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记得那一年南大的碎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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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鲨 发表于:2008-6-28 11:14:45

黑弥撒天涯"关于南京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原文 讲述杀人经过

 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
  首先声明,我不是警察,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之前也看过网上关于这起案件的一些讨论,但说实话,其中大多是在讲故事,基本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因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只能凭借自己的猜测胡乱发表一些看法,目的和大多数人一样,都希望真凶早日归案,被害人的冤魂能早日得到安息。也欢迎各位一起来讨论。
  就目前来看,网上争论最多的,无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从事什么职业。有医生说、屠夫说、厨师说,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自己的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但问题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与职业有关吗?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嫌疑人所从事的职业根本与“切肉”无关,但他又具备相关的知识,比方说,利用业余时间自习了解剖学,香港电影《羔羊医生》很多人都看过吧?电影的情节就取材于曾经发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过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个人认为,这种假设的可能性比较大。
  犯罪嫌疑人是怎样把被害人杀害并分尸的呢?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并将其强行带回住所再实施作案?不可能,因为这种情况,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并不熟悉,被害人必然会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将其带回住所,杀人后再分尸,也没有必要将尸体切成一千多片,甚至连内脏和衣物都整齐地叠放好,或者说,没有一种原因会导致嫌疑人这样做,所以,偶遇的说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么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应当是熟悉的,至少是认识的。是什么能够使两人认识并熟悉呢?我的观点是——相同的爱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时很少与同学交流,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爱好。或许正是由于被害人的爱好与大多数人不同,才会导致她不与同学交流,而当被害人遇到一个与她爱好相同的人之后,她的心情会是怎样?一定是非常高兴,并且很乐于对这个人敞开心扉,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够吸引他的地方,这些应当是使两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爱好呢?我先不说,来说点别的。
  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我一直认为,这里是南京文化气息最浓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南京最早卖打口碟的就在这里。这里的种种完全不同于城南或下关的市井小巷,也不同于新街口等商业区,这里之所以有它独特的地方,主要就是因为文化。这样一个充满文化气息的地方,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当然愿意在此居住,也包括犯罪嫌疑人。接着我想说说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听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个性一定十分张扬,装扮也一定奇形怪状,其实不然,听这类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尤其是听重金属和极端音乐的。这类人现在仍然比较少,在当时恐怕就更少了。想想看,96年的时候大多数人在听什么?又有几个人明白什么叫死亡、哥特?也许有人会问:你说的共同爱好就是指音乐?没错,可能性非常大。我们不妨再做个假设,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没有任何线索,因此以下只是我的主观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是在胡说八道,那就权当听故事好了: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更是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认识了,并很快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们听音乐,谈心得,几乎无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谈,她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
  但是被害人并不知道,她已经离死不远了。也许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嫌疑人开始不可自拔。每当与被害人相处的时候,嫌疑人总是能够回忆起“她”,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
  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时期基本上都经历过一件或数件对他们身体乃至心理造成伤害的事件,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从而导致了后来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过去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们无从查证,但有一点,事件本身一定对他的伤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
  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他爱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远地留在身边,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
  作案过程我无法做出具体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着被害人的身体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只要被害人的灵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满足了。
  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最后再强调一下,以上分析,只是基于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做出的主观猜测,仅代表我个人观点。如果各位觉得我说得不对,欢迎做出更正和补充,如果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调查,也希望这些能够对他们的侦查工作提供一点点帮助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
    我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 
    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
    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等到那一刹,黑暗的天空突然被一道巨大的闪电划开。孙
悟空一跃而起,将金箍棒直指苍穹。“来吧!”那一刻被电光
照亮的他的身姿,千万年后仍凝固在传说之中。
    “其实我要学的,你又教不了我。”“你想学的是什么呢
?”法明定住气问。玄奘抬起头来,望望天上白云变幻,说: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我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
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斑竹大寨
   
 
白鲨 发表于:2008-6-28 11:17:11 2

网友黑弥撒发帖描述南京119杀人碎尸案女生被碎尸千块过程(图片)

1996年1月19日,南京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凶杀案:被害者是南京大学的一名大一女生,其尸体被发现时,已被切成了1000多块,而且内脏和头颅也有被煮过的痕迹。案件发生后,南京警方投入了大量警力、物力来侦破此案。但是,12年过去了,案件还是未破。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近日,互联网上突现一个帖子,发帖者猜测了凶案嫌疑人的杀人动机及嫌疑人的身份背景,并详细描摹了杀人过程。该帖子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网友认为,发帖者很有可能就是凶手或是知情者。

