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再早一些的时候,茅于轼提出了著名的“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的观点。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没头没脑的说法引起了一场辩论。在反对的言论中不乏粗暴的言辞,甚至还有谩骂。而支持者的表现,概括起来还是专横。
“为富人说话,为穷人办事”连假问题都算不上。为了这么一句话,很多聪明人不断地加以论证,还不惜攻击对手。让我感到惊异的,是这些文章在中产阶层中产生的反响。随后,一些自称中产者的网友发表了大量嫌贫爱富和敌视穷人的言论。应该说,这是我上网以来看到的最丑陋的一幕。我认为,茅于轼的言论是有害的,不负责任的,实际上加剧而不是弥合了社会的裂痕。我甚至感到,茅于轼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4.
2007年下半年,为了应付即将生效的《劳动合同法》,不少企业提前采取了规避的行动。电信企业华为则要求员工在2008年元旦之前办理主动辞职手续,再与公司签订1-3年的劳动合同;废除现行的工号制度,所有工号重新排序。
面对这样的事态,知识界人士表现出偏袒资方的态度。不少人抱怨新劳动法过于超前,损伤了资方的自主权,会降低中国企业的竞争力。这些问题确实是需要考虑的,而劳工权益长期被忽视也是无可辩驳的事实。怎样兼顾两者的关系,需要我们做出不懈的努力。
我认为,完全否定《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的条款,断言这些条款最终会害了劳工,是非常武断的。
有些偏袒资方,漠视劳工权益的人士说,他们才是真的为劳工好。这么说话,多少有些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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