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创造更为良好的交流环境,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俱乐部的现状,经过版委会讨论,现将“人力资源管理俱乐部版规”公布如下,请所有的朋友遵守。先在这谢谢各位了。
一、发帖原则
1、请按规定在相应的专区内发帖:社会保险、录用手续和退工手续及劳动者维权咨询等方面的求助帖请一律发在“咨询与求助”专区内,相信会得到及时的解答。如果板油误将此类帖子发在主版中,将会被斑竹及时转移到专区中,不再说明,还请发帖者谅解。
2、请将招聘\求职信息发到主版置顶专帖中,主要是为了将信息集中起来,以方便查询,保留时间更长,接受浏览的人群更多,将起到更大的作用;需要说明的是,所有招聘求职类帖子,如没有经过本版特别说明,全部一律没有经过本俱乐部核实,请版友自己判断信息真伪。
3、因本版的面向群体因素,对于针对HR相关职位的招聘信息可以在主版发布;其他类的招聘求职类帖子在非专帖中发布一律在删除之列。
二、删帖原则
1、非招聘求职类广告一律删除,恶意在帖子中的广告性质的跟帖一律删除。
2、零字帖一律删除。
3、带有任何人身攻讦,漫骂,恶意中伤,诽谤等内容和言语的帖子和跟帖一律删除。
4、任何反党反社会的言论的帖子一律删除。
5、带有链接性质(特别是恶意链接)的帖子,无论是论坛还是网站,一律删除。
6、内容媚俗,有低级趣味倾向的帖子,一律删除。
以上的规则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尊重,我们才能创造一个良好的网络交流环境,同时我们所有斑竹接受大家的监督,严格执行版规。如果本版的帖子对您和您单位带来了不便,请尽快与斑竹联系,及时解决。
谢谢大家,希望从我做起,共同建设我们的俱乐部,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家园!
备注:本版规,于2007年12月14日第三次修订,2008年1月1日实行。
人力资源管理俱乐部群管理公告
为了提升群的专业形象和专业度,有必要对群加强管理,经过版委会讨论决定,对群管理规则的相关事项如下:
1、人力资源管理俱乐部管方QQ讨论群目前只有三个:1082323(普通群一,已满),44519112(普通群二,已满),42023809(普通三群,欢迎加入),36998358(会员专属群,非会员拒绝加入)。俱乐部将视具体情况再新设QQ群,以满足不断增长的群友需求。
2、人力资源管理俱乐部群为HR(含与HR工作紧密相关的岗位与部门,比如劳动部门等)朋友交流的平台和场所,为加强交流和互动,谢绝非HR(含与HR工作紧密相关的岗位与部门,比如劳动部门等)朋友参加;目前已经在群非HR朋友的,请主动退出,为HR朋友们留下更好的交流平台,非HR朋友们的咨询和交流可以直接到版里发帖,敬请大家谅解。本条中规定的HR包含HR专职工作工作者以及承担HR管理职能的朋友。
3、为了加强管理和引导,实现资源共享和互通,人力资源管理俱乐部群实行实名制,请依然没有登记的朋友,在5月31日前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发送给张大海。
4、为了节约资源和空间,俱乐部提倡一位朋友只在一个群里,如果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群中,请在5月31日前退出其中一个;会员专属群为俱乐部智慧卡朋友专门的平台,请智慧卡会员只在会员专属群中,我们将为会员专属群朋友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群管理员不受此限制。
5、提倡在群友实现“招聘或求职类”(特别是HR相关职位)信息的共享;提倡群里和版里使用统一的ID。
6、以下内容为禁止行为,一旦发现或查实,立即清理出群。
发布非招聘求职类广告等广告信息,以及发布恶意链接信息的。
发布带有任何人身攻讦,漫骂,恶意中伤,诽谤等信息的。
发布任何反党、反社会及不利国家利益信息的。
发布内容媚俗,有低级趣味倾向信息的。
恶意刷屏者。
引起群友公愤的。
长时间不说话潜水的。
拒不接受群管理员依据《群管理规则》统一管理的。
7、请所有群友参与对群的管理和引导,主动营造一个积极的专业交流平台;同时也请所有群友监督所有管理员(版和群),如有投诉请直接和张大海联系;对张大海的投诉也可以直接和其他管理员联系。
群管理规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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