当年血案南大女生被碎尸千余块

这起案件至今还在张小姐的心理上留有阴影。案发时,张小姐正在南京大学读书。她清晰地记得,那件红色的血淋淋的上衣在学校橱窗展示的情景——这是当时警方在征集案件线索。案发后,几乎所有的女生夜里都不敢出门。“实在太恐怖了。”张小姐现在回忆起来,眼神里还带了丝恐慌。确实,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凶杀案,凶手的残忍程度让人发指。据称,凶手杀人后,把死者的尸体切割成了1000多块,还把死者的内脏和头颅放在锅里煮了一下,随后,又很仔细地叠好死者的衣服,把尸块分装在多个行李包里,丢弃在南京闹市区的多个地段。

1996年1月19日清晨,受害者的尸块被陆续发现,震动了整个南京市。警方立即展开了调查。但是,这名女生比较内向和单纯,交际并不广泛,在她认识的一些人中,都没有作案的嫌疑。

就这样12年过去了,虽然南京警方一直在全力侦破此案,但凶手却至今逍遥法外。发帖者猜测

音乐是凶手和死者沟通媒介?

2008年6月19日21时49分,天涯虚拟社区网站突现一个名为“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的帖子,发帖者的网名叫“黑弥撒”。“黑弥撒”首先声称,“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

之后,“黑弥撒”对这起案件的行凶者进行了大胆猜测:“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1000多块,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码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有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

帖子的核心处还不在于此。在“黑弥撒”看来,对于这个受害女生来说,要想认识凶手,并放下戒心和凶手单独接触,需要一个“媒介”——这个“媒介”就是他们的共同爱好。那么,这个让他们能够沟通的“媒介”是什么呢?“黑弥撒”想到了打口碟。这种以废塑料名义被进口到国内的国外正版碟因为上面被打了个口子而得名。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等音乐。“黑弥撒”就从这类音乐入手,描述了死者和凶手相识的过程:“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时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此时,犯罪嫌疑人出现了,并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便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很快成为了朋友。之后,被害人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

杀人动机源于心理阴影?

如此浪漫的相遇怎么会换来一场悲剧?“黑弥撒”也给了一个合乎逻辑的推论:“也许是她的外表、气质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孩永远留在身边,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嫌疑人开始不可自拔。”

于是,在“黑弥撒”的设想中,凶手向被害人伸出了罪恶的双手。网友判断

发帖者就是凶案嫌犯

“黑弥撒”的帖子发于6月19日晚上。20日下午,一位名叫“很多的”网友对“黑弥撒”的帖子进行了一番分析。“很多的”说:“我很不负责任地认为,凶手很可能就是楼主!‘黑弥撒’的文章条理清楚、注重细节,表明其‘稳重、深思熟虑、行事富有条理且力求完美’,并且‘细致、有很强的观察力和记忆力’。”“很多的”用心理学方法分析,认为“黑弥撒”是极为典型的人格分裂。

跟帖中,也有很多网友认为,“黑弥撒”只是用一种独特的方式分析此案。发帖者回应

发帖为吸引高手探讨此案

对这些怀疑、猜测,“黑弥撒”在网上笑对质疑。为了表示坦荡,他还在网上留下了自己的QQ号,称欢迎网友与自己交流。昨天下午,记者与“黑弥撒”在网上做了交谈。他告诉记者,自己今年26岁,南京人。和一些网友猜测的一样,他称自己是学法律出身,现在银行任职。“1996年,我才14岁,还在上初中,从这一点上来说就可以排除我作案的嫌疑了吧?”“黑弥撒”说,自己对这起案件的关注始于2006年,而途径就是在网络上看到了关于此案的几个帖子。而此次发帖的初衷,“是借这个帖引起更多人对此案关注,吸引高手进来一同探讨,但这么多人怀疑我倒是没有想到的。”警方重视

将对帖子线索进行分析

昨天,记者和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刑侦大队取得了联系。刑侦大队的有关负责人浏览了所有的帖子后告诉记者,他们将组织人力对帖子所提供的一些线索作进一步的分析,他们对网友的热情表示感谢。同时,他们也强调,警方对此案的侦破也从未放弃过。

