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美事件的声明
亲爱的朋友:
谢谢你的支持!对你们每一位朋友的支持和鼓励我都将会给予回复并致以最真诚的谢意!虽然我们并不相识,但是你们以一颗公正永不偏薄的心给了我鼓励,支持和劝告.为我的事情出谋划策.不管事情的结果怎么样.我都要谢谢你们!是你们让我在想放弃的时候学会了坚持!
公道自在人心!是非自有公断!
对于国美事件,我希望大家发表自己的真实经历和客观的评论!我会秉持公正的立场和态度处理这一事件。我不会针对任何人或任何的企业,但说错话和做错事情的人必须站出来道歉!
一直以来我多次打电话给国美的客户服务中心,要求他们提供259号员工和我通话的电话录音,对事件的真实情况进行调查,并给我回复!可是到现在为止国美电器客户服务中心一直在采取拖拉和推委的态度!对我是不道歉!不理睬!甚至有他们的员工,在网上和我的留言信箱中发表卑劣和恶毒的言论!在网上散布与事实情况截然相反的说明!一个大企业的多名员工竟然做出如此卑劣的事情!不得不叫人感到遗憾!
以下是我昨天回复一个到现在都不敢承认自己是国美员工的人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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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你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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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 永远的戈兰旅 >>> 于 2008-6-29 3:2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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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国美的意见还是你的意见?
为什么要我去找你们?
我要作真正的消费者!
让你们的人来找我!
你们不觉得你们员工在西祠上的言论太过于放肆了!全南京的市民都在看你们的笑话!你们是想等到点击的次数超过10000人再出来解决问题吗?
把握机会,做出一些积极的表态!或许我还可以帮你们挽回一些不好的影响!
过了这个机会,损失的只能是你们!
我从一开始就不想发这样的帖子,完全是你们促成的!
发了帖子后,我一直在希望你们能够作出积极的表态,挽回你们的影响!可你们对我告以这是我的权利!这不是逼我吗?我能怎么办?我只有选择和你们在这条路上走到底!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国美的领导?你的温和理智是我现在选择和你对话的原因!
如果你是领导请你认真思考我的话!如果你不是请帮我把我的意思转告您的上一级部门的领导!希望引起他们的重视!
这一事件现在根本不是产品的问题了!这是你们员工人的问题了!
我不知道你们在西祠上的行动是有组织的还是自发的?如果是自发的我完全可以理解,真的,如果我的同事有这样的”委屈”我也会顶一下的!但如果是你们公司组织的,就显的太没水平了!我要是你们的领导我就会让你们停止!原因很简单你们的员工在这样的公共场使用这样卑劣的语言,把你们企业的形象彻底败坏光了!
南京市民会说:看看吧!这就是国美的人!素质真差!
刚刚我给你们每一位都发了一封感谢的信件,可能您也收到了?您可能要问我感谢你们什么啊?
其实很简单,因为你们在帮我的忙!
你们增加了点击的次数,你们使简单的问题复杂话,让更多的人进来关注我的投诉!你们员工卑劣的语言和恶毒的人身攻击,让更多的南京市民开始关注你们!你们实在是在给自己难看啊!以下是他们另外一位员工在网上发给我的东西!请大家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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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fly
发表于:2008-6-28
21:49:11 |
第12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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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发表如此言论,竟然还上西祠的头版,真是佩服西祠的水平。
这几年我一直怀疑中国属于未经过思想解放的国家,看来确实如此,因为人们的思想也就不过尔尔。
我来谈谈对此事的看法。所有的事,都有一个尊崇的游戏规则,或者说是那就是等价交换。
开始时,你拨打了400之后,当地(025)南京的问你有没有拨打厂家维修电话,这是很正常的一句,但你却开始抬杠,拿出了“谁销售谁负责”,呵呵,我真是国美是负责,但国美是凯子吗?难道生产厂家没有问题吗?
等价交换一:国美利益=厂家利益=消费者利益,所以,当顾客产品质量有问题时,就应该找厂家,就如同一个妇女生下一个小孩,但小孩却不满意了,说我怎么不是带把的(男的),你说怎么办?现在科技已经证明,那是男人的错,孩子不找老子却找母亲,这是不是不孝子啊,国美,厂家,消费者就是和着三着差不多。
当厂家上门维修后,商家回访电话问修好了没,你却有耍孩子脾气,耍赖,客服mm当然找厂家核实,你说这是谁的问题?
当天打了电话,就叫嚷着要今天上门维修,要知道你打400后,400转到南京,南京转到厂家,这不需要时间吗?任何一个单位都有一定的工作负荷量,什么都要讲个流程,你以为是在马路边修鞋啊?说让来就来,还让我们工人阶级活吗?
你把你写得多读几遍,你站在对方的角度想了吗?人家没有主动配合吗?一直以来,没有帮你解决吗?但是你配合了吗?
对你,这种国人自私的劣根性,已经不想多说,我只有一个字,靠! |
以上的言论,我并不生气!这是对他自己极大的侮辱!
我真的帮不了你们了,我唯一的劝告是:我欢迎你们的员工加入我的帖子进行讨论,但为了你们企业的利益请像我一样在任何情况下不要使用卑劣和恶毒的语言攻击对方!当然你们要不听我也没有办法了!
如果你们想解决问题你们的人应当主动来找我! |
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16条的规定:对消费者提出的承担责任的要求,五日内不作答复的即可被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要求!
从6月25号上午8时40分,我拨打国美电器的客户电话到现在为止,国美电器已经远远超过国家法律规定的答复期限了!今天已经是第6天了!国美没有做出任何的回复!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我感到愤慨!因为国美没有遵守国家的法律,他的行为实质上是对国家法律和消费者权益的极大藐视!
我要求:
国美必须从这件事情中吸取教训,必须正式承诺将不折不扣的执行国家三包法规定的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
只有这样我才会停止我对国美的投诉,为这一事件划上圆满的句号!
在此期间为了表达我解决问题的诚意和我网上发贴投诉目的的纯洁性,我承诺:不组织,不参与,任何抵制国美电器的活动或组织也希望大家以一颗平常心对待国美电器。相信国美电器会尽快的就这一事件作出恰当的处理和回复的!
同时也希望您能够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积极的登陆西祠网,关注我的维权之路!积极的发表您公正的想法和评论!
谢谢!
共和国---列兵!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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