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世”第一年的中国传媒业热点纷呈,进行评选无疑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新华传媒工场评选2002年传媒业十件大事,更注重事件本身的价值,在选择独立事件、并对其前因后果及宏观背景进行详细阐述,以求全面展现一年来中国传媒业的变化。其实,这些独立事件在其实质上并不孤立,它们不仅在2002年中国传媒业留下深深的印记,而且将对中国传媒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1.“对话”廓清中国传媒业走向
2.中国政府兑现WTO承诺 报刊图书分销外资试点
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颁布 违规介入媒体资本“收、转、退”
4.广电体制改革决策实施 四级办电视转为三级办电视
5.出版业大规模整合 中国出版集团成立
6.新闻集团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合作 外资电视进入中国重大突破
7.“指导广告业发展职能”重归工商总局
8.数字电视正式大规模播放
9.获得北京地铁传媒业务 中信文化成为传媒业新秀
10.《财经》败诉 媒体报道空间收紧
“对话”廓清中国传媒业走向
10月27日,中宣部副部长、广电总局局长徐光春,中宣部主管改革工作的副部长李从军,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石宗源在央视二套“对话”节目中畅谈了国内传媒业的发展与改革。
“对话”全面涉及了当前中国传媒业各方面最为热点的问题(集中在市场化、集团化、管理与开放、投融资几个方面),并由这三位当前传媒业高层领导作出了明确的表态。这一表态对中国传媒业的发展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其主导思想将逐步体现在此后中国政府对传媒业发展的政策掌控及相关细节调整之中。
中国政府兑现WTO承诺
报刊图书分销外资试点
香港泛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9月2日与人民日报社成立大华媒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作为中外合资报纸、期刊、图书分销企业试点,经营期限为20年。经营范围包括中国公开出版的报纸、期刊、图书的全国发行分销,成为中国第一家获准在中国同时经营报纸、期刊、图书的发行公司。
这是首家外资公司成功进军中国媒体发行服务市场。此后,TOM集团与三联书店合作成立合资经营公司,经营期刊广告和销售发行业务、图书发行及国内外版权合作业务、网络经营业务、图书编辑业务以及图书连锁店业务等。中国政府正在逐步实现加入WTO的承诺。
此次香港泛华及TOM进军内地反映了外资企业对内地市场的野心和渴求,更明显的体现了中国政府在实现WTO承诺基础上扶持内地核心媒体集团的决心和行动,在一步步实现中国政府加入WTO承诺的基础上,为内地核心媒体集团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先天上的优势。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颁布
违规介入媒体资本“收、转、退”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制定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4月1日实施。该目录分鼓励、限制、禁止三大类。在“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包括以下涉及传媒业的领域:图书、报纸、期刊的出版、总发行和进口业务;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总发行和进口业务;新闻机构;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发行及播放公司;电影制片、发行公司;录像放映公司等。
此前,中国政府已经制订出媒体集团融资的具体规定,有关管理部门将对违规融资进行清理整顿。对已经违规介入媒体的外资和私人资本来说,将面临“收、转、退”等方式的选择:由报业集团、广电集团将这部分资金以收购的方式收回;将这部分资金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外资或私人资本采取其它方式主动退出这一领域。
广电体制改革决策实施 四级办电视
转为三级办电视
7月1日,全国各省市开始推出“公共频道”,四级办电视中的县区级电视台开始并入公共频道,四级办电视成为三级办电视,这被认作是广电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
此前,2002年6月11-12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召开了全国市(地)、县(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职能转变工作座谈会。会议明确,市(地)、县(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职能转变工作的实施以广电总局《关于市(地)、县(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职能转变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广发办字[2001]1475号)为原则,实现县(市)广播电视台自办电视频道改为在公共频道插播节目时段的调整。
四级办电视改为三级办电视,县级台自制节目取消,使中国的电视频道更为集中,可以避免无效和大量重复造成的投资浪费,使经遴选播出的节目来源更丰富,内容更好看,这是顺应广电集团化建设的必然。级别层次的减少,为集团化后的广电合作和“并购”创造了有利空间。同时,通过资源的集中,也有利于将广电市场做大做强,以规模见效益。
出版业大规模整合 中国出版集团成立
中国出版集团4月9日在北京挂牌。中国出版行业第一次大整合正式开始。中国出版集团由人民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美术出版总社、人民音乐出版社、三联书店、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和新华书店总店、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公司共12家大型企事业单位组成,员工5000余人,总资产为50亿元人民币。
组建后的中国出版集团以出版物生产和销售为主业,是集各种介质出版物的出版和销售、连锁经营、进出口贸易、版权贸易、印刷复制、信息技术服务、科技开发、资本运作于一体的经营多元化大型集团。
尽管中国出版集团在成立后资源整合效率一直不如人意,中国发行集团也迟迟未能挂牌成立,但在中国加入WTO的情况下,中国政府决心加快组建综合性出版集团,中国出版集团的挂牌成立只是一个开始,新闻出版领域的大规模资源整合也才刚刚开始。
新闻集团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合作