而“黑弥撒”对警方的关注很是欣慰,他表示,如有可能自己很希望能和办案的警官沟通,更全面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以助警方早日破案。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
    我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 
    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
    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等到那一刹,黑暗的天空突然被一道巨大的闪电划开。孙
悟空一跃而起,将金箍棒直指苍穹。“来吧!”那一刻被电光
照亮的他的身姿,千万年后仍凝固在传说之中。
    “其实我要学的,你又教不了我。”“你想学的是什么呢
?”法明定住气问。玄奘抬起头来,望望天上白云变幻,说: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我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
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斑竹大寨
   
赏月吟风也要论 发表于:2008-6-28 20:06:08 3
诡异悲惨的案件, 往事不堪回首。
   
dr_tina 发表于:2008-6-29 15:20:48 4

说说自己的看法:
1 凶手体格应该比较健壮,能把尸体切成那么多块会耗费很多体力,另外如果真如网友说描述尸体被切的整齐块片状,那么这个人应该有一定程度的强迫症(如洁癖),才能在那种情况下做到这点。
2 一种可能的情况:被害的女孩应该和凶手有过几次接触,常理下,一个女孩在第一次遇到有共同爱好或是有好感的异性,应该也不会贸然跟着他到非公共场所单独相处,尤其对于一个初到南京的大一女生,尤其在1996年的时候,很可能他们在公共场所已经见过几次面,聊天,吃饭之类,在话语投机好感增加情况下,慢慢失去了戒心
3 另外可能的情况就是凶手精神变态,被害人在呗强迫的情况下带走
4 被害人死因不明,我不知道1996年的法医处理技术怎么样,当时有没有对于体内酒精 毒理方面的检测,有没有从尸体身上找到不明的毛发(凶手把尸体切成那么多块应该需要很长时间,这么长的时间里面毛发掉落可能性应该很大),有没有找到精液,如果当时难以做到这些检测,那么尸体有没有被很好的保存,如果能保存完好很多检测现在是可以做的

   
狐狸多多 发表于:2008-6-29 15:43:36 5
当时是满城风雨啊
记得我1996年9月入大学,一进去就听上届的人在热谈,南大的同学一见面也谈这个事,当时简直是言必称“碎尸”
   
白鲨 发表于:2008-6-29 21:03:52 6
以下是引用 第4楼 dr_tina 的话:
说说自己的看法:1 凶手体格应该比较健壮,能把尸体切成那么多块会耗费很多体力,另外如果真如网友说描述尸体被切的整齐块片状,那么这个人应该有一定程度的强迫症(如洁癖),才能在那种情况下做到这点。2 一种可能的情况:被害的女孩应该和凶手有过几次接触,常理下,一个女孩在第一次遇到有共同爱好或是有好感的异性,应该也不会贸然跟着他到非公共场所单独相处,尤其对于一个初到南京的大一女生,尤其在1996年的时候,...
汤医生就是专业啊
我一直都觉得应该是变态杀人,根本就没什么认识\熟悉等等乱七八糟的情况,否则就南大那一带人山人海的地方肯定会被人能够看见的啊,而且线索会有很多^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
    我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 
    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
    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等到那一刹,黑暗的天空突然被一道巨大的闪电划开。孙
悟空一跃而起,将金箍棒直指苍穹。“来吧!”那一刻被电光
照亮的他的身姿,千万年后仍凝固在传说之中。
    “其实我要学的,你又教不了我。”“你想学的是什么呢
?”法明定住气问。玄奘抬起头来,望望天上白云变幻,说: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我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
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斑竹大寨
   
燃心 发表于:2008-6-30 10:41:40 7
我上高中的时候,老和肚子疼用南大凶杀案吓唬对方
脚下踩着了一片柔软
俯身拾起
掌心微湿

那么熟悉
原是支离的破碎
被迫零散的


凋落的季节
鲜艳都已枯萎
唯有
伤痛开了花
   
风灵2002 发表于:2008-6-30 12:51:53 8

提一个问题:为什么大家都先验地认为凶手是男人?

