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吗?肇事逃逸是可以幸免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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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手镯 发表于:2008-4-24 13:07:14

车祸发生已经1个多月了。交警八大队不作为!工商局的车,肇事逃逸,对事故不予理会!!作为普通公民,是否只能认自己倒霉??!!

08年3月3日,晚9点半,在过马路途中,被车牌为陕A18181的司机开车撞倒。当时撞出车4米多远。晕过去。司机和目击者一起将我就近送到医院,司机趁乱逃逸。

我在医院住了4天,头上很大的瘀血肿包,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多处外伤。家人为了这个也无法上班。多次与交警八大队协商,他们都没有作为!更可气的是,我在当天撞车入院,报警122时,交警大队的人知道没有涉及生命,就说不出警了,让我写份报告,明天拿到交警大队去。在我强烈要求下,交警大队的办案人员在将近2小时后,才出警到医院!!草草问完就走了!

在医院,治疗检查的费用全是我们自己垫付。交警大队从来没有过问。

后来查处,肇事车是未央区工商所的。据工商所自己说,他们把车卖了,只是没有过户。可是,他们找不到买车的人。无法联系!鬼话,买卖双方连联系方式都没有吗???

交警大队经过协商,说工商局的领导不愿意承担很多,我们的花销他们只认医药费用。其他的都不认。而且,交警大队的石警官还劝我妈说,别那么多要求,差不多就行了,如果再去诉讼还要花钱,事很多。。。

试问,这是作为人民公仆公平公正的处事方法吗???不禁让我怀疑中国的执法机关,就是这样为人民利益谋取公正的裁决吗???

更可恶的是,司机在抬上车的时候,把我的手机放在他的车里,也一并拿走了!还有人性吗?目击证人可以证明。

我的医药费共2千多,还有手机的价钱。来回的交通费用。我和家人的误工费用。精神损失。营养费用。这些一共工商局只给4000块钱。还说是已经很多了!我悲哀的觉得自己像一个乞丐,在乞讨!我是受害者!难道得到的就应该是这样的一个结果吗???

1个多月了,交警队没有反应,一再拖着这事情。我昨天,给石警官打电话,说如果他们在不管就要借助媒体帮忙了,他说了句随便,直接将我电话挂断了。这是作为公务员的行为吗???这样的公务员有脸,配当人民公仆吗??是不是给执法机关抹黑。在玷污国家的法律法规???!!!

和工商局一个负责出面解决的人一起到交警大队一次,他开车在路上,很自信的说“你想想。局里把车卖了,能找不到人不?就是不想说”这是他张狂的一句话,因为他揣了4000块钱,以为就把事情给解决了。所以不假思索。可是,这样的人渣,自己开车把人撞了,连承担结果的勇气都没有,竟然逃跑,无事生命安全,我会就这样草草了事吗???我不甘心这样就放过这样没有法纪,忽视人命的败类!!根本不能称之为人,不知道他的良心是否能平静的度过下半辈子!!!

作为执法机关,自己的义务和责任不要为,请问,这和草菅人命有何区别??!!让人民怎么能够安居乐业??!!社会就是这样的黑暗吗???

我呼吁社会,大家都是生活在这个社会上的。如果,处处都是这样的不公平,那人还有一些自我权益吗???

都是执法部门,就是这样的在展示国家法纪法规吗?????

是不是,真的没有人可以管制?????

肇事逃逸真的就是可以逃脱法律制裁的吗??????

看庭前花开花落,荣辱不惊,
望天上云卷云舒,去留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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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匆匆过客没法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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