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惊天大案纪实——“复制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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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jiehksd 发表于:2008-7-8 0:30:21

这是一个真实的事件,把这个事件曝光给全天下的中国百姓以警示,提高警惕,捍卫我们百姓最基本的权利,不再有千万的“复制卡”事件发生,不再上演类似的悲剧,中国的普通百姓太不容易了!

 

  在20085月中国联通衡水分公司出了一个令人震撼的通信业丑闻,联通衡水分公司“复制卡”事件,受害者于200834月从联通公司购买的120余张无线上网资费卡,均被复制(1560/年,河北省内不限时包年卡),并且是在购买到手中之前均已经被复制。事发后众用户找到联通公司交涉此事,联通公司开始还说调查调查,数日后竟然语出惊人“这是员工的个人行为,你们找她们吧”。众受者不理解——我们买的是你们联通公司的产品, 这是联通公司的业务,怎么问题变成了个人的呢???当众受害者表示如果不解决此事就要找媒体曝光和到法院起诉的时候,衡水联通的总经理朱换义竟先报了案,案却报到了桃城区“治安大队”,众受害者骇然,困惑……治安大队是管卖淫嫖娼和打架斗殴的吗!这个普通人都知道的常识,为何联通公司却报案到了这里,其中原因令人费解……

 

    案件在526被检察院以“职务侵占”名义进行调查,负责经办无线上网资费卡的联通员工李红梅交待了4月份70张卡系从她手中卖给经销商刘某 (实际上3月份的卡也被复制了,当时没察觉到,是由联通公司员工王艳杰卖给经销商的,当时王未交待),在检察院发现职务侵占主体不够条件的情况下,将案件转到了桃城区经侦大队,在“其他因素”的干扰下,李红梅被取保候审。看到被骗的经商刘某因人身安全东躲西藏、面容憔悴,一位好心民警暗示说:案子侦察阶段可能会进行很长一段时间,你拖不起,还是想想其他途径吧。

 

   细细想来?这么一个普通的简单的消费者受侵害案,理应得到合理合法赔偿的事件,为什么到了联通公司这里就那么曲折、那么复杂呢?

   众法律工作者不解、众受害者不解、众老百姓更不解:

1、用户从联通公司购买的产品(受害者拥有充分的证据,铁证如山)有问题为何不解决?仅仅是财大气粗?还是领导怕丢了乌纱帽?还是背后牵涉的人太多?

2、从技术角度分析,一个普通的员工一个人是没有能力将CDMA无线资费卡成功复制的,只有机房人员才能够从技术上实现,而嫌疑人只是营销人员,这又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3、从事发后联通公司的一拖再拖、推卸责任等恶劣态度,可以折射出背后有更深层次的问题……

   受害者都是弱小的普通百姓,找到哪个部门都被联通一一攻关,记者来了找你报社社长摆平等等,均不了了之。真可谓是“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由此可见衡水联通还真不一般!

4、有人会问?为什么不去法院告联通?资深律师是这样说的:公安一直处在侦察阶段,不深挖,不结案,案子永远拖下去,法院也没法审理。为什么案子进展会是这样?大家去想吧……

 

   基于此全省120余位受害者拿着联通的“复制卡”走访了北京,上海的很多律师事务所,这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及专家看了之后,都感到不可思议,非常愤怒,一定要将此事件向全天下的中国百姓公布,让这些丑恶曝光,让这些通信败类见光。

 

  受害者的很多朋友都熟悉这个行业,而且很多都是通信界的,得知众受害者在衡水联通所亲历的不公遭遇,看了这触目惊心的事实,出离愤怒,我们不仅要采取法律手段维权,而且要将这一事实向全天下的百姓揭露!

 

  请全国人民关注这中国联通衡水分公司令人震撼的“复制卡”事件的处理结果!也请各位网友给我们以正义的支持,将事件追查到底。

  请有正义的媒体依实报道,还河北省120余名受害者一个公道,还中国普通受害消费者一个公道。

  

                                    

“复制卡”事件受害者维权热线:13315835533

 

附:衡水联通公司电话号码(办公室):    总经理  (朱换义)   13010147666

                                       副总经理(张明才)   13010147698

                                       办公室   (李爱军)     13010147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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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匆匆过客没法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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