扫尽冤孽海内清,重整民生百废兴。
礼义廉耻张王道,典章制度载人心。
莫道书生空议论,头颅掷处血泪浑。
一衣带水岂可虑,碧浪酣战破金门。
君临九州步龙虎,纵横四海扬威武,
扬威武,效英烈,笑谈渴饮匈奴血。
嬉浪怒海上,跑马戈壁旁。
天下平,华夏昌。
   
唯青花棠 发表于:2008-6-30 19:14:45 9
大晚上的……吓到我了……
要相信Together,
才能够Forever.
哪怕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天真又认真的梦,何必回头。
   
dr_tina 发表于:2008-6-30 20:19:46 10

为什么优先考虑男人:
1 切割尸体是个重体力劳动,女人实施比较困难
2 从以往同类案件的概率上判断,男人占的比率高
但是确实不能排除女性翻案,也不能排除多人联合做‘案

   
TomAnthony 发表于:2008-6-30 22:51:02 11
回复 第8楼 的 风灵2002:
很好!!!你这问题我很崇拜!!!顶!!!
               我们爱美,但有所节度;
              我们尊重知识,但不沉溺;
我们追求财富,但这为了是追求超越,而非想做愚蠢的炫耀。
在雅典,贫穷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不肯努力上进,摆脱贫穷。
                                               
                                          ---carmelo
   
TomAnthony 发表于:2008-6-30 22:51:45 12
对于这案件政治上的原因固然有,但是看看我们的公安办案也就能理解为何十多年了还是破不了。中国的司法不能独立是最大的毒瘤,也是导致很多的错案冤案的发生。
再说说这案件,对于天涯博客上的留言似乎是几个知情着在向大众讲述一个故事,很巧妙的将案件的焦点归集到一类人的身上。但是我个人觉得该案件的嫌疑人是一个团体,或者说是一群人。首先从案件的背景看是在上世纪90年代,对于那个年代的大学生都是万里挑一的精英人物,所以案件如果是像分析的那样是由一个当时30多岁的男人做的,而且这个男人还是受过高等教育的,而且知识面之广让人咋舌,那么这么说来这个男人不仅是万里挑一的人了可以谁当时的背景下这样的人是很稀有的。其次从案件的地点来看是在大学区,一个文化气氛很浓的地区,那么案件就归集到了学生、学者之类人的身上了。自古以来“文弱”二字就扣在了书生的头上,试想一下一个书生怎有此番力气将人分成几千块?最后从死者方面来说,从一个贫穷地区来的学生,对于大城市的一切都是那么地好奇。由猎奇的喜好我们就能推断出死者肯定对某种东西着迷,或者说到了发烧的地步。再想想我们可怜的死者的出生不由地让我想起了迷信二字,这是农村的特设,是从古到今一直存在的,存在即有其价值。所以这一切都让我联想到了曾今疯极一时的“FLG"虽说时代不一样,但我总感觉有千丝万缕的关系。FLG也是通过一定时间的积累而达成的,所以我们可以想象在次之前有过很多个这样的组织而FLG最强大的一个,因此他存活了下来也风光了一时。而在它的成长过程中有许多的类似的组织为其铺垫了。这也是符合达尔文的进化论的观点的。由此我们可以猜测也许是当时我们的被害人参与了某个组织然后因为组织的某种需要,或者说是我们的被害人背叛了组织然后遭到如此的下场。
以上都是猜测希望大家不要见笑。关于案件的侦破还需要当时的证据(也许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还有我们的公安机关的努力,再一个就是需要我国的司法系统能尽快的独立出来。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真正的和谐。
               我们爱美,但有所节度;
              我们尊重知识,但不沉溺;
我们追求财富,但这为了是追求超越,而非想做愚蠢的炫耀。
在雅典,贫穷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不肯努力上进,摆脱贫穷。
                                               
