销书作家(只能以个位数来计算)生活得较为优越,多数作家仅靠写书是难以为生计的,他们通常兼有其他职业,或者是靠配偶的收入为生。在中国古代,关于写诗著文,通常也被看成是“文人之末路”,文人在仕途通达的情况下,是不会靠卖文为生的;(3)我要声明的一点是,我汤海若是个资料员,同时也是个作家(笔名 海若),但我不想被“人人羡慕”,因为,从我个人的创作经历来看,创作是十分艰苦与寂寞的劳动,它靠的是作家内心对人生的感悟,于是否被外人羡慕毫无关系!

这位“侠士”不知是哪路评论家,说我汤海若“只有七流、八流的文字水平”。“侠士”如此恭维我的文字,着实令我感激涕淋。因为,我从来认为自己的写作不入流。不是么,我是作协大院内唯一一个发表过百万字却从不申报作家职称的人,我一向认为,最优秀的作品衡量的标准是广大读者,甚至是后世的读者,怎能靠一个职称评委会来评价作家的级别呢?作家评职称确实是“中国特色”,在英语中,一级作家直译出来是“初级作家”,二级作家直译出来是“次等作家”。这个“中国特色”还仅仅是“当下中国特色”。往前追溯60余年来看,鲁迅是几级作家?萧红、张爱玲是几级作家?再往前追溯200年,曹雪芹又是几级作家?作家的级别不好评价,作家的“流别”也是不好评价的,一个作家是几流作家,最终还是以他的作品来说话!我不知道自己属于几流作家,但有一点我是明白的,尽管我对文学的态度是当着玩儿的,但我的作品依然多次上过国家级、省级文学刊物的卷首篇,而且,既然是个文学的“玩家”,就都该玩一玩,在我发表的数量不多的作品中,小说、报告文学、散文、评论、诗歌皆有,刊物级别都是较高的。我现在虽然年过50,但我自认为在文学上还没有“玩到家”,依照行话说,是“水平尚未封顶”,不是么,法国杜拉斯的《情人》是影响当代全球女性作家的最强力的作品,而这部作品的成书年代,恰恰是作者75岁的时候,相比较而言,50岁有什么好急的呢?只有那些急功近利的人才急呢!花钱买奖,再拿买来的奖去申报什么“一级作家”。本来,这种根本与水平无关的“一级作家”就是给了谁也没什么了不得,结果,有为官者现在怕沾你,怕给了你这个这个头衔自己甩不清瓜葛,愣是让十年没写东西的人上也不让你上!这种时候,轮到谁急?总不会是从来不申报任何“创作几级”的人急罢,明眼人自会有判断。

你后面的那些下三烂文字无非骂我是精神病,又怕吃官司,不敢公开骂(既不敢点我的名,又用什么随家仓来作精神病的代名词)。其实,你现在才是最可怜的人!你给作协捅了这么大的娄子,作协你还回得去么?你骗家乡人,用假书号骗他们花钱在你那个“中心”出黑书,连家乡的“年鉴”、“龙虾节画册”都不放过!往后,你还有什么颜面回到盱眙去见江东父老?至于你往后还能当个什么作家,那也是让人质疑的,一个好作家应该是有终极关怀的人文精神的,看看你近几年做的那些坑蒙拐骗、违法乱纪的事情,哪有半点人文精神可言?除非你脱胎换骨!

你若是真能脱胎换骨,这个世界还是欢迎你的。构建和谐社会,还是恶人少一些好。

要过圣诞了,衷心地希望你能够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汤海若

                               20071220

 

 

