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感觉很强烈,大家觉得呢?
最近一段时间,很多单位的员工,尤其是要离职的员工,选择了一种极端途径来解决问题,"闹"!
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就是堵门,堵生产线,大喊大闹,闹的越大越好,按照劳动法规应该赔偿1000的,我非要5000,不给我就闹,警察来了,我还是闹,反正现在警察不敢抓人,我就是死去活来的闹,最后没办法,企业只有认栽,给钱!
很多人会说,不给又能怎么样,我只按劳动法规赔偿,呵呵,想法很好,可惜不靠近现在的实际,看现在的媒体了吗?只要是劳动者申诉的,所有媒体都站在劳动者一边,不管劳动者对不对,总之劳动者一说自己可怜,再掉上几滴眼泪,媒体就马上失去了客观报道的准则,企业怕媒体的曝光啊!!!这里要说一句,劳动者的利益该不该维护,这是肯定的,但是,一定要注意国情,我们不可能像欧美国家那样,让劳动者享受那样的待遇,因为我们还处在人家50年甚至更多年前的发展水平,那时的西方对劳动者的保护也是很弱的,因为他们正在进行原始的积累,我们现在也正在积累的阶段,虽然跨越式发展是好的,但是如果不注重发展的实际,盲目强调跨越式,可能“大跃进”又要来了!
那天看电视,说一个客户经理,晚上回家接客户的电话,也要公司付加班费,好像是要70万!!而且最后主持人的观点是,觉得劳动者的要求合理???呵呵,这时真的想纳闷,电视台那么多记者,那么多工作人员,有几个有加班费,甚至说有几个签合同交保险的?? 很多善良的劳动者看了节目后,会觉得晚上接客户电话都可以要加班费,那以后只要是从公司辞职,就一定要公司赔偿点东西,最好把数字扩大,然后找媒体曝光,企业就怕了,最后仲裁和法院也怕了,最后的调解结果肯定是劳动者拿钱,呵呵!!!
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是天经地义的,但是现在最该保护的是那些没有工作、生活积极困难的人,不是那些已经每月拿上几千远,然后再要加班费、再要经济补偿的人,(当然这些是应该保护的,只是说重点应该在哪里),希望劳动法规的健全能一步一步的来,能切合实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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