                                          ---carmelo
   
TomAnthony 发表于:2008-6-30 22:53:33 13
对于这案件政治上的原因固然有,但是看看我们的公安办案也就能理解为何十多年了还是破不了。中国的司法不能独立是最大的毒瘤,也是导致很多的错案冤案的发生。
再说说这案件,对于天涯博客上的留言似乎是几个知情着在向大众讲述一个故事,很巧妙的将案件的焦点归集到一类人的身上。但是我个人觉得该案件的嫌疑人是一个团体,或者说是一群人。首先从案件的背景看是在上世纪90年代,对于那个年代的大学生都是万里挑一的精英人物,所以案件如果是像分析的那样是由一个当时30多岁的男人做的,而且这个男人还是受过高等教育的,而且知识面之广让人咋舌,那么这么说来这个男人不仅是万里挑一的人了可以谁当时的背景下这样的人是很稀有的。其次从案件的地点来看是在大学区,一个文化气氛很浓的地区,那么案件就归集到了学生、学者之类人的身上了。自古以来“文弱”二字就扣在了书生的头上,试想一下一个书生怎有此番力气将人分成几千块?最后从死者方面来说,从一个贫穷地区来的学生,对于大城市的一切都是那么地好奇。由猎奇的喜好我们就能推断出死者肯定对某种东西着迷,或者说到了发烧的地步。再想想我们可怜的死者的出生不由地让我想起了迷信二字,这是农村的特设,是从古到今一直存在的,存在即有其价值。所以这一切都让我联想到了曾今疯极一时的“某某教"虽说时代不一样,但我总感觉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某某教也是通过一定时间的积累而达成的,所以我们可以想象在次之前有过很多个这样的组织而某某教最强大的一个,因此他存活了下来也风光了一时。而在它的成长过程中有许多的类似的组织为其铺垫了。这也是符合达尔文的进化论的观点的。由此我们可以猜测也许是当时我们的被害人参与了某个组织然后因为组织的某种需要,或者说是我们的被害人背叛了组织然后遭到如此的下场,也有可能这是一个某个教的入教仪式!!!
1000多块啊!平均一块不足一两,正常人是不会这么干的!!!感觉是信仰
以上都是猜测希望大家不要见笑。关于案件的侦破还需要当时的证据(也许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还有我们的公安机关的努力,再一个就是需要我国的司法系统能尽快的独立出来。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真正的和谐。
               我们爱美,但有所节度;
              我们尊重知识,但不沉溺;
我们追求财富,但这为了是追求超越,而非想做愚蠢的炫耀。
在雅典,贫穷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不肯努力上进,摆脱贫穷。
                                               
                                          ---carmelo
   
小死猫 发表于:2008-7-1 11:51:12 14

呵呵,还好当年我不在南大读书哦,没听说过

   


                我是一只小死猫
                  
   
白鲨 发表于:2008-7-1 12:02:07 15
其实非常简单,就是一变态策划的犯罪行为
和被害人没有任何联系,不认识,没有纠纷,没有情感,没有接触,只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是符合其需要的对象而已,所以案子是破不了的,中国警察如此,美国警察也一样,请各位有空看看DISCORVERY的相关节目即知
凡是有联系的案件总归会被破的^^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
    我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 
    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
    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等到那一刹,黑暗的天空突然被一道巨大的闪电划开。孙
悟空一跃而起,将金箍棒直指苍穹。“来吧!”那一刻被电光
照亮的他的身姿,千万年后仍凝固在传说之中。
    “其实我要学的,你又教不了我。”“你想学的是什么呢
?”法明定住气问。玄奘抬起头来,望望天上白云变幻,说: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我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
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斑竹大寨
   
风灵2002 发表于:2008-7-3 8:52:05 16
以下是引用 第15楼 白鲨 的话:
其实非常简单,就是一变态策划的犯罪行为和被害人没有任何联系,不认识,没有纠纷,没有情感,没有接触,只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是符合其需要的对象而已,所以案子是破不了的,中国警察如此,美国警察也一样,请各位有空看看DISCORVERY的相关节目即知凡是有联系的案件总归会被破的^^ ...
原来如此!找生人下手是王道。难怪香港黑社会都雇大圈仔呢。
PS:discorvery的正确拼法好象是discovery吧?
扫尽冤孽海内清,重整民生百废兴。
礼义廉耻张王道,典章制度载人心。
莫道书生空议论,头颅掷处血泪浑。
一衣带水岂可虑,碧浪酣战破金门。
君临九州步龙虎,纵横四海扬威武,
扬威武,效英烈,笑谈渴饮匈奴血。
嬉浪怒海上,跑马戈壁旁。
天下平,华夏昌。
   
白鲨 发表于:2008-7-3 11:19:32 17
风灵最近走夜路要当心了^^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
    我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 
    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
    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等到那一刹,黑暗的天空突然被一道巨大的闪电划开。孙
悟空一跃而起,将金箍棒直指苍穹。“来吧!”那一刻被电光
照亮的他的身姿,千万年后仍凝固在传说之中。
    “其实我要学的,你又教不了我。”“你想学的是什么呢
?”法明定住气问。玄奘抬起头来,望望天上白云变幻,说: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我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
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斑竹大寨
   
