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订英语报的同学很多,不知道收到报纸的情况怎样,先说下我的吧。
上期刚开学的那天,两个慈眉善目的姐姐向我推荐了21世纪英语报,我订了一份,全年100元,一次性付清,承诺送报上门。报纸上期是从9月21日的第622期发到今年1月1日的637期,共16份。姐姐每周四晚上差不多总是按时送来的,但这期只三月份的时候送了一次,2月8日的641期到3月22日的643期,是另一学姐送来的,自此,再不见报纸的身影。
上期送报纸的那姐姐人长得很和善,而我以为她大三了很忙,可能会过一阵子就送来,加上四月份准备英语竞赛和期中考试,这事就没想了。期间打了几次总负责*站长的手机,总是关机,到本月打的时候,已是停机了。于是我到宿管中心查到了送报纸的姐姐的住处,而她也不知道站长的手机号。今天在系办意外发现站长在我们系选了课,便在老师那儿查到了他的宿舍号码和手机号(已停机的那号码),后又查到了他的住处(我搞得像FBI的),约一伴前往,叫一男生把他叫了出来,对话开始...
他说在中苑一醒目的拐角处贴了张16开的告示让我们自己去取报纸,帖了三天;说手机一直开机,5月10号被偷才停机,还怪我没提前通知他;他说他订了250份,报社只给了200份;他一开始说会赔我一半,后我说要求退订,他又要我找报社,我问他报社电话号码,他说不知道;他说像英语周报就很好,让同学自己去拿,有的同学自己到后来就不取了...什么意思?难怪让我们一订就是一年,管你要不要报纸,能不能拿到报纸,先收你钱再说,你们不要的报纸,我还可以再拿去报摊卖。宿管的叔叔说,我就一六七十块钱,还花几个小时去找人,这种事太多了,就算了吧。这不光是钱的事,更是人的权利的问题,好比外国恩在外国对我国人犯罪,若不在我国就不能对其进行逮捕,但我国也没放弃这一权利啊。就说钱,按他说的订了250份,报社只给200份,这一去就是5000啊,我们拿了才19份,还有31份,一人62块,十人620,百人就6200...他说现在都不容易,我没进社会不知道挣钱的辛苦,难道我们爸妈就不辛苦了?赚这种没良心,坑人的钱,才大学就这样...
不知道他一共是否是250个同学订了报,他给报社的是否是250份,若果真是这样的话,他做为负责人,应该维护同学的利益,找报社要回那50份。而我们这么久没领到报纸,他只近期象征性地帖了张巴掌大块的通知,且就帖了3天,没人找他要报纸,他就不闻不问,若他是故意这么做的,想问他良心是否心安;若是过失,他有什么资格好意思当站长啊?按他说的话,那个精明,不像是粗心忘了的。刑法里面可是故意过失都算犯罪的。
若按他说的订了250份,不知道那249个同学是怎么想的,是不是因为报纸多了看不完,他不送也就懒得要了?唉,你们放弃的不只是钱,还有你们的权利啊!
他说以后会送来,送满50份为止,姑且再相信他一次,若再耍滑头,我就想一下,要不要在南气风云里说一下,在下期新生开学时,是不是该提醒他们一下?
请大家以后不要轻易就放弃你的权利,否则只会让那些人越来越过分,更巧妙地让你的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