外资电视进入中国重大突破
12月19日,新闻集团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签约建立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在节目拍摄、世界性发行以及节目交流三个方面进行广泛合作。新闻集团进军中国图谋已久,在星空卫视获准落地中国的情况下,又取得了一重大突破。
虽然WTO并没有承诺开放广播电视,但外资一直没有放弃努力,此次双方的合作被外电称为“中国政府给予新闻集团的特许,是实质意义的突破”。
媒体集团化的发展思路给国内广播电视业的发展创造了多方合作的机遇,除了国内集团间的合作外,走出去,迎进来,不可避免的成了广电集团发展的一个思路。外资电视的传统优势,正成为它们进入中国的最大资本,而合作,无疑是最可行之路。
此次合作,双方的战略联盟意义显然并不是主要的,更为重要的是,它进一步突破了外资电视在内地的活动范围:门虽然还没敞开,门缝正在逐渐扩大。
“指导广告业发展职能”重归工商总局
9月份,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了3年的“指导广告业发展职能”又重新划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20多年来,中国广告业的主管单位一直是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及其前身部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下属相关机构一直负责广告业的规范、发展、法规政策等职能。但在2000年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指导广告业发展职能”划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从此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下属机构广告司就只具有了“广告监督管理司”所应具有的监督管理职能,而不再承担广告业的事业发展规划。
当初“指导广告业发展职能”划归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时,由于经贸委本身主管的行业盘子非常大,而广告业的盘子相比较小,难以引起经贸委的重视,同时经贸委又对广告业不是很熟悉,缺乏相关的管理经验,因此广告业实际上陷入了一个“管理真空”时期。
广告业规范化管理的缺失,实际上影响了广告业的正常发展,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本不该出现的问题,如2%的规定等。因此,国家对广告业的规范化管理很有必要,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指导广告业发展职能”的“失而复得”及期间发生的一系列问题就是明证。
数字电视正式大规模播放
5月31日,四川省在全国率先正式开通运营数字电视,从而带动了数字电视建设的热潮。7月,国家计委宣布了我国数字电视的发展年表:2002年,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中国数字电视系统标准将获最终确定;2003年将在全国更大范围内进行数字电视商业广播试验;到2015年,数字电视基本上成为我国电视播放主力。
作为电视未来趋势的数字电视的建设,同时将促成收费电视和专业频道的发展。目前,全国已经有上海、河北、广东、武汉、天津、湖南等多个省市开通或进行数字电视的试播。可以预见,2003年将成为数字电视建设年,而基于此的收费频道将挑战传统的电视收看模式。
数字电视标准尚未确定是目前国内数字电视发展的一个障碍,而随着2003年数字电视标准的确定,技术的瓶颈将被打破,随之而来将是内容瓶颈的凸显。虽然数字电视的推广是一个逐渐的过程,但是,标准的确立将使电视台敢于投入资本,建立相应的硬件基础。硬件基础完善后,播什么将成为这项技术的主要毛病。以现阶段的电视节目而言,显然绝大多数不具备“必看性”,而数字电视的多频道提供和专业化频道最终将使电视节目具备“必看性”,只有这样,观众才有可能升级收看设备,才能迅速扩大数字电视用户。
获得北京地铁传媒业务
中信文化成为传媒业新秀
8月6日,中信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和北京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约成立一个合资公司枣北京地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根据协议,今后北京地铁和轻轨的所有传媒业务枣包括灯箱、路牌、墙面广告和报刊、音像发行枣都将由这间新公司负责,而北京地铁集团则不再兼手经营。中信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由此获得了北京地铁的传媒产业,将借此打造北京地铁传媒帝国。
中信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目前主要经营六个方面的业务:影视、报刊、电视、娱乐、体育和广告。从制作、发行影视剧到合作经营电视频道,再到创办、合办纸质媒体,纵跨线上、线下,中信文化正在通过资本运作,形成“美国在线时代华纳”式的整体构架。
尽管中信文化筹划已久的“地铁报”至今也未能推出,但中信文化在2002年还是凭借资本的优势和不断的合作,包括收购广告银行项目、出版发行《文汇百花周刊》、组建“北京世纪元素视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组建全国首条电影系统外跨省电影院线北京世纪环球电影院线发展有限公司等,初步形成了传媒集团的雏形。
而在中信文化背后,是超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中国最大的投资公司中信集团公司,旗下还有中信国安、中信泰富等公司,在传媒业占据了重要位置,其发展前景值得期待。
《财经》败诉 媒体报道空间收紧
6月4日,深圳罗湖区法院就世纪星源起诉《财经》一案当庭判决:《财经》须公开道歉并赔偿30万元人民币。《财经》表示将请求上诉。
3月5日第55期的《财经》杂志刊发《世纪星源症候枣一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操纵》一文,质疑该公司操纵财务报表虚增利润12亿多元,深交所上市公司世纪星源认为该文严重失实,要求索赔308万元人民币。这是国内上市公司首次状告媒体名誉侵权,此案的判决结果对中国媒体的报道取向有深远的影响。此后,又发生了海尔集团公司起诉陈毅聪的事件。值得一提的是,《财经》2001年8月曾发表引起极大轰动的文章《银广夏陷阱》。
尽管类似诉讼会影响媒体报道在一些细节上的操作更加规范,但在更大程度上威胁着公开信息的自由流动,给中国媒体尤其是财经类媒体的报道戴上了沉重的桎梏。
有资本市场的资深人士称,上市公司因为财务报表遭到质疑而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在欧美等地的发达国家都少有先例:因为受质疑的是公司管理层,获益的是广大股东,股东们很少支持管理层动用“公款”来维护管理层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