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第1楼 的 午后秋千:
给大伙儿说说本人在北海买房的亲身经历:
5月24日,本人在广西北海合众房地产代理公司看了一房子,在中介方的主持下和房主的儿子鉴了《房屋预订协议》,并当场交了壹万元定金,并出示了收据。三方书面此款约定暂由北海合众房地产代理公司保管,到房子成交时当作房款扣除。后来,因为房主不愿意卖房子。本人
也不想多追究,就和房主的儿子去北海合众房地产代理公司要回我的定金。(此公司咱当时也没弄清也没想那么多,)哪知,北海合众房地产代理公司的张军也就是收我钱的人,强说我违约,按照他北海合众房地产代理公司的交易规则,这壹万元是不退回本人的。
这时,本人想到法院打官司,才发现此公司很复杂,那法人代表根本找不见。实际上是张军在全权负责这公司。到时官司是赢了可钱要不回来。交完钱再说,和我鉴约的人也就是房主的儿
子一没物产二没收入,此钱在中介方处。一个月过去了,房主根本不想卖房也不同意在合同上鉴字。
于是本人因强收中介费一事找了市消协,7月3日,好不容易才要回8800元。
作为一个中介公司,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权力?
强说我违约!强扣我定金!
在此,给善良的大伙儿提个醒,买房时千万要注意。不要上他们的当。
暴光此公司:广西北海合众房地产代理公司,张军。
如有不实,本人愿负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