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商业银行表示:地震震毁房屋按揭仍需偿还,这个时候发布这样的新闻合适吗?强烈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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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行空^ 发表于:2008-5-17 12:11:58
近日,关于按揭贷款房屋是否受地震影响的问题,在社会上激起热烈辩论。有意见认为,贷款房屋若在地震中遭受全损,则贷款者可不必支付余款。
为此,记者走访了多家商业银行和法律界人士,得到了基本一致的答案,即贷款者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房屋)的灭失而消失。也就是说,即使房屋全损,贷款者也有义务按月还清余下贷款。

  银行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房屋抵押贷款属于消费贷款的一种。从民法看,贷款者和银行分别担当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角色,而房屋产权便是银行发放贷款时收取的抵押品;但抵押品的灭失并不导致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关系的终结。事实上,按照我国的《民法通则》和以往的判例:如果抵押品受损,且抵押品已投保的情况下,则银行有权从保险金中优先受偿;如果没有投保,银行也能从追索贷款者的其他财产中优先受偿。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个人破产保护制度,这意味着银行有权利要求法院对贷款者的其他存款或资产实施冻结。

  事实上,消费者和银行之间的贷款协议也显示,抵押品灭失且消费者不能再提供可替代的履约保证,双方可以经过协商终止贷款合同的履行。如不可抗力事件在保险范围内,则银行有权从保险理赔金中一次得到相应于未结本息的补偿。对因消费者的原因未投保或未足额投保致使银行未能得到全额补偿的,消费者仍负有付款的责任。

  显然,作为商业公司,银行是不可能主动免除债务人还款义务的。那么,房贷险能否为地震受灾房屋买单呢?答案也是遗憾的。根据我国保险业通行的《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由于“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所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有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在保险合同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依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在保险公司风险增大的情况下,按揭贷款者可以通过增加保费等方式,同协商保险公司重新确定保险条款。可是,这对已经发生损失的房屋显然于事无补。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记者经查阅后发现,美国在1973年通过的《洪灾保护法案》就要求,在易受洪涝侵袭的地区,贷款机构发放的抵押贷款必须附有洪涝灾害损失保险;而日本在阪神大地震之后也出现了购买地震险的浪潮,房屋地震险的普及率由2.9%上升到了20%。由此大幅降低了因自然灾害造成抵押品灭失而产生的违约风险。

  目前,大部分银行明确表示,鉴于地震灾区的巨大损失,出于社会责任方面的考虑,银行短期内不会对逾期还款者罚息。对于未投保的受损房屋,预期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将出资帮助修复。但是,由于我国开展房屋按揭的历史还很短,期间遇大规模自然灾害的情况也很少,无论在法律制度和实际操作中都留有不少空白,因此不排除今后出现争议的可能性,还期待国家政策进一步明朗。 (记者:张若斌)全景网-《证券时报》

作为一项法律固然要遵守,执行,但在这个时候发布这样的消息合适吗,当务之急是救人,人都死了,看你找谁要钱去。(本人想法)

看海  听海  发呆  爽啊
   
 
洁僻 发表于:2008-5-17 12:28:32 2
只要你银行还我一个优质房防震房不倒房,我就继续换贷。
   
点测 发表于:2008-5-17 18:15:53 3
从法律角度来说,抵押物的灭失不会导致债权债务关系的消失,所以欠银行的钱还是要还的。
下面就是看怎么还的问题了……
  如果有一天我不再有梦想,色彩将在我的眼中褪色; 
  如果有一天我不再有激情,灵感将象鸟儿一样南迁;
  如果有一天我不再有感觉,灵魂将坠入无边的黑暗; 
  上帝,请把那高远的天幕撕开一个缝隙,
  哪怕是仅有的一缕或朦胧或辉煌甚至冷酷的光线, 
  透射到我的生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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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hi 发表于:2008-5-17 21:15:46 4
    国难当前,救人赈灾是目前第一要务,其他事情暂时缓谈!
宁静致远
   
hi-hi 发表于:2008-5-17 21:18:09 5
  8过据我所知,金融系统好象已经就赈灾事务推出了多项专项政策措施,全力支持抗灾。
宁静致远
   
末小默 发表于:2008-5-17 22:04:29 6
这个时候发这种新闻是不太合适的,不过,是否要继续还贷这些商业银行怕是无权做主,唐山是三十年前了,经济发展最快的三十年里一直没有重大自然灾害,相应的机制应该也是没有的,对这一类的重大自然灾害,应该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至于该怎么处理恐怕要更高层面的机构来决定了。
   
hi-hi 发表于:2008-5-17 23:33:05 7

  银行业 六大行六项特别承诺支持抗震救灾
   [内容速览]  为全力有效支持抗震救灾,中国银行业协会昨日联合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共同发出做好抗震救灾期间银行业金融服务的特别承诺:  一是开设抗震救灾捐款、汇款绿色通道,对办理向四川成都、绵阳、德阳、阿坝自治州、广元等遭受严重地震灾害地区捐款的客户一律实行优先办理,并免收结算手续费。

  为全力有效支持抗震救灾,中国银行业协会昨日联合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共同发出做好抗震救灾期间银行业金融服务的特别承诺:

  一是开设抗震救灾捐款、汇款绿色通道,对办理向四川成都、绵阳、德阳、阿坝自治州、广元等遭受严重地震灾害地区捐款的客户一律实行优先办理,并免收结算手续费。其中捐款类型具体包括公司客户、个人客户汇往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及灾区红十字会等慈善机构的抗震救灾捐款;公司客户、个人客户汇往当地慈善机构或媒体组织的抗震救灾募捐专用账户的捐款;而按银监会银监办发65号要求,上述银行将向救灾专用账户捐款免除跨行转账手续费;二是做好救灾款项的支付清算服务,确保救灾款项第一时间到达指定收款人账户;三是做好资金调运和汇划,保障灾区客户提取现金的需求,保证中央政府和全国各地救灾款项及时入账和拨付;四是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想方设法恢复受灾地区网点的正常营业,特殊情况下可设临时营业点,以保证客户办理业务的需求;五是对有关抗震救灾的国际救助资金快速办理,并尽可能减免费用;六是开启抗震救灾绿色授信通道,积极做好抗震救灾贷款投放,支持抗震救灾物资的及时采购和流通,对电力、通讯、公路、铁路等受灾害影响大的行业和企业采取特殊的金融服务支持,保证信贷审批效率,确保救灾贷款及时到位。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5日12时,银行业捐款已经达到19205万元。目前银行业的捐赠仍在陆续进行中。

宁静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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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匆匆过客没法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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