风灵2002 发表于:2008-7-3 16:09:38 18
仅仅指出一个拼写错误,不至于杀人灭口吧。
扫尽冤孽海内清,重整民生百废兴。
礼义廉耻张王道,典章制度载人心。
莫道书生空议论,头颅掷处血泪浑。
一衣带水岂可虑,碧浪酣战破金门。
君临九州步龙虎,纵横四海扬威武,
扬威武,效英烈,笑谈渴饮匈奴血。
嬉浪怒海上,跑马戈壁旁。
天下平,华夏昌。
   
白鲨 发表于:2008-7-5 20:19:06 19
以下是引用 第18楼 风灵2002 的话:
仅仅指出一个拼写错误,不至于杀人灭口吧。 ...
会留活口地,嘿嘿,至于胳膊、腿、眼睛啥的啊………………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
    我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 
    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
    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等到那一刹,黑暗的天空突然被一道巨大的闪电划开。孙
悟空一跃而起,将金箍棒直指苍穹。“来吧!”那一刻被电光
照亮的他的身姿,千万年后仍凝固在传说之中。
    “其实我要学的,你又教不了我。”“你想学的是什么呢
?”法明定住气问。玄奘抬起头来,望望天上白云变幻,说: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我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
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斑竹大寨
   
风灵2002 发表于:2008-7-7 18:56:21 20
以下是引用 第19楼 白鲨 的话:
以下是引用 第18楼 风灵2002 的话:仅仅指出一个拼写错误,不至于杀人灭口吧。 ...会留活口地,嘿嘿,至于胳膊、腿、眼睛啥的啊……………… ...

请各位xdjm做证,要是本灵有个三长两短的,请与某鲨联系。
扫尽冤孽海内清,重整民生百废兴。
礼义廉耻张王道,典章制度载人心。
莫道书生空议论,头颅掷处血泪浑。
一衣带水岂可虑,碧浪酣战破金门。
君临九州步龙虎,纵横四海扬威武,
扬威武,效英烈,笑谈渴饮匈奴血。
嬉浪怒海上,跑马戈壁旁。
天下平,华夏昌。
   
白鲨 发表于:2008-7-8 11:10:15 21
君子报仇,三年不晚,十年不迟………………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
    我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 
    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
    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等到那一刹,黑暗的天空突然被一道巨大的闪电划开。孙
悟空一跃而起,将金箍棒直指苍穹。“来吧!”那一刻被电光
照亮的他的身姿,千万年后仍凝固在传说之中。
    “其实我要学的,你又教不了我。”“你想学的是什么呢
?”法明定住气问。玄奘抬起头来,望望天上白云变幻,说: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我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
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斑竹大寨
   
狐狸多多 发表于:2008-7-8 11:31:38 22
专业帮人打架砍人报仇提供职业杀手(QQ57043XXXX)。
本社团长期专业帮人打架,砍人,报仇,提供职业杀手。您只要提供目标人物的详细资料,其他的事交给我们来办。您可以当面和我们详谈,也可以电话联系。不成功不收费,直到您满意为止。我们严格为客户保密,事成之后销毁一切资料。不限地域,本地外地均可。如有需要,请和我们联系。联系方式(QQ57043XXXX)
   
风灵2002 发表于:2008-7-9 12:57:49 23
以下是引用 第22楼 狐狸多多 的话:
不成功不收费,直到您满意为止。
瞧瞧这客服做的。
以下是引用 第21楼 白鲨 的话:
君子报仇,三年不晚,十年不迟……………… ...
加紧学习本朝太祖著作《论持久战》,以持久战为纲,纲举目张,持久战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
扫尽冤孽海内清,重整民生百废兴。
礼义廉耻张王道,典章制度载人心。
莫道书生空议论,头颅掷处血泪浑。
一衣带水岂可虑,碧浪酣战破金门。
君临九州步龙虎,纵横四海扬威武,
扬威武,效英烈,笑谈渴饮匈奴血。
嬉浪怒海上,跑马戈壁旁。
天下平,华夏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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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匆匆过客没法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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