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梁换柱毁坏千亩国有林
返回《云南记者夜市》 关闭窗口

ID: 14122437
高手老师 发表于:2008-3-30 23:10:12

释放李顺等人、查处犯罪分子的请求

 

勐腊县委、县政府、版纳州委、州政府:

2004年产能12月间,象明蛮砖村委会的支书普学辉和本村组长李长友召集我村民开会,说他们已联系好老板,我村老寨一千米以下的林地要转卖,并口头上说了转卖的范围、面积和要求,凡同意卖那些地的人,只要在他们预先写好各户主姓名的信笺上加盖手印,就可领到转卖那些林地的钱。当时,我们知道那些都是国家每年下拨四千七百元“退根还林款”的国有林,不敢卖。但他们说:“不用怕,我们和和老板已办好林业手续,图纸都已勾画好了,只要你们同意卖,在自己姓名上盖手印就行了。村民信以为真,纷纷在自己的姓名上盖了印。不久,各户主到组长家领了廉价卖地的钱。

直到买地人黄小林砍光包括一千米以上海拔的“王子山“范围那片国有林,村民中才有人想起跟他们找《土地租卖合同书》看,这才发现:填写在《土地租卖合同书》上的林地,并不是那片国有林,而是跟那片国有林毫不沾边的东一块,西一角,七零八落的村边零散地,而画在图纸上被砍伐的则是那片国有林,包括一千多米的都在内。他们用“偷梁换柱”、“挂羊头卖狗肉”的花招欺骗村民,砍光了近三千亩国有林。许多村民想举报,可自己盖了印领了钱,不敢举报,但经常私下发怨言。

20064月,买地老板黄小林修公路,毁了众多农家栽的竹林、砂仁、农田、水沟、轮歇地等,这些村民与他索要赔偿金未果,几次向乡政府反应也无效。于是,村民下决心,既私下保户国有林地,又向黄小林出口怨气:即铲除他的未经本村民许可,也未向本村民支付分文租金的一千米以上国有林部分橡胶苗。

20068月,赞成铲除黄小林海拔一千米以上国有林内的橡胶苗的二十二户村民中,除有特殊情况的四户以外,其余十八户从老到少全部出动,拔毁海拔一千米以上的黄小林橡胶苗地五百多株。为此,县治安大队民警于2007116抓了本村的李顺等村民,至今关押在本县看守所。

我们拔除的是他们擅自砍伐国有林种下的一千米以上部分的胶苗,并且并非李顺等四人带头,要关押就全部参与者都关押,否则请将李顺等四人释放!不惩治骗砍国有林的犯罪分子,却拘押无辜农民,这是何道理?请县委、县政府、州委、州政府为我们主持公道!

此请求

 

                         勐腊县象明乡曼松新寨众农民

                            电话:06916675937

 

   
 
返回《云南记者夜市》 关闭窗口
对不起,匆匆过客没法跟贴:(
登录到 西祠胡同
用户/ID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了?
 

胡同口 | 帮助 | 健康 | 法规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eLong, Inc 本页运行 0.047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