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2002年9月29日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九条的规定: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按上述理解,于2002年9月29日后开设或迁址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均不得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开设,而今天我们看到的是政府法令、法规的被任意践踏。福中拉斯维家网吧在没有经过任何管理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进香河6号(珠江路小学旁,行走距离不到40米)开设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已擅自营业了一周左右的时间,对上述情况的发生,我们作为其周边的网吧营业场所,有三点不明白的地方想质问相关政府管理部门:
一、
是否只有福中拉斯维家网吧可以蔑视政府的法令、法规,在距离小学不到40米的地方开设网吧,而我们这些遵纪守法的网吧业主则不可以。
二、
福中拉斯维家网吧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前提下,擅自开业一个多星期,是否符合政府的相关法规或已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首肯。
三、
南京这次开放了一部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资格的许可,而在审批过程中按照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排除了一大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这点让我们正在经营的业主们看到了文化主管部门对严格按照政府法令、法规管好网吧行业的决心和勇气,但此时福中拉斯维家网吧的开业是否又让我们网吧业主们感觉到是不是政府法令、法规有所松动。
以上三点反映了我们珠江路附近及丹凤街附近的广大网吧业主的心声,但我们相信这也是南京的网吧业主们的共同想法。一个行业的规范应该有一定的游戏规则,网吧的重点就是应该考虑怎样拒绝未成年,减少社会的舆论,把行业的形象提升起来。福中拉斯维家网吧这个头不能开,一开将会有争相效仿者。那政府的法令、法规制定出来的目的何在?政府的威信何在?虽然说福中在南京是个比较知名企业,但毕竟福中拉斯维家网吧现在的行为是不符合政府的法令、法规,是一种违法的行为。
望相关管理部门对福中拉斯维家网吧违法行为立即予以打击,我们广大业主翘首以盼!
在这次网吧有限开放时间,很多想经营网吧的业主找了很多地方,地段在好 房租在便宜,只要离学校没有200米,都不敢承租,也有好多申请开网吧
可距离不够 被文化主管部门取消资格。
在这里我想问 为什么拉斯维家敢冒天下之不为呢?
任何一个行业都需要有竞争。 但必须是良性的,这样才能促使大家共同进步。游戏规则你必须遵守,要有好的发展,必须要树立行业一个好的形象。
最新消息,目前珠江路地区几十家合法经营的网吧已经联合起来就拉斯维家的问题向各职能主管部门做出强烈抗议。他们说 如果政府不能在短时间处理好,不排除用一些偏激的方式来吸引更多人士对这个事件的关注,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