   
yangniu123 发表于:2007-12-27 19:13:50 8
   
公正侠士 发表于:2008-1-5 14:21:05 9

你有点常识吧,说你不正常、说你是小人,你还不信,几点证明:一是看你写得东西语无伦次的,连资料员的水平都不如,也难怪,写了一百万字也当不上作家,足见你水平差到何等地步了,不要说江苏作协就你一个了,恐怕全世界也就你一个吧,难怪你要疯掉了。二是你不是作家,充其量只是个经常吊尔郎当不来上班的不称职的资料员,你根本就没有资格说“作家没有什么了不得”,就像未吃到葡萄的狐狸说葡萄是酸的一样,还提杜拉斯,你也配?不要沾污世界名家的名字了。三是一个揭发自己单位同事的人,挖发你工资单位墙角的内奸,这种人是多么卑鄙、多么阴险的小人啊,这个人是被人唾弃的人,你还真是脸皮厚,还好意思闹。四是任何官司都是要第三者来客观公正的评判的,你急什么?你是当事人,你利用网络来单方面说三道四,只能说明你是小丑,说明你心虚,狗急跳墙,你的官司由法官来判,而不是你自己说了算的事。和张茂龙是两个当事人不是你自己利用网上单方面。五是你的人品工作怎样,你的领导和同事最有发言权,大家可以通过打电话或熟人,不管什么人、不管通过什么渠道去打听,你们就会知道,她是个怎样的人了,年度考核,你怎么闹称职的,自己心里有数吧,希望大家去调查一下她年度考核是怎么称职的。江苏作协真是太宽容了,让这么个无耻的小人小丑在哪儿上窜下跳的,赶紧把她送到随家仓去!快!

   
公正侠士 发表于:2008-1-5 14:22:06 10

你有点常识吧,说你不正常、说你是小人,你还不信,几点证明:一是看你写得东西语无伦次的,连资料员的水平都不如,也难怪,写了一百万字也当不上作家,足见你水平差到何等地步了,不要说江苏作协就你一个了,恐怕全世界也就你一个吧,难怪你要疯掉了。二是你不是作家,充其量只是个经常吊尔郎当不来上班的不称职的资料员,你根本就没有资格说“作家没有什么了不得”,就像未吃到葡萄的狐狸说葡萄是酸的一样,还提杜拉斯,你也配?不要沾污世界名家的名字了。三是一个揭发自己单位同事的人,挖发你工资单位墙角的内奸,这种人是多么卑鄙、多么阴险的小人啊,这个人是被人唾弃的人,你还真是脸皮厚,还好意思闹。四是任何官司都是要第三者来客观公正的评判的,你急什么?你是当事人,你利用网络来单方面说三道四,只能说明你是小丑,说明你心虚,狗急跳墙,你的官司由法官来判,而不是你自己说了算的事。和张茂龙是两个当事人不是你自己利用网上单方面。五是你的人品工作怎样,你的领导和同事最有发言权,大家可以通过打电话或熟人,不管什么人、不管通过什么渠道去打听,你们就会知道,她是个怎样的人了,年度考核,你怎么闹称职的,自己心里有数吧,希望大家去调查一下她年度考核是怎么称职的。江苏作协真是太宽容了,让这么个无耻的小人小丑在哪儿上窜下跳的,赶紧把她送到随家仓去!快!回复 第7楼 的 筏远:

   
公正侠士 发表于:2008-1-5 14:23:17 11
以下是引用 第10楼 公正侠士 的话:
你有点常识吧,说你不正常、说你是小人,你还不信,几点证明:一是看你写得东西语无伦次的,连资料员的水平都不如,也难怪,写了一百万字也当不上作家,足见你水平差到何等地步了,不要说江苏作协就你一个了,恐怕全世界也就你一个吧,难怪你要疯掉了。二是你不是作家,充其量只是个经常吊尔郎当不来上班的不称职的资料员,你根本就没有资格说“作家没有什么了不得”,就像未吃到葡萄的狐狸说葡萄是酸的一样,还提杜拉斯,你也配?...
回复 第7楼 的 筏远:
   
公正侠士 发表于:2008-1-5 14:24:02 12

你有点常识吧,说你不正常、说你是小人,你还不信,几点证明:一是看你写得东西语无伦次的,连资料员的水平都不如,也难怪,写了一百万字也当不上作家,足见你水平差到何等地步了,不要说江苏作协就你一个了,恐怕全世界也就你一个吧,难怪你要疯掉了。二是你不是作家,充其量只是个经常吊尔郎当不来上班的不称职的资料员,你根本就没有资格说“作家没有什么了不得”,就像未吃到葡萄的狐狸说葡萄是酸的一样,还提杜拉斯,你也配?不要沾污世界名家的名字了。三是一个揭发自己单位同事的人,挖发你工资单位墙角的内奸,这种人是多么卑鄙、多么阴险的小人啊,这个人是被人唾弃的人,你还真是脸皮厚,还好意思闹。四是任何官司都是要第三者来客观公正的评判的,你急什么?你是当事人,你利用网络来单方面说三道四,只能说明你是小丑,说明你心虚,狗急跳墙,你的官司由法官来判,而不是你自己说了算的事。和张茂龙是两个当事人不是你自己利用网上单方面。五是你的人品工作怎样,你的领导和同事最有发言权,大家可以通过打电话或熟人,不管什么人、不管通过什么渠道去打听,你们就会知道,她是个怎样的人了,年度考核,你怎么闹称职的,自己心里有数吧,希望大家去调查一下她年度考核是怎么称职的。江苏作协真是太宽容了,让这么个无耻的小人小丑在哪儿上窜下跳的,赶紧把她送到随家仓去!快!回复 第7楼 的 筏远:

   
rrxxmm1 发表于:2008-1-19 13:31:20 13
逵途 发表于:2008-1-19 7:34:38 20
这样的事情在今天已经算不得是丢脸了。盗用书号,这事我信。不是因为我觉得这里面提到的张茂龙在我眼里就是什么坏人,而是这样干早就已经不算是坏人了。有些钦佩的是他能利用作家协会这个大旗,尽管作协已经不是什么值得人去艳羡的去处。打老祖宗那时候起,我们中国人传统上就是笑贫不笑娼的。不是有句话说:窃珠者诛,窃国者侯吗?张茂龙能靠干这种事情挣老鼻子钱,我看那是他的本事。
楼上的这个用鲜红醒目的大号字灌水的,你说“任何官司都要第三者来评判”,这话说地不对了!我们国家又没有陪审团制度,什么还是法官说了算的。我看你骂的这个人好象比你要语句通顺多了呢。
哈哈,真是搞笑。偶尔发现这里也有人做盗号的书。好象张茂龙是写报告文学的吧?那应该算是作家了。
我只想知道,在这里发贴的人提供的那些证据是不是真的?
     
   
rrxxmm1 发表于:2008-1-19 13:33:43 14
以下是引用 第13楼 rrxxmm1 的话:
逵途 发表于:2008-1-19 7:34:38 第20楼 这样的事情在今天已经算不得是丢脸了。盗用书号,这事我信。不是因为我觉得这里面提到的张茂龙在我眼里就是什么坏人,而是这样干早就已经不算是坏人了。有些钦佩的是他能利用作家协会这个大旗,尽管作协已经不是什么值得人去艳羡的去处。打老祖宗那时候起,我们中国人传统上就是笑贫不笑娼的。不是有句话说:窃珠者诛,窃国者侯吗?张茂龙能靠干这种事情挣老鼻子钱...
以上转帖于“西祠——江苏城市论坛”。好贴!
   
版权协会 发表于:2008-2-23 17:22:39 15
 江苏省文学创作中心的法人代表兼中心主任是赵本夫,副主任张茂龙主持该中心的日常工作。2002年该中心成立——2007年8月该中心被国家、江苏省、南京市三级扫黄打非办查处以来,连续五年共制造非法出版物70余种,2007年12月20日,南京市扫黄打非办首批认定的非法出版物为24种,没收非法所得12万余元,处以罚金75万余元。目前,省市新闻出版局对该中心首次的的处罚决定已生效执行。尚有一批没有完全查清的非法出版物仍在继续查处之中。 
   
版权协会 发表于:2008-4-17 23:23:21 16
张茂龙承包的《东方法治导刊》已被省新闻出版局责令停刊!
   
反暴力同盟 发表于:2008-5-18 7:25:38 17
东方法治导刊原主编张茂龙欠人许多债务呢!印刷费、承包费、作者稿费、还有聘用人员的风险抵押金……自己却过着皇帝般的日子:江宁有一幢豪华别墅,奥体有一套跃层公寓,开着一两广本车,还在放贷……
    张茂龙财产大部分都来之不义,受他盘剥的朋友们,赶快行动起来,以法律为武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版权协会 发表于:2008-6-6 19:44:15 18

ID: 12824593
反暴力同盟 发表于:2008-5-18 8:27:46 21
东方法治导刊原主编张茂龙欠人许多债务呢!印刷费、承包费、作者稿费、还有聘用人员的风险抵押金……自己却过着皇帝般的日子:江宁有一幢豪华别墅,奥体有一套跃层公寓,开着一两广本车,还在放贷……
    张茂龙财产大部分都来之不义,受他盘剥的朋友们,赶快行动起来,以法律为武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筏远 发表于:2008-7-12 23:13:28 19
张茂龙承包的东方法治导刊因涉嫌敲诈已被责令停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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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匆匆过客没法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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