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教:《物权法》相关规定(一)
返回《西祠法律频道》 关闭窗口
butterflyyk 发表于:2008-7-24 22:16:04
各位大虾:《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这点法律上没有明示“满足业主的需要”是通过怎样的方式满足,是否意味着无条件满足?(即不收取也不应当收取费用而满足),请教之!
   
 
 在线
猎人火 发表于:2008-7-25 7:27:09 2
可以收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业主需要.
   
正义独角兽 发表于:2008-7-25 14:22:47 3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业主需要.
   
猪天地 发表于:2008-7-25 16:40:55 4
如小区内有对外开放的会所,这条就更便于理解了吧。
三人行,必有我师。
   
返回《西祠法律频道》 关闭窗口
对不起,匆匆过客没法跟贴:(
登录到 西祠胡同
用户/ID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了?
 

胡同口 | 帮助 | 健康 | 法规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 eLong, Inc 本页运